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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燦興:清代無錫華氏義莊與地方社會治理

[摘 要] 義莊在中國傳統社會中起著重要作用,彌補了官方在社會治理領域的諸多不足。本文以清代無錫華氏義莊為例,對義莊在教育、祭祀、義冢、社會救助等領域的作用加以探討。

[關鍵詞] 無錫華氏 義莊義田 社會治理

[作者簡介]袁燦興(1979— ),男,江蘇靖江人,無錫城市學院副教授,博士,主要研究江南社會史。

袁燦興:清代無錫華氏義莊與地方社會治理

對於義莊,最簡要的定義就是:「今世俗置產,以給族人,曰義莊。」[1]義莊必須要有義田,通過出租獲得收入,維持義莊開銷。同時義莊也要有一定的房屋,作為開展祭祀、教育、儲存等活動的空間。義莊在北宋由范仲淹始創,此後連綿千餘年,成為各大宗族聲望的標誌。通過族產共有的形式,義莊在某種程度上平衡了貧富差距,維持秩序。義莊承載了系列社會功能,它予族內弱勢群體以贍養,為子弟提供教育,設置義冢使窮人得以體面下葬,參與各類社會公共工程等。

清代華氏義莊述略

經歷了清初的戰亂與康熙年間的三藩之亂,明代華氏所辦義莊全部被毀。至乾隆年間,當太平日久之後,華進思捐田創辦義莊。華進思,號葵圃。對於華進思的生平,留下的記載不多,只是說他「累積致富」。華氏為無錫地方上的大族,族人眾多,其中不乏窮困者。華進思的父親華端揆熱衷地方事務,「一生蓄志,仿範文正義田千畝故事不克。」[2]考慮到老父心愿未曾達成,華進思以數十年之精力,付出較多財力後,購置了常稔田一千畝,作為建庄義田。除了捐義田外,創辦義莊外,華進思還從事於一系列地方公益活動。每逢冬月,華進思預置棉衣,凡鄉里貧寒而無衣禦寒者,不分男女,都可前來領取棉衣。華進思散發棉衣,前後歷經多年,「歲以二十金為率」。為了施捨棉衣能常年持續下去,華進思特意捐出田地五十畝,附入義莊,以收入作為施捨棉衣的經費。華進思所創義莊,後世被稱為「老義莊」,一直延續至近代。

華進思所創老義莊擁田雖多,但華氏族人眾多,其中淪為社會底層較多。單靠華老義莊一庄之力,卻無力贍養所有需要幫助的族人,更難以施行教化。清道光、同治年間,江南地方上出現了創辦義莊的浪潮。在這波浪潮中,以華存寬兄弟所辦華新義莊規模最大。

華新義莊的創辦,源於華清蓮。華清蓮,字芬遠。華清蓮秉性尚義,篤念宗親,一直想創辦義莊,而力有所不逮。道光二十年(1840),華清蓮臨終之前立下遺囑,命四個兒子,若日後有餘力,定要創辦新義莊,幫助族中貧困之人,稍解老義莊之困。

華清蓮長子華存恭,字廉終,號春亭,畢生辛苦,以勤儉起家。華清蓮次子華存寬,字豫安,號耕樂,平生樂善好施,在創辦義莊的歷程中,華存寬出力尤巨。華清蓮去世後,華存恭、華存寬兄弟等人一直未敢忘記乃父遺願,籌劃創設義莊。可義莊的創設,義田的購置,族中關係的處理,卻是千絲萬縷,需要多年的準備。

至咸豐十年(1860)正月,華存恭、華存寬、華存吉等七十二名華氏族人,彙集一堂,商量創設新義莊。此年年初,江南地方上情勢複雜,清軍在江南戰爭上處於劣勢,節節敗退。受戰事影響,地方上民眾生活困苦,諸多族人嗷嗷待哺。而經過多年準備,華存恭兄弟已購置得一定田畝,每歲可收田租375石。手中有了田畝之後,創設義莊,方有底氣,華存恭兄弟遂在正月邀請眾親友會議,「將所置田畝,自願盡數先立公賬,每年租息,除辦賦外,續田畝祠堂公務。」[3]

依照慣例,凡義莊有田五百畝,稱「半庄」,有田千畝,方稱「全庄」。此時華存恭兄弟籌集的田畝尚不足五百畝,故而議定,待籌到五百畝田地時,全數捐給宗族,以贍養族人。此時田畝雖未捐出,但已議定,此後華存恭兄弟及後人一切私人開銷,均不從這批田畝中走。

在咸豐十年正月華氏族人的會商中,就義莊未來的發展做了長遠規劃。華氏族人眾多,雖有華進思所辦華老義莊予以援助,仍有很多族人沒有得到補貼。登記等待義莊補助者,此時就有135人。華存恭兄弟所捐義田,可得田租不過375石,要救濟這些族人,尚有不足。故而議定待籌到五百畝義田後,再建造庄屋,然後根據實際情況,給予族人補貼。

到了同治九年(1870),華氏各房聯合捐出制錢五千串,此時籌集的田畝已盈千畝,足稱「全庄」。「捐置義田一千二十三畝六分五厘二毫八絲,歲收額租一千一百五十八石一斗三升五合。」[4]義田一千二百餘畝,在蘇南諸義莊中實力也稱雄厚。

