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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來,為什麼總有孩子被悶死在校車上

文 |孫旭陽

從今年6月28日到7月13日,半月間,河北省發生4起幼兒園校車遺落幼兒致死事故,分別發生在保定、唐山、石家莊和廊坊。其中,除唐山那家幼兒園外,其他均屬無證幼兒園,接送車輛也均不合規。

這是個老問題了。根據不完全統計,從2006年到2015年,就至少發生20起孩子被遺忘在車內的事件,造成15人死亡。

在2007年9月,教育部鑒於當時數起校車遺忘幼兒事件,就發出通知,要求使用校車的民辦學前教育機構要建立教師跟車制度和收車驗車制度,以確保幼兒們的安全。

在十年之後,這種事故還在發生。在每一次慘劇之後,死亡幼兒的老師和家長,乃至無數網民都會禁不住痛惜:「只要清點下人數,怎麼會發生這種事故?」出事的校車最大的只有十幾個座位,只要司機和接車老師往車內探個一兩米,就會挽救一條生命。

司機和責任老師被送進看守所後,估計也會想不通,在事發當天,自己為什麼就沒能多走幾步呢?

死亡幼兒的家長最常見的歉疚是,要是家裡自己接送孩子,不就沒事了?要是多給老師打一個電話,發一條信息問一下,不就沒事了?

最傷人心的災禍,往往是一些看上去很容易避免的事故。在雪崩之後,每一片雪花都以為自己有機會阻止災難。然而,這往往是錯覺。

被污名化的「無證幼兒園」

在河北省連出4起校車事故後,「無證幼兒園」再次成為媒體上的核心議題。很多人相信,讓「無證幼兒園」為事故擔責,該關停的關停,該整改的整改,然後,再加大基層學前教育投入,就可以不再發生校車事故。

4起事故中,無證幼兒園佔據3起,也容易引導公眾,越是無證的幼兒園,就越不安全。

確實,無證幼兒園不僅僅硬體落後,各種軟性的制度,一般也不如有證園嚴密。但類似粗糙的對比,並不能得出校車事故的根本原因。

在河北省這4起事故中,無證幼兒園和有證園事故發生量之比為3:1,但兩者總體數量之比,儘管尚無準確數據,但至少會比3:1大得多。

將事故原因歸咎於幼兒園是否有證,方便簡化問題,卻無助於確保孩子們更加安全。2015年,中國孩子學前教育毛入園率已經達到75%,無證幼兒園也功不可沒。對廣大鄉村和城鄉結合部地帶的孩子們來說,無證園幾乎是學前的唯一歸宿。

2013年4月,石家莊市的平山縣兩河村,發生一起針對幼兒園小孩的投毒案,一對錶姐妹遇害。兩河村有兩家幼兒園,其中一家嫉妒另一家人多,就在另一家幼兒園附近的道路上投放注射了「毒鼠強」的酸奶,被這對小姐妹不幸撿到。

警方偵破此案後,當地教育部門也派員進村,關停了投毒者經營的那家幼兒園,將該園的孩子們,分流到被她嫉妒報復的那家幼兒園。

可事實上,這兩家幼兒園都沒有證。當地教育局官員告訴我,在整個平山縣,只有一家公辦幼兒園,民辦園幾乎九成都屬於無證辦園。真要在全縣關停它們,家長們可不會答應的。

「騰訊·大家」編輯幫我整理了10年來,被媒體報道過的一二十起校車遺忘事故,事發都因為司機和接車老師沒有在關車門前清查座位,幼兒園當值老師與沒有向缺課兒童的家長落實幼兒去向。而這些程序,與有證沒證沒有關係,幼兒園如果高度重視,就可以做到。

但他們畢竟沒有做到,這就牽扯另外問題。中國農村普及汽車並沒有多久,在很多地方,抱小孩子的婦女還專門挑副駕駛位置坐,因為寬敞,更談不上系安全帶的習慣了。文明規則和安全意識是現代社會的產物,也首先服務於現代社會,這些規則和意識翻山越嶺,經過城鄉跨度和認知代差的層層過濾,能惠及鄉村幼兒園小朋友的,實在不多。

校車司機會嘴裡叼根煙,邊打手機邊開車。幼兒園老師拿著不到3000元的薪水,每天扯著嗓子維持秩序,他們在很多流程上都習慣了「少走幾步」,人們也習慣了他們「少走幾步」。在悶死幼兒的慘劇發生前,他們「少走」的步數太多了。

資料圖:村辦幼兒園

危險的分布貧富不均

在采寫此文的過程中,我專門諮詢了我家附近的一所私立幼兒園。該園有專門的校車,每天交接班制度非常嚴格,每一個程序都必須簽字落實,代簽者就地開除。在校車停靠校園期間,原則上必須敞開車門。

