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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丁中世紀(下)

四、拉丁中世紀

日耳曼民族的入侵過程[1]與阿拉伯人進入古代晚期世界的過程基本相同,但兩者有個本質的區別:日耳曼民族受到同化,而阿拉伯人沒有。阿拉伯人的侵襲遠比日耳曼民族入侵更有影響。兩者之間可資比較的只有領袖:匈奴人的是阿提拉(Attila),蒙古人的是成吉思汗與帖木兒。不過,他們各自的統治時間都不長,與伊斯蘭的相差無幾。

「看看阿拉伯人的侵襲,再看看日耳曼人:長期受到抵抗,而且缺兵少將;幾百年來,他們只打入羅馬的皮毛之地!……面對羅馬帝國基督教,日耳曼民族沒有任何反對的資本,但阿拉伯人卻用新信仰的火把將其付之一炬。這,而且正是這一點,使後者免受同化。[2]相比於日耳曼民族,阿拉伯人對被征服民族的文化沒有太多偏見;相反,他們還以相當驚人的速度去吸收。他們到希臘人那裡學習科學知識,到希臘人和波斯人那裡學習藝術。他們沒有(至少最初沒有)失去理智,陷入狂熱,而且也沒有試圖皈依自己的臣民。但阿拉伯人希望迫使這些人歸順唯一的聖主安拉,歸順聖主的先知默罕默德;默罕默德是阿拉伯人,那麼歸順他就是歸順阿拉伯。阿拉伯人的世界宗教也是他們的民族宗教。他們為聖主服務……日耳曼入侵者打入羅馬帝國後便入鄉隨俗。然而,當阿拉伯攻佔羅馬後,羅馬也成了阿拉伯。」

(A c?té de cette irruption, que sont les conquêtes, si longtemps arrêtées et si peu violentes des Germains, qui, après des siècles, n』ont réussi qu』à ronger le bord de la Romania? … Tandis que les Germains n』ont rien à opposer au christianisme de l』Empire, les Arabes sont exaltés par une foi nouvelle. C』est cela et cela seul qui les rend inassimilables. Car pour le reste, ils n』ont pas plus de préventions que les Germains contre la civilisation de ceux qu』ils ont conquis. Au contraire, ils se l』assimilent avec une étonnante rapidité : en science, ils se mettent à l』école des Grecs, en art, à celle des Grecs et des Perses. Ils ne sont même pas fanatiques, du moins au début, et n』entendent pas convertir leurs sujets. Mais ils veulent les faire obéir au seul dieu, Allah, à son prophète Mahomet et puisqu』il était Arabe, à l』Arabie. Leur religion universelle est en même temps nationale. Ils sont les serviteurs de Dieu... Le Germains se romanise dès qu』il entre dans la Romania. Le Romain, au contraire, s』arabise dès qui』il est conquis par l』Islam.)[3]

日耳曼民族非但沒有向羅馬引入新思想,而且

「還允許(盎格魯——薩克森人除外)保留拉丁語,並使之成為他們所到之處的唯一交流語言。同其他領域一樣,他們在語言上也入鄉隨俗了……當他們的君主站穩腳跟,他們便靠修辭學家、法理學家、詩人來征服羅馬人。」

(mais que partout où ils s』établirent, ils laissèrent subsister --- sauf les Anglo-Saxons --- la langue latine comme seul moyen d』expression. Ici, comme dans tous les autres domaines, ils s』assimilèrent... Leurs rois à peine installés s』entourent de rhéteurs, de juristes, de poètes.)[4]

日耳曼人有自己的法律、官員更迭記錄與文獻,甚至書信往來也用拉丁語。民族遷徙並未改變地中海西部地區精神活動的實質。[5]直至八世紀盎格魯——薩克森人到來,影響才初見成效,但也未出現新的特徵。日耳曼王國仍沿用以前的任免慣例,即統治者從平民中選拔大臣和官員。這表明,八世紀仍保留著學而優則仕(educated laymen)的傳統。日常拉丁語已近衰敗,即便如此,它還是拉丁語。「我們找不出什麼資料能告訴我們,教堂里的民眾已經聽不懂神父的講話(九世紀也沒有這樣的資料)。拉丁語仍然活著,憑藉拉丁語,羅馬統一一直維繫到八世紀」(Aucun texte ne nous prouve que le peuple ne comprend plus le prêtre à l』église, comme c』est le cas au IXe siècle. La langue continue à vivre, et c』est elle qui assure l』unité des pays romans jusqu』au milieu du VIIIe siècle)。

