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想離婚的父母:千萬別選這幾年,後果你承擔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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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最近接到一例與眾不同的諮詢,諮詢者是一位小姑娘。
她跟我說的第一句話就是:「諾曦媽媽,我今年11歲,我的爸媽要離婚了,你說我該怎麼辦?」
這句話立即讓我的心揪了起來。
對於孩子來說,這世上最親最愛的父母離婚,從此不再有一個完整的家,無異於他的天塌了一半,得是多麼的惶恐和無助啊!
據小姑娘(且稱為小珍吧)的描述,她爸爸工作輕鬆但收入不高,他比較安於現狀,媽媽總說他「不思進取」。小珍爸爸下班後也基本不幹家務活,他喜歡打遊戲,下班後往電腦前一坐就不動了。
小珍媽媽工作很忙,收入也比她爸爸高不少,每天下班比較晚,回家後要做晚飯,打掃衛生洗衣服等,忙個不停,還要管小珍的學習。
媽媽對此非常不滿,常抱怨小珍爸爸不幹家務,不管孩子。
離婚是媽媽提出來的。
小珍說媽媽想離婚有一年多了,起初只是偶爾說說,前不久她卻認真地告訴小珍,說她和爸爸一起生活非常不開心,她很想離婚。
小珍也覺得爸爸不夠「完美」,但爸爸還是很愛她,所以她也曾做出努力,希望能修復父母的感情,她告訴爸爸說媽媽對他不滿意,希望他能少打遊戲,可爸爸卻置若罔聞。
小珍能感覺到媽媽不快樂,她說:「如果以後我老公這樣子,我也會不喜歡他!」因此小珍對媽媽想離婚表示理解,但心裡還是很難過。
2
聽完小珍的敘述,我很理解她的媽媽,一個女人長期超負荷運轉,其疲累程度可想而知。而一個不求上進不做家務的男人擱在那兒做對比,更容易讓人心理失衡。
就好比在公司里,我忙得腳不沾地加班加點,同事卻在那兒喝茶聊天遲到早退,大家工資還一樣,領導也並沒有更器重我,這樣的工作就算收入高一點兒,我也早晚要辭掉它。
同理,每天晚上臨睡前最忙碌的時刻,如果諾曦爸在家卻不幫忙招呼孩子,我便要火冒三丈,開啟吼叫模式;如果那天諾曦爸出差了,我也只好忍著脾氣,催促倆娃洗漱睡覺。
我想,小珍的媽媽一定不是現在才想要離婚,她可能為了孩子忍耐了許多年,為了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她也許想過就這樣湊合著過下去。
然而,一個沉迷網遊不求上進的男人,連女兒出聲警告都毫無改變的父親,耗光了小珍媽媽的全部耐心,小珍說:「媽媽覺得她再也不想繼續這樣的生活了。」
小珍問我她要怎麼辦,我沒有什麼好辦法。
我只是問小珍:你覺得父母離婚是你的過錯嗎?你認為他們離婚後還會愛你嗎?你希望媽媽快樂嗎?
小珍很明確地告訴我父母離婚是他們雙方出了問題,跟自己沒有關係;她相信父母離婚後還是愛她的;她希望媽媽快樂。
我說:「你已經11歲了,再過七八年,你就長大成人,要離家上大學了,然後和父母相處的時間就越來越少了。而你媽媽的人生還有漫長的幾十年,你希望媽媽為了你,犧牲後半生嗎?」
小珍說她希望媽媽幸福。
我告訴小珍:媽媽在做出離婚的決定之前,一定已經考慮了你的處境和感受,在這樣的情況下,她還是選擇離婚,說明這段婚姻真的不適合她,所以,建議你尊重媽媽的選擇。
聊到最後,小珍說已經明白自己該怎麼做了,會努力把父母離婚對自己的影響降到最低,她對我表示感謝,而我其實並沒有幫她什麼,充其量只是做了一個聽眾而已。
3
小珍媽媽在孩子11歲的時候決定離婚,不知道是有意還是無意的選擇,但我得說,這個年齡段真是選對了,看看小珍懂得來網路找人傾訴,冷靜理智地對待父母離異,就知道了。
曾看過一本書,男主妥妥的高富帥,從小學習刻苦,成績優異,一路都是學霸甚至學神。然而他並不快樂。
他小的時候非常調皮搗蛋,一年級剛開始時成績很差,抄作業,模仿家長在試卷上簽名等,為此還被他爸爸揍過幾次。
