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哲學家叔本華的辯論38計,鍛煉你「思想的劍術」
本文摘自《叔本華的辯論藝術》,(德)叔本華 著,荷夫 譯,灕江出版社,2016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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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證辯證法
「論爭辯證法」(Eristische Dialektik)是一種爭論的藝術,而且是一種無論自己有理無理都能大聲主張自己是對的爭論藝術。因為,就事情本身來說,客觀上我可能是對的,可是在旁人眼裡(有時就連我們自己看來也一樣)我卻是錯的。當對手反駁了我的證明,並且將此舉視為反駁了我的主張,事實上或許還有其他的證明可以支持這項主張,在這情況下,對於這位對手而言,狀況正好是顛倒過來的,換言之,他主觀上認為自己是對的,客觀上卻是不對的。也就是說,爭論者與旁觀者所贊同的「命題的客觀真理性」與「命題的有效性」其實是兩回事(後者正是辯證法的對象)。
這一切究竟從何而來?無非是源自於人類的劣根性。若非如此,我們便會徹徹底底地誠實,會在所有的爭論中只本於揭示真理,全然不去理會它們是否合於我們或他人先前提出的意見:這些意見可能會變得無關緊要,或至少完全次要。如今,它們卻成了主要事項。我們與生俱來的虛榮特別容易刺激我們的理智,這樣的虛榮並不樂於見到我們自己的意見是錯的,而別人的意見卻是對的。於是,在這樣的情況下,每個人無非致力於作出正確的判斷;為此,每個人必須先深思熟慮,接著再說出自己的判斷。不過,在大多數人身上,虛榮的天性總是跟饒舌和與生俱來的不誠實結伴而行。他們總在深思熟慮之前便夸夸其談,即便事後他們才發覺自己的看法其實是錯的,而且是沒有道理的,他們依然會表現出一副自己顯然言之有理的模樣。在提出一項假定為真的陳述時,志在追求真理原本應當是唯一的動機;然而,在上述的情況里,這樣的志趣卻完全讓位給了虛榮。於是,真的看起來變成假的,假的看起來變成真的。
不過,這樣的不誠實(堅持連我們自己也覺得錯誤的主張)本身還有借口:我們往往會在一開始堅信自己主張的真實性,可是對手的論證似乎推翻了這樣的真實性,如果這時我們同樣摒棄他們的論證,往往會在事後發現,我們其實還是對的,雖然我們的證明錯了,不過還是有可能存在某個對的證明可以支持我們的主張,我們只是一時想不出這個救援的論證罷了!於是我們得出一項信條:即使反對論證看起來言之成理而且有說服力,我們還是能夠反對到底,因為它不過是「貌似」正確,在爭論過程中,我們肯定還會再發現某個不僅能駁倒它,並且能證實我們主張為真的論證。職是之故,在爭論中,不誠實幾乎是無可避免的,或至少容易受其誘惑。我們的理智孱弱與居心不良交相支持這樣的態度。如此一來,舉凡習於爭論的人,原則上都不是為了追尋真理,而是為了維護自己的陳述。就好像無論對錯,他們都要像是「為了上帝和國家」(pro ara et focis)一樣;如前所述,他們沒有別的路可走。