後來,伊斯蘭把地中海西部圍困起來,加洛林文化也因此回到農耕時代。平民也不會閱讀和寫作了。加洛林人只能從教士當中找到有學養者,結果他們不得不與教會合作。「中世紀的新特徵由此出現:能左右國家的教士階層。」至此,拉丁語成了學者的語言,並貫穿了整個中世紀。「加洛林文藝復興」(renaissance carolingienne)一舉恢復了古代傳統,擺脫了奄奄一息的羅馬文化。新文化成了羅馬——日耳曼文化;「當然,它的誕生要歸功於基督教會」。從現有觀點看,日耳曼民族的貢獻主要在封建主義方面,即中世紀世界的法律與政治結構。[6]當然,這是土地佔有與買賣交換體制下大勢所趨的結果。在此過程中,為了保存皇族或帝國的權力(即「行政國家」[Amtsstaat, administrative state])(韋伯[Alfred Weber]語),為了把封建體系納入行政國家,各個階層展開了載入史冊的鬥爭。所有習俗,所有人際關係都打上了封建主義的烙印。北部城市同樣是日耳曼民族的貢獻。不過,我們必須記住,這裡所謂的「日耳曼」是一個複雜而不同質的概念。查理曼大帝的帝國混居了凱爾特人、羅馬人、法蘭克人和薩克森人。日耳曼色彩最鮮明的,是定居法國並在十世紀步入文明的維京人(Vikings)。正是他們的兼收並蓄最終構成了法蘭西民族。早在十一世紀,他們便遠赴英格蘭與西西里。他們帶著法蘭西文化漂洋過海。不過,他們沒有到達德國。日耳曼民族受羅馬的語言和宗教同化,這就使古代為中世紀提供了「可以用了自我定位的可靠的傳統標杆」(autorit?res Vorgut, an dem man sich orientierte)(韋伯語)。

【「加洛林文藝復興」代表人物之一學者阿爾昆(約735-804)】

十二、十三世紀以後,通俗文學的蓬勃發展,標誌著拉丁文學的一蹶不振或節節敗退。誠然,十二、十三世紀正是拉丁詩歌與學術如日中天之際。當時,拉丁語言與文學「從中歐、南歐以及北部地區波及至冰島、斯堪的納維亞、芬蘭,同時由西南方進入巴勒斯坦」。[7]不管是凡夫俗子,還是飽學之士都知道有兩種語言——平民語言與學者語言(clerici, litterati)。作為學者語言,拉丁語又名語法語言(grammatica)。在但丁及其前輩羅馬人瓦羅(Varro)看來,拉丁語是由諸聖賢創設的藝術語言,不可改動。[8]甚至有人把通俗文章也譯成拉丁語。[9]幾個世紀以來,拉丁語一直作為教育、科學、政府、法律、外交等領域的語言不斷延續。在法國,拉丁語直到1539年才在弗朗西斯一世(Francis I)的干預下,不再作為法律用語。不過,作為文學語言,拉丁語卻一直存活到中世紀末期。布克哈特在其著作《文藝復興文化》(Kultur der Renaissance)中,用了數章節探討文化的普遍拉丁化(allgemeinen Latinisierung der Bildung)。其中一章論述了十五、十六世紀拉丁詩歌,作者旨在說明「拉丁詩歌的最終勝利可謂咫尺之遙」(wie nahe ihr der entschiedene Sieg stand)。在十六、十七世紀的法國、英國、荷蘭、德國,拉丁詩歌都有流芳百世的代表作。1817年,歌德於《藝術與古代》(Kunst und Altertum)中寫道:

「如果有聰明的青年學者想考察過去三個世紀以來,用拉丁語寫作的德國詩人在詩歌方面取得的成就,那麼從更自由的世界觀出發將大有裨益。不過眼下,德國人與這條路子正漸行漸遠……與此同時,他還能注意到,在拉丁語仍然充當通用語言的時期,其他擁有文化傳統的國家是如何用拉丁語寫作,並以現已失傳的方式相互理解。」

(Einer freieren Weltansicht, die der Deutsche sich zu verkümmern auf dem We gist, würde es sehr zustatten kommen, wenn ein junger geistreicher Gelehrter das wahrhaft poetische Verdienst zu würdigen untern?hme, welches deutsche Dichter in der lateinischen Sprache seit dreihundert Jahren an den Tag gegeben… Zugleich würde er beachten, wie auch andere gebildete Nationen zu der Zeit, als Lateinisch die Weltsprache war, in ihr gedichtet und sich auf eine Weise untereinander verst?ndigt, die uns jetzt verloren geht.)

這些人文主義作品屬於「新拉丁語」,與中世紀拉丁語存在天壤之別。[10]不過,在十四、十五世紀,這種差別還沒有產生。彼得拉克和薄伽丘仍深受拉丁中世紀的影響。1551年,一位義大利人文主義者認為,自己必須警惕十二世紀的「壞詩人」。[11]因此,這些詩人的作品仍然有人閱讀!我們可以用十五、十六世紀的教學實踐,以及印刷術的發明來解釋這一現象。當時,擺在該學者眼前的,是中世紀學習與閱讀課程已不涉及的《八作者》[12](Auctores octo)。但新版本層出不窮,這說明十六、十七世紀仍然有讀者渴望閱讀十二世紀偉大的拉丁作家作品。[13]此外,在近代幾場轟轟烈烈的運動(人文主義、文藝復興、宗教改革、反宗教改革)中,中世紀拉丁文學的影響仍持續不斷,這一情況尤其見諸未受宗教改革波及、同時也未被人文主義和文藝復興改頭換面的西班牙。霍夫曼斯塔爾把巴洛克描述為「古代世界(也就是所謂的中世紀)」返老還童的形式,鼎盛時期的西班牙文學亦如此。

