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堯舜禪讓不傳子的真實原因居然是「舅舅不同意」!

圖片來自網路

壹讀微信號:yiduiread

不會爬牆上窗戶的壹讀君|吳銳

一天,在一個由部落元老參加的會議上,堯宣布:「將來我要讓我的兒子丹朱繼承部落首領之位!」

「啪!」一聲巨響,堯的舅舅給了他一個大嘴巴!

「你小子腦子進水了吧?你兒子又不是咱們部落的人,你有這麼多兄弟和外甥,你兒子和你再親能有這些人和你關係親近嗎?」

堯低下頭,捂著臉小聲嘀咕道:「道理是沒錯,可我怎麼心裡還是覺得兒子比較親呢?」

「啪!」堯的舅舅掄圓了又給他一個大嘴巴,打得這叫一個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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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兒子親?你能確定你兒子就是你兒子嗎?你兄弟和你外甥可都百分之百是你親兄弟、親外甥!」

聽到這話,雙手揉著臉的堯含淚低下頭,沒再說一句話,後來堯把首領之位禪讓給了舜。舜有一天又被自己的舅舅教訓了一頓後,把首領之位禪讓給了禹。

大家是不是覺得壹讀君在編故事呀,不錯,以上的內容確實純屬虛構,但看完下面的內容大家會發現,以上所有的虛構內容都是有依據的。今天壹讀君要為大家揭開堯舜禪讓之謎,要揭開這個謎團,必須先說一說人類婚姻制度的起源,弄清這個問題後答案自然揭曉。

人類婚姻制度的產生經歷了一個從群婚到從妻居對偶婚、從夫居對偶婚,最後到一夫一妻制婚姻的漫長過程。這個婚姻的演化過程既是夫妻制家庭形成的過程,也是一個從「霸道女總裁」掌權到「男員工」翻身解放的過程(母系社會到父系社會)。

群婚和對偶婚是發生在人類出現文字之前的上古時期的原始社會的男女關係,因為無文字可考,所以目前對這種原始社會婚姻的研究主要通過對生活狀態比較原始的少數民族的研究,比如十九世紀或二十世紀我國雲南的一些少數民族,以及美洲一些印第安部落等。

首先說群婚,群婚這個稱呼有個「婚」字,但其實和現在的婚姻基本沒有半毛錢關係。它是指一個氏族的一群男子去和另一個氏族的一群女子一起來合作「造人」,在這兩群人之間可以隨時自由「組合」。嗯,這個場面不宜過多聯想。

近親繁殖容易生出不健康的後代,所以原始的氏族不允許族內的男女一塊「造人」,於是有了群婚這種制度。在上個世紀的巴西印第安拉姆科卡姆克朗人村落,還保留有群婚制度。

群婚生出來的孩子歸女方氏族,當然作為男人基本沒法判斷哪個孩子是自己的,所以男人很可能也沒有什麼兒女的概念,他們最親近的人只是自己本氏族的母系親屬,不論男女死後都是和本氏族的人葬在一起(據仰韶文化墓穴考古發現),「愛情」和「鍾情」這樣美好的概念在這個階段基本是不存在的。

既然有史料說堯將首領位置禪讓給舜而不是兒子丹朱,那說明他知道自己兒子是誰,或者說自認為知道,這至少說明堯個人並不是群婚,而是進入了我們下面要提到的對偶婚階段。

對偶婚是人類從群婚走向一夫一妻制婚姻之前的過渡階段,也是人類從母系社會走向父系社會的過渡階段。注意這裡說的一夫一妻制婚姻階段包括人類古代封建社會階段,因為雖然封建社會我們亞洲國家少數權貴是一夫多妻,但絕大多數普通「吊絲」還都是模範丈夫,只娶一個媳婦。

對偶婚又分為走婚、望門居、從妻居、不落夫家、從夫居這幾個階段。走婚嚴格說還是一種半群婚的男女結合方式。到上個世紀,我國雲南永寧納西族還是母系社會,還保留有走婚制度。走婚就是白天年輕男女對上眼了,聊得不錯,晚上約一下。晚上小伙從窗戶爬進姑娘房間,把帽子掛在窗外,意思相當於「請勿打擾」,然後兩人就一起那個……

別太激動,摔下來就不合適了

以前在雲南永寧納西村落,只有能過性生活的女性才有自己獨立的房間,用來接待男阿注(這種關係的男女稱對方為「阿注」)。男人在這個母系社會就沒有單間的待遇了,只能和舅舅擠在一個屋住,這裡看出舅舅重要了吧!

