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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錯,我就是愛逛超市






十點君說


07-26


十點君曾寫過一篇文章,叫《沒有什麼比看自己一天天變美,更開心的事了》,裡面寫到十點君不開心的時候就喜歡逛超市。超市裡面的東西可真多呀,吃的、用的、電器,十點君最喜歡家居區和水果區,那些純白的磁碟、印著各種花紋的碗盤,各種新出的鍋碗瓢盆經常讓我邁不動腿......我愛它的煙火氣,愛它的柴米油鹽醬醋茶,就像愛我那不管發生了什麼都必須填飽的肚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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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紫健


原標題《超市,是一座城市最初的溫情》



說實話,有時逛超市遠比逛商場更能帶給我樂趣。


 


這種想法從我去遠方上大學時便萌生。記得大一開學沒多久,我們寢室就愛上了一家日式超市,經常周末一起約好坐著公交半小時去到,先在附近吃一頓辣辣的川菜,一掃夏日的濕熱。再到超市旁邊的涼茶鋪去喝杯冰鎮鮮椰子汁,像完成進軍超市前最後的儀式。喝完摸摸小肚子,這才大步流星的正式進入超市。



蔬菜類我們大都用不著,但各自都有喜歡的小方向。我喜歡那家超市的鮮榨台,有最愛的牛奶玉米汁和各式果汁,每次都買好幾瓶,剛結完賬就打開一瓶;小軒喜歡那裡的涼麵以及剛出爐的燒鴨燒鵝,小英則喜歡各式小零食。




每次出發前我們都約定只買自己最喜歡的,畢竟大老遠提回去不容易,可到了裡面,便把超市當成了一個巨大的娃娃機,什麼都想抓。人均兩個大袋子已是標配,出門後在驕陽似火中等待著特急公交或者乾脆打車回寢室。


 

每當這麼大動干戈折騰一上午,我們都會用一個睡到自然醒的午覺來緩衝與犒勞。醒來看看彼此書桌下滿滿的購物袋,心生無限的欣喜。那時,那座城市的一切對我們都很陌生,但有了一起去超市的情誼,便在以後的歲月里時常心懷感激。


 


後來,我們天各一方,我畢業後去美國上學,不知不覺中對超市更加依賴。記得到達的第二天,我便被室友帶去了附近的一家很大的超市,一進去像是來到了新的世界,熙熙攘攘的人群,琳琅滿目的貨架上簡直樣樣都新奇。







光是不同口味的沙拉醬就有60多種,資深酸奶控的我來到酸奶櫃前簡直移不動腳步,不同的脂肪含量,不同的水果口味,不同的農場,不同的口感分類,我的大腦高速地旋轉可還是無法抉擇。只能在每次去的時候都換幾種不同的口味,妄想在未來的日子裡將它們嘗盡。




初來乍到,怎會料想到那裡連牛肉的分類都很齊全,各個部位都有不同的單詞。我一邊驚嘆,一邊感慨自己依然單薄的單詞量。


 


從那以後,什麼作業都無法擠占我每周逛超市的時間。經常是在圖書館寫論文正酣的時候,朋友一個簡訊「現在去超市?」我便興高采烈地答應然後抱著電腦快速奔出門。那成了我學習間隙最解乏的活動。單單去逛一圈也會讓我心情愉悅,哪怕需要買的東西寥寥。




後來發現,可能這是一種可貴的分散注意力的方法,每次逛完回到圖書館後,我的思路都會開闊很多,對於寫作來說,暫時的放空,反而利於之後更加沉浸與融進更多的想法。


 




就這樣,我先後去過了小鎮附近以及紐約費城的很多超市。她們千姿百態各有千秋,像一個巨大的萬花筒,精彩的點綴著我原本平淡庸常的生活。




說來自己實在是個很幸運的人,雖然我當時沒車,但周圍卻有能在百忙之中帶我去超市的小夥伴。記得孫小孟時常會在晚上喊我去wegmans(一家有機超市)買最好吃的抹茶冰淇淋,記得淘淘會在複習周帶我去開車一小時之久的韓國超市買熱氣騰騰的辣豆腐湯,記得同喜歡吃海鮮的大周曾帶我去挑新鮮的龍蝦和螃蟹,還有可愛的室友們,每次一有時間,便會集體去超市採購,然後每人做一道菜,邊吃邊暢聊。