以上我們大略回顧了一段很長的時期。我們在國家之間、時代之間不停地穿梭,此乃任務使然。嚴謹的年代學是我們的工具,但不是我們的嚮導。

讓我們再回到中世紀早期。在查理曼大帝的推動下,我所謂「拉丁中世紀」(lateinisches Mittelalter)的歷史實體第一次完整地出現。這個概念在史學中並不常見,但對我們的研究必不可少。這裡,「拉丁中世紀」指在通常意義上的中世紀中,與羅馬有關,與羅馬的國家觀念有關,與羅馬教會有關,與羅馬文化有關的一切,即比單純的拉丁語言與文學的復興更有包容力的現象。幾個世紀以前,羅馬人就學會把自己國家的政治存在(staatliches Dasein)視為普世的任務。維吉爾早已在《埃涅阿斯紀》(Aeneid)廣為人知的段落中表述了這一思想。自奧維德時代起(Ars. am., I, 174),「世界(orbis)即羅馬(urbs)」的觀念就發展並普及開來;到了君士坦丁時代,它甚至刻到了錢幣上(此乃官方的宣傳);[14]時至今日,羅馬教宗法庭(Papal Curia)的議事規範中,仍然能見到「世界與羅馬」(urbi et orbi)。隨著基督教提升為國家宗教,羅馬的普世主義(universalism)需要兩個層面。除了國家的普世訴求外,還有教會的普世訴求。把中世紀視為羅馬延續的觀點另有其源,即奧古斯丁的歷史哲學。在奧氏的思想中,三種觀念合而為一。人類歷史與六日創世、人類生命六時期完美地融合起來(PL, XXXIV, 190 ff.; XXXVII, 1182; XL, 43 ff.)。除此之外,奧氏還根據四帝國的記載(源於對《但以理書》中預言的諷喻闡釋[2:31 ff. and 7:3 ff.;[15]De Civitate Dei, XX. 23 and XVIII. 2])做了劃分。四帝國中最後一個是羅馬帝國。它不但對應「老年」時代,而且會一直持續,直至時間不復存在、並為天國安息日(heavenly sabbath)所取代。耶穌門徒確信世界末日即將來臨(nos, in quos finis saeculorum devenit)(《哥林多前書》10:11[16])。早期基督徒對末世的企盼就是這樣融入中世紀的思想當中。中世紀作者經常引用或提及這段話(不註明出處,幾乎所有中世紀引用都如此)。然而,近代文化史學家往往對此一無所知,還誤以為是中世紀的自我表述。如果我們在十七世紀的史書中讀到「世界正處於耄耋之年」(The world is in gray old age),[17]千萬不能從心理學角度解讀為當時人「有時代優越感」,而是要明白,這是指奧古斯丁把世界歷史的末期(羅馬)比作人類的老年。[18]在《神曲·天堂篇》(Par., XXX, 131)中,我們看到,但丁得知天堂的玫瑰僅剩少數尚無歸屬。因此,他也企盼末日來臨(另見Conv., II, 14, 13)。

《聖經》為中世紀史學思想提供了帝國更迭的另一個神學明證:「不義、狂放和誆騙致富會導致國家傾覆,而後,其他國家則會興起,並取而代之」(Regum a gente in gentem transfertur propter injustitias et injurias et contumelias et diversos dolos)(《次經·西拉書》10:8)。這裡,由「transfertur」產生了中世紀史學理論基礎的「translatio」(轉移)概念。查理曼大帝開創的帝國復興之舉,可以視為羅馬帝國轉移至其他民族。「帝國轉移」(translatio imperii)發生後,「學習重心轉移」(translatio studii)[19](從向雅典或羅馬學習,轉移至向巴黎學習)隨之而來。中世紀帝國從羅馬承襲了世界帝國的思想;因此,它具有普世的而非民族的品格。羅馬教會的要求仍然是普世的。「教廷」與「政府」(sacerdotium and imperium)是世上最高的統治機構。在十一世紀,凡事都要經過兩者的協作。即便後來雙方到了劍拔弩張的地步,協作仍然順利地進行。十四世紀初期,這種關係仍然是但丁思考的核心。「轉移」觀念深入巴爾巴羅薩(Barbarossa)[20](他有意向查理曼大帝靠攏)宣揚內容的字裡行間。在查理曼大帝時代後的幾個世紀,德國歷史便與羅馬復興的觀念聯繫到一起。[21]不過,霍亨施陶芬時代,德國的政治詩和朝代詩大多用拉丁文寫成。描寫巴爾巴羅薩的最精彩的詩歌,用的不是德文,而是拉丁文(科隆「大詩人」[22]的作品)。獲取西西里的王權,讓霍亨施陶芬王朝與拉丁詩歌的關係更進一步。戈弗雷(Godfrey of Viterbo)的作品乃是獻給亨利四世的。在腓特烈二世的西西里王國誕生了第一批義大利詩人,但此時的腓特烈二世,不但鍾情其法學家撰寫的戲劇,而且還收到了英國人寫的拉丁頌詩。[23]

