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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其心:古籍目錄著錄體例(上)

作者簡介:倪其心,北京大學教授。曾參與編纂先秦、兩漢、魏晉南北朝文學史參考資料及《續修四庫全書》,撰有《校勘學大綱》、《漢代詩歌新論》、《古典文學自學指南》等著作,為《全宋詩》、《全明詩》主編之一。

傳統目錄學主要是古籍目錄學,其中研究的書目絕大部分屬於過去時代,其書目所著錄的書籍絕大部分也屬於過去時代。例如《漢書·藝文志》是東漢編錄西漢皇宮藏書的目錄,其中許多書籍是漢朝當代的著述,但是今天看來,連《漢書·藝文志》都是年代久遠的古籍。又如《四庫全書總目提要》是清乾隆五十五年代(1790年)刊成的,其提要是當時學者撰寫的,其中也收有清初學者的著述,而今天也是連目帶書全屬古籍。

「古籍目錄著錄」是指一種古籍的著錄項目。「著錄」不是「敘錄」,不是提要,但是具有敘錄的作用,實則是把敘錄的若干內容要求條例化,就像一張圖書卡片一樣,格式清楚,一應俱全,一目了然。因而一書的著錄項目多少,決定它具有敘錄作用的大小。但是一種書目的著錄項目取決於編目人的主觀要求,除書名一項必不可少之外,其他項目多少並無統一的體例。最簡單的書目僅錄書名。而完備者則從書名到敘錄一應俱全,等於一書之目錄。這裡講的著錄項目是就完備的書目要求而言,並非說古籍書目都這樣。

一、 書名

書目是依據書名為綱目而編製的,不錄書名就沒有書目。但是每種書籍並非單純具有一個書名,同一個書名並非就是同一種書籍。古籍的書名情況是相當複雜而有趣的。

遠古文字發明的初期,大概是沒有書名,也沒有篇名的。古代經典所謂的「三墳五典」、「九丘八索」,可能是形容那時用固體物質作載體的書籍如甲骨、簡牘等,捆綁堆積,如山似墳,其實不是「典籍」的書名。先秦典籍大抵用一篇的首二字作為篇名,以其人其體作為書名。例如《詩三百》、《詩經》是以「詩」體為書名,《關雎》則是以首句「關關雎鳩」的二字篇名;《尚書》的「尚」通「上」,是上古的意思,「書」是書寫文字。班固說,「左史記言,右史記事,事為《春秋》,言為《尚書》,帝王靡不同之」(《漢書·藝文志》),史官所記,並無書名。至於《老子》、《墨子》、《孟子》等等,都是以人即著者為書名。根據內容制定書名,大概是漢代開始的。例如《淮南子》書名原為《淮南鴻烈》,《白虎通》原為《白虎通德論》,王充的書稱為《論衡》等等。

同書異名,同一種書具有不同的書名,在古籍目錄中是常見的現象。最普遍的是作家文集的名稱,因作家的名號而不同。例如東晉陶潛,字淵明,謚號靖節,其文集在《隋書·經籍志》著錄為「宋徵士陶潛集九卷」,宋代《崇文總目》作「陶潛集十卷」,而《四庫全書總目》則作「陶淵明集八卷」。又如三國曹魏曹植,字子建,封陳思王,其文集在《隋書·經籍志》著錄為「魏陳思王曹植集三十卷」,宋代《郡齋讀書志》作「曹植集十卷」,《直齋書錄解題》作「陳思王集二十卷」,而《四庫全書總目》作「曹子建集十卷」。有的先秦人物的封號是後世追加的,其書也出現不同名稱。例如老子在北魏尊為道教始祖,到唐代封為玄元皇帝,唐玄宗把《老子》分為道、德二經,於是出現《道德經》、《道德真經》等異名。又如莊子在唐代尊為南華真人,《莊子》被稱為《南華真經》。在《宋史·藝文志》著錄的《老子》、《莊子》,上述異名都已出現。

同書異名的原因是各種各樣的。同一種書,用全稱或用簡稱,也是較常見的。例如《淮南鴻烈》在《漢書·藝文志》簡稱《淮南子》,《宋史·藝文志》稱《淮南子鴻烈解》,而現代學者劉文典撰集解卻用原稱為《淮南鴻烈集解》。歷代對帝王名字尊號的避諱,也是造成同書異名的一個原因。例如唐代顏師古的《匡謬正俗》,《宋史·藝文志》避宋太祖趙匡胤的名諱改「匡」為「刊」,書名改為《刊謬正俗》,後又重錄改為《糾謬正俗》。其實三個書名是同一種書。