如此,肯定不會發生幼兒被悶死的事故。但這家幼兒園一年學費超過3萬元,校車每年的接送費也需要6000元。在鄭州,應該說超過一半的家庭都難以負擔這些開支。

意外風險的分布,也是貧富不均的。2014年,中國青少年研究中心「全國農村留守兒童狀況調查」顯示,在2013年,有49.2%的留守兒童遭遇過意外傷害,非留守兒童低一些,41.3%,都遠高於城市兒童。其中,溺水是農村兒童意外死亡最常見的事故。

再從全球來看,我國兒童的意外傷害死亡率是美國的2.5倍,韓國的1.5倍。美、韓兩國的家長不太清楚中國孩子的處境,就像在中國大中城市,中產階級家庭不會重視農村孩子三五個一起溺水的新聞一樣。

在城市家庭抱怨「入園難」時,農村家庭已經開始物色周圍的無證幼兒園。農村幼兒園「小學化」的情況遠比城市嚴重,但屢禁不止,因為農民們喜歡。這也使得大家只要有力量,就會送兩三歲甚至一兩歲的幼兒入園,免得輸在了起跑線上。

在本世紀之初的10年間,中國鄉村中小學大量撤併,數量減少了一半以上,本來就已經「上學難」了,家長們實在不敢讓孩子在家裡放養。在我老家,沒上幼兒園讀小學一年級課程的孩子,入學後老師也不會再教。

在這樣的大背景下,將學前教育納入義務教育,就成為一個頗具誘惑力的選項。朱列玉和李光宇等多位全國人大代表,每年全國「兩會」都會提交相關議案,也有代表提出反對意見,因為學前教育納入義務教育,不僅僅意味著解決「入園難」,也將面臨著強制性和免費性造成的一系列難題。

中國的學前教育投入占教育財政總投入低於1.5%,不但距發達國家11%的平均水平太遠,連非洲國家的3.8%都不如。但是,問題還不僅限於此。中國學前教育的難點,還在於資源分配的不公。

尤其在城市裡,對學前教育的絕大部分投入都流進了公辦幼兒園,而這些幼兒園首先要確保公務員和教育系統,以及幼兒園所屬行政事業單位人員的子女,平民百姓想沾點雨露,只能托關係、批條子。在北京,各路神仙的「條子」讓幼兒園園長們疲於招架,每年都要在媒體上叫苦。

離權力越近的人,就越不發愁子女的幼兒園問題。這種二元隔離的情況不改變,各級政府就不會太有加大學前教育投入的動機,即使投入了,一般市民也很難感受到。城市都如此,遑論鄉村呢?

有專家認為,農村無證幼兒園太多,與基層教育部門的惰政思維有關。因為一旦幼兒園有了證,出了事兒就會追責教育部門,放任其無證,發生事故了則可以一推了之。這顯然在以最壞的惡意來揣測教育部門,卻有一定現實基礎。

以幼兒園校車事故追責當地教育部門,再輕易不過了。事發幼兒園有證,就坐實了教育部門疏於職守,安全教育不到位,釀成人命案。事發幼兒園無證,那也可以追問教育部門為何放任幼兒園無證辦學,責任反倒輕了。

這正反都有理的追責邏輯,預設了教育部門是一個萬能機構,而這並不符合事實,只會造成民辦幼兒園更難合法化。

無證幼兒園「轉正」之困

就我了解的情況,無證幼兒園都有強烈的「轉正」情結。一旦無證園「轉正」,在品牌上就會獲得官方背書,在生源競爭上佔據先機,為投資經營者帶來溢價。4年前,平山縣城最好的民辦幼兒園「金太陽」的學費,就是案發兩河村兩家幼兒園學費的5倍。

合法化之後,也可以讓投資幼兒園更加安全,方便其融資擴大規模。鄉村幼兒園無法產業化的最大阻礙,就是無法保證政策安全性。你今天還開門接孩子,歌聲琅琅,明天說不定來一紙封條,就讓你血本無歸。

在這樣的利害盤算下,個體經營最適合鄉村幼兒園了。它們辦得好一點的,就是個有信譽的家庭作坊。辦得差了,就是一個幫助監護人看護孩子的大雜院,打孩子罵孩子針扎孩子甚至性侵孩子,醜聞接踵而至,便在於此。

連北京每年的幼師缺口都有四五千人之多,你如何奢望一個月收費不足300元的鄉村幼兒園,能給你配齊十幾個都有幼師證的年輕人?

民辦幼兒園在基層,首先是一門生意。機構能活下去,才談得上教育質量。在一般的中國鄉村,湊兩三萬塊錢,招一兩個中師中專畢業的女孩,就可以支起一個村級幼兒園的攤子。要在公路邊的鄉鎮或縣城非核心區開一個幼兒園,十萬元基本也可以啟動。幼兒們的學費和餐費一年不到兩千元,你還能奢求什麼師資力量?