與此同時,我們不要忘了,「拉丁中世紀」絕不僅限於弘揚羅馬或復興羅馬的觀念。「轉移」概念表明,帝國統治權的更迭,是出於惡念而濫用統治權所致。四世紀,基督教羅馬已經發展出「懺悔羅馬」(bübenden Rom)的觀念。「羅馬彷彿惡貫滿盈的罪人,但為救世主付諸鮮血的行動自責,並刻苦修行,信奉基督以後,他就獲准重返拯救的人群」(das wie ein schuldbeladener Mensch nach Reue über das vergossene Christenblut, Bube und Bekenntnis zu Christus in die Heilsgemeinschaft wieder aufgenommen warden darf)。[24]哲羅姆、安布羅修(Ambrosius)、普魯登提烏斯便篤信這種觀念。後來,奧古斯丁驚世駭俗地提出異議。舉世聞名的羅馬品格,從基督教角度看,卻是一個個過錯。基督徒的眼光必須從罪惡的國度——世俗羅馬(其歷史涉及「世俗之城」[civitas terrena])轉向塵世之上的上帝國度——「神明之城」(civitas Dei)。但丁暗中反對奧古斯丁的觀點。他把維吉爾與奧古斯都的羅馬,同彼得及其繼任者的羅馬聯繫起來。德國人的「Kaisertum」與羅馬人的「imperium」、異教徒與基督徒、奧古斯丁與但丁的歷史思想,這些不過是羅馬觀念中少數的對立面。然而,它們的起源和發展都離不開羅馬的語言,而該語言同時也是聖經、教父、教會、經典化的羅馬作家以及中世紀學術的語言。凡此種種完善了「拉丁中世紀」形象,使其栩栩如生,豐盈有度。

五、羅馬尼阿

在當今學界,「羅馬尼阿」(Romania)用以指使用羅曼語族諸語言的所有國家。這些語言都是在羅馬帝國(從黑海到大西洋)的境內一步步演化。如果我們自東向西說起,那麼它們依次是羅馬尼亞語、義大利語、法語、普羅旺斯語、加泰羅尼亞語、西班牙語以及葡萄牙語。早在中世紀,人們就已經發現,伊比利亞半島、法國與義大利的各自語言之間存在同源關係。但丁的《論俗語》(De vulgari eloquentia)便是這方面的經典之作。十六和十八世紀學者(帕基耶[Pasquier]、伏爾泰、馬蒙泰爾[Marmontel])認為,普羅旺斯語(「羅曼語或式微的羅馬尼阿語」[le langage roman ou roumain corrompu])是其他語言的源頭,並稱其為「roman rustique」(粗俗羅曼語)。下面我們將看到,該說法可以追溯至拉丁文的「lingua romana rustica」。雷努阿爾(Fran?ois Raynouard, 1761-1836)便持這種觀點。身為普羅旺斯人的雷氏提出,從六世紀到九世紀期間,全法國都是普羅旺斯語(他稱之為「羅曼語」)的天下,羅曼語族的其他語言均源出於此。他的同輩人法國考古學家科蒙(Arcisse de Caumont)把該觀點及「羅曼」一詞(roman, Romance, Romanesque)引入藝術領域,意指古代晚期到十二世紀盛行的藝術風格。雷氏的成果大大推動了行吟詩歌(troubadour poetry)的研究,但他的語文學假說卻不堪一擊。羅曼語文學之父迪茲(Friedrich Diez, 1794-1876)就反對雷氏的普羅旺斯語源頭說;他指出,羅曼語族的所有語言都是由拉丁語獨立演化而來。

不過,「Romance」和「Romania」兩詞的歷史有些久遠,知之者寥寥可數,因此在我們繼續探討前,有必要作以簡要回顧。「romania」是「romanus」的派生詞,正如後者從「Roma」,「latinus」(「Latin」)從「Latium」派生而來。「latinus」與「romanus」共同繼承了羅馬的遺產。拉提姆地區諸語言中,羅馬人使用的是「拉丁」方言,這就使其處於鶴立雞群的地位。長久以來,在羅馬帝國,「Romans」(Romani)特指統治階層。被佔領的民族仍然保留自己的民族名稱(高盧人、伊比利亞人、希臘人等等)。直到212年,羅馬皇帝卡拉卡拉(Caracalla)頒布聖諭,允許帝國所有自由居住者獲得羅馬公民權。自此,羅馬帝國的所有公民都可以稱之為「羅馬人」(Romani)。從該羅馬政體,只需一步便可創造一個新名詞,用以指代「羅馬人」居住的整片領地。隨著越來越多的外族定居羅馬境內,政府迫切需要一個簡潔而直觀的新詞,來代替「Imperium Romanum」或「orbis Romanus」。眼看危機迫近,沒想到君士坦丁大帝統治時期,拉丁和希臘文本中首次出現了「Romania」(羅馬尼阿)。[25]該詞一直沿用至墨洛溫時代,甚至更晚。在一首稱頌國王查理貝爾(Charibert)的詩中,福爾圖納圖斯(Fortunatus)寫道:

「他是外族與羅馬尼阿齊聲頌讚之人,

頌讚者的母語各異,頌詞卻彼此相同。」

(Hinc cui Barbaries, illinc Romania plaudit:

Diversis linguis laus sonat una viri.)

