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性自戀與惡性自戀
科特提出了足夠好的母親的概念。完美的母親是不存在的,但是足夠好的母親就可以養育出身心健康的孩子。對於成年人的創傷,如果有一個人,來充當足夠好的母親,一樣可以起到修復作用。事實上,這是我們童年時代未完成的夙願,帶到了今天,隱隱的主宰著我們的生活,而不為大多數人所知。
人在生命早期的時候,0-6個月的時候,是屬於母嬰共生階段,在這個階段嬰兒剛開始沒有和世界分化的意識,以為世界就是自己,所以它客觀上會無情的使用母親,在它使用母親的過程中,它在確認自己的存在。它要吃喝拉撒睡,足夠好的母親能及時滿足它的需要,在不斷的滿足的過程中,它逐漸的有了存在感,覺得我是真實存在的。
在完全的沒有意識到母親存在,到一點點意識到母親存在的過程中,嬰兒充滿了風險,這個風險是,嬰兒漸漸的意識到母親和它不是一個人,但卻又依賴母親而存活,有時候母親會消失在自己面前。在沒有形成穩定自我時的母親的消失,讓嬰兒驚恐萬狀,充滿了死亡恐懼。如果這種消失太長,嬰兒無法整合這種消失,會產生破碎的感覺,奄奄一息。
所以,有時候,經歷過和父母分離的人,內在自我是虛弱而破碎的,沒有一種存在的信心。而另一種自身帶有創傷的母親,會在嬰兒提出需求的時候產生退行,否定嬰兒的需求,嬰兒的需求無法滿足,穩定自我無法形成,仍然被破碎感所主宰。
因為在0-6個月的良性共生期,因為沒有母親充分的肯定,嬰兒沒有完成良性自戀,形成自我,這種破碎感被帶到了成年的世界。在退行發生的時候,人重新陷入了嬰兒狀態,對世界無法滿足我的事件,產生了巨大的壓倒性的反應。
這種反應的強度,與發生的事件不成比例,實際上是一種死亡恐懼引發的激烈防禦。這種激烈的退行,顯示了一種惡性自戀,世界要按照我的想法來。因為惡性自戀,代表著死亡恐懼,所以其激烈程度可以用滔天的憤怒,或者不共戴天的仇恨來表達。有些國家和時代的宣傳用語會用這種語句表達對他者的憤怒,其實體現了對死亡恐懼下的攻擊反應。
在惡性自戀情況下,很容易發生你死我活、或者生死相許的情況。愛就是生死相許,恨就是你死我活,不容中間狀態。嬰兒,就是生活在極端世界裡,沒有完整性和時間性。
極權思維,可以用惡性自戀來解釋。你必需聽我的,你不聽我的你就去死。聽我的和不聽我的為什麼如此重要,因為其中摻雜著死亡恐懼。這種極權思維滲透了深深的非理性,體現為壓倒他人的自我為目的,因為他人的自我是獨立於我的,不會隨我心意而動,不滿足心意的行為意味著嬰兒的死亡。
神經反應式的死亡恐懼,讓嬰兒以攻擊的方式防禦,而這種防禦還是一種你死我活的防禦,因為這本來就是死亡恐懼引發的防禦。這本來是嬰兒期的反應,但是因為嬰兒期沒有母親足夠好的回應,所以這種反應帶到了成年人的世界。
如果一個人內在狀況比較糟糕,但又處在現實權力位置上,那麼他有這種惡性自戀反應,將產生非常大的問題。
如果我們回憶一下某些時候,因言獲罪的年代,就有這種內在自我比較糟糕的當權者的惡性自戀的因素。考慮到我們國家因為種種原因,自我破碎程度普遍比較高,而某些年代長大的人,內在破碎程度就更高了。這種是悲劇的結果,也成為悲劇的原因。
極權思維的另一個體現是我個人意志是最大的,世界必需聽我的,這時候法律必需在我之後,否則就有一個比我更高的存在——法律,這會破壞世界必需為我而轉的惡性自戀。所以如果惡性自戀比較嚴重,是會出現廢棄法律的情形,而完全以個人意志隨意替代。