能發展到義田千畝的規模,與華存寬兄弟經濟狀況的改善相關。在太平天國戰事結束之後,各地出現了興辦洋務的熱潮,出現了諸多機會。華存寬把握時代的脈絡,投身於商業之中,很快發達起來。華存寬將經商所獲餘利,在無錫城內購置得堆棧一所,捐入義莊。同時議定,以每年租佃收入,繼續購置田畝,以擴大義莊規模。華存恭、華存寬捐出的堆棧,有七十餘楹,坐落縣城內,「計有基地糧四畝七分四厘五毫,歲收租錢四百八十千文。」[5]華華存恭、存寬兄弟四人,繼承乃父遺願,歷經多年積累,在戰亂之中著力,建成了規模較大的華新義莊,將華氏義莊事業推上了新的高峰。

華氏義莊,歷經明清二代,綿延不絕,擁有義田眾多,贍養族人,效力地方。至清末,華鴻模出力擴建義莊,使華新義莊實力更為雄厚。華鴻模是華存寬之子,字范三,晚年號子隨。華鴻模於道光二十年(1840年)出生,「幼而岐嶷有至性」。[6]華鴻模少年時候敏而好學,得了廩生的資格。同治十二年(1873),華鴻模由廩生考中舉人。[7]但此後連續三次參加禮部試(會試),都名落孫山,華鴻模遂斷了再參加科舉的念頭。此後他放下文人的身段,從事於工商業。華鴻模在盪口從事釀造及典當等行業,因其信用佳,財力雄厚,生意紅火。

在雄厚財力支持下,華鴻模從事於修葺宗譜,創辦祖祠,添建庄屋,增廣堆棧,修葺歷代祖塋,擴墓基,置祭田等活動。華鴻模又陸續購置田畝,捐入義莊,為未被義莊登記入冊,卻又迫切需要幫助的親友提供幫助,此田畝稱「固本田」。至光緒二十七年(1901),固本田已得到很大發展,「迄今共得田租四百石」。[8]華新義莊得到商業支持,擁有更強的實力,相應地對義田田租收入的需要降低,也使義田租農負擔相應減輕。

華鴻模的兒子華彥鈺英年早逝,孫子華繹之六歲時由他撫養長大。華鴻模去世之後,年僅十八歲的華繹之接過了家族重擔。錢穆先生在《華繹之傳》中記道:「凡其祖所謂善舉,如義莊,如學校,如修道路,建橋樑,浚水利,掩胔骼,恤孤寡,賑災荒,施醫藥,君一一遵承,推行勿懈。」[9]

義莊是一個家族興盛的象徵,也被視為積德之舉,餘慶子孫,備受江南望族重視。自明代中期後,華氏家族持續四百年,興辦義莊。由華氏的帶動,無錫地方上出現了一大批義莊。據光緒七年(1881)《無錫金匱縣誌》載,無錫金匱有35姓,48處義莊,佔地38,828畝,堪為江南之首。義莊興盛於蘇南,據馮桂芬稱,義莊「自明以來,代有仿行之者,而江以南尤盛。」[10]在江南地方義莊之中,華氏族人所創義莊,無論是數量還是規模,或者是持續時間,均居前列,被後世讚譽為「江南第一義莊」。在清代,華氏族人所創設的義莊,承擔了諸多社會功能,對穩定社會秩序,幫助鰥寡孤獨,緩和社會矛盾,促進文教事業,起著重要作用。

祠堂祭祀

在現實生活之中,通過祠堂及祭祀活動,可以凝聚族人,推行教化。祖先的事迹,通過一代代的文字整理,口耳相傳之中,將先祖的功德賢善深入人心,進而規範自己的現世生活。以孝悌傳家的華氏,對於祠堂及祭祀自然格外重視。

袁燦興:清代無錫華氏義莊與地方社會治理

清開國以後,至咸豐年間,華氏得到快速發展,族人眾多。但宗族祠堂狹小,幾不能容納神主,不得不在族人居住的宅院中設置家廟,祭祀先祖。華鴻模之父華存寬,生前曾購置族人房屋一所,用作祭祀祠堂。華存寬新購置的宅院,「由甬道至大門,歸祠內。其左右房屋,割與余從弟鴻渚為釀酒所。」同治二年(1863)十月,華氏先祖神主遷入祠堂之中。新祠與往昔相比,已形成一定規模,只是祠堂與釀酒廠共處,「酒氣熏蒸,傭工嘈雜」。[11]華存寬對此很是不滿,一直籌劃再建宗祠。又過了數年,待華新義莊落成之後,在義莊之東營建祠堂兩進。

光緒八年(1882),祠堂遷入新址。新祠「屋完整而靜謐」,方便族人前來祭祀。華存寬考慮到自己這一支的先祖華興康[12],在祠堂中未能突出,「位置一如其舊」,故而想「建專祠以昭獨尊之義」。此外,每逢春秋祭祀時,華興定一支後裔人丁繁盛,濟濟一堂,更應興建寬敞明亮的專祠加以祭祀。只是尋覓良久,一直未能覓得合適地塊。此年華存寬去世,故去之前,遺命諄切,讓兒子華鴻模創三省公(華興康)專祠。此後十餘年間,華鴻模多病,也未能用心於此。一直拖到光緒二十年春,終於在華新義莊西向購得合適地塊,是年秋動工興建。專祠地勢向陽,所用材料精良,不負乃父遺願。

兩年之後,光緒二十二年(1896),祠堂初具規模,但此年華鴻模母親去世,無暇於祠堂事務。光緒二十四年(1898),地方上爆發災情,華鴻模又忙於賑災,祠堂事務再被耽擱。忙完災荒之後,華鴻模身體不適,得了眩暈病。到了秋天,兒子華彥鈺染病去世,華鴻模傷心良久,「病骨支離,心緒惡劣,百事俱廢。」[13]光緒二十五年(1899),華鴻模感嘆老少俱失,自己也已年邁,若是不能早日將祠堂辦好,有何顏面見先人於地下?

