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最新 > 為了呼格、聶樹斌、趙作海等冤案不再重演!國家出台新規劍指非法證據

為了呼格、聶樹斌、趙作海等冤案不再重演!國家出台新規劍指非法證據

小夥伴們,你聽過一句話嗎?叫:「毒樹之果」不可食。

「毒樹之果」,通俗說是用非法手段獲得的證據。比如,一個人被「強迫證實自己有罪」,這樣的口供,就可能成為冤假錯案的重要源頭。

如今,一部新規正式向「毒樹之果」亮劍!它只有42個條文,卻瞬間引爆了輿論場,它叫——《關於辦理刑事案件嚴格排除非法證據若干問題的規定》。

有了它,準確懲罰犯罪與切實保障人權,非法證據排除自然會更加嚴謹、規範。

什麼是司法「不能承受之重」?

呼格、聶樹斌、趙作海、浙江叔侄……翻開中國司法的發展史,有這麼一些鮮活的名字,曾經蒙受冤屈,如今,終於等來了正義的曙光。

長安君(微信ID:changan-j)梳理髮現,自2013年至2017年1月,最高法直接提審或監督指導全國法院,糾正的重大刑事冤假錯案共計34起,涉及54人。據媒體報道,其中多起案件被糾正的理由,都是「事實不清、證據不足」。而在原判決中,「毒樹之果」的陰影時隱時現。

如果說,在冤案平反中有深刻的教訓,那便是——依靠刑訊逼供獲得的非法證據斷案,是司法「不能承受之重」。

新規正是基於此而來。

6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等五部門聯合出台新規。它的宗旨,是簡短的18個字——「準確懲罰犯罪、切實保障人權、促進司法公正」。

一字一句,重千鈞。

在論述司法公正時,習近平總書記曾經引用過英國哲學家培根的一段話說:「一次不公正的審判,其惡果甚至超過十次犯罪。因為犯罪雖是無視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審判則毀壞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都說司法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在長安君看來,危害「水源」的污染物之一,就是非法取得的證據。

如果司法這道防線缺乏公信力,社會公正就會受到普遍質疑,社會和諧穩定就難以保障。

正基於此,中央才會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向非法證據宣戰。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嚴禁刑訊逼供、體罰虐待,嚴格實行非法證據排除規則;十八屆四中全會進一步要求,健全落實非法證據排除等法律制度,加強對刑訊逼供和非法取證的源頭預防。

這些理念,必須靠細緻的規則來「落地」。

2010年,《關於辦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證據若干問題的規定》出台;2012年,刑事訴訟法修改,吸納了這一規定的主要內容;如今,操作性更強的新規應運而生,再一次明確宣告——對於採用刑訊逼供、威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方法收集的供述,都應當予以排除。而對於非法實物證據,則依據具體情況實行裁量排除。

這,就是打響公正司法的「水源保衛戰」。

「賦權定責」,新規亮點多多

長安君通讀了新規,發現亮點多多!概括而言,就是四個字:賦權,定責。對此,社會各界期待已久。

給誰賦權?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給誰定責?給司法機關。

比如,對警察蜀黍說,他們的責任,多了「全程留痕」。新規明確,偵查人員在訊問犯罪嫌疑人時應當在看守所訊問室進行,對於可能判處無期徒刑、死刑的案件或者其他重大犯罪案件,應當錄音錄像。在提訊時,看守所應當對單位、事由、起止時間等情況進行登記。

在長安君看來,當偵查人員與犯罪嫌疑人接觸的每個環節,都有據可查、「有像可看」,在高懸的追責之劍下,刑訊逼供的可能,自然大大壓縮。

對檢察官來說,他們的責任,是「監督前移」。新規中說,在偵查階段,檢察機關可以應犯罪嫌疑人及其辯護人的申請,對是否存在非法方法進行調查。而對於重大案件,檢察機關在偵查終結前應當主動介入,核查是否存在刑訊逼供、非法取證情形,並同步錄音錄像。

在長安君看來,這將打破偵察機關的「主場優勢」。在監督加碼之下,權力的運行自然會更加規範。

對法官來說,他們的責任,是嚴格依法裁判。長安君注意到,新規中有近一半的條文,是對審判階段排除非法證據的規定。可貴的是,新規說,當法庭對證據收集的合法性有疑問,而檢察院未提供證據或者提供的證據不能證明證據收集的合法性,不能排除存在以非法方法收集證據情形的,對有關證據應當予以排除。這就是說,被告人無需證明確實存在刑訊逼供,只要能夠引發法庭對存在非法證據的合理懷疑,公訴方就有責任證明證據來源合法,否則就應當啟動排除程序。