饒是如此,成本還會一壓再壓。一輛專業校車,至少得十幾萬元吧,這至少吞掉了鄉村幼兒園兩年以上的利潤,你覺得老闆會捨得去買一輛?除了沒錢買專業校車,幼兒園也沒有證,轉手太難,一旦哪天幼兒園被停辦,校車就只能低價變賣。所以,首選就是找輛麵包車湊合,或者外包給其他司機。

湖南郴州的私立幼兒園就盛行包車,據媒體計算,這些幼兒園的「校車」只有在超員300%的情況下才能保本。網上隨便搜搜,荷載七八個人的麵包車,被塞進十幾二十多個幼兒園小朋友的新聞,可以說是屢見不鮮。為了躲避交警查處,這些車窗玻璃也都會貼上反光膜,導致外邊的人難窺車內詳情。在車門關閉後,這些反光膜成為孩子們的催死符。

無法合法化,就無法產業化。無法產業化,就只能胡湊合。這就是基層學前教育遭遇的「鬼打牆」。即使首都北京,也被公辦幼兒園「一位難求」,和 無證「黑幼兒園」遍地開花困擾多年。2010年,我時任北京某報記者,花了一周多時間調查此選題。在東五環外的東壩某村裡,有兩家「黑園」,兩個園長都日思夜想要轉正,但基本就是空想。

北京為民辦幼兒園制訂的標準,頗為高大上,首先便是幾個硬條件:面積500平米以上、註冊資金50萬元以上,還要有操場之類的相關設施。寸土寸金的北京,在滿足這幾個標準之後,學費有多貴,諸位可以自己想想。

但標準就是標準,不會隨著家長們的呼聲隨行就市。官方數據顯示,2014年,東城、海淀、朝陽、丰台、石景山、大興6個區批准的民辦幼兒園數目為零,昌平、順義2個區答覆稱批得「不多」,通州區回答批了兩三個,西城區貌似最多:3個。

關於河北省幼兒園的辦園標準,我找到了一份文件,《河北省民辦幼兒園設置標準(冀教政法[2013]56號)》,原文比較長,不妨截圖如下:

對於校車,河北省公安廳、教育廳早在2011年9月,就下發《河北省校車交通安全管理規定》,明文要求:「教育行政部門要督促本地中小學、幼兒園應使用自購或承租其他單位的符合安全標準的客車作為校車」。對於校車接送的安全制度,除了教育部的政令,河北省自己出台過好多次規定和通知。

然而,這些政策就像漫灌的水,並沒有滋潤到那4個小朋友腳下的土地。無證幼兒園和非法校車對他們的死負有責任,但並不是問題的全部,甚至不是問題的主要方面。

做為附屬物的孩子

前幾天,侯虹斌老師寫了一篇《為什麼疏忽的父母,可以先天獲得豁免?》,質疑那些把孩子忘記到汽車裡的中國父母,何以獲得社會和司法的豁免。侯老師認為,因為疏忽大意,把孩子遺忘到汽車裡,如果造成死亡,就應該構成過失殺人,孩子僥倖未死,也至少是虐待兒童。

可是,中國的父母即使導致了孩子死亡,要麼是免於刑事處分,要麼是判處緩刑。這與歐美社會發生類似事故截然不同。對這些父母放縱的結果,就是其他父母不斷重蹈覆轍。僅僅青島地區,一年就接到100多起孩子被鎖到車裡的求助。

在新聞媒體上,我們還經常可以遇到一些父母,心疼自己的車窗超過孩子,沒有感謝,反而去怒懟砸窗救人的警察和路人。

在這些案件中,孩子沒有被視作享受完全權利的個體,更是父母的附屬物,是家庭的資產。即使大人的過失導致孩子死亡,也不會被看成是嚴重的犯罪。這樣的思維瀰漫,相沿成習,或許就可以解釋幼兒園的老師司機為何沒有「多走幾步」。

在我搜到的一二十起校車悶死兒童事故中,安徽肥東和廣東英德的兩起案件判得最重,主犯都是三年半有期徒刑。與那些粗心父母的判例相比,不難發現,他們被判處實刑,主要因為他們過失致死了「別人的孩子」,而不是他們致死了「孩子」,或另一個公民。

在中國裁判文書網上,我還發現河南濮陽的一起校車事故,判決頗具典型意義。2012年6月11日下午,濮陽市高新區豆村集中心幼兒園(無證)校車在送22名幼兒園回家時,因司機操作不當,車輛著火,導致4名幼兒當場死亡,一名幼兒經搶救無效死亡,兩名幼兒重傷,司機也嚴重燒傷。如此慘重的後果,幼兒園園長楚麗麗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並在獄中改造獲得11個月減刑。

我無意去評判上述法院判決。然而,父母悶死幼兒,基本不用坐牢;幼兒園司機悶死幼兒,最多判刑3年半;造成幼兒5死2重傷,責任園長也只是獲刑6年。在這樣的尺度之下,讓中國的大人們學會敬畏規則,學會每一秒都負起監護幼兒的責任,是不是有些勉強了?

對待女性和幼小生命的態度,顯示了一個社會的文明程度。當社會習慣了差別對待幼兒園的生命,他們的生命無疑就會更不安全。至於幼兒園辦沒辦證,反倒成了其次。

【作者簡介】

孫旭陽| 騰訊·大家專欄作者,資深媒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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