到了奧托時代,「羅馬尼阿」的意思有所改變,指帝國的羅馬部分——義大利。最終,它僅限於指義大利的羅馬涅(Romagna)省,亦即過去的拉文納總督轄省(Exarchate of Ravenna)。

七、八世紀後,「羅馬尼阿」最初的古代晚期的意義為新歷史實體所取代,但關聯詞「romanus」與「romanicus」仍在使用。當日常交際的拉丁語(大眾拉丁語、通俗拉丁語)與文學拉丁語逐漸分化後,需要一個屬於自己的名詞,於是過去的羅馬——拉提姆,又以新的形式再次披掛上陣。隨後,拉丁語(lingua latina)和羅馬語(lingua romana)(當然,這裡指「粗俗」[rustica]羅馬語)之間有了差別。如此一來,出現了第三個術語——「lingua barbara」,即德語。大約600年,伊西多爾在徹底羅馬化的西班牙寫作時,並沒有意識到這三種語言是共存的。不過,當時人普遍如此。

「Romance」是中世紀早期專指有別於學術拉丁語的新拉丁方言(neulateinischen Volkssprachen)。「romanicus」的派生詞以及(法語、普羅旺斯語、西班牙語、義大利語、里托羅曼斯語[Rhaeto-Romanic中的])副詞「romanice」從未用作民族名稱(民族名稱有其他詞來表示),而是作為這些民族的語言名稱,也就是義大利語的「volgare」。古法語的「romanz」、西班牙語的「romance」以及義大利語的「romanzo」便是該系列派生詞。這些詞由拉丁學者所造,意指羅曼語族的所有語言,並被視為與拉丁語相對的統一整體。「enromancier」、「roman?ar」、「romanzo」的意思是用本國語言來翻譯或撰寫書籍。這樣的書就可稱作「romanz」、「romant」、「romance」、「romanzo」(都是 「romanice」的派生詞)。在古法語中,「romant」、「roman」的意思是「用韻文寫成的宮廷愛情故事」(h?fischen Versroman),直譯過來就是「大眾書」(Volksbuch)。如果再回譯成拉丁文,那麼這種書就可稱作「romanticus」(再加上「liber」)。[26]由此,「romance」與「romantic」[27]便緊密地聯繫起來。在十八世紀的英語和德語中,「romantic」仍然指「可出現在愛情故事中的事情」(something 『『that could happen in a romance』』)。[28]義大利語中對應古法語「roman」的詞是「romanzo」(「the romance」)。但丁已經在這個意義上使用該詞(Purg., 26, 118)。

因此,在法語和義大利語中,「romanice」就成了文學體裁的名稱。類似情況還見於西班牙。在那裡,「romance」最初表示「民族的」,後來也同樣指文章,但一開始並不限於某種體裁。有時,我們會看到,「roman?ar libros」的意思是「翻譯」(Garcilaso, Juan de Valdés),但也會遇到類似「los romancistas o vulgares」(Marqués de Santillana)的說法。到了十五世紀初,「romance」就跟今天的情況一樣,指詩歌體裁;從十六世紀起,「romance」的彙編就成了「romanceros」。西班牙語中「傳奇」或「小說」一詞乃借用自義大利語「novella」(英語的情況亦然)。

在中世紀,羅馬尼阿有著超越語言藩籬的文化共同體。許多義大利人用普羅旺斯語寫詩(但丁在《神曲》中,就讓一位偉大的普羅旺斯人講自己的母語)。但丁的恩師拉蒂尼(Brunetto Latini)的巨著乃是用法語寫成。行吟詩人蘭博(Raimbaut of Vaqueiras)的一首詩(約作於1200年)可以充分表明這種關係:詩中的五段詩節分別用到了普羅旺斯語、義大利語、北部法語、加斯科尼語(Gascon)和葡萄牙語。[29]當時羅曼抒情詩所用的語言有些仍保留至今。它們可以相互替換,這就表明,人們有意維持統一的羅馬尼阿。在西班牙,我們可以偶爾看到,洛普(Lope)與貢戈拉(Góngora)將這種替換作為藝術手法,用於十四行詩的創作之中。大約自1300年起,羅馬尼阿出現越來越多的語言和文化差異。不過,羅曼諸民族仍然通過它們的歷史演變,以及同拉丁語持續不斷的聯繫,保持密切的關聯。從比較寬泛的意義看,我們仍然可以談論羅馬尼阿,只是要將其作為跟日耳曼民族與文學相對的統一體。

最古老的羅曼語範本是842年發表的《斯特拉斯堡宣言》(Serment de Strasbourg),但它只是文獻,並非文學作品。法國文學的發端,恐怕要到十一世紀。[30]西班牙文學發祥於十二世紀末。[31]義大利文學則要追溯至1220年,當時出現了聖方濟各(St. Francis)的《日頌》(Hymn to the Sun)和西西里藝術抒情詩。西班牙與義大利文學起始較晚,是由於法國文學一直獨領風騷;而日耳曼文學作品很早出現(英國的約見於700年,德國的約見於750年),則是因為「日耳曼」民族相比羅曼民族,少了幾分親密感。《斯特拉斯堡宣言》便是明證。它的羅曼語譯本開篇是:「Pro deo amor et christian poblo et nostro comun salvament...」。[32]從文字到詞序與拉丁語相差無幾。再看看相應的古高地德語譯本:「In godes minna ind in thes christianes folches ind unser bedhero gehaltnissi...」顯而易見,文字已經與拉丁語有了天壤之別。在很長一段時間裡,羅馬尼阿人仍然可以接觸多少有些通俗化的拉丁語,並從中獲得正確的拉丁語。日耳曼人不得不從頭學起,但他們學得很好。大約700年,當法語語法已出現詞語變體,英國出現了相當純正的拉丁文作品。然而,即便是某些學富五車的義大利人,仍然會犯一些語法錯誤,惹得德國修士冷嘲熱諷。這事就發生在諾瓦拉的甘佐(Gunzo of Novara)身上。965年,此君作為奧托一世(Otto I)的隨行人員到訪德國。與聖加爾的修士交談時,他用錯了一個格。後來,他寫信為自己辯護,稱別人不該指責他無視語法,畢竟「我們的母語跟拉丁語太像了,弄得我常常不知所從」(obwohl ich manchmal durch den Gebrauch unserer Volkssprache behindert werde, die dem Latein nahesteht)。

