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者要擦亮眼睛讀「信息」
在公開證券市場中,信息披露一方面肩負著傳達公司發展狀況、影響公司股價漲跌等的重要使命,另一方面,信息的獲取也是投資者作出投資決策的重要依據
公眾公司不實的信息極易對投資者形成誤導。投資者在信息獲取的過程中,首先應關注信息的內容與渠道,其次應擦亮眼睛,結合公司財務狀況、經營模式、業務開展、行業競爭等因素理性分析
近期,證券市場出現了幾起A股上市公司和新三板掛牌公司因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被處罰的案例。從這些案例來看,有公司故意編造虛假信息,披露根本不存在的事項;有的則對信息披露較為隨意,提前透露尚處於籌劃之中的事宜。
在公開證券市場中,信息披露至關重要。它一方面肩負著傳達公司發展狀況、影響公司股價漲跌等的重要使命,另一方面,信息的獲取也是投資者作出投資決策的重要依據,公司的一舉一動,尤其是重大利好利空信息都緊緊地牽動著投資者的心。無論是上市公司還是掛牌公司,其作為公眾公司都要守規矩、講誠信,保證其信息披露的真實、準確、完整性是其應盡的基本義務。但從中國證監會近期公布的案例來看,有時候實際情況並非如此。
比如,上市公司A非公開發行可行性報告顯示,公司與某兩方簽訂了增資框架協議,協議主體、簽訂時間、增資金額等說得有模有樣,但這份框架協議隨後被證實是子虛烏有,由上市公司憑空捏造而來。又比如,掛牌公司B公告稱通過全資子公司擬以4000萬美元收購某知名公司9.9%的股權,但該消息此前已由公司董事長多次向媒體透露,且媒體報道的收購金額是擬收購價格的10倍,但公司對這些報道聽之任之,未作出任何澄清。
從表面上看,上述兩家公司的行為意圖傳遞正面信息,希望引起公眾關注,向投資者傳遞公司快速發展的景象,但實際上這種利好對投資者來說卻猶如鏡花水月。同時,這種虛假披露行為的背後,折射出公司對市場法規的漠視和對信息披露的極度不負責任。
根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和《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管指引第1號——信息披露》等規定,上市公司和掛牌公司應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信息雖然可以在公司網站或者其他公眾媒體上刊登,但披露的內容應當與在證監會指定披露平台的內容完全一致,且不得早於在指定披露平台的披露時間。而且,對於新三板掛牌公司而言,其在披露重大信息之前,還應當經主辦券商審查,公司不能披露未經主辦券商審查的重大信息。
由於公眾公司不實的信息泄露面較廣,且真假摻雜,極易對投資者形成誤導。因此,投資者在信息獲取的過程中,首先應關注信息的內容與渠道,如投資者在大眾媒體上看到某公眾公司的類似利好消息,應第一時間到證監會或交易所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確認信息是否準確、真實與完整;其次,還要理性分析,結合公司財務狀況、經營模式、業務開展、行業競爭等因素,仔細琢磨一下公司披露的信息到底是不是在做實事,業績是否有支撐,投資價值是否真實存在。只有綜合考慮了這兩個因素,才能避免遭受不實信息的誤導。
另外,對於監管機構而言,需要進一步建立健全公眾公司信息披露法律責任體系。目前由於證券法律責任的缺失和模糊不清,虛假信息披露者的違法收益高於違法成本,未來還應通過加大監管力度,約束上市公司披露虛假信息或隱瞞相關信息的行為,確保提升信披監管的效率和質量。(本文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何 川)
點擊展開全文


※人才儲備足市場需求大 中國人工智慧或「彎道超車」
※粉絲偶遇鹿晗反被主動搭訕 非常的親民讓粉絲激動不已
※泰國高檔餐廳以各類昆蟲入饌
※我國這個村莊男不外娶,女不外嫁,只為保守住一個秘密!
※民意撕裂 特朗普廢除奧巴馬政令引國家「警察化」擔憂
TAG:中國經濟網 |
※谷歌要變臉?為討好投資者:將在手機應用加入信息流廣告
※螞蟻金服不讓投資者投資對手,馬雲小心眼?大錯特錯!
※葉檀:新經濟獨角獸不能只靠燒錢 應該善用資源 讓利消費者和投資者
※區塊鏈能夠吸引眾多投資者眼光的關鍵所在
※銀行理財新動作,投資者信息將被曝光?這釋放了什麼信號?
※投資者究竟需要多聰明才能生存下來
※怎麼做好現貨黃金投資,投資者要遵循哪些交易原則?
※早期投資者,如何在資本迷霧裡練就火眼金睛?
※投資者所要掌握的現貨黃金投資交易入門知識
※付融寶厲害了,發起了「請求不立案」的投票,廣大投資者擦亮眼啊
※報告:半數機構投資者期望更多依靠人工智慧輔助投資決策
※投資者信心變化是否意味著黃金底部到來?
※宋清輝:投資者最好不要「火中取栗」
※數字貨幣迎來信任危機,比特幣鯨魚恐怕要吃掉全部投資者信心!
※數字資產抵押借貸系統讓投資者不再擔心「無處可借」
※方大集團被指信披未能通俗易懂 此前「甩鍋」投資者不夠專業
※壞消息是投資者的好朋友
※李克強:新官不理舊賬要予以處罰 要讓投資者有信心
※中國互金協會呼籲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給投資者一顆定心丸
※美國投資者需要擔心的,不止貿易摩擦一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