在一年級下學期時他的爸媽鬧離婚,他認為起因是自己表現不好,便開始努力學習,成績迅速攀升到班級第一,可是父母還是繼續鬧,他更加刻苦,希望能挽回父母的婚姻,保住一個完整的家。
學習成績已無可挑剔,他便以為是自己太調皮導致父母要離婚,下決心要做個聽話的好孩子。
然而父母還是離婚了,他為此一直有負罪感。雖然學習成績優異,考上了名校,畢業後工作羨煞眾人,可是他並不快樂。
多年後,他雖然明白,父母離婚跟他的關係不大,然而那種負罪感已經刻進了骨子裡。
另一個故事是上學時老師在課堂上講的,說一個小男孩有心理障礙,他見不得一切動物的屍體,聽不得任何關於死亡的故事或消息。
心理干預人員做了許多努力,才找到了病因所在:原來幾年前男孩的祖母得了重病,一天下午,男孩偷偷去祖母的房間看了她一次,而祖母當晚便去世了。
男孩一直認為是自己偷偷去看祖母,才導致祖母的死亡。他非常害怕,也非常自責,卻不敢告訴任何人。
這份自責自罪,最終壓垮了他。
4
根據皮亞傑(Jean Piaget)的認知發展理論,孩子的發展過程中,有一個階段叫自我中心,其後的一個階段是去自我中心。
簡單說,自我中心階段:
孩子一切以自己為中心去認識和理解周圍的事物。比如說,他們認為世界好是因為我很好,爸媽高興是因為我表現很棒,爸媽吵架是因為我不聽話等等。
去自我中心階段:
孩子逐漸能夠從多個維度來認識事物,進而明白外界的事物和我之間是獨立的,不受我的影響。這個階段大約在6、7歲到11、12歲。
由此,我們不難理解上面的兩個例子中,當不幸的事情(父母離異 / 祖母去世)發生的時候,孩子還處於自我中心階段,他便會把不幸的原因歸結為自身,從而產生自責、自罪心理。
一個人有了自責自罪的心理,是很難獲得快樂和幸福的。
如果不幸的事情發生的時候,孩子已經進入去自我中心階段了,他便能更客觀地看待問題,比如前文提到的女孩小珍,她便不會因父母離異而自責。
當然,不同性別,不同生長環境等原因,每個孩子的發展不一樣,有的孩子可能比較早就已經去自我中心了,有的孩子則認知發展比較晚,要稍大一點,才更能客觀地理解事物。
因此,如果能夠控制,如果能夠選擇,不要在孩子2-6歲的時候離婚。
如果實在沒法堅持,請一定好好和孩子說清楚,父母離婚只是父母之間的感情出了問題,是大人之間的事,和他完全沒有關係。並且向孩子保證,你還會一如既往地愛他!
真愛自己的孩子,便要用寬容和睿智,為孩子努力撐起那塌掉的半邊,即便它不能完整如初,但盡己所能,撐多大算多大吧。
不能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就請努力給孩子一個比較完整的內心世界吧。
5
另一個不適合離婚的階段,是孩子處於青春叛逆期,也就是十三四歲,初中二年級前後。
「中二」的孩子情緒起伏大,處理情緒的能力差,控制力比較弱。
父母離異,毫無疑問會對孩子產生重大的影響,如果沒有和孩子充分溝通,沒有得到孩子的理解和接納就離婚,叛逆的孩子可能採取一些極端的措施,來表達自己的不滿。
比如離家出走、輟學,甚至輕生,總之他們可能選擇一個最傷人傷己的方式,來抗議父母的離異。
今年1月2日,我所在的小區就有一個16歲(虛歲)的孩子跳樓身亡,據小區里的奶奶們說,起因就是他的父母要離婚。
讓我們想像一下那樣的場景:父母吵架,感情破裂或別的原因,最終決定離婚,告訴他們以為已經長大了的孩子。孩子也許曾提出類似的威脅:「如果你們要離婚,我就從這裡跳下去!」而父母以為只是說說而已......
因此,如果能夠控制,請不要在孩子叛逆最嚴重的時候離婚!
過了這幾年,孩子的理解能力和自控能力都增強了,危險性便隨之下降。在充分溝通的情況下,孩子多半能夠理解和接納父母離異。
無論如何,父母離婚,對孩子都是極大的傷害,如果能夠選擇,請避開2-6歲以及青春叛逆期吧!
作者:諾曦媽媽,ID:nuoxi-mama;諾曦媽媽——華東師大教育學碩士,二胎全職媽媽,講科學、接地氣,分享幼兒的性格和智力培養、二胎、青春叛逆期的陪伴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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