與同書異名相反,同名異書,同一種書名卻是不同的書,在古籍中也不少見。首先是對不同作者同名同姓造成的文集名稱相同,例如漢代作家王褒與北周作家王褒,文集都叫《王褒集》。這類事例較為罕見,較多的情況是書名相同而作者姓名不同,內容不同。例如:

《廣陵集》:

1.北宋詩人王令文集

2.明作家袁宏道的一個文集,

是《袁中郎集》中的文集之一。

《河東先生集》:

1.唐作家柳宗元文集。

2.北宋作家柳開文集

《宮詞》:

1.唐代王建

2.後晉和凝

3.後蜀費氏(花蕊夫人)

4.北宋宋白

5.北宋王珪

6.北宋張公庠

7.北宋宋徽宗

8.南宋王仲修

9.南宋周質彥

10.南宋吳偉

11.明代朱權

12.明代王叔承

13.清代徐昂發

如果忽視作者而只查書名,則可能找錯了書。

總之,著錄書名看來簡單,卻是必須認真的事項。有時書目整理中的失誤,也會造成疑惑。例如《郡齋讀書志》今存衢州本與袁州本兩種,其著錄隋代王通《中說》,一作《阮逸注中說》十卷,一作《文中子中說》十卷,似為有注與無注的兩種本子,而其敘錄相同,實為同一本書,且為偽書。所以不論是什麼原因造成同書異名,也不論相同數量多少,編製書目固然應認定這一種的這一版本,在查檢古籍書目時同樣必須認定這一書名,認真查核其作者及版本等等。

二、 篇卷

篇卷是古代計算以簡牘或絹帛為載體的書籍單位,用簡牘者稱「篇」,用絹帛者稱「卷」,大抵等於今天用紙張裝訂成冊的「冊」、「本」、「部」等單位名稱。

篇卷本來都是內容與載體統一的計算單位。一篇或一卷,是內容與載體統一的計算單位,同時也是簡牘或絹帛記錄一個題目的數量。也就是說,起初的「一卷」、「一篇」,相當於今天所說的「一篇」、「一章」、「一節」。後來因為絹帛或紙張的「一卷」的容量往往大於一篇文章的內容,所以把「卷」和「篇」分別為兩類計算單位。「卷」是計算載體的數量單位,不表示內容單位,而「篇」是計算文章即內容的數量單位。不表示內容單位。今天的「冊」、「本」、「部」等,容量大於「篇卷」,所以也有「冊」、「部」中再分卷的。例如《漢書·藝文志·六藝略》載《尚書古文經》四十六卷,班固注「為五十七篇」,可見一卷不止一篇。

隨著載體的改進,「卷」的容量增加,歷代流傳中的寫本卷數歸併減少,而篇數依舊。例如《荀子》,劉向《敘錄》說明為三十二篇,《漢書·藝方誌》誤為三十三篇,《隋書·經籍志》、《舊唐書·經籍志》、《新唐書·藝文志》都著錄為十二卷,已將三十二篇歸併為十二卷。唐代楊倞注《荀子》將三十二篇加註改為二十卷,《新唐書·藝文志》已著錄楊倞注《荀子》二十卷。此後,《郡齋讀書志》、《直齋書錄解題》及《宋史·藝文志》都著錄楊倞注《荀子》二十卷。明、清及近代刊本均為二十卷本。僅清代郝懿行補註有單注有二卷,現代劉師培補釋有排印本不分卷。

書名之後著錄篇卷,標明這一種書的這一版本的分篇分卷情況,同時表明這一版本在篇卷上與其他版本的異同,成為這一種書的這一版本的標誌之一。根據這一種書的版本流傳與今存的情況,這個標明篇卷的版本相對說明它的年代與特點,可供了解它是否完本、善本作參考。

一種書籍,尤其是經典古籍,往往被整理、注釋、翻刻重印許多次,版本複雜,各類版本的篇卷數目不一。一種古籍著錄的篇卷數目,只限於這一版本,所以往往也用作這種古籍的一種版本代稱,例如可以說《荀子》十二卷本、二十卷本等。根據不同篇卷的版本,可以發現問題,了解流傳及整理、翻刻的情況。例如宋代王應麟即根據劉向《孫卿子敘錄》考證《漢書·藝文志》著錄《荀子》為三十三篇的錯誤,而依據唐、宋目錄,大體可知隋唐寫本已歸併為十二卷,在楊倞注《荀子》時改編為二十卷。這就是說,在先唐寫本時期,《荀子》篇數都是三十二篇,卷數曾並為十二卷,楊倞作注,增加字數,於是重編為二十卷。由於這些寫本原本都散失,因而無從確定它們的異同、特點與價值。如果再整理《荀子》,實際上只能以楊倞注二十卷宋刊本為依據,搜集其他資料及宋後的刊本作為參校數據。