除了權力思維,未滿足的自戀,還在尋求外在的不斷肯定,來形成自我。沒有形成穩定自我的人,會不斷尋求外界認同。這個時候,對某些人來說,別人是否看得起我、以及一點點鄙視或者嘲笑能產生非常巨大的反應,這也是面子思維形成的深層原因。
如果嬰兒期獲得足夠的愛,一個人形成了穩定自我,他將不以外界來定義自我。我掙得少,但是我喜歡我的生活。我沒房子,我也喜歡我自己。不會因為外物來改變自己的認知。不會因為別人看上去比自己社會地位高,就產生自卑感。
內在自我比較差的人,就像找搜索熱點一樣,去尋求別人的認可。一個會要求別人認可,一個會害怕跟別人不同。因為,不同也是會引發死亡恐懼的。
嬰兒在尋求自戀,伸展自我的時候,如果被養育者打擊和否定,它的需求被認為是不好的,它的獨立性是被否認的。在嬰兒的世界裡,微小的否定所引發的也是巨大的死亡恐懼,不會被照料、被遺棄和否認及被攻擊的死亡恐懼。而獨立性和與眾不同就會在成年世界裡同樣無法伸展,因為內在深處,我們害怕那個嬰兒期打擊我們自我的存在,也會因為我的自我意志而毀滅我。
我能觀察到自己這部分。雖然,我也漸漸開始敢發表各式言論,但是對於風口浪尖上的話題,頂風發表跟大眾意見相反的觀點,我發現自己還是有畏懼之心。那種裹挾而來的風暴一樣的情緒,我敢不敢在狂潮中逆風說話,確實是一個新的挑戰。容納反對意見,還真是一個功課。
我們是否能容納不同意見,這確實也是一個內在發展水平的標誌性指標。在嬰兒的世界裡,不能形成良好自我的嬰兒,世界是非黑即白的,任何否定,都有可能引發死亡恐懼。
在這個過程中,還有一種分裂機制。在足夠好的母親的養育之下,嬰兒形成了穩定自我,他能辨識出好和壞的部分,也能容納好和壞的部分,他意識到雖然我有自我,我有獨立於母親的自我意識,這也是被允許的,我沒有失去母親對我的愛,我在母親的愛里可以做自己。
嬰兒獨立於母親的意識構成了嬰兒對母親意識的否定,我不必完全聽從與你我也可以存在。假如服從是好的,不服從是不好的,我即使不服從我也可以擁有母親的愛,這個時候在母親的愛當中,穩定自我產生了。我可以以我為中心去探索世界。
但是對於不允許嬰兒有自我的母親,嬰兒發現無法擁有不服從的部分,即嬰兒無法擁有獨立的自我、自主性,這時候嬰兒必需服從。
但是,自我是我們的生物學本能,這部分壓抑的自我依然存在。內心迷茫和衝突,就是壓抑的自我在與現實衝突時我們所體會到的痛苦。這種痛苦,實際上是一種很好的機會,讓我們能夠去發現真正的自己。
因為壓抑是一種隔離措施,如果我們體會不到衝突,可能是因為情感隔離,或者是隔離於生活,所以感受不到這種衝突。而感受到這一點的人,恰恰說明,其實隔離的並沒有那麼嚴重。
當然有時候隔離於生活,也會讓我們感受不到衝突,我年輕的時候,因為大體還算順利,勉強能沿著既定道路前進,所以根本意識不到自己無處不在的痛苦,直到這種壓抑的後果導致現實困難無法解決時,衝突才被感受到了。
當然還有一種投射機制,把無力感投射給別人。共生當中就有這種問題,極權思維因為無法面對自己的無力,所以運用權力,讓別人變得無力,可以感受不到自己的無力。比如說,有些人在外無力,但是在家裡就比較兇惡,俗稱窩裡橫,他通過讓別人無力,來迴避自己的無力。或者,為什麼會對弱者產生惡意,因為內在痛恨自己的無力感,所以對自己軟弱的攻擊變成對他人軟弱的攻擊。
