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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時男子最怕艷福,只因這件事法律有規定,做不到會吃官司

艷福這件事,恐怕每個男人都曾經有過幻想吧!小編還聽過一句話,那便是,去大理旅遊的沒有多少是真的為風景而去,更多的是換個地方艷遇一番,留下一段洒脫的隨性故事,最後一走了之。很多大理民宿的老闆都有這樣的感受,今天看著情深意重,等到第二天,無數姑娘哭花了眼也找不到那個人。

不過話又說回來,隨著社會越來越開放,可能被拋棄的還有男同胞。這些都是說不準的事。現代版的艷遇似乎是一件很輕鬆的事情,幾千上萬便能輕鬆搞定。茶餘飯後,暢想一下我們的古人,他們的艷遇,又會是怎麼一種風景呢?

很多同胞可能會想,古人多幸福啊,一妻多妾,還不用交錢,每天都可以換個新女人。偶然路上艷遇個美女,領回家管頓飯就可以上下其手了。如果真有人這麼想,小編只能說,嗯,你們太天真了。

在古代,除了帝王,其他人納妾可是有嚴格的規定的。在春秋時期,哪怕你做到諸侯的位置,你也沒有辦法娶很多老婆,最多九個。如此類推,如果你只是個普通老百姓,那就不用想了。「庶人」是禁止納妾的。元朝的時候甚至把這一條還寫進了法律。

除開法律的規定,其實普通老百姓還真沒辦法消受艷福這個東西,一般來說,良家婦女在古代都不會隨便上街,能夠上街的大多是已婚女子,或者風塵女子。已婚就不說了,風塵女子贖身便是一大筆花費,而她們也見慣了有錢人,過慣了奢侈的生活,就算娶回家,這飯錢也是一大筆開支。

不過上面這些其實都比較好解決,沒錢就好好賺錢,沒有地位就科舉當官,多簡單的事啊!就算不簡單,也是有希望的。但如果你穿越到了明朝,那小編只能說,當心了朋友們,出門祈禱千萬別遇見什麼艷福啊!

根據明朝的法律規定,娶回家的妾可不能晾著,至少五天就要光顧一次,如果做不到這個數,人家可是可以直接到官府去告你的。

大家想想,如果納了十個妾,每5天要光顧一次,至少一天得兩次,年輕人可能還好,年老可真扛不住。最可怕的是,人一般在年輕的時候,可沒這個能力去弄十個老婆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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