【《斯特拉斯堡宣言》(Serment de Strasbourg)手稿】

縱觀整個羅曼史,各民族俗語與拉丁語的相似關係貫穿始終。其表現在很多方面。各羅曼語言不斷從拉丁語借用辭彙。古法語作品《羅蘭之歌》(Chanson de Roland)(約1100年)的開篇如下:

「國王查理,我們偉大的皇帝。」

(Carles li reis, nostre emperere magnes.)

晚期拉丁語中,「magnus」已經為「grandis」所取代,而諸羅曼語里,只有它保留了下來(唯一例外的是「Charlemagne」)。[33]為此,語文學家解釋道,引文中的「magnes」是「拉丁用法」(Latinism)。然而,他們忘了,羅曼諸民族的所有偉大文學作品中,隨處可見拉丁用法,而且其作者還有意把這種用法當作修辭手段來使用。這方面的典範便是但丁的《神曲》。例如,但丁把拉丁語的「vir」(人)寫作「viro」,以配合韻腳「-iro」。又如,二十世紀的法國人需要一個詞來指代「飛行的機器」,於是他們創造了「avion」(源於拉丁語「avis」[鳥])。在一般人看來,羅曼語言中的拉丁詞乃是理所當然的借詞,但德語中的拉丁詞卻是內外有別的「外來詞」。時至今日,拉丁語仍然是所有羅曼語言取之不竭的共同財富。

從十字軍東徵到法國大革命,各羅曼民族的文學在西方相繼獨領風騷。唯有從羅馬尼阿這裡,我們才能俯瞰近代文學的全貌。1100至1275年間,亦即自《羅蘭之歌》到《玫瑰傳奇》(Roman de la rose),法國文學及思想文化一直是其他國家的榜樣。中古高地德語文學採用了法國詩歌幾乎所有主題;根據潘策爾(Friedrich Panzer)的研究,[34]甚至《尼伯龍根之歌》(Nibelungenlied)也汲取了部分法國元素。法國的宮廷文化還遠播挪威,橫跨比利牛斯山區。早在但丁時代,義大利人就已經改編了《玫瑰傳奇》,後來該作品又由英國的喬叟改編。法國的史詩與傳奇文學(romance literature)完完全全地湧入義大利,並經博亞爾多(Boiardo)和阿利奧斯托(Ariosto)改頭換面,成為文藝復興時期光芒四射的藝術形式。不過,自1300年起,由於但丁、彼得拉克以及文藝復興鼎盛期的出現,文學霸主的頭銜轉至義大利。這種領先優勢作為「義大利精神」(Italianism)影響了法國、英國和西班牙。[35]十六世紀伊始,西班牙進入了「黃金時代」,此後獨領歐洲文學百年有餘。研究藝術史,就必須了解西班牙繪畫;同樣,研究「歐洲」文學史,也必須了解西班牙及其文學。到了十七世紀初,法國文學才最終衝破義大利與西班牙文學的統治,逐步確立不可撼動的霸主地位,直至1780年前後。與此同時,從1590年起,英國也發展出自己偉大的文學傳統,可它的影響微乎其微,直到十八世紀才引起歐洲大陸的關注。德國從未與羅馬尼阿的文學強國平起平坐。這種局面至歌德時代方才打破。此前,德國文學光受外界影響,而自己對外界則沒有絲毫影響。

英國與羅馬尼阿的關係比較特殊。英國成為羅馬帝國的領地不到四百年。410年,羅馬軍隊就已撤離這片土地,但奧古斯丁傳道(自597年起)標誌著第二次羅馬化,或者(用某位英國史學家的話講),「不列顛再次回到歐洲及其歷史的懷抱」(the return of Britain to Europe and to her past)。[36]日耳曼民族遷徙後,羅馬古迹仍然保留下來。它們不但激發了七世紀諾森伯蘭人(Northumbrian)的雕塑欲,而且後者對其引以為豪。[37]經過諾曼人的入侵和幾位安茹(Angevin)君王的統治,英國在幾個世紀以來始終臣服於法國文化。法語是文學語言和官方語言,而拉丁語則是高等教育的語言。巴黎是英國的文學首府。十二世紀拉丁文藝復興期間,英國人和威爾士人大放異彩。不過,法國與薩克森血統的英國人直到1340年才獲得平等的法律地位。[38]而到了十四世紀,兩個民族及其語言才合而為一。當時是英國第一位代表詩人喬叟(Geoffrey Chaucer)的時代。法國與義大利都是他作詩的素材。1400年,喬叟與世長辭。就在此前一年,某位國王[39]首次在國會使用英語(1350年起成為授課語言,1362年起成為法律用語)。中世紀的英國屬於羅馬尼阿。然而,「在宗教改革時期,羽翼豐滿的英國人撇開了自己的拉丁導師,從此與斯堪的納維亞和條頓世界形同陌路。不列顛憑一己之力,成就了一片天地」。[40]