此年春季,華鴻模聯繫工匠,定製神龕,製造聯額殿堂,門廡刷以黝堊丹漆。一直忙到秋天,宗祠裝修一新,此時華鴻模病情稍解,計劃在此年十月十一日,將先祖神位移入新祠。預訂日期到來之前,連日陰雨,到了十月十一日,突然雲開日漏,天空晴朗,道路乾燥。

為了祠堂,華氏幾代人付出努力,先後三次遷徙,最終將「三省公祠」造成。當日,儀仗輝煌,衣冠蹌躋,族中三百餘人齊集於祠堂之中,為一時之盛。面對此景,華鴻模感嘆道:「嗚呼,我先人之欲成此祠也,幾費審度,幾費經營。三遷乃定,從此先靈可永安,而先人之素志當可慰也。」[14]

宗祠為屋二十餘楹,前後三重。祠堂除了祭祀之外,還增添了教育功能。華氏各房子弟及異姓子弟,在祠堂第三重中講學,以品學兼優之士數人為主講、輔講,每月分期講解。課堂上允許生徒質疑,以功課之優劣,以定賞罰之等差差,學堂開辦一二年後,已有成效。[15]

經過持續不斷的努力,華氏後人最終修成三省公專祠。專祠的建成,既緬懷著先祖的功績,也激勵著華氏後人承襲祖先之志,為地方、為宗族做出更大貢獻。至光緒三十一年(1906)華鴻模創辦果育學堂時,又以祠堂一部分作為校舍,培養了一批人才。

「祠堂者,敬宗者也;義田者,收族者也。[16]義莊與宗祠,彼此配合,維繫著宗族,凝聚著族人。義莊為現世的族人,提供物質上的幫助,是為收族;宗祠通過緬懷先祖,起著慎終追遠,凝聚人心的作用,是為敬宗。敬宗收族,祠堂義莊,共同凝聚著宗族。

救助事業

義莊創設之後,將義田收入用於祭祀祖先、賑濟族人、設置義冢、助納役銀、創辦義塾等。義莊的這些功能,涵蓋了社會生活的諸多方面,從物質上賑濟了族人,從精神上起到了教化作用,對於凝聚宗族向心力,促進宗族向善,具有積極意義。義莊這些功能的展開,都依賴於義田田租的收入。設若佃農抗租,則義莊資金受到限制,很難開展活動。那麼,義莊是如何化解與佃農的矛盾呢?

義莊為了保證其運作,就要收租,而佃戶若是租賦沉重,自然會抗租。擁有大量義田的華氏義莊,素來待佃農寬厚,與佃農之間保持著良好的關係。華老義莊規定每畝田收租米一石,實收時稍加折扣,一般每畝田租,按租額的七折收取,華新義莊則按六折半收租。對年底還清租子的佃戶,義莊發給每戶喜米五升,作為獎勵。1950年,在土地改革的調查中顯示,「華氏義莊的租賦較輕,農民對義莊的評價較好,還租率也高。」[17]華新義莊又另外設置「恤佃田」,總計一百二十畝。如果租米都能全部按時收取,至來年五月份插秧時,「給賞各佃每畝黃米一斗,稍資飯食,以勸農工。」[18]華老義莊也設有專門田畝,予佃農以補貼。

袁燦興:清代無錫華氏義莊與地方社會治理

在歷史上,租佃之間屢屢發生衝突,產生諸多衝突。就義莊而言,因其「義」字當先,收租時相對比較寬容,租佃關係不是太過緊張。是故華氏義莊在整個盪口地方上,雖然佔有大量田畝,卻能得到佃戶的認可,未造成嚴重的社會分裂與衝突。義莊與佃農之間建立起較好的合作關係,即使發生拖欠地租的情況,不到萬不得已的情況,義莊也不會提交官府處理。在不可避免的土地兼并浪潮中,義莊的存在,起著緩衝作用,調節了地方關係,維持了社會秩序。

乾隆年間,華老義莊創辦時,每年贍族義田、恤佃、施衣、埋柩等義田田租收入,計有一千餘石。義莊田租的收入之中,一部分被拿出來用於完納國賦。華老義莊重視官方漕糧,每年十月收完租米後,立刻繳納漕糧,其餘收入米倉,用作日後開支。繳納漕糧之後的租米,發給族中四窮(鰥、寡、獨、孤),餘存用作義莊各項費用開銷。

每月月米的發放,以宗族血緣關係為準。凡需要領取月米的華氏族人,需到義莊報名,同時請品行端正之人擔保。之後再詳細列出三代之內的分支輩份及名字年歲,並由董事查訪確認,再登記入冊。領取月米者,依照入冊名次前後進行,不能因為私情撥前。月米憑票支取,每月初五前給發,一旦過了初五,則不準領取,待下月一起發給。倘若連續多月不來領取,屬於違背規則,哪怕多月累積,也只發一季的月米。如果路遠,且年邁殘疾,行動不便,特准分四季領取,在每季之末支領。

華氏繁衍極盛,對前來登記的族人,很多難以辨別,只好靠擔保人所寫的擔保書為證。義莊所幫助對象,又以本地族人為主。如果有族人遷居外地,因為路途較遠,難以查核,再則給予月米操作麻煩,故而概不入冊。若是得到補貼的族人遷居外地,義莊規定「應查繳米票,註冊停給,以杜流散之弊。」

