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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瓶梅》,我看到的是一部美食百科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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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色,性也。」這是中國亞聖孟子轉述告子的語錄。按照近代治《論語》《孟子》的學者楊伯峻先生的理解,「食色性也」,即「飲食男女,這是本性」。此處,飲食居其前,男歡女愛居其後。為何,因為,食物是人這一生命個體得以維持的原初需求,只有這一原初的需求得到維持或滿足後,生長、思考、勞作、求偶、婚娶、理想、野心、禮祀等才有可能成為事實。因此,告子的這一表白,反映出古人於人自身的重要認知。也就是說,談食(當然也包括談色)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或者遠比談高大上重要得多。


具有文學史劃時代意義的《金瓶梅》(引文出自1982年人民文學出版社出版的《金瓶梅詞話》,下簡稱《金》)在「食」這一人的原初需求的敘述上,極盡人間的飲食場景。或者說,作為一部偉大的世情小說,「食」在書中佔有重要的篇章。《金》的第一回回目為「景陽岡武松打虎 潘金蓮嫌夫賣風月」。由於《金》在這第一回開篇就說道「單說著情色二字,乃一體一用」,也就是說,《金》開宗明義地表明《金》的故事內核、敘事重點、人物關係、價值取向、語言能指等都與情色密切相關相連。不過,這第一回在觸及全篇故事時,卻不是寫情色的,而是寫飲食的。

這武松聽了,呵呵大笑,就在路旁酒店內,吃了幾碗酒,壯著膽,橫拖著防身稍棒,浪浪滄滄,大叉步走上岡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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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松飲酒漫畫

「吃了幾碗酒」與《水滸》第二十三回「橫海郡柴進留賓景陽岡武松打虎」里關於武松在吃二斤牛肉連吃十八碗酒的場景比起來,簡直可以說,蘭陵笑笑生,於此惜墨如金。或者說,「吃幾碗酒」幾乎就是對吃的敷衍。如果,吃,在此就打住了的話,那麼《金瓶梅》就不是《金瓶梅》了!讀過《紅樓夢》的都知道,吃或者以吃所展示的中國古代美食,算得上曹雪芹對美食的偏好。殊不知,吃或者美食花樣百出,《金瓶梅》才是中國古代的美食手冊。也許沒有任何一部中國的小說有像《金》里的「食」那般的豐富多彩。即便被後人津津樂道的袁枚《隨園食單》,看似應有盡有,卻沒有《金》里的場景和情趣,僅一份菜單而已。何況,《隨園食單》也並非應有盡有,如《隨園食單》里「點心菜」一節里,就沒有提及到下文的小吃。


小吃在《金瓶梅》里幾乎每回都有所涉及。吃於《金》里的那些鮮活的人來說,太平常也太重要了。六十七回里,有一干碟菜譜:一碟果餡餅,一碟頂皮酥,一碟炒栗子,一碟晒乾棗,一碟榛仁,一碟瓜仁,一碟雪梨,一碟蘋波,一碟風菱,一碟荸薺,一碟酥油泡螺。共12碟12個花樣(在四十三回里每桌酒席子竟有40碟之多!),中11碟是素果品,僅一螺(不知是海螺還是田螺,抑鬱河螺?劉案無考)好像應歸於葷小吃。它的做法大致是,螺絲先泡,再用油酥。今天川菜涼碟里往往有一道下酒菜,叫泡鳳爪。泡鳳爪的用料是雞腳爪,做法大致是,先清水煮熟,然後放入四川特有泡菜壇里,三兩日,一旦入味(入泡菜的味)即可撈出,擺碟上桌。由於泡鳳爪這道涼碟,又衍生出「泡豬蹄」等肉食性泡菜來。讀《金》,方知泡肉食性涼碟的祖師爺遠在宋明(至遲在《金瓶梅》成書時的明)就已經有了。而且從這一份干碟菜單里還看到,凡果品,凡鮮蔬,幾乎無一不可以製成干碟、製成小吃的。「油泡螺」小吃,是大放光彩的小吃。在六十七回里,應伯爵是這樣稱讚油泡螺的:「老先兒,你也嘗嘗。吃了牙老重生,抽胎換骨。眼見希奇物,勝活十年人。」可見,有時的小吃遠比盛宴更讓吃客嘴饞和更具美顏養生意義。大約因為,一,小吃味道地道且又怪異;二、重要的是吃小吃時,吃客之間,不像盛宴那樣一本正經,小吃時,彼此之間沒有芥蒂,玩笑也好,龍門陣也罷、插科打諢也好,於是乎,小吃里的吃客,在隨意、親昵或者猥褻的場景中,享受著小吃帶來的美好和人性的溫暖。當然,小吃,也許還有另外的派場。