走婚依然是一種比較自由隨意的結合,男人還是無法確定自己的子女。後來姑娘們覺得心裡不爽了:「老娘天天又得下地幹活,又得帶孩子,老爺們過一晚上就走人了,太輕鬆了吧。不行!得找個老爺們來給老娘下地幹活兒!」

於是相對固定的男女關係開始出現了,注意是相對固定,人類首次出現了「夫妻」的概念。這時相對固定的「夫妻」並不住在一起,所謂的丈夫此時相對比較有把握能確定妻子生的孩子是自己的,所以要時不時去儘儘義務,但並不長期住在一起,這種情況被稱為「望門居」。

但是總來回跑太折騰,於是妻子說了:「以後你就住這吧!」就這樣,從妻居的對偶婚出現了,沒有血緣的人類男女首次長期住在了一個屋檐下。

恩格斯對人類從群婚到對偶婚的轉變是這樣評價的:「人類從群婚向對偶婚的轉變主要歸功於婦女」,因為婦女養育子女很辛苦,需要一個男性來幫助分擔生活壓力;而就男性來說,「從來不會想到,甚至今天也不會想到放棄群婚帶來的便利」(但是現在有110了)。

從今天的價值觀來看,處在從妻居對偶婚階段的老爺們兒活得是很沒面子的,既要倒插門,還要改姓妻子的姓氏,當然子女也要姓妻子的姓,誰讓這時候還是母系社會呢。雖然這時父子之間可以基本互認,但這時老爸的重要性還是沒有顯現出來,男孩子最重要的同性長輩依然是舅舅。我國至今一些地方仍流行著這樣的俗語:「天上老鷹最大,地上娘舅最大!」這也是母系氏族的遺風。

既然傳說中的堯、舜、禹是男性首領,是不是說明他們所處的歷史階段已經脫離母系社會了呢,這還真不一定,女人仍然可能在「幕後掌權」,這一點我們稍後再說。

對偶婚和一夫一妻制婚姻的本質區別是什麼?用恩格斯他老人家的話說,這是「一種雙方可以輕易離異的個體婚制」。畢竟是剛走出群婚階段,什麼「白頭偕老」、「至死不渝」這樣的概念還遠遠沒形成。這個時期男女結婚前的性行為那是相當自由的,就算是婚後,夫妻各自找個小三、小四、小N經常也是免不了的。至今非洲一些土著部落還保留有節日期間夫妻各自去尋找異性然後去羞羞噠的習俗。

至於說大禹治水三過家門而不入,夫妻倆三十年沒有性生活這樣的傳說,只能認為是後來的封建社會知識分子用儒家文化對原始社會生活方式的曲解,真實情況大禹和妻子應該是……嗯,大家自己琢磨吧。

對偶婚這樣的婚姻關係一般持續時間也不會太長,畢竟夫妻雙方只要一方提出離婚就算是完成離婚手續了。所以往往是因為一點小事,「偶因反目,輒至離異」。

妻子:「今天你洗碗吧。」

丈夫:「我懶,不想洗。」

妻子:「靠!離婚吧!」

丈夫:「離就離,明天我就回娘家!」

上世紀雲南有些布朗族村落還保留有對偶婚的遺風,丈夫結婚時要背個鋪蓋捲去妻子家,隨時準備一離婚就捲鋪蓋走人。估計「捲鋪蓋走人」這話就是這麼來的。從這裡可以看出,在原始社會生產力低下的情況下,夫妻間沒有什麼共同財產,離婚不需要分房子、分存款,這也是離婚可以一句話就輕鬆搞定的重要原因。

不論是從妻居對偶婚還是從夫居對偶婚,婚姻的不穩定是一個共同特點。但從從妻居到從夫居的轉變,可以說是發生在原始社會的一場革命,它標誌著母系社會發展到了父系社會,說白了就是「男人掌權」了,用恩格斯的話說這是「人類所經歷過的最激進的革命之一」。男人終於改「嫁」為「娶」了。

丈夫:「兒子終於和我一個姓了!」

從母系社會發展到父系社會是因為男人在社會生產中的作用日益重要,這一點這裡就不多解釋了。說到婚姻,發展到妻子願意住在丈夫所在的部落,這是個曲折的過程。至今美洲一些印第安人和愛斯基摩人村落,以及在上世紀我國西南很多少數民族村落,都保留有「不落夫家」的習俗。就是妻子婚後要過很多年,或是直到懷孕,才會搬去丈夫的村落一起生活。這些反映出在原始社會母系向父系過渡過程中女人多麼不願意離開娘家啊。

如果男人不願意等到妻子懷孕的話也可以送彩禮,在火地島的雅干族印第安人還實行對偶婚,男人向女方家族贈送一條船或幾張毛皮,就可以娶妻子來自己家族生活。否則要想結婚就只能「倒插門」了,不過可以在女方家好好勞動,勞動幾年表現好的話可以帶妻子回自己家生活。

如今在我國農村,甚至一線大城市仍有女方家結婚要彩禮的習俗,這其實也是原始社會從妻居向從夫居過渡時的遺俗。以後交不起彩禮的男士可以說:「我倒插門去你家『勞動改造』可以嗎?」不過這麼丟人的話壹讀君是不會說的。

