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個世紀後,我們再來看看「定位」
「定位」理論於1969年由傑克·特勞特首次提出,被公認為是「有史以來對美國營銷影響最大的觀念。如今半個世紀已經過去了,無論是競爭環境,媒體環境,還是消費者的消費模式,心智認知模式都正在發生巨變,我們不得不重新審視「定位」的這四個觀點。
一、「定位」不是萬能的,它其實解決的是企業的產品策略,而不是企業的品牌戰略
「定位」的核心思想基本上是基於競爭的考慮,做產品的差異化市場定位。其主要的方法是細分,細分,再細分,或者創建一個新品類,使企業成為新品類的品類代名詞,從而展開市場競爭。這類定位偏理性,注重產品功能,解決的是產品問題。然而人既是理性的,還是感性動物,有時品牌戰略顯得更得人心。
而真正的品牌戰略不只是產品理性定位一種方式,其方法包括以下4種:
1、作為產品的品牌:品牌戰略構建的核心要素是產品功能利益。
2、作為組織的品牌:品牌戰略構建的核心要素是彰顯企業理念。
3、作為個人的品牌:品牌戰略構建的核心要素是彰顯消費者的個性。
4、作為符號的品牌:品牌戰略構建的核心要素是建立品牌獨特的燈塔性識別。
二、「定位」解決的是現實的策略,而不是創新的策略
如果定位只考慮到消費者的認知和競爭差異化,那麼永遠也不能顛覆創新。反而,讓消費者以我們為航標,由我們引導競爭,引導新的消費觀念,我們才會超越競爭,一舉贏得屬於自己全新的市場。
三、「定位」是單一的保守策略,而不是高效的擴張策略
定位的觀點不主張一個品牌通殺很多產品類別,否則容易模糊消費者的心智,會被消費者認為「不專業」。然而,現在世界進入了一個共享型社會,進入了一個人人時代,消費者已經不是以前單純的消費者。消費者變成了「產銷者」,他們即是產品的消費者,也是產品的參與設計與生產者。消費者突然變成了品牌的「粉絲」,原因就是我參與,為了「我」參與的「榮譽」,我會竭盡所能的去推銷我「參與」的品牌。所以,高效的的擴張也成為可能。
四、「定位」是單一低效的傳播策略,而不是去中心化的高效傳播策略
由於互聯網和泛APP化的碎片化分割,消費者的時間也越來越零碎化,單一的定位關鍵詞已經不能精準地涵蓋產品或服務的目標群。在數字化時代,人們在購買決策時,可以通過各種易得的碎片化媒體了解企業更多。所以在企業做品牌定位傳播時,不僅僅圍繞單一的「定位關鍵詞」信息進行傳播,更要結合所選擇發布的碎片化媒體的特點,量身定做品牌立體信息的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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