華老義莊具體收入分配情況,1950年土地改革時,曾對華老義莊作了詳細調查。華老義莊田租收入,主要使用於下列方面:


1、大部分用於本族十六房。補助本族內鰥、寡、孤、獨者計30人,每人每年三石六斗米,共108石。補助近房計8人,每人每年二石四斗,補助較近房一石八斗12人,遠房一石二斗的400人。連前總計628.8石米。

2、對本房子孫的栽培。求學時代男孩供給學費,停學求業則供給鋪蓋錢,結婚時酌情補貼結婚錢。

3、地方公益事業。有關本族公用的橋樑、道路,有時加以修理,對地方性的橋路常津貼一部分。

4、慈善事業。在清代時曾施棺施衣,如每年冬季施棉衣一百件,並有一定田畝的義冢,給無地者殯葬,但仍須出一部分費用。[19]

華新義創辦之後庄規定,所有四窮及廢疾,五服之內每月給米二斗。五服之外的近親,每月給米一斗五升,定以二百人。通族四窮及廢疾,凡在老義莊領取每月一斗米者,可再到華新義莊領取五升,以為補助,其額定以五百名為率。去世之後繳納米票者,五服之內給殯葬費三兩,額外再給三兩作為補貼。

義莊所發月米及菜金補貼,一般足夠族人開支,如子女眾多,所得補貼也多。即使失業、守寡、殘疾不能工作者,一般日子也能過得下去,甚至還能稍有積余。逢年過節,華氏義莊額外也有補貼。族人的婚喪嫁娶之類,義莊均予以補貼。甚至族中的大齡男青年,如是世代單傳,因貧困未能娶妻者,義莊予銀三兩,鼓勵其早日娶妻生子。

義莊贍族功能之中,融進了諸多倫理道德內容,以推廣教化。如族中不孝不悌,賭博健訟,酗酒無賴之徒,均不得享受補貼。還有四種人,最為義莊所不能容忍:「一曰僧道非吾族,二曰屠戶必失仁心,三曰敗類盪廢祖業,四曰匪行有辱宗坊。」[20]此四種人,哪怕流離失所,貧困不堪,也不得給予救助。族人之中,因為懶惰而四處流蕩行乞者也不能入冊。蓋因此等自甘墮落,四處行乞者,「玷辱宗族,例不應給」。不過如果能痛改前非,義莊尚可加以通融。

華氏各義莊也從事於社會慈善事業。老義莊、新義莊都規定,義莊資金的百分之五十至七十,用於族內救濟款項,百分之三十至五十用作社會救濟款。遇到荒年時,義莊撥給租戶一些種子費用,青黃不接時借給春耕費用,遇蝗蟲災害發給救濟款。對於族外的貧困人群,生病時施捨藥品,年關時發給冬季寒衣和年夜飯米。每年冬月,華老義莊、華新義莊都施發棉衣一百件。對本地之人,因為路遠不能領到棉衣者,則發給白布,聊作安慰。至於各類修橋補路,施捨棺木,幫助殯葬等慈善救濟工作,更是長年施行。

災荒之年,若有逃荒人群過境,在指定的地方,由華氏義莊出資供給三餐住宿,幫助災民過境。一旦發生水患,將使農業歉收,淹沒房屋等生活設施,嚴重影響地方民眾的生計。故而日常堤壩、橋樑的建設,切實關係到民眾的日常生活與安全。盪口華氏是系列水利工程的倡導發起者,也是經費的主要籌捐者、工程主事者。在無錫地方上,每當發生災情發生之後,華氏義莊成為抗災,賑濟災民的重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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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莊得到義田的財力支持,又由具有名望的族人掌控,維繫著家族內乃至地方基層的秩序,實現對基層社會的管控。於傳統社會而言,義莊功莫大焉。宗族的「自治」功能,由義莊而獲得穩定經費支持與活動場所,其活動常態化,也能長期施行。就義莊的實際功效而言,其已成為地方政權的延伸與補充。由於義莊的存在及對社會事務的積极參与,彌補了官方在社會治理上的不足,整個鄉村保持著秩序,應著對各類挑戰威脅。此種秩序,既有利於官方的統治,又節約了統治成本,為官方所鼓勵,並給予了社會一定的自治空間。

義塾助學

江南地方上的望族,形成「尚文」風氣,在宗族內部,設有族塾,凡族內子弟均可就學。哪怕不能在科舉上取得功名,也能知書達禮。宋仁宗皇佑元年(1049),范仲淹創辦義莊後,置屋聘師,創辦義學,教育宗族子弟,「為其宗族者,宅於斯,學於斯」。[21]此後各地紛紛效法。義莊有義田田租經費的支持,有固定的場所,是宗族活動的中心,自然成為義塾的天然所在地。

義莊承載了贍養族人,祠堂祭祀、義塾助學等重要功能,既追憶過去,更聯繫未來。以義莊為基礎,設置義學,成為後世較為普遍的形式。清初,在戰亂中一度被荒廢的宗族教育,再次於無錫地方上發展起來。

康熙十五年(1676),盪口華氏利用三公祠後樓創辦了華氏學海書院。學海書院在咸豐年間,毀於戰火,舊址牆中迄今仍存《學海書院課田》石碑一塊。清乾隆年間,華進思創辦老義莊之後,又捐出義田五十畝,以田租收入,於每月十二日組織華氏族中童生在義莊內進行會課。