那麼交不起彩禮,又不想倒插門怎麼辦呢?那就只有一個辦法了:搶!在我國台灣的高山族、雲南景頗族等少數民族,都曾保留有假裝「搶婚」的習俗。就是結婚前未婚夫約幾個好友假模假樣去搶新娘,女方家庭也要配合一下,組織一下「抵抗」,最終肯定是「抵抗」失敗。這樣的習俗現在看是個結婚儀式前的娛樂環節了,但它也是人類從原始社會階段流傳下來的遺俗。在原始社會沒彩禮又要實現從夫居,那就真得搶了!要麼恩格斯說這是「最激進的革命之一」呢。

「搶婚」,場面歡樂的趕腳

後面就長話短說了,人類社會生產力提高了,夫妻有了共同的私有財產,一些夫妻開始脫離部落獨立生活,「愛情」和「忠貞」的概念開始出現,一夫一妻制婚姻開始形成,小三少了,夫妻家庭終於趨於穩定了。

至於愛情為什麼會產生,是因為有了私有財產嗎?是因為《梁祝》《小羅與小朱》《太陽的後裔》這樣的文化因素嗎?還是什麼其他的未知因素在起作用?滿腹才學的壹讀君也無法解釋了。

最後終於可以進入「正題」了,大家對禪讓之謎是不是有點頭緒了?

《史記·三代世表》記載:「稷、契、堯同父,但各異姓。」能確定同父,說明堯的父母不是群婚或走婚;但姓氏不同,說明他們隨母親的姓氏,說明堯的父母很可能是從妻居的對偶婚,而且他老爹至少離過三次婚。為什麼剛才說堯雖然是部落男性首領,但其部落仍可能是母系社會呢?因為在母系社會即便部落酋長是男性,婦女仍有權利彈劾、撤換酋長。

比如在我國雲南永寧納西族的母系家族中,一般由年長、有威望的婦女作為家族的管理者,但有時也會由男性作為家族的大管家,但他必須遵照家族中婦女的意見來行使權力。再比如19世紀北美的易洛魁印第安人仍處於母系社會,族內男性大部分是從妻居對偶婚,但男性酋長或「大戰士」可以把妻子娶到自己部落來。當然這也是工作需要,總不能讓自己的酋長天天住在老婆的部落里吧。

一些歷史專家認為堯、舜、禹處在母系社會晚期。群婚、從妻居對偶婚、從夫居對偶婚、一夫一妻婚姻雖然是發展的大趨勢,但歷史上很多時候多種婚姻形式是同時存在的。作為首領的堯、舜、禹雖然可以有娶妻子過門的特權,但族內大多數男性仍很可能是從妻居,甚至是群婚、走婚。如此的話他們既無法確定自己子女是誰,也無法理解子女的重要性,更不可能認可首領子女的繼承關係。

19世紀北美同樣處在母系社會晚期的麥諾米尼部落印第安人安托萬·吉奇和堯有同樣的苦惱,1859年他對美國民族學家路易斯·亨利·摩爾根說:「假如我死了,我的舅父和兄弟就會從我的妻子和子女手中奪走我的財產」,他表示希望能改變現有的繼承製度,讓自己的子女繼承財產。

《史記·五帝本紀》對堯最終沒有傳子的描述是「授丹朱則天下病而丹朱得其利」,所以「終不以天下之病而利一人」,這裡說「天下之病」肯定是誇張了,但被部落反對倒是很有可能的。

印第安人安托萬·吉奇的心愿被大禹實現了,禹禪讓前先給兒子「啟」委以重任,好讓兒子將來有機會自己奪權上位。「禹授益,而以啟為吏,及老,而以啟為不足任天下,傳之益也。啟與支黨攻益而奪之天下,是禹名傳天下於益,其實令啟自取之。」(出自《戰國策》)

至於堯舜禹是否有血緣關係這個問題,作為同一氏族的族人,有親屬關係應該是八九不離十的。但要說明一點的是,堯、舜、禹所處的上古時代並無文字記載,後世史書的記載多是根據傳說。禪讓之說有明顯儒家文化理想主義的色彩,真實情況到底是什麼樣,甚至於堯、舜、禹其人是否真實存在,也許永遠是個不解之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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堯的舅舅打完兩個嘴巴後揉著發紅的手,心中暗想:「你小子知道自己兒子是誰所以想傳位,老子連兒子是誰都不知道,搞什麼嘛!……嗯,不行,回頭我也得查查我兒子到底是誰!」

END

參考資料

1.《堯舜「禪讓」與對偶婚的演變》,劉興林,《東嶽論叢》

2.《論婦女在由群婚向對偶婚轉變中的作用》,王成軍,《陝西師大學報》

3.《論對偶婚從夫居形態及在家庭史上的地位》,李永采,《歷史研究》

4.《試論對偶婚》,程德琪,《雲南社會科學》

5.《略論仰韶文化的群婚和對偶婚》,王珍,《考古》

6.《苗族對偶婚的縮影》,楊正存,《吉林大學學報》

7.《漫談對偶婚》,程德琪,《化石》

8.《從看史前社會的對偶婚》,劉昌安,《西北大學學報》

9.《論對偶婚制母系家庭演變期的家庭特徵》,王克,《人口學刊》

10.《論以父係為中心的對偶婚及其家庭》,塗以楠,《廣州大學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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