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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眾議院小組委員會2018財年《國防授權法案》太空項目相關提案

6月22日,美眾議院軍事委員會各小組委員會舉行了審定2018財年《國防授權法案》提案的聽證會。其中,戰略力量小組委員會關於戰略力量的提案提出包含發展太空能力在內的多項建議。

一、太空項目的管理與組織改革

(一)在空軍部內部創建「太空部隊」

該提案要求在2019年1月1日前建立「太空部隊」,作為空軍部內部的獨立軍種,負責當前由空軍執行的國家安全空間項目。「太空部隊」的運行方式將類似於海軍部內部的海軍陸戰隊。該部隊將由空軍部長擔任文職領導,由「太空部隊參謀長」主管,通過空軍部長與「太空部隊參謀長」磋商決定組成該部隊的辦公室和官員。

「太空部隊參謀長」任期為六年,屬於參謀長聯席會議成員,直接向空軍部長彙報,其地位相當於空軍參謀長。空軍部長將監管「太空部隊」的採辦工作,其職責包括研究、發展、試驗與鑒定以及採辦,被賦予太空採辦項目的「里程碑決策權」。這項改革不會影響其他軍種為太空項目購買軍種專用用戶終端的權力,也不會影響國家偵察局局長和國家地理空間情報局局長的權力。建立「太空部隊」後,將可取消「國防部首席太空顧問」和「國防太空委員會」。

(二)建立隸屬戰略司令部的「美國航天司令部」

該提案要求在2019年1月1日前建立隸屬戰略司令部的「美國航天司令部」,作為次級聯合司令部。該司令部司令將持有四星級軍銜,由總統任命並經參議院批准,負責指揮聯合太空活動或任務,推進太空力量的整合。

二、國家安全空間活動

(一)將「天基情報、監視與偵察需求」添加到2015財年《國防授權法案》的「情報、監視與偵察需求」內容部分

(二)提出商業衛星通信「探路者」項目構想和計劃

(三)將某些氣象任務的採辦權和撥款權從空軍有條件地轉移到國家偵察局

(四)建立「太空旗」演習活動

該提案要求在2020年12月31日前建立名為「太空旗」的年度核心演習活動,借鑒「紅旗」和「網路旗」軍演,確保包含「現實、虛擬和推定」訓練以及在軌威脅模擬。使太空專業人員開發並試驗作戰理論、概念和戰術、技術與程序,並推動太空領域作戰訓練基礎設施的發展。要求在1年內向國會提交關於建立「太空旗」演習的計劃書,空軍已開始初步的「太空旗」演習活動,但該委員會期望為該演習的實施和基礎設施制定整個國防部層面的更全面的方法。

(五)將「商業氣象數據試點項目」周期延長1年

(六)國外商業衛星服務:網路安全威脅和發射

禁止國防部長簽署任何構成網路安全風險的衛星服務合同,以及通過從某些國家發射的衛星或者使用某些國家設計或製造的運載火箭發射的衛星提供服務的衛星服務合同。

(七)修改在美國境內建造國外衛星定位地面監測站的限制條件

將美國的國際盟友排除在基本限制之外,將基本限制的解除期延長到2023年12月31日。

(八)研發彈道導彈防禦天基感測器層

要求導彈防禦局局長與空軍部長及其他國防機構和作戰支援機構的負責人協調,共同為彈道導彈防禦研發天基感測器層,以在助推階段和後續飛行階段提供精確的導彈跟蹤數據,服務其他情報、監視與偵察需求,並儘早實現作戰原型有效載荷。

(九)總審計長評審「寄宿有效載荷」項目

要求美國總審計長在2018年2月1日前向眾議院軍事委員會提交簡報,闡述國防部使用寄宿有效載荷的計劃、確定是否擴展寄宿有效載荷的使用、增加使用所面臨的障礙和挑戰等。

(十)多波段衛星通信終端

要求國防部長在2017年12月1日前評估擴展使用兩用或多波段衛星通信終端的效用、成本、技術嵌入機會和時間線,並向國會提交簡報。

(十一)與日本的空間合作

該委員會鼓勵美日之間的進一步空間合作,要求國防部長、參謀長聯席會議主席聯合國務卿,在2017年12月1日前向國會提交關於美日空間活動合作現狀的報告,包括在天基定位、導航與授時(PNT)方面的合作。

(十二)國防對全球定位系統的依賴性

國防部正在加強定位、導航與授時(PNT)能力,包括考慮使用冗餘系統。要求針對增強PNT彈性,提交關於需求和技術選項的評估報告。同時還要求國防部長在2017年12月15日前提交簡報,闡述對PNT可靠性和冗餘度的作戰需求,並評估備用PNT來源,以確保GPS受限情況下的作戰連續性。

(十三)「響應性」發射

該委員會鼓勵國防部長提高響應性發射能力研發項目的優先順序和資金水平,包括小衛星低成本響應性發射以及改進現有基礎設施,包括使用商業能力。此外,該委員會認為國有航天發射場可提供機會以支持該任務,鼓勵國防部評估航天發射場的貢獻及所需投資。

(十四)小衛星技術研發

該委員會支持各軍種的軍用小衛星研發工作,鼓勵繼續重視小衛星研發工作;還鼓勵國防部創建並利用商業夥伴關係和演示驗證工作,來採購小衛星以支持軍事任務相關的演示驗證。該委員會要求國防部長與空、陸、海各軍種部長以及國防機構和辦公室負責人協調,在2017年12月1日前提交關於小衛星軍事應用和整個國防部層面的協調戰略,以支持小衛星技術研發活動和投資。

(十五)太空作戰領域與太空安全

(十六)空間態勢感知和作戰管理指揮控制

為了滿足太空領域的作戰需求,美軍正在開展的採辦和研發工作包括:空間與導彈系統中心(SMC)管理的「聯合空間作戰中心任務系統」(JMS)和「作戰管理、指揮與控制(BMC2)」項目;空軍研究實驗室(AFRL)管理的「聯合緊急作戰需求」(JEON)螺旋式開發項目;空軍快速能力辦公室(AFRCO)管理的通用標準和開放式任務系統開發項目。此外,還可加強使用商業能力,以快速滿足作戰需求。

要求空軍航天司令部司令和戰略司令部司令在2017年10月1日前評估相關商業能力和近期計劃並向國會提交簡報,以利用現有成熟的商業空間態勢感知能力,來快速解決空間態勢感知和戰鬥管理指揮控制的作戰能力缺口。該委員會還要求美國總審計長評審空軍「企業級空間BMC2」活動,包括JMS項目,並在2017年11月1日前向國會提交項目相關簡報。

(十七)為國家安全空間任務認證可重複使用運載火箭

該委員會認為應快速評估可重用運載火箭的使用,要求國防部長在2018年3月1日前提交簡報,闡述國防部評估在國家安全空間任務中使用可重用運載火箭的風險、效用、成本和潛在成本節省的相關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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