豆瓣日記:存字再見,再次相見——也及《小森林》、《入殮師》與川端康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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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次,和同事們談論端午節的粽子。我說,記得小時候,家裡都是自己做粽子,糯米格外軟糯,餡料很香甜。直到現在,還有認識的人每年堅持親自動手製作。同事A聽罷震驚且不屑地說:「現在哪還有人自己做,網上買多方便,多好的粽子都有。」這句話中的觀念讓我微愕。還好同事B接過話頭說:「我們家也是自己做粽子啊,選糯米和粽葉時特別挑剔。再過一陣子就是清明了,可以去田間地頭采鼠麯草,我奶奶每年都會做清明果。」感謝天,終於有人和我在一個頻道上了!我點點頭:「對啊,小時候我媽還自製冰淇淋和紅豆餡,每次剛做好就被我偷吃掉了一大半。」 我想,我對自己料理烹煮,按時隨季自製應季美食的人,總是懷著那麼一點敬意。自製並不代表小氣,而是一種生活態度;網購也不一定全盤彰顯品位,有時這是一種敷衍。自己動手當中,所包含的,是對健康的看重,對家人的珍視,對自己的愛護,沒有被消費主義綁架,也不會用工業化流水線的東西來打發自己。自己動手,是一種生活美學,自有一種悠然態度,是心靈不慌、不亂、不忙的外在呈現。 蔣勛說:「忙是心靈的死亡,當你不再忙了,你就有了生活美學。」 所以,當我看到《小森林》這部電影時,就從中體會到了一種難能可貴,令人神往的生活美學。
不管是夏秋篇還是冬春篇,電影中的畫面都真美啊~既愉悅了視覺,又按摩了心靈。那山林溪澗與野草閑花,隨意截屏,都堪當桌面!就在這樣畫卷天成的自然中,女主市子,隨四時一起流轉,和萬物共同生長,記錄動植物與農作物的成長軌跡,用應季的食物豐富生活,和淳樸純厚的鄉民們閑聊農事、共話桑麻。時光中刻下的,是她螺旋狀的年輪,她從土地中獲得力量,又用這種力量回歸生活,重赴自然。 多好,真是田園牧歌!
但隨著季節看下去,我發現,這部電影並非僅僅是一首「隱居歸田園」的詩篇,也不只是一篇向外觀察生活向內審視心靈的散文,它還有一個分出的枝杈,就是一頁治癒系的回憶錄,市子用製作美食的方式,把童年和少年時的回憶,和記憶中的溫情,一起收割。
電影中關於「現在的生活」的情節,都是緊貼著過去的回憶,平行飛行的。市子在經歷四時,製作美食時,常常與記憶中過去的時光重逢。那個美麗卻寂寞,獨立又孤獨的媽媽,儘管因為厭倦了負擔另一個生命,恐懼於枯淡日常會逐漸消磨自我這些理由而離開了她,但畢竟,她們也曾有過溫馨的好時光。 長大離去又歸來的市子,不厭其煩地重複媽媽的菜譜,複製記憶中媽媽的味道,把伍斯特醬油、榛子可可醬、炒野菜、聖誕蛋糕、冬花味噌醬、土豆麵包這些從媽媽處傳承而來的秘方,當作了一個通道,一個路徑,她藉此走回時間深處,和幼時的自己,還有陪伴著那個自己的媽媽,再次相見。 美食,是醫她的一服服藥,不僅治癒了她心中被棄的隱疾,還安撫了她的失意和挫敗感,讓她與記憶中的母親再見的同時,與另一個更加堅強的自己相逢,最終讓她重新回到小森,真正與自然融為一體。 誰說這部電影的主題中,沒有藏著再見、重逢、成長與回歸這些關鍵詞呢!
