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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80後售鸚鵡獲刑五年引爭議,是飼養還是非法出售?


每日人物 單朴綜合報道


近日,深圳80後王鵬因出售鸚鵡被判刑案引發熱議,輿論將其與「天津模擬槍獲刑案」、「農民采三株野草獲刑案」並列。


2017年3月30日,深圳市寶安區法院以王鵬犯非法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一審判處其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


法院與王鵬一方在飼養、繁殖鸚鵡的動機上出現爭議。一審法院認為王鵬為了牟利,但王鵬一方則稱是出於興趣,並無牟利目的。



深圳80後售鸚鵡獲刑五年引爭議,是飼養還是非法出售?


網路圖。


一 王鵬被判刑理由是什麼?


王鵬被判刑後,其妻任盼盼以網名「80後養鸚鵡獲刑案」在微博上為夫呼籲,稱「丈夫出於興趣愛好養殖鸚鵡,卻因此被判刑五年!法官同案不同判,請求深圳中院給我們一個公平合理的判決」,引發眾人關注。


而一審法院稱,目前主要查明王鵬兩處犯罪事實,一是王鵬將兩隻小太陽鸚鵡出售給他人,二是在其住處查獲了45隻珍貴、瀕危鸚鵡。後者被法院認定為「待售,屬犯罪未遂」。王鵬一方承認第一處,但並不認同第二處。


王鵬因非法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被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也就是說,王鵬並非是因為養殖鸚鵡這一行為、而是被法院認定為「非法出售」才被判刑。


此前公訴機關指控王鵬行為已構成非法收購、非法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但一審法院並沒有認定王鵬有非法收購珍貴、瀕危鸚鵡的行為。


公訴機關也指控王鵬將自己孵化的6隻小太陽鸚鵡,以每隻500元的價格出售給謝田福。但一審法院認為,現有證據僅能認定王鵬出售給謝田福的2隻小太陽鸚鵡即綠頰錐尾鸚鵡。


一審判決書顯示,法院根據《刑法》相關條款、最高法院《關於審理破壞野生動物資源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及《公約》附錄一、二規定保護物種,認定「雖然本案所涉的鸚鵡為人工馴養,亦屬於法律規定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作出了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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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鵬妻子供圖。


二 養鸚鵡是因興趣還是為了出售?


一審判決書顯示,法院認定被告人王鵬從2014年4月起開始非法飼養、繁殖珍貴、瀕危鸚鵡並將之出售而進行牟利。


法院主要審理查明兩處事實。


2016年4月初,王鵬將孵化的兩隻小太陽鸚鵡出售給該案另一被告人謝田福,價格為每隻500元。後經鑒定,這兩隻鸚鵡學名為綠頰錐尾鸚鵡,屬《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附錄Ⅱ受保護的物種。


2016年5月17日,公安機關在被告人王鵬住處查獲45隻鸚鵡。經鑒定,共有35隻綠頰錐尾鸚鵡(人工變異種),9隻和尚鸚鵡,1隻非洲灰鸚鵡。這些鸚鵡均在《公約》附錄Ⅱ名單中。


王鵬一方對出售兩隻小太陽鸚鵡這一事實並無異議,但對於被查獲的45隻鸚鵡,法院評判為「待售,屬犯罪未遂」持不同意見。


任盼盼在給法院的一封公開信中曾提到,公訴方認為查獲的那些鸚鵡屬犯罪未遂,理由是王鵬曾在網上和別人討論過鸚鵡價格,並且認為飼養這些鸚鵡需要很高的成本。


任盼盼辯稱,鸚鵡交流群里討論鸚鵡價格很正常,「玩家之間就是聊養殖和價格的問題。」

王鵬妻子任盼盼向每日人物提供了一份上訴狀,其上訴理由是「一審法院審理查明的事實不清,認定從上訴人處查獲的45隻鸚鵡系待出售的鸚鵡證據不足,上訴人處查獲的45隻鸚鵡現有證據不足以證明是用於出售的鸚鵡」。


上訴狀稱,上訴人(王鵬)非常喜愛鸚鵡,所以自行學習了養殖、繁育鸚鵡的相關知識,因鸚鵡繁殖能力強,上訴人才在不知不覺中越養越多,上訴人純粹出於興趣愛好而飼養鸚鵡,完全不以營利為目的,不應以數量多即認定存在營利目的。


其實在一審中,辯護人也辯稱45隻鸚鵡並非用於出售,但一審法院認為這與查明的事實不符,不予採納。



深圳80後售鸚鵡獲刑五年引爭議,是飼養還是非法出售?



網路圖。


三 王鵬被判刑合不合理?


王鵬案被曝光後,輿論一度將其與系列「天津模擬槍獲刑案」、農民采三株野草獲刑案等同。


在一審審理時,辯護人為王鵬作了罪輕辯護。


任盼盼提供的辯護詞顯示,辯護人對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王鵬構成非法收購、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的定性不持異議,但對公訴機關的量刑有異議,被告人王鵬收購、出售鸚鵡的數量根據現有的證據應認定為 2 只,未達到情節特別嚴重的標準,請法院在量刑時對其從輕、減輕處理。

王鵬案二審辯護律師徐昕曾為天津氣球射擊攤案當事人趙春華作辯護。他對媒體稱,王鵬案也將作無罪辯護。


5月8日,徐昕和另一律師斯偉江發表律師聲明稱,民眾對王鵬案的反應,是一種社會常識對判決結果的撞擊,這種質疑是否符合良善的法律,有待二審公開公正的審判來檢驗。


聲明還稱,法官、檢察官面對立法或者司法解釋不符合社會實際的狀況時,或者和普通人情相違背時,該機械執行,還是應該更能動一點,值得商榷。


但也有動物保護人士稱,王鵬案量刑合理。國際野生物貿易研究組織一名工作人員對財新記者稱:「合計起來,王鵬收購出售了屬於二級保護物種的鸚鵡超過六隻,判五年並不失當。當然,法院判決中並未計算之前收購的四隻,只是說出售兩隻,並把45隻按犯罪未遂算了。」


部分內容綜合紅星新聞、財新等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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