至同治年間,華存恭、華存寬兄弟創辦華新義莊,初期以幫助族人為主要宗旨。至光緒初年,華存恭兒子華鴻模,在早先義莊基礎之上,對義莊功能加以擴展,教育成為新義莊的主要功能。華鴻模先是創辦義塾,取名為「懷芬書屋」,為華氏子女提供學習之所。此後華存寬擴大書屋規模,兼收地方上外族子弟,免費入學,更名為「耕余書塾。」

袁燦興:清代無錫華氏義莊與地方社會治理

書屋、書塾由華新義莊提供資金,聘請宿學名儒,定期講解書題,批閱圈注,命題完篇。值得注意的是,華氏所辦義塾乃至無錫地方上的各類義塾,其教育不單單著眼於科舉取得突破,更重視子弟的綜合教育。若是科舉上不能取得突破,通過教育也可在其他各類職業之中,獲得發展機會。為了使教育穩定開展,華鴻模又繼續捐田建屋。據華鴻模兒子華彥鈺遞送給官方的文書顯示,為創辦義塾,華鴻模特意購置了平田十九畝八分九厘八毫,再捐出堆棧一所,以堆棧的租息,作為教育經費。土地、堆棧及起造工料,共計紋銀一萬七千五百兩。光緒二十四年三月初十,義塾呈報官方,獲得批准立案。[22]

為了幫助地方上子弟在科舉上取得突破,華新義莊又在華氏祠堂內設立「懷芬文社」,以緬懷先祖華清蓮(字芬遠)。每月既望之期,集合華氏族中及地方上生童加以考核,分別測試「貼括」及「韻語」。[23]遇到鄉試或院試之年,將應試考生集中,選擇良師加以訓練,以期取得突破。文社考核嚴格,入選文社的士人,要按期交出考核文章。文章由良師評定甲乙,位居前列者,給予膏火獎勵。如果每年考核均在前列者,膏火所得更豐厚。文社幫助士人較多,「鄰邑課者紛至,多至數十百人。」[24]

一個家族在科舉上的突破,卻不能挽回科舉的衰落。在清末的變革浪潮中,清醒之士已經意識到,必須廢除科舉,興辦新式學堂。光緒三十一年(1905)四月十八日,華鴻模率先創辦了新式學校華氏私立果育學堂,由義莊提供辦學經費,學生免費入學。果育學堂學制分初、高兩等,各為四年,由華鴻模擔任校長。

創辦之初,果育學堂有學生52人,教師8人,分四個教室授課。[25]果育學堂師資雄厚,學風嚴謹,資金充足,教學質量在當時屈指可數。1909年,第一屆畢業生華聲之、華繹之等八人,連同連跳三級,提前一年畢業的錢穆等九人,報考常州府中學堂,九人全部被錄取。多年之後,錢穆道:「回憶在七十年前,離縣城四十里外小市鎮上之一小學校中,能網羅如許良師,皆於舊學有深厚基礎,於新學能接受融會。此誠一歷史文化行將轉變之大時代,惜乎後起者未能趁此機運,善為倡導,雖亦掀翻天地歸震動一世,而卒未得大道之所當歸。禍亂相尋,人才日趨凋零。」[26]

1911年,華鴻模去世。1912年八月,華繹之將果育學堂改名為私立果育高等小學校。至1913年八月,受新式教育的影響,同時為了紀念祖父華鴻模,學校再更名為華氏私立鴻模高等小學校。「該校以華故校長艱難興學,生前勞勤未忍聽其湮沒,擬更名為私立華氏鴻模高等小學校,以作永久紀念。」[27]

清代華氏所辦義塾,對於提高華氏文化水準,普及教育起著重要作用。據統計,清代華氏考中進士者12人,考取舉人者有52人。[28]至近代,華氏族人更是敏銳地意識到了新式教育的意義,率先在無錫創辦新式學校、女子學校。華氏所辦新式小學校,經費充足,師資在全國範圍內屈指可數,為無錫培養了一大批人才。古老的宗族與新式的近代教育,在華氏果育學校身上,得到了堪稱完美的融合。

義冢助葬

入土為安,死後下葬,是傳統社會中禮法的一個重要環節。周文王曾有「澤及枯骨」之舉,被後世視為仁者之政。傳統社會中,喪葬禮儀與社會秩序緊密聯繫在一起。如宋代就葬禮上冥器的多少,出殯時的儀仗,墓地的面積,墳塋的高度,均有嚴格規定。就喪葬的具體操作,明清兩代官方也給出了規定。君臣上下,等級森嚴,就是底層的民眾葬禮也要符合禮制規定。

對一般平民而言,喪葬費用太高,不得不典賣田地,拖累得破家亡產。貧民受財力限制,無力依照禮法要求舉行葬禮。歷代均設有專門機構,以幫助無力下葬的家庭。宋代設有漏澤園、慈濟局等專辦施棺助葬事務的機構,明初下令民間各立義冢。至清代,很多窮人缺乏埋骨地,只能依賴於義冢而下葬。

金匱縣下屬的南延鄉[29],本有義冢數處,多年之後,均已葬滿。地方上的窮人無力購得合適墓地,就將先人棺木停棺不葬。除了本地居民外,金匱地方還有大量外來人口,在人員死亡後,因為路途遙遠,也選擇不下葬。停棺不葬造成了很多社會問題,首先,這與入土為安的理念相違背,各地官方屢屢出具告示,勸告早日下葬。其次,大量棺木不下葬,日久天長之後,產生環境衛生問題,容易發生疫情。其三,停棺不葬日久後,棺柩可能在戰火被焚毀,或是被盜棺,事後後人追悔莫及,背上不孝的包袱。