投射機制用的好的人,可能會說我沒問題,但這種可能正是問題更嚴重的一種。我沒問題,這是分裂的方法之一,因為無法接受自己的不好,因為不好會遭受到死亡恐懼,所以我把不好的部分投射到外面去。
比如我以前談戀愛的時候,會說,都是你的錯。直到很多年後,我才學會說,我有我的部分,你有你的部分。我終於開始容忍自己有好的部分和不好的部分,即使有不好的部分我也是可以存在的。
如果一個人內在狀況不好,就會有一種無法同時容納好的和不好的部分的問題。因為嬰兒讓它遭受否定,而不是尊從它的自戀,即意味著死亡恐懼,它無從分辨。只有內在發展程度較高的群體,才能夠有穩定自我容忍自己好與不好共存,不會因為自己有不好的部分,就全然否定自己的存在。
最近的熱點事件中看到一條評論很有意思,大意是如果某官僚機構認錯,就是自己打臉,怎麼可能呢。如果真的不能認錯,那麼正是這種嬰兒期恐懼導致的分裂機制在起作用,無法接受不好的這部分。
他無法接受,我是一個客觀的人,我可以犯錯的,犯錯我承認,並接受後果,生活還可以繼續。但是在分裂機制的作用下,變成了,我不能犯錯,我犯錯,我就會死了,所以我死不承認。
當然分裂機制是跟社會文化有很大的關聯性,如果社會整體成熟度高,可以容忍犯錯,那麼個體能在整體的高容忍度下存活及成長。如果社會整體人格發展水平低,不允許個體犯錯,個體的內在恐懼和外在個體的恐懼相互作用,社會文化就有一種負反饋機制。在社會整體寬容度高的地方,個體更容易形成內在寬容的自我,能夠承認自己錯了。
一個國家的內在普遍自我不好,也會有這種無法容納不好的部分的情況。比如日本,就是一個內在發展水平不高的國家,所以他無法向別國承認自己的錯誤。道歉對他來說,是意味著自己有不好的部分,是對嬰兒本身存在的否定。
他無法容忍自己有不好的部分,無法容忍自己有不好的部分依然可以繼續存在,對內在自我發展水平不高的社會來說,這也是一種死亡恐懼,無法接受。
而德國,自我發展水平更高一點,所以他可以接受我錯了,我承認錯誤,我深感抱歉,但是我承認我有不好的部分這一點之後我可以繼續往前走,我能同時容忍我的好和不好,我還可以繼續生存。
當然我們國家和韓國的內在自我發展水平也不高,所以在執著於日本認錯這一點上,我們執著七十年。因為需要日本人的承認,他們不承認這件事情就沒有發生過么?自然不是。
日本戰後曾經要求賠償我們,被拒絕了。這其中也是耐人尋味,暗含著無法接受對方的好的部分,因為我要把壞的部分完全投射給你。如果我接受了你的賠償,我得接受你好的部分,我沒法再向外投射了,不能把你當成一個徹底壞的他者了。
梅蘭妮克萊因說過,把壞的部分投射給外國人,是一種很普遍的投射機制。我們這一點運用的很好。我跟我爸討論過這個問題,我說為什麼要恨日本人,侵略過中國的日本人基本上已經死光了,現在的日本人和當年犯下罪行的人沒有多少重合啊。我爹跟我說,日本人就是壞。
唉,仇恨教育。當然我們也可以用父債子償的理論,但是這個理論比較荒謬,完全經不起推敲。作為一個每百把年就內戰好幾回的國家,要是不能超越父債子償的階段,我們可得世世代代都在自相殘殺了。
法律真是個好東西,表達、確認、接受懲罰、然後放下。法律的機制是充分表達真實、獲得確認、接受真相、化解仇恨的過程。
法治比人治更好的地方,就在於他有一個相對恆定的準則,可以制約個體惡性自戀的在極權中的無限放大。其次他是一個充分表達的渠道,承認真相就是化解痛苦開始,未能表達的總會產生壓抑。法律作為一個更高權威,正象徵著母親對嬰兒的確認。
