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人情」和「法度」同時跌落水中,你會救誰?
選擇總是很難,怎麼選都有人受傷!
一
先說個場景:「你爸和媽同時掉進水裡,救誰?」
沒錯,許多朋友人一定不陌生,曾幾何時,父母為了測試小夥伴們,一次一次被跌落水,還樂此不疲。
長大後,做父親的多半被解救出來,營救對象換成了女朋友、老婆和老媽。
到底救咱爸還是救咱媽?抑或女朋友、老婆?
選項在變,不變的是都難選,手心手背都是肉!
所以,每每被質詢,總不情願,犯難!
熟能生巧,百鍊成鋼,話說問多了便都是套路,答曰:「一起救,一個都不能少」!
明知不現實,但是好在至少政治正確!
二
有人說,這個問題很弱智,也就是大人逗幼稚小孩,無聊女友調戲男伴的慣用伎倆!
其實,平常生活中也不乏許多類似場景,法律人也不外如是。
話說,法律人常年處於矛盾、訟爭旋渦中心,「取保」、「假釋」,「輕判」、「緩刑」,總有一款請託事由適合你。
於是,法律人常面臨這樣的拷問:當「人情」和「法度」同時跌落水中,你會救誰?
但凡還有點法治信仰的法律人,每遇此情境,必會糾結,尤其是當請託事由還明顯沒有合法正當基礎。
因為,「人情」和「法度」的選擇背後,歸根結底是關乎樸素人性與法治信仰的「天人之戰」!
「狠心」拒絕,似乎不近人情,除少數深明大義者,實踐中多數基本不能理解,於是常遭請託人口誅筆伐,弄不好朋友圈混個聲名狼藉,再無顏見江東父老!
倘若從了,明知不可為而假意應承,或可能因忽悠被請託人秋後算賬;明知不可為而強力為之,甚至藉此斂財謀利,則知法犯法,遺禍無窮!
「人情」與「法度」不可兼得,如之奈何?
三
「人情」與「法度」的糾結背後,映射出我們法治建構進程的結構性矛盾。
這邊廂,正義實現常不得已需依賴正當程序以外的外力,否則,或姍姍來遲,或遙遙無期;而那邊廂,總有通道讓不法利益凌駕於合法利益之上,造成好人受冤,惡人逍遙,劣幣驅逐良幣!
因此,常有人在耳邊呢喃,說:法治頂個球!
的確,正義應當實現並且當以看得見、可預期的方式實現。
而法治並非不管用,更不是錯了,只是還不夠好!
法治建構應當進一步不遺餘力致力於限制權力、保障權利,讓守法者通過正當程序享受可預期的守法紅利,讓違法者承擔相匹配的違法成本,如此,程序正義與實體正義方能融合,法治生命方可持續維繫。
四
法治建構,如生命之孕育,有其成長、成熟周期,需耐心呵護,慢不得,但也急不來。
真正的法治建構者需要「看多」法治的堅定信念:
相信法治建構的過程中或許會回撤,但回撤之後只會衝擊更高處;
相信野蠻成長、原罪叢生的混沌時期終會成為過去,四象有序、法治昌明的時代必定會到來——耐心往前拱,便能遇見!
最後,多嘴再問一句,當「人情」和「法度」再同時跌落水中,救誰?你會怎麼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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