英語是經羅曼語和拉丁語改造的日耳曼方言。英國人的民族特徵與生活方式既非羅曼式,也非日耳曼式,它們就屬於英國人。它們象徵著社會統一性與個體多樣性的欣然融合,世界各地,獨此一處。在歐洲傳統中,英國與羅馬尼阿的關係仍然是英國文學裡反覆出現的問題。十八世紀(蒲柏[Pope]、吉朋[Gibbon]),影響英國的是拉丁文化,十九世紀則是德國文化。到了二十世紀,羅馬傳統的所有階段再次成為焦點。這的確是個有趣的現象,可惜我們只能點到為止。切斯特頓(G. K. Chesterton)與貝洛克(Hilaire Belloc)激動地吹響戰鬥的號角。不過,我們更要注意艾略特於1920年提出的文學批評方法與文學策略:「《戰爭與和平》的確是名垂千古的小說,可三四位偉大的小說家無法構成文學。如果我們抹去帶有羅馬痕迹的一切,抹去我們襲自諾曼——法國社會、基督教、人文主義以及直接或間接的收穫,那還能剩什麼?條頓的根須和外皮而已。英國是『拉丁』國家,我們不必到法國去尋找我們的拉丁特徵」。[41]

通過羅馬尼阿及其影響,西方接受了自己的拉丁教育。接下來,我們就將探討這種教育的形式與成果。換言之,我們要從普遍性過渡到歷史實體的具體財富。我們必須做到細緻入微。不過,正如瓦爾堡對學生所言,「上帝本身就是細緻入微的」(der liebe Gott steckt im Detail)。

注釋:

[1] 見Pierre Courcelle,Histoire littéraire des grandes invasions germaniques(1948) 以及M. L. W. Laistner在Speculum, 24, 1949, p. 257中的批評文字.

[2] 我們不能從經濟與統治史的角度批評皮雷納的觀點。

[3] Pirenne,op.cit., 143-46.

[4]Ibid., 112.

[5]Ibid., 116.

[6] 與此相反的觀點參見J. Calmette,Le Monde féodal(1934), 197.

[7] P. Lehmann inCorona quernea, 307.

[8] Roger Bacon反對這種看法。從哲學角度看,它在但丁時代就已經過時了。見G. Wallerand,Les oeuvres de Siger de Courtrai, 1913, p. 43.

[9] 為了照顧「拉丁語讀者」(qui grammaticam legunt),義大利法理學家Guido delle Colonne把法語的特洛伊故事譯成了拉丁文(見Griffin』s edition ofGuido』s Historia destructionis Troiae[1936], 4)。其他通俗作品的拉丁語譯本有:Wolfram』sWillehalm(韻譯節選本; Lachmann, pp. cliii f.);Herzog Ernst(兩個譯本;見Pall Lehmann,Gesta ducis Ernesti[1927]);Hartmann的Gregor的兩個改編本(Ehrismann, LG, II, 2, 1, 187)。1330年左右,Franco of Meschede改編了Conrad of Würzburg的Goldene Schmiede(Aurea fabrica)。十三世紀的Carmen de prodicione Guenonis是Chanson de Roland的精編本(ZRPh [1942], 492-509);Historia septem sapientum(約1330年)是Roman des sept sages的散體改編本。Benedeit的Voyage of St. Brendan有兩個拉丁譯本,一個是散體譯本,一個是韻譯本。Nicole Bozon的Contes moralisés(十四世紀)也被譯為拉丁文。即便到了十六世紀中葉,Jorge Manrique(卒於1479年)仍寫詩紀念亡父。此外,歌德很喜歡閱讀拉丁版的Hermann und Dorothea(to Eckermann, Jan. 18, 1825)。

[10] Georg Ellinger,Geschichte der neulateinischen Literature Deutschlands im 16. Jahrhundert(1929-33). 該書第一卷主要探討「新拉丁詩歌中的義大利與德國人文主義」。早期文選包括布克哈特經常引用的Delicae poetarum Italorum(Frankfort, 1608, 2 vols.)。此後,亦有Delicae poetarum Gallorum(ibid., 1609, 3 vols.),Germanorum(ibid., 1612, 6 vols.) ,Belgicorum(ibid., 1614, 4 vols)。論述新拉丁藝術散文,見O. Kluge inGlotta(1935), 18 ff.

[11] Cinthius Gregorius Gyraldus (= G. B. Giraldi Cinthio),De poetis nostrorum temporum, ed. K. Wotke (1894), 47.

[12] 有關該書1500年以前的印刷傳播情況,見Gesamtkatalog der Wiegendrucke(1925 ff.)。1490-1500年間,《八作者》的版本多達二十五種,但德國一本未見。拉伯雷曾嘲諷該書以及類似的教科書(Rabelais, Gargantua, ch. 14)。

[13] 1600年以前刊印的書籍中,晚期古代與中世紀拉丁文學佔了相當大的比例。參見Jean Seznec,The Survival of the Pagan Gods(Bollingen Series XXXVIII; New York, 1953), p. 225. 另見P. Goldschmidt, Medieval Texts and Their First Appearance in Print (London, 1943).

[14] 見J. Vogt,Orbis Romanus(1929), 17.