原則上,每個人都希望堅持自己的主張,即便這主張就自己當下來看有疑問,甚或是錯誤的。對此,每個人個性上的狡猾與邪惡多少可以派上用場:這一點是日常生活中的爭論經驗教導的。正如每個人都有自己天生的辯證能力,同樣也都有自己天生的邏輯。光憑辯證能力遠遠無法像邏輯那樣可靠。對所有人而言,違背邏輯法則的思考或推演並非易事;錯誤的判斷很常見,錯誤的結論卻罕見。換言之,一個人不太容易表現出缺乏天生的邏輯,反而卻很容易表現出缺乏天生的辯證能力。辯證能力的天賦分布不一(就這點來說判斷力也一樣,與同樣分布不一的理性情況相同)。因為,我們經常可以見到,人們在其實正確的地方遭到似是而非的論證混淆或駁斥,不正確時亦然。那些在爭執中以贏家姿態勝出的人,往往該感謝自己運用狡猾與精明,而不是自己正確的判斷力捍衛主張。在這方面與所有其他方面,有天賦是再好不過。要不然,通過練習與思索各種用以扭曲對手的說辭或是自己常用的辯論措辭,同樣有助於在這項技藝上成為大師。因此,就算邏輯無法有實際的用處,辯證法肯定有。在我看來,就連亞里士多德也把他的邏輯學(分析論)列為辯證法的基礎與入門功夫,因為辯證法對他而言才是重點。邏輯只是處理命題的形式,辯證法則是處理命題的內容與素材,也就是命題的實質。因此,在考慮作為殊相的內容之前,必須先考慮作為共相的形式。
亞里士多德並未像我這樣清楚地界定辯證法的目的。他雖然賦予辯證法「爭論」這項主旨,不過在他看來,「發現真理」同樣也是辯證法的主要目的(《論題篇》第一卷第二節);稍後在《論題篇》第一卷第十二節處,他又表示:在哲學方面,人們系根據真理來處理命題,在辯證法方面,人們則系根據假象、掌聲或他人的意見來處理命題。雖然亞里士多德曉得「命題的客觀真理性」與「命題的效力」或「贊同的獲得」有差異與區別,不過,如果要將辯證法僅歸於後者,他所做的區分顯然還不夠清楚。因此,他針對最後一項目的的規則,往往與針對前面目的的規則混為一談。因此在我看來,(接上頁)有正確性為前提,故而,當人們在客觀上不對的時候(就這點來說,人們幾乎永遠無法完全確定,情況是否確實如此),也可以使用這些技巧。我的意思就是,將辯證法與邏輯(如亞里士多德從前所做的那樣)更清楚地區分開來,把客觀真理留給邏輯(只要它是形式的),讓辯證法限於維護正確性,相反地,詭辯和論爭術則不要(如同亞里士多德從前所做的那樣)與辯證法分開,因為這項差異是基於客觀實質真理,我們無法事先可靠地去釐清客觀實質真理,只能像彼拉多(Pontius Pilatus)那樣表示:什麼是真理?因為,誠如德謨克利特所言:「真理隱於深處。」(參閱《名哲言行錄》第九卷第七十二章)爭執的目的無非在於發掘真理,這句話說來容易,問題是,我們根本不曉得它在哪裡。我們難免會被對手與自己的論證所誤導。順道一提,如果事實被正確理解,它便容易言喻。由於人們習於將辯證法這個名稱視為與邏輯完全相同,因此,我想將我所提出的這門學科稱為論爭辯證法。他的任務並未完成。
作品簡介
《叔本華的辯論藝術》,(德)叔本華 著,荷夫 譯,灕江出版社,2016.9
叔本華講述辯論藝術的傳世原著,簡體中文版全球首次出版。
叔本華認為,無論主張是對還是錯,所謂辯論,就是在彼此思考的激戰中,大力維護自己的主張。因之,必須讓爭論成為一種藝術。誠如擊劍者在決鬥時關心的並非誰是誰非,而是如何出招與接招,辯證法也一樣,它是一種思想的劍術,在針鋒相對之際磨亮智慧,讓論點聽來言之有理,早一步看穿對手策略,識破並化解言語的詭詐。
為此,叔本華以西方先哲的辯證與邏輯為出發點,歸納出38種辯論招式,涵蓋哲學、心理學、邏輯學、修辭學等學科領域,以絕妙的方式引領讀者理解辯論的藝術。全書妙語如珠、睿見迭出,讀來饒富興味。
本書位列德國、法國排行榜哲學長銷書,高中指定閱讀參考書。從每一種辯論技巧的解析,到具體的應用分析,全書結構清晰、篇幅精當、睿見迭出。無論你想學習邏輯嚴密的滔滔辯才,抑或想在思想的砥礪中找尋真理,本書都極為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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