在充分表達並被理解和看到的情況下,嬰兒獲得了母親的認可和安慰,它的焦慮和死亡恐懼都將下降,可以度過這一個危機。在嬰兒度過的一個個危機中,嬰兒意識到自我可以存在,嬰兒的自我得到了成長。法律的心理學意義是巨大的,代表著軟弱的個人有一個強大而可靠的依靠。
如果法律無法被依靠,那麼我們自我中嬰兒的那部分,將會產生死亡恐懼般的悲憤。當然,人治中,賢明的個體,同樣也可以這種效果,俗稱青天大老爺。事實證明,在我國歷來的社會結構下,賢明並有力的個體是偶發以及罕見性的存在。
每個人都有非理性的部分和理性的部分,只有我們共同的更理性的那部分所建立起來的法律,可以作為恆定的更高存在,作為無力個體的一個穩定的依靠。
當然,不理性即使在法律中也是存在的,但是有法律並且遵守法律,還是比沒有法律要強。
如果這種法律的建立,有著一種開放性,讓所有的人可以共同表達自己,那真是一種很美好的法律。我願意為了你的需求放棄一部分我的需求,在共同立法當中,將體現參與者的這種自我選擇。
對於不被允許在法律建立的過程中表達自我的人,將如同嬰兒一樣,產生巨大的無力感、悲憤感,以及隱隱的死亡恐懼。凡壓抑的,都將會反抗。有時候這種壓抑,因為意識無法面對,就變成潛意識,總是等待機會表達出來。
本尼迪克特曾說,日本人在平時生活很無趣和壓抑,但是在戰爭中就充滿了活力。日本人之所以能犯下自己也不能理解的罪行,正是這種壓抑得到釋放的部分。
而我們同樣是一個壓抑的民族,活力是被禁止的。所以,一旦有渠道釋放的時候,也會發現有多大的攻擊性被釋放出來。如果這種攻擊性能夠在平時就被允許正常的表達,那麼就不會一輪一輪的出現極端性災難。
由於我們會把正常的人性一部分當成是惡,這是分裂機制的一種,無法允許自己善惡並存的存在,所以如果認同這種道德分裂太嚴重的人,一方面會對外投射,把壞的都投射到別人身上,都是你的錯;一方面會對內投射,覺得我是不好的,接受了母親對我的批評的內化。
一個自我發展不好的母親,會把壞的部分投射給子女,任何時候都在批評子女,所以子女會產生向內投射,覺得母親說的都是對的,她必需認同,才能生存。這成為自卑的來源。這產生了兩種結果,向強者認同,向弱者投射。
我們看到自我很虛弱的人,比如說我自己,在面對強者時就會產生兩種反應,一個是自卑,覺得我不好,一個是壓抑而有恆久存在的反抗;對弱者也有兩種反應,一種是投射成愛自我的部分,在弱者身上看到了自我的弱小而憐惜自己,或者在弱者身上看到了自己的無力卻抗拒這種無力,反而會對錶面的弱者產生敵意,以把自己虛弱的感覺投射給對方。這是共生機制的兩端,施虐和受虐部分。在這種情緒反應里對事物的判斷和行動不是依據客觀事實,而根據人和我的強弱對比而確定立場。
接受自己有不好的部分,對我來說也是i很困難的事情。我想這也是很多人內在的巨大恐懼。承認自己有問題都是件很困難的事情。我有時候會說到對自己問題的反思,會有朋友說覺得我挺好的呀。這可能是展示了喜歡我的朋友,把好的部分分裂給我了,所以沒法接受我的好壞共存。無法接受自己所認可的人的好壞共存,往往反應了不能接受自己的好壞共存。
對於感受到自我衝突,但是又不能面對自己問題的朋友,我來貢獻一個我自己的理論。我想我們那些問題都不是很大的事情,自卑、偏執、恐懼、對他人的敵意、嫉妒、憤怒、疲倦、懈怠、冷漠、自私,施虐、受虐的部分。