一種古籍在歷代書目中的不同篇卷著錄,有助於了解該書在流傳中的變異情況。例如劉向《新序》,其自撰敘錄已佚,篇數不詳。《隋書·經籍志》、《新唐書·藝文志》著錄為三十卷,錄一卷,則三十卷似為劉向著定篇數。但是南宋鄭樵《通志略·藝文略》著錄為二十卷,錄一卷。而《崇文總目》、《郡齋讀書志》、《直齋書錄解題》都著錄為十卷。《文獻通考·經籍考》載引《崇文總目》雲「其二十卷今亡」。宋曾鞏《新序敘略》說,「劉向所集次新書三十篇,錄一篇,隋唐之世尚為全書,今可見十篇而已」。今存即為十卷本。

刊本興起之後,先唐寫本被刊印所傳不同版本,其篇卷情況大抵如上所述,「篇」為內容單位,「卷」為載體數量單位,篇數依舊而卷數變動。例如《晏子春秋》,《漢書·藝文志》著錄為八篇,《敘錄》著定為《諫上》、《諫下》、《問上》、《問下》、《雜上》、《雜下》、《外一》、《外二》八篇,但在隋唐至宋的書目著錄中出現變化。《隋書》、新舊《唐書》三志都著錄為《晏子春秋》七卷,而《崇文總目》、《郡齋讀書志》、《直齋書錄解題》都錄作《晏子春秋》十二卷。《文獻通考·經籍考》引《崇文總目》說,「《晏子》八篇今亡。此書蓋後人采嬰行事為之,以為嬰撰,則非也」。據此,則《漢書·藝文志》著錄《晏子》八篇,或以為與《老子》、《孟子》之類同為書名所標作者的撰著,而唐宋傳書的十二卷《晏子春秋》是另一著作,為後人托晏子所著的偽書。因此隋唐至宋的書目所著《晏子春秋》或有兩種,七卷本或為《晏子》傳本,把《漢志》八篇編為七卷,可能是把《外一》、《外二》二篇合為一卷,加上內篇、雜篇六卷,共七卷;而十二卷本則為後人偽托之書。今存《晏子春秋》刊本以元刊本為最早:有八卷本即八篇各為一卷;有七卷本即外篇合為一卷;有六卷本即把《雜上》、《雜下》合為一卷,外篇合為一卷,加上內篇四卷,共六卷;有四卷本即把《諫》、《問》、《雜》《外》各二篇都合為一卷。其實元刊本後的不同版本,都屬於隋唐所志的七卷本,是後世整理者的編輯,並無實質性差異。

同一種書在不同書目中著錄篇卷不同,並不一定是兩種版本。有的是著錄者的差錯。例如韋昭注《國語》,《隋書·經籍志》著錄為二十二卷,《唐書·經籍志》為二十卷,而《四庫全書》所收為二十一卷。考兩宋書目都著錄為二十一卷,所以《四庫提要》說,《隋志》誤「一」為「二」,《唐志》「十」下脫「一」字,實質都是二十一卷,由於文字脫誤,並非不同寫本。有趣的是,有的書目把同一書的不同版本分入兩類,似乎是兩種書。例如晁公武《郡齋讀書志》在宋代已有兩個版本,一是衢州知州游鈞在淳祐九年(1249年)刊印的「衢州本」,為二十卷;另一是袁州知州黎安朝在淳祐十年(1250年)刊印的袁州本,為四卷。《宋史·藝文志》把衢州本二十卷列入「傳記類」,而把袁州本四卷列入「目錄類」。書名都著錄為「晁公武《讀書志》」,而篇卷不同,又在兩類,令人生疑。也有同一書目在不同版本中著錄同一種書的篇卷不同,卻是兩種刊本。例如《鶡冠子》在衢本《郡齋讀書志》著錄為八卷,而在袁本作三卷,據兩本敘錄可知是《鶡鶚冠子》的兩個版本。

上述諸例都表明,篇卷只是一種書籍版本的一個標誌,可以從中發現問題、了解情況,並不能根據篇捲來確定完缺及優劣,但可參考。在具體整理工作中,要在查到書籍後,翻書比較核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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