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歲女孩帶百名小姐賣淫」打擊嫖客需要罪加一等
在六一國際兒童節到來之際,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走訪了北京市通州區人民檢察院未成年人案件檢察部,這些從事未成年人檢察工作的檢察官,揭開了校園霸凌及未成年人犯罪背後不為人知的一面。其中有一起案件是這樣的:為了維持高額開銷,一位女孩從14歲開始輟學販賣毒品,在當地帶著100多個小姐賣淫,後來北京開展賣淫活動時被抓。
(6月1日《中國青年報》)
對於這位從14歲開始,就帶著100多名小姐賣淫的女孩,從事未成年人檢察工作的檢察官們從心理輔導的角度進行了價值觀的糾正。在他們的心理引導之下,女孩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表示今後想繼續上學,再也不期盼奢靡的生活了。事情到了這裡,似乎也是皆大歡喜的結局。
不過,在筆者看來,這還算不上是完美的結局。雖然這些女孩都改邪歸正了,可是她們心靈的傷害,身體的傷害,或許是一輩子都不能癒合的。為了滿足自己的奢靡生活,這些女孩參與了賣淫,步入了生命的歧途之中。這是讓我們十分惋惜的事情。但是,要知道的是,這些女孩是在心智不成熟的情況下犯下的錯誤。如何關注未成年少女的心理健康問題,必須引起重視了。教育工作除了要關注學習成績之外,一定要關注心理健康的養成。
100多個未成年女孩參與了賣淫,拯救她們不能只靠心理引導,還需要嚴厲的處罰。這種處罰不能只是處罰這些懵懂的孩子,不能只是讓她們背負罪與罰。更需要關注的是:「未成年女孩賣淫」的市場在哪裡?
「未成年女孩賣淫」的市場就潛藏在違法犯罪的行為里。賣淫就需要場地,而向這些未成年人提供賣淫場地的賓館、飯店、出租屋的責任人是不是也該受到應有的處罰?如果不是這些場所向未成年少女提供賣淫場地,也就不會讓這些孩子越陷越深了。對於向未成年少女賣淫提供場地的經營者,一定要加大打擊的力度。不能只是按照普通「容留賣淫」處理,必須罪加一等。
此外,還需要關注的是背後的那些嫖客們。有些嫖客已經到了厚顏無恥的地步了,有的人甚至四處打聽「有沒有賣淫的未成年人」,極度的變態心理,讓他們把「嫖宿未成年少女」當成了一種淫樂的追求。嫖娼是犯罪行為,對於這一點嫖客都是知道的。而事實上是「嫖宿未成年少女」是更大的犯罪行為,必須要本著保護未成年少女的司法精神,加大對這類嫖客的打擊力度。未成年少女賣淫和普通的賣淫性質是不同的,從一個層面來說,由於心智並不成熟,她們對於自己的賣淫行為的危害是了解不夠的。
如何辦?筆者以為對於和未成年少女發生關係的嫖客,需要加大打擊的力度,提升打擊的標準。不能因為存在金錢交易就定性為嫖娼行為,而是需要更加嚴厲的法律打擊規範,甚至可以按照強姦未成年人司法。
※不能一到兒童節就關注「有毒文具」
※「讓劉胡蘭遠離孩子」,錯誤價值觀是如何形成的
※「男孩成長女性化」背後的社會問題需要紓解
※「塑料大米」的鍋里蒸煮的是社會問題
※突發事件的「發布時限」要能「跑贏謠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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