對這些存在於我身上的部分,每當我的整合功能不夠,一時無法接受自己的另一面的時候,有時候我想到這一點來安撫我自己:作為一個經常性唯一一個大規模自相殘殺,並且造出的核彈可以自我毀滅的物種的成員,我作為這輩子只跟三四個人打過架,雖然有一兩次行為確實惡劣也體現了潛藏的惡意,比如說拿圓規戳我一個溫和善良的小學同桌的行為,但是這樣水平的做惡還是相對而言很低的,還是可以在世界上存在下去的。
有些人,比如我自己,內在坑比較多,長期都是自己跟自己打架,無論外在如何,內在都是很辛苦的。我能看到自己破碎的自我,偶爾從前留下的傷口還能隱隱的帶來物理上的疼痛感。只是,活著的過程,就是把擊碎的自我,一片片的拾起來,修補起來,異常艱苦,但正是我們唯一的道路。
我跟朋友聊天,這位朋友是一個高考狀元,她深深的難過,覺得自己工作不如同學、同事發展的好,家庭也並不幸福,明明有著很好的智力、很好的學歷、在很好公司工作,但是就是彷彿如同拿著一手好牌,卻打不出一個幸福人生。
我知道的,因為我們缺乏內在自我。彷彿一個人有著世所罕見的鋒利寶劍,但是她卻沒有力氣把它舉起來。內在自我是我們利用自身所有資源的工具,我們缺少內在力量去組織自己的資源。明明擁有一切,為什麼卻什麼也沒做好?
讓我們先理解自己的悲傷吧。內在力量虛弱,也是客觀事實,只有承認了客觀事實的基礎上,我們才能有所前進。否則總要求自己在應該在的位置,無視了自己內在的狀況,我們是在要求自己做不可能完成的任務。在我一點點的拼湊破碎的自我的時候,費勁艱難,但確實也也在一點點的找到自己。
我的朋友跟我說,擔心自己再也不能變好了。不會的,生命力是我們與生俱來的,我有你也有。我們的衝突就是生命力的體現,甚至惡性自戀也是生命力用錯地方的體現,生命力讓我們要做自己,生命力要我們有所發展,生命力要求我們有所表達。
這都不是錯誤,我們只是沒有考慮到內在狀況,要求自己一下就按照最強自我去行為,但是這是不科學的。我們只有一點點的理解自己,肯定自己,才能把內在自我的坑一個個的填上,才能學會真正的整合自己內在資源,去成為一個完全發揮自己潛力的人,實現自身的發展。
我們只是需要一些時間,和非常艱苦的努力,這個努力雖然艱苦,但是也是讓我們內在充實的過程。這個道路是存在的,我們也與生俱來的擁有這種能力,只是它被深深壓抑了,我們只是要找到它。真的找到它的時候,會覺得一切都是值得的,因為自我就是生命本身,是活著的證明。
我們需要這些自我肯定,來構造自我,去愛自己。
惡性自戀是良性自戀未被滿足的結果和表現,惡性自戀也是成年人如嬰兒般滿懷驚恐尋求自戀滿足的過程。
童年時代,我們期待母親來滿足我們的自戀,長大後,我們無意識的期待世界和他人來滿足自己的自戀。惡性自戀只是這種期許用錯了地方。
成年人滿足自戀的來源,只有一種,就是自己理解自己所有的悲傷後、自己來滿足自己的自戀,這才能一點點的走出無處不在的退行。這其中,最重要的工具之一,就是反思能力,觀察和反思自己的一次次退行,然後再往前走。
當然這其中美好的感情、或者優秀的專業人士的幫助也很重要。不過沒有一件事情可以代替自己持久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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