 


可以說,是超市給我勇氣去更好的融入並愛上這個陌生的地方。超市收銀員的每一抹微笑都讓我感受到這個小鎮的善意。在那裡,比起學校氛圍,我愛生活本身。


 


有一次我問我的室友小青:「你什麼時候開始喜歡你男朋友的呢?」




她笑著說:「從大家一起去超市的時候,那時他總是和我拿起同一個牌子的薯片,還有各種零食,每次都特別巧。」





 


和喜歡的人一起去超市挑喜歡的東西,也算是一種志趣相投的默契。


 


也許那時都是一個人的緣故,我很羨慕周圍每周一起去超市買菜然後拿回住處做飯的情侶。在我看來,那真的就像過日子一樣。日子匆匆而過,通常一年就要搬一次家,衣服可以及時淘汰,書可以隨時買,但一起去逛超市挑選食材的感覺是很難替代。




印象很深的是和朋友第一次去山姆俱樂部超市,那是個特別典型的美國家庭式超市,所有物品都是標配的家庭超大包裝,雞蛋要30個一份,水果要一袋一袋的買,連麵包都是8個起,我看著裡面都是父母帶著兩個孩子的典型美國家庭出行陣勢,突然覺得很失落。那時便想,如果有一天有個人和我一起來這樣的超市就好了。




留學的那兩年間,我去山姆不超過5次,每次都只是買點喜歡的牛角麵包或者大盒牛奶,因為只有它們會讓我有把握自己也可以在保質期內解決掉。在我看來,那個山姆超市意味著「家」的存在。


 


再後來,我喜歡周末去紐約或者費城,逛逛那裡的華人超市。多半是買點熟悉的醬料或者久違的零食,比如春節前去買個旺旺大禮包,或者中秋節前去買一盒月餅。很多小時候吃過但多年未嘗的小零食重新湧進了我的購物車,浪味仙、花生酥、QQ糖,吃著他們,彷彿在重新找回一段回憶。




這時,在異鄉的超市裡找尋家鄉的食品,已變成了一種鄉情的維繫。並不是因為那裡面有多驚艷的味道,而是想在寒冷無人的夜裡拿出來,擋一擋心口的風。


 


回國後,有天我意外的在北京發現了山姆俱樂部的一家分店,便興高采烈和他第一時間去辦了年卡,一切都像做夢一樣。我給他介紹哪些是我喜歡吃的用的,他也被這種龐大的運行模式所吸引。於是我們定期去囤貨。


 


再後來,我們經常一起逛超市,那時我才知道為什麼韓劇里總會有男主推著女主坐在購物車裡逛超市的固定橋段,因為那個過程真的甜蜜又美好。從挑選喜歡的食材到一起發現新鮮的東西,再到把它們搬回家變成一頓鮮香可口的飯菜,超市,便已經變成了這座城市的溫情所在。




上個周末,我們去外面吃飯,吃完想散散步閑逛下,突然發現轉角處有家外國超市,便毫不猶豫走了進去。他給我挑我喜歡的抹茶餅乾,我給他選他可能會愛的德國啤酒,其實,互相給對方挑喜歡的東西的感覺很奇妙。因為有人已經了解了你的喜好,你一個眼神都不用便心領神會直接把一切都做好。


 


想到在座原本陌生的城市,會有一個人與你互相欣賞,陪你一起打拚與分享生活的美好。生活,便處處都有希望。


 


原以為,風花雪月才是景;到頭來,柴米油鹽皆是詩。





-背景音樂-


Michelle    陳綺貞 《旅行的意義》


-作者-


紫健,簡書籤約作者,一個本科中文系,後跑去美帝讀研的抹茶小吃貨。新書《用熱愛成就質感生活》即將上市。公號:抹茶與晴天的生活意見(LifeBook2)微博@紫健Emily。十點讀書經授權發布本文。


-主播-


樵歌,音樂主持人,愛音樂,愛播音。公眾號:非素邦(ID:feisubang),電台公眾號:一本書聲(ID :yibenshus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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