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恆大城1000多戶業主搖號搶奪60個地下車位使用權,物業規定:半年進行一次搶奪大戰
8月16號物業發出車位需求意向調查,其目的也是了解二期的車位需求量,為後期車位漲價做調查,原文如下
尊敬的各位二期業主:
經恆大城物業服務中心與相關部門溝通協調,現同意出租二期已交付區域60個人防車位,出租對象為二期業主,因車位數量較少,需要先進行租用意向調查,調查結束後確定出租方式(選租或搖號)和期限等,請有需求的業主把房號、姓名、車牌號碼、手機號碼報給管家登記,報名截止日期為8月18日下午16:00。
濟南恆大城物業服務中心
2017年8月16日
8月28日在物業中心開始60個車位使用權的搶奪大戰,前來觀戰的業主有五六十位,物業自選的12位業主前來搖號,自選業主也沒有經過全體參加搖號的業主同意,屬於物業自己選擇的12名業主,無任何權威性,8月28日上午車位搖號的鬧劇如期進行,如期結束。選出的60個車位的使用權已經公布,這出物業自編自導自演的車位搶奪大戰半年舉行一次,現在搖號的業主只有半年的使用權。
近日,小編通過「網路問政」平台向市人防辦諮詢:人防地下停車位是否能夠買賣?購買後是否有風險?
市人防辦回復:人防工程作為國防戰備資產的組成部分,禁止進行買賣。車位產權不歸業主所有,只能租賃,而且租期不得超過20年。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所有城市區的新建民用建築,都要按規定修建戰時可用於掩蔽人員和物資的防空地下室。目前,除了因地質等原因不能同步建設外,我市城區大部分新建民用建築都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修建了戰時可用於防空的地下室。
根據 《人民防空法》規定: 「國家鼓勵、支持企業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和個人,通過多種途徑,投資進行人民防空工程建設;人民防空工程平時由投資者使用管理,收益歸投資者所有。」
雖然 《人民防空法》規定人防工程平時由投資者使用管理,收益歸投資者所有,但並未明確人防地下車位的產權到底是屬於國家、開發商還是全體業主,這個問題已超出了地方立法的許可權,國家人防辦正在對人民防空地下室產權歸屬問題進行調研,擬修訂 《人民防空法》。
不讓買賣為什麼有關部門不治治?行政不作為?任由恆大肆意妄為?二期1000多戶業主搖號來租60個車位,而且還是半年一次。用濟南話講物業這就是在擱硬業主。
濟南工業北路恆大城二期私自出售人防工程的車位,還壓著一大批已經完工的人防車位不租賃給業主使用,造成奇貨可居的現象,然後變相私自買賣人防工程的車位,目前濟南恆大城的地下車位15萬一個,沒有產權而是使用許可權70年,不能分期不能說首付,15萬一次性付清。
希望濟南市歷城區相關部門能夠重視恆大城地下車位的問題,雖然恆大城已經成為交警部門的搖錢樹,說好的車位比例1:1.8,整個二期有2000多戶業主,算一半住戶有車那比例就是1000:60,現在物業只開放了60個車位讓整個二期來搶。說好的1:1.8呢?
本媒體會持續關注地下車位的動態,請各位業主積極留言提供相關信息,讓政府知道濟南恆大城不光草龍我們業主,還草龍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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