此外,新規同時明確了對非法證據的當庭裁判原則,以「有所呼必有所應」的制度,防止被告人的質疑「石沉大海」。

改革不是「獨角戲」,用正義的方式實現正義

在正義的天平上,給司法機關「加碼」之餘,也要給另一端「賦權」。

新規同樣注重通過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辯護人「賦權」,來倒逼司法權的正當行使。比如,法律援助申請權、非法證據排除申請權、調取證據申請權,都意在充分「激活」被追究的那個人,對自身利益的觀照與保護。

這無疑是在宣告:司法,應當是通過實質化的舉證、辯論,來發現真相的過程,而絕非一邊倒的「獨角戲」。

長安君知道,一定有聲音問:都去保障公正了,會不會影響案件的偵破?會不會「輕縱」了壞人?新規的出台,是要讓公權力「束手束腳」嗎?

客觀來說,嚴格落實非法證據排除,的確會對司法機關執法辦案產生影響:原來「屢試不爽」的「手段」,可能再也沒有重見天日的機會;「高效」卻「大手大腳」的證據收集方式,可能會讓工作成為無用功。但是,非正義的手段從來不是實現正義的「權宜之計」。

新規要實現的效果是,打擊犯罪和保障人權的統一。天平的哪一端,都很重要。

一切刑事司法工作的出發點,原本就是要以確鑿可靠的證據,實現對受到犯罪侵害的社會正義的恢復。中國對於非法證據排除不斷「加碼」,正是因為我們清醒地意識到,權力的運行需要規範,司法的水源不會自動澄清。為「脫臼」的權力「正骨」,這是包括司法體制改革在內的一切改革的必然邏輯。

而在大數據時代,公權力要獲取一個人的定罪證據,正道坦途恰恰是,通過偵查手段的現代化、高科技化來找到板上釘釘的證據,讓真正有罪的人「啞口無言」。

這條正道上,永遠不可能有「毒樹之果」的位置。


喜歡這篇文章嗎?立刻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吧!

本站內容充實豐富,博大精深,小編精選每日熱門資訊,隨時更新,點擊「搶先收到最新資訊」瀏覽吧!


請您繼續閱讀更多來自 長安劍 的精彩文章:

御葯、風雅物、奢侈品……鴉片的前世今生與一個帝國的末路悲歌
王毅就難民問題闡明中方立場:難民不是移民!
杭州保姆縱火案,悲劇是否可以避免?
國際資本頻頻示好「人民幣」,意料之外還是情理之中?
新疆邊防戰士巡邏遭狼群包圍 不停拉槍栓與之對峙!

TAG:長安劍 |

您可能感興趣

警方通報 楊志偉非法構造國家共享經濟創新交易示範中心被查
沈春耀:我國憲法的一大特點 就是明確規定國家的指導思想
軒轅劍之漢之雲國家玩法介紹_國家有什麼特別的玩法
【國關理論】曾向紅 楊雙梅:論「無公認非國家行為體」的大國承認
國家監察法通過!反腐敗工作法治化的重要里程碑
國家「認證演員」 鹿晗楊洋李易峰不夠資格,楊冪趙麗穎成功上位
國家出台互聯網新規,微商恐怕「要涼」
「小作坊主國家」為何總能稱霸世界?拿破崙想不通的問題,德國村企給出答案
國家文物局:徵求《中華人民共和國水下文物保護管理條例》修訂草案意見
王勇:組建國家國際發展合作署
從公知對科學家的咒罵看他們所謂的「理性」 ——兼評榮劍的奇文《國家的面相》
越南原國家領導人胡志明中文書法:語言天賦很高,字跡清晰有力度
李建國:監察法是對國家監察工作起統領性和基礎性作用的法律
中辦主任丁薛祥說透了黨和國家機構改革問題
嚮往國家統一,歌頌「忠義」英雄——論《三國演義》的主題
老邊防侯勝亮代表建議制定《國家邊界法》
美國新版《國家防務戰略》出台
《國家寶藏》里最接近王羲之真跡的法帖!
譯論|戴宗顯:雙語標識糾錯與國家標準出台的由來
反腐敗國家立法的偉大創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