清代江南,地多人少,大量貧民、外來人口死亡後無法獲得墓穴安葬,主要依賴於官方、民間設置義冢。義冢分為兩種,一類是普通義冢,由民眾自行安葬,並可安葬死刑犯與乞丐。另一類則是專設義冢,有專門墓地,專人管理,安葬正常死亡的良民。前者缺乏管理,日久之後,往往棺木暴露,民眾多不願意將棺木葬在其中。

乾隆年間,華進思捐資興建義冢,以安葬遺骸。華進思購得田八畝二分二厘二毫,立石表道,凡暴露地面,無人掩埋的屍骸,均收來下葬。凡來下葬者,並給葬費。[30]此後華進思又捐出五十畝田地,附入義莊,以田租收入作為義冢日常經費,「挾纊之意可永行」。[31]

咸豐、同治年間,太平天國戰爭帶來了江南地方上的大量死難者,更加重了停棺不葬的風潮。太平天國戰爭結束後,收埋屍骸,施棺助葬,成為官方與地方人士關注的重要內容。同治、光緒年間,江南地方上出現了設置義冢,贊助義葬的浪潮。[32]

光緒年間,金匱縣地方上士紳華鴻模等華氏族人出面,預備選擇地勢合適,距離適中的田地,捐作義冢。但地方上的田主,對於膏腴熟田既不願捐,又不肯賣,是以多年購覓,卻未能購得田畝創辦義冢。

袁燦興:清代無錫華氏義莊與地方社會治理

在傳統社會中,土葬普及與否,被視為地方風俗良惡的標誌 「死者獲體魄之安,生者盡送終之禮。其在閭閻,除凶穢之氣,以召祥和,順閉藏之理,以暢生機。此陰陽常理,為政者轉移風俗之大端也。」[33]光緒十七年(1891),金匱縣縣令巡視地方時,見到很多棺槨無法下葬,頗是憂慮。在與南延地方士紳交流時,金匱縣令希望能由士紳出面,購田設置義冢。華鴻模等華氏族人,則將此前購買田地存在的困難訴說。此後經過地方官與士紳聯合運作,至光緒十九年(1893),共籌得平田十畝三分二厘九毫,以開辦義冢。[34]義冢附設於義莊之中,由義莊加以管理,處理一切事務。

田地籌集完備後,即開工修築義冢,很快修竣,此時發起新建義冢的眾人,卻發現操作中仍存在很多困難。南延地方上歷年積累的停棺太多,一方面由於地勢濱湖,可以作為墓地的乾燥土地較少。另一方面,貧民無力將棺槨運到遠地安葬,早先已有的義冢業已葬墓,且管理混亂,墳地顛倒錯落,常不能尋到先人墳墓所在,故而民眾多不願下葬。

為了讓地方上民眾放心下葬,一方面,將義冢依附於華新義莊名下,由義莊管理,並提供經費支持。凡來送棺下葬的死者親屬,先到華新義莊報明登簿,領取號石,下葬後再到義莊領取補助。另一方面,雇南延鄉地保,大力督促貧民將沒有安葬的棺柩,在本年臘月底前送來下葬。對於鄰縣停留在在南延鄉的棺木,因為無主,無從查起,故而請鄰縣一體出示告示,督促下葬。鄰縣所停之棺,也以臘月為限,如仍不歸葬,由華氏族人籌集款項,將無主認領的棺木,一律編號掩埋,「以免日久暴露棺材朽殘骸之慘」。 [35]

汲取以往公墓管理混亂,鄉人不願將棺木下葬的教訓。發起諸人約定,義冢「擬定章程,編號掩埋,庶幾人可樂就。」[36]義冢創辦之後,光緒十九年(1893)九月廿九日,江蘇布政使司特頒發「仁周梓里」的匾額,以示獎勵。匾額懸掛後,周知鄉里,以勸諭各鄉紳董效法。[37]

入土為安,是中國傳統社會中禮俗的重要一環。宋元明清,圍繞葬禮定有諸多禮法規定,但在很多地方,限於財力,貧民常無法購置土地,實現「入土為安」。江南地方上盛行停棺不葬,甚至有停棺幾十年不葬,這卻與入土為安的理念違背。對無錢購買棺木的窮人及散落的無主屍骸,由義莊出資援助安葬,使窮人獲得最後的尊嚴,堪為功德無量之舉。義冢依附在義莊之中,既能得到經費支持,更能得到有效管理,使亡者入土為安。到了近代,義莊甚至在海外他鄉得到發展,只是幫助對象從族人發展到同胞。華人在日本神戶設有義莊,專門負責同胞喪葬事宜:「他鄉客死,情實堪憐,異域拋骸事更可慘。茲本幫同人或商或工,在日本神戶營生者,不知凡幾。其有病死旅寓,慘無親屬,由同鄉經理棺殮寄昔義莊。」[38]

結語

從華氏果育學堂成長出來的錢穆,對孝悌仁義文化深有體會,他曾道:「人道應該由家族始,若父子兄弟夫婦間,尚不能忠恕相待,愛敬相與,乃謂對於家族以外更疏遠的人,轉能忠恕愛敬,這是中國人所絕不相信的。家族是中國文化一個最主要的柱石。」[39]雖然歷代王朝都強調養育萬民,但受到技術、財政、人力等各方面因素的限制,在疆域之內存在著無數王朝不能照顧到的底層民眾。而中國傳統社會,以個體為中心,形成了階梯式的、有等差的格局。在這個等差格局中,個人、家庭、宗族、地方,一層層延伸。個體在自己的能力範圍之內,捐助義田,幫助族人,進而再幫助外族。