[15] 《但以理書》的第一份希臘文註疏約在204年,作者是羅馬主教Hippolytus;哲羅姆的《但以理書》評註採用了該文獻,並使之流傳。

[16] 這段話引自奧古斯丁(PL, XL, 43)。武加大譯本(Vulgate)的引文為:「…ad correptionem nostrum, in quos fines saeculorum devenerunt.」中譯者註:中文和合本的譯文為「他們遭遇這些事都要作為鑒戒,並且寫在經上,正是警戒我們這末世的人。」

[17] Fredegar (ed. Krusch) inMGH, Scriptores rer. Merov., II, 123. Fredegar抱怨「(結果)這個時代人人都自以為自己是以前的演說家轉世」(ne quisquam potest huius tempore nec presumit oratoribus precedents esse consimilis)(ibid),這段話可以與Gregory of Tours (見本書149頁)的相應段落參照理解。

[18] 盧克萊修曾抱怨世界的衰老(II, 1150及其後);在三世紀,教父聖Cyprien也發出同樣的怨言(Ad Demetrianum, c. 3)。參見Toynbee, IV, 7以後。

[19] 「模型概念」由是賀拉斯提出的(Epi., II, 1, 156):「希臘……為粗俗的拉丁姆帶來了藝術」(Graecia…artes/ Intulit agresti Latio.)。我在海力克(Heiric)致禿頭查理(Charles the Bald)的書簡(Poetae, III, 429,23)中首次發現「translatio studii」概念。參見E. Gilson,Les Idées et les letters, 183 ff.

[20] Otto of Freising持該觀點。從1186-87年問世的史詩Ligurinus(作者不詳)中,我們得知,查理曼解放了羅馬帝國,並將其轉移至自己名下。如今,萊茵河成了台伯河的主人(I, 249 ff.; III, 543 ff. and 565 ff.)。

[21] 圍繞這一概念出現了截然不同的假設。見P. E. Schramm,Kaiser, Rom und Renovatio(1929); E. Kantorowicz,Kaiser Friedrich II., Erg?nzungsband(1931), 176。關於加洛林和奧托的帝國觀念,見Carl Erdmann inEt. Arch., VI (1943), 412 ff。Fedor Schneider的大作Rom und Romgedanke im Mittelalter(1926)探討了「文藝復興的思想基礎」。

[22] 此人的名字仍不得而知。但此人曾為科隆大主教Reinhart von Dassel (1162-1165)效勞。因用義大利語歌頌腓特烈一世的豐功偉績,並出版其懺悔錄(字裡行間充滿諷刺)而聞名。

[23] Ernst Kantorowicz,op. cit., 132. 這部分內容詳細描述了當時宮廷的拉丁文學。

[24] F. Klingner,R?mische Geisteswelt(1943), 449.

[25] 見Gaston Paris in Romania, 1 (1872), 1 ff. 新近的文獻可以見Pirenne, op cit., 289, n. 1. 330至432年間,「Romania」出現在九部拉丁文本中(Zeiller in Revue des etudes latines[1929], 196)。不過,阿塔納修斯(Athanasius)(Historia Arianorum)把羅馬稱為「μητρ?πολη? τ?? 『ρωμαν?α?」。

[26] 因此,在格林辭典引用的一個十五世紀的範例中,如此寫道:「在讀過的傳奇中,這本用法文撰寫的戰紀詩里最精彩的部分都是虛構而成」(Ex lectione quorundam romanticorum, id est librorum compositorum in gallico sermone poeticorum de gestis militaribus quorum maxima pars fabulosa est)。

[27] 這裡要感謝盧梭專家Alexis Fran?ois對「romantic」一詞的考證,見Annales Jean-Jacques Rousseau, V (1909), 237 ff.以及Mélanges Baldensperger, I (1930), 321.

[28] 法語對應的詞是「romanesque」。

[29] 類似作品搜集於V. Crescini,Románica, Fragmenta(1932), 523.

[30] 九世紀末的The Song of St. Eulalia乃是獨一無二、後繼無人的作品。

[31] 見本書第386頁註解1。1140年左右,Menéndez Pidal發表了Poema del Cid。我相信,能指出它在1190年以前所無法看到的內容。見第十八章。

[32] 「為了上帝之愛,為了基督國與我們共同的拯救……」

[33] 西班牙語的「tama?o」沒有同類詞。

[34]Studien zum Nibelungenliede(Frankfurt a. M., 1945).

[35] 有人認為西班牙、法國、德國等國家並未經歷「文藝復興」。但不可否認的是,這些國家也受過「義大利精神」(即義大利文藝復興在本土以外的形式)的餘波。

[36] C. Dawson,The Making of Europe(1929), 209.

[37] F. Saxl inJournal of the Warburg and Courtauld Institutes, VI (1943), 18 and n. 4. 關於七世紀英國與義大利的文化關係,參見W. Levison,England and the Continent in the Eighth Century(1946), 142.

[38] J. J. Jusserand,A Literary History of the English People, I (1895), 236.

[39] 可能是理查二世或亨利四世,前者於1377至1399年在位,後者於1399至1413年在位。

[40] G. M. Trevelyan,History of England(1947), xxi.

[41]The Criterion(Oct., 1923), 104.

本文原載於《歐洲文學與拉丁中世紀》(林振華譯,浙江大學出版社,2017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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