川端康成的作品中,有一個故事讓我印象深刻,叫做《參加葬禮的名人》。主人公二十二歲暑假時,參加了三次葬禮。由於弔唁時的舉動格外合乎禮儀、駕輕就熟,被表哥戲稱為「參加葬禮的名人。」 這種葬禮中略為早熟的肅穆又規矩的表現,是有其來處的。十六歲那年,主人公的祖父去世,他面對死亡時,表現於外相的冷靜與漠然讓人感到寡情。但在葬禮當天和次日撿骨時,他流鼻血了,流個不停,血凝衣帶。我想,儘管語言和表情是可以作偽的,但人的身體是誠實的,會坦率真實地表露出當事人的真實情緒。當他忍著不去流淚泣血時,就只能流鼻血了。 那個把他拉扯長大的祖父,死了。於是他身體里的某一部分,跟著祖父一起死亡,殘屍滲出血痕,通過鼻腔,流出體外。這是一種無聲的殉葬。
這個故事,是從《十六歲的日記》中脫胎而來的吧。後者,是川端康成少年時代的「寫生畫」,記錄了一個老人臨終前肉體一日日走向衰敗的過程,記錄了死亡的絕對力量,記錄了生命的虛無,和一個少年心中隱隱的不安、凄涼與慘傷。十年之後,二十六歲的川端康成在舅舅家的倉庫中翻出了這些日記,他訝異於自己對當年情境的了無記憶,他思索著一個問題:人是不斷地消失在過去的日子裡的。 但是,恰恰是因為這些日記,他沒有辦法讓過去的自己「消失」或「喪失」,他不能和十六歲的那個少年割裂得一乾二淨。那些寫生式的、不加修飾的作品,是最直接、坦白又誠實的提醒,讓他與少年自己重逢,與辭世前的祖父再次相見。那日記啊,真是一道時空門。於是過去的記憶和情緒回來了,在川端康成往後的作品裡,一直都瀰漫著一種身世之傷和孤兒氣質,揮之不去。 就像《參加葬禮的名人》中,表妹對主人公的揶揄:「真討厭!哥哥的衣服凈是墳墓味。像燒焦的頭髮味。」這種味道,穿越縱向的時間與橫向的作品,一個不小心,就出沒在了字裡行間。
在記事之前,主人公的父母離世了,他們的葬禮他沒有印象;好容易才熬到送他上學,他的祖母猝然長逝;十一二歲那年,姐姐在寄養的親戚家中病故;十六歲親手送走了祖父之後,他又陸續參加了姑奶奶的葬禮、伯父的葬禮、恩師的葬禮,以及其他親人的葬禮。 死亡是那樣如影隨形,參加葬禮變成了日常事,他被「培養」成了參加葬禮的名人。 於是墓地成為了他記憶靠岸之所,在那裡,他排除雜念,回歸平靜,在別人的葬禮中,回顧自己的故人在世之時,彌留之際,以及葬禮之日的情景。 回憶讓逝去之人的面影歷歷如新,他終於又可以同那些人再次相見。「帶著自己的記憶,奔赴墳場,面對記憶,合十膜拜。」這句話真讓人看了傷心。
說到記憶與死亡,我想起了前兩天看的《入殮師》。男主最開始的職業,是交響樂團的大提琴手。當他們在演奏《歡樂頌》時,我不禁大嘆:這個職業太不適合男主了,難怪他會覺得自己沒才能! 怎麼說呢,我覺得這樣的樂團,對成員的性格配置,應該是這樣要求的:情感熱烈、情緒激越、易感度極強、生命力和靈魂的力度都超過日常振幅。但這樣的性格,就是和男主背道而馳嘛,他怎麼可能在樂團中,找到糊口之外的歸屬感呢!
我認為,男主的性格,是向內的,安靜溫和的,就像他故鄉那純凈的冬天。我想,社長就是看出了他此種特質,才會不加思考,立即錄用了他的吧。他這種守靜持安的性格,為逝者入殮納棺再合適不過,就像他自己總結的:入殮師的情感要冷靜,準確,能溫柔地對待已逝之人。 在靜下來之後,在找到歸屬之後,在從死亡中獲知生之意義之後,他的大提琴的才能,才真正的顯露出來。他在冬雪斑駁的堤岸上拉琴,他在湍流漫漫的小河邊拉琴,他在家中溫暖的夜燈下拉琴,琴聲輕婉柔曼,幽靜潺緩,流淌在他的身體與心靈之間、死亡與生存之間、現在與過去之間。他以琴音樂聲為線索,抓住它、沿著它,逆向而行,向後回溯,走回了記憶中的童年。那是家庭尚圓滿的童年,父母尚恩愛的童年,他與最好的時光再次相見。
他的入殮師的工作,也不僅是為了照料逝者,安撫生者。不只是為了告別,還為了再見。用往生者生前最愛的口紅,穿上她最想穿的白絲襪,抹去死亡的痕迹,重煥生命的光彩。啊,那些離去的人,在他的雙手下,又回來了,帶著最美好的樣子,最後一次與家人們相見,然後,告別。 還有什麼是比這更好的安慰么?最終他也安慰了他自己。他為拋家棄子的父親整理遺容,手掌貼合著父親的面部線條,手指滑過他的五官輪廓。一切的怨懟、委屈、不甘與遺憾,在這最後的餘溫中消失了,童年時父親的臉逐漸清晰,他們再次相見,他終於與記憶達成了和解。
我想,時間和死亡,它們是有共通之處的,它們都是單向行走,無法回頭,往而不返。逝去的無法追回,死去的不能活來,在這種大命運的絕對力量下,人是渺小的,無能為力的。 但總有一些媒介,可以讓人完成尋回、追憶的動作,比如美食、比如日記、比如葬禮、比如琴音、比如入殮納棺。這些事,收容了回憶,安置了時光,定格了逝者,讓人們,與重要的人與事,再次相見。
於是,在溯源逆流的過程中,寫日記的少年與參加葬禮的名人,沒才能的大提琴手與溫和敬業的入殮師,他們與那個熱愛農事與美食的女孩,殊途同歸。
(全文完)
本文作者「我今欲去一地方」,現居杭州,目前已發表了22篇原創文字,至今活躍在豆瓣社區。下載豆瓣App搜索用戶「我今欲去一地方」關注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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