在傳統社會中,義莊能從政府手中,剝離出一片天地,留給社會。在此天地內,以血緣為聯繫的社會力量凝聚成團,創設義莊,益於宗族,益於社會。就功能而言,義莊與當代社會的慈善團體並無大的區別,主要集中在幫助弱勢群體,穩定社會秩序,推行道德教化等領域。義莊的功能,不但是滿足最基本的生存需要,更考慮到了家族的發展,族中子弟的教育。義莊對於死者的最後尊嚴,也納入其中。在以家庭為生產單位的傳統社會之中,宗族的社會保障功能,更貼近於底層,更為有效。

在地方秩序的構建中,以義莊為中心,以知識分子為中堅,成為一個地區、宗族的領導核心,對族人、晚輩起著強大的精神領袖作用。此精神統領的力量,比外界強加的秩序更為可靠,更為凝固,更為持久。義莊的創設與運作,受到官方歡迎。雖然明初朱元璋一度壓制義莊,以打壓宗族勢力,可義莊在傳統社會中的諸多良效,卻使它成為不可或缺的存在。明中期之後,直至民國時期,各時期的政府,都出台政策鼓勵、保護義莊,以發揮其在社會治理中的功效。

袁燦興:清代無錫華氏義莊與地方社會治理

毋庸諱言,創辦義莊,對無錫華氏宗族而言,會帶來很多回報,如官方的旌表,聲望的凝結,科舉的突破,物質的回報等。在宗族內部、在地方上,華氏有著更大的發言權,常主持地方事務,控制族人,處理各類糾紛。雖有著更多的話語權,但祖先的厚德,代代先賢的垂範,使得華氏族人卻不自驕,能以內心良知加以自我約束。明清兩代,少見華氏族人發達之後,魚肉鄉里者,他們更多地從事於地方事務,以義莊、為宗族、為鄉黨服務,從事於各類公益慈善,這又進一步加強了他們的社會聲望與發言權。創辦義莊,服務宗族與社會,獲得聲望,嚴謹持身,繼續努力,培養子弟,家族興盛,這是一個不斷向上的良性循環,這是一個不斷累積的豐厚投資。

宗族福利是雙向受惠,創辦義莊的族人,多是族中功名有成或是經商致富者。通過創設義莊,他們在宗族中擁有了更多的話語權,受到族人的敬仰,居於領袖地位。於其個體而言,巨大的聲望與族人的推崇,這就是回報。而宗族同樣需要能統率全族的人物,既能教化族人,又能影響族中事務。而族中的貧弱者,因義莊的補貼,能獲得所需生存資料。義莊的創設與存在,滿足了宗族內部各方的利益需求。

傳統社會所重視的是社會的本體性,所強調的是「國之本在家」。家屬於社會範疇,國是從社會中孕育而出的。在傳統社會之中,國家與社會不是簡單的對立關係,而是複雜的和諧共生關係。傳統社會認為,由天地、夫婦、父子、君臣關係建立的禮義制度,才是完整的國家與社會的生活型態。要理解中國傳統社會,就要從「鄉」展開,把鄉村的實際生態研究清楚,將鄉村置於國家和社會的關係中去理解。《禮記》講「門內之治,門外之治」,門內相當於家,門外則相當於公共領域,門內門外都以孝為前提,孝是基礎,此外還必須有「義」。「義」的表現在對公共事務承擔責任,提供鄉間公共服務,如教化、賑災、養老送終、扶弱和架橋等。義莊即是「義」的最好體現,庄存在於鄉間,它不僅是傳承了中國傳統的價值觀,更在國家政治制度外殼失效時能維持住地方秩序與善良風俗。

義莊對傳統社會的貢獻在於,它使國家政權認識到了社會的基礎性作用,並通過民眾自治實踐建立起一系列的組織、制度,實現鄉村自治。義莊等機構,則是實施這套制度的重要內容之一,而這套制度是套嵌在整個社會與國家的互動之中。社會與國家政權並非對立。可以看到,義莊的主要作用是溝通官與民,是國家與社會互動的重要橋樑,是緩解官民衝突、整合鄉村人力與資源,為鄉村提供公共品所不可或缺的角色。把義莊放在國家與社會的互動框架之中,才能去理解理解義莊的意義。

無錫華氏義莊,雖是中國古代慈善史上的個案,但由其中,可以管窺中國傳統社會的複雜生態。可以看到社會秩序如何依靠紳士階層維持,宗族力量如何凝聚族人,教化如何在經濟補助中推行等等。再現華氏義莊的歷史,最終還是從其中探討挖掘傳統文化中的精華,用歷史上諸多先賢的嘉言懿行垂範鄉里,涵育文明鄉風,讓優秀的價值觀在鄉村深深紮根。同時,以鄉情、鄉愁為紐帶,吸引和凝聚各方面的成功人士,用其學識專長、創業經驗反哺桑梓,建設美麗社會。



[1] [宋]施宿:《(嘉泰)會稽志》卷二十,清文文淵閣四庫全書本。

[2] [清]《邑紳衿顧開陸等具呈覆本縣稿》,《華氏義田事略》,同治四年(1865)詒谷堂刻本,頁十四。

[3] [清]《創建義莊家議》,《華新義莊事略》卷上,光緒辛丑年(1901)存裕堂刻本,頁一。

[4] [清]《給貼投縣稟稿》,《華新義莊事略》卷上,光緒辛丑年(1901)存裕堂刻本,頁五。

[5] [清]《給貼投縣稟稿》,《華新義莊事略》卷上,光緒辛丑年(1901)存裕堂刻本,頁六。

[6] 唐文治:《華子隨先生傳》,朱洪元,薛慰祖主編:《盪口史話》,鳳凰出版社2008年版, 第310頁。

[7] 《江南鄉試題名全錄》,《申報》1873年11月10日。

[8] [清]華鴻模:《建庄原始記》,《華氏新義莊事略》卷下,光緒辛丑年(1901)存裕堂刻本,頁五十八。

[9] 錢穆:《華繹之傳》,《盪口史話》,鳳凰出版社2008年版,第312頁。

[10] [清]馮桂芬:《顯志堂稿》卷四,《武進盛氏義莊記》,《近代中國史料叢刊續編》第79輯,台北文海出版社1981年版,第406頁。

[11] [清]《始建三省公祠記》,《華新義莊事略》卷末,光緒辛丑年(1901)存裕堂刻本,頁十六。

[12] 華宗康,字思淳,號三省,生活於明初。華宗康平生不尚浮靡,藏書萬卷,誦讀不輟,著有《詩學啟蒙》《鵝湖集亨》《三省集》等作品,耆壽而終,葬於椿桂山。因為華宗康義號「三省」,其後裔又稱三省公支。

[13] [清]《始建三省公祠記》,《華新義莊事略》卷末,光緒辛丑年(1901)存裕堂刻本,頁十七。

[14] [清]《始建三省公祠記》,《華新義莊事略》卷末,光緒辛丑年(1901)存裕堂刻本,頁十八右。

[15] [清]《三省公建祠記》,《華新義莊事略》卷末,光緒辛丑年(1901)存裕堂刻本,頁二十。

[16] [清]張永銓:《先祠記》,《皇朝經世文編》卷六十六,清道光七年(1827)刻本。

[17] 華敦禮:《盪口華氏義莊概述》,《無錫縣文史資料》第四輯,無錫縣委員會文史資料研究委員會1986年版,第59頁。

[18] [清]《續申條規十二則》,《華氏義田事略》,同治四年(1865)詒谷堂刻本,頁七。

[19] 《無錫盪口區義莊田調查》,錫山區檔案館藏檔,檔案號XB1-01-06-64。

[20] [清]《續申條規十二則》,《華氏義田事略》,同治四年(1865)詒谷堂刻本,頁六。

[21] [宋]牟巘:《范文正公義學記》《陵陽集》卷九,民國吳興叢書本。

[22] [清]《華氏新義莊事略》卷上,光緒辛丑年(1901)存裕堂刻本,頁二。

[23] 「貼括」是科舉考試時考生押的重點題。試貼經一科考試中,考官常從經書中選擇偏僻晦澀的章句為題考試,考生們也相應選擇冷僻的經句,編成易於記憶的歌訣,誦讀之後,以應付貼經考試,故稱「貼括」。「韻語」則是詩詞考試。

[24] [清]姚清褀:《華氏懷芬文社記》,《華氏新義莊事略》卷下,光緒辛丑年(1901)存裕堂刻本,頁二十一。

[25] 黃振源:《果育學堂和鴻模高等小學》,《無錫文史資料》第六輯,無錫縣文史資料研究委員會1988年版,第38頁。

[26] 錢穆:《果育學校》,《無錫縣文史資料》第四輯,無錫縣委員會文史資料研究委員會1986年版,第33頁。

[27] 《私立果育高等小學校變更校名請備案由》,《江蘇教育行政月報》 1914年第9期,第25頁。

[28] [清]華嘉植:《華氏文獻略》,道光十二年(1832)刻本,頁二十六。

[29] 清軍入關後,無錫隸常州府,雍正二年析無錫為無錫、金匱兩縣,統稱錫金。無錫縣在西, 金匱縣在東, 盪口屬金匱。民國初年,兩縣又合併為一,直屬於江蘇省蘇常道。

[30] [清]《開呈華進思履歷事實冊》,《華氏義田事略》,同治四年(1865)詒谷堂刻本,頁三。

[31] [清]《開呈華進思履歷事實冊》,《華氏義田事略》,同治四年(1865)詒谷堂刻本,頁五。

[32] 同治六年五月二十六日,江蘇布政司丁日昌辦發《禁止停棺不葬》,通飭全省官民:「限本年十月底止,有力者自行營葬,無力者由親屬報明善堂,代為殯埋。其餘無主各棺,責成善堂,通行收埋義冢,分別男女,編號立石,有姓氏者開具姓氏。無姓氏者,開明原在某處收取,立簿登記,以便日後子孫赴堂領歸改葬。」《江蘇省例·禁止停棺不葬》。

[33] [清]林枝春:《與劉安察使論速葬之法書》,《皇朝經世文編》卷六十八,清道光七年(1827)刻本。。

[34] [清]《公墓立案稟稿》,《華新義莊事略》卷末,光緒辛丑年(1901)存裕堂刻本頁三。

[35] [清]《公墓立案稟稿》,《華新義莊事略》卷末,光緒辛丑年(1901)存裕堂刻本,頁四。

[36] [清]《公墓立案稟稿》,《華新義莊事略》卷末,光緒辛丑年(1901)存裕堂刻本,頁四至頁五。

[37] [清]《公墓立案稟稿》,《華新義莊事略》卷末,光緒辛丑年(1901)存裕堂刻本,頁五。

[38] 《招領靈柩》,《申報》1884年1月10日。

[39] 錢穆:《中國文化史導論》,商務印書館1994年版,第5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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