爭風吃醋是《金》故事裡的主要關節。在潘金蓮、李瓶兒、春梅(合起來即金、瓶、梅)、孟玉樓等之間的爭風吃醋,構成了《金》故事的推進、演義,以及當下我們所說的「狗血」(不過《金》里的狗血以及由此的生活與情感的邏輯,哪是當下狗血所能及的)劇情。在這一劇情里,美食的界入和滲合無處不在。其至可以說,也許有了那些我們只有在《金》里才會看到的美食,《金》中的女人們的爭風吃醋,才顯得真實而驚艷。三十三回,潘金蓮對她老娘潘姥姥說:「我比不得他有錢的姐姐。我穿的還沒有哩,拿什麼與你!你平白吃了人家的來,等住回,可整理幾碟子來,篩上壺酒,拿過去還了他就是了。到明日,少不的教人掂言試語,我是聽不上。」這段不酸不醋的話後,潘金蓮分咐春梅,定八碟菜蔬,四盒果子,一錫瓶酒。一個正餐,大概就是「幾碟子菜」與「一錫瓶酒」,而且全是素的,既不失主人家的身份,但卻讓客人知道,她潘金蓮並非情場的等閑之輩,也非日常生活的等閑之輩。事實上,食物或者美食,從來就跟人的心境有關,即使她(他)是一個飢餓的人,幾乎可以說是精彩絕倫的敘述與描寫。在《金》,食、美食(柏拉圖《理想國》的「把美味賦予食物」的一語,可見,美味與食物並非天然結合)幾乎散見每一回。不過,像第六十七回從早到晚一直在寫食的,在《金》里也絕無僅有。六十七回「西門慶書房賞雪李瓶兒夢訴幽情」分為兩段,前一段寫西門慶與其狐朋狗友在西門大官人家中賞雪,後一段寫剛剛故去六娘李瓶兒託夢西門慶。第一段里說是賞雪,其實寫的是吃,而且從早到晚都在吃。這日,西門大官人因昨夜勞累(西門慶本就是一夜貓子)「日高還未起」,一起床便吃大娘準備好了的粥。粥畢,便是一天的日程:賞雪。西門請應伯爵等來賞雪,王經端上「銀廂雕漆茶錘,拿了兩盞酥油白糖熬的牛奶子」,伯爵取過一盞,見白瀲瀲鵝脂一般酥油飄浮在盞內,應二爹「呷在口裡,香甜美味,那消氣力,幾口就喝沒了」。美食真好!又沒人與應伯爵搶,但就像別人要搶一樣!接著兩人便交流吃小吃的經驗或者教訓。在西門慶去接待來客(韓道國)後不多時重回賞雪,溫秀才加入,接著拿粥(粥是「軟稻粳米粥兒」)上來,又擺四碟小菜,計:一碗燉爛蹄子、一碗黃芽韭熏驢肉、一碗鮓爛飩雞、一碗飩爛鴿子雛兒(請注意,這四碗菜,《金》說是「四碟」,可見小吃完全可以升格上檔成豪宴標準和水平)。賞雪繼續,月娘侍女鄭春送來一盒果餡頂皮酥,一盒酥油泡螺兒。這酥油泡螺兒可是一道在《金》里的名小吃。它入口而化,不僅可以「牙老重生」,而且「抽胎換骨」。如此的誇張,真是罕見。倘若這就是那碟酥油泡螺兒的廣告詞,相信,今天那些無中生有的廣告詞,真不及這一廣告詞的百分之一。吃後「不一時」,便又「杯盤羅列,篩上酒來」。一直吃到下午。快到正餐(正應了英文正餐即晚餐Dinner的說法)時間,西門慶打開一壇雙料麻姑酒,讓下人們擺上八碗下飯。八碗計有:一碗黃熬山藥雞、一碗臊子韭、一碗山藥肉圓子、一碗燉爛羊頭、一碗燒豬肉、一碗肚肺羹、一碗血臟湯、一碗牛肚兒、一碗爆炒豬腰子,還另有兩大盒玫瑰鵝油湯麵蒸餅兒。(請注意,《金》說,這些食物就西門慶應伯爵陳經濟等四人吃了,好胃口!)。後又叫安兒拿來幾碟果食(上文已列的12果盤)。這就樣,一邊賞雪,一邊美食,直到「飲酒至昏、掌燭上來」。照此圍觀,這哪兒是在賞雪,分明就是幾位食客團結在以西門大官人中心周圍,從早到晚吃個不停罷了。因美食,全都饞貓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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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為明人,施耐庵的《水滸傳》,也寫了不少的酒局,但是與《金》比,《水》里的酒局還真是只見酒不見菜的。《水》里寫菜寫酒,極為粗鄙和簡約。無非就是「燙酒上來下口酒食」「擺一桌子」菜(《水》第二回)之類的;或者「連吃三碗」「再來十來碗」(《水》第二十八回);把食寫得最為詳細的當數第三十七回「及時雨會神行太保 黑旋風斗浪里白條」。因為宋公明哥哥喜吃魚,也不過只僅於「魚腌」「魚湯」「紅(辣子魚湯)白魚湯」「牛肉」「羊肉」等,菜譜簡單得不過如此。或許,不是施耐庵氏比蘭陵笑笑生氏的美食經驗少,而是這般寫,大約才與《水》里的打家劫舍殺人放火的英雄好漢相匹配。《金瓶梅》里大約一定不會有《水滸傳》里的人肉美食的,譬如李逵吃李鬼的腿子肉、孫二娘做人肉包子等(好血腥,所以筆者一直不太喜歡《水滸》的,另外,專門寫陰謀詭計的《三國演義》筆者也不喜歡)。


說了小吃再說盛宴。一般地說,盛宴大約是檢驗美食的標準與籌碼。第十回,西門慶聽說武二郎充配孟州的消息後,第一件事就是大擺宴席。其宴席的豪華程度令人咋舌:


香焚寶鼎,花插金瓶。器列象州之古玩,簾開合浦之明珠。水晶盤內,高堆火棗交梨;碧玉杯中,滿泛瓊漿玉液。烹龍肝,炮鳳腑,果然下箸了萬錢;黑熊掌,紫駝蹄,酒後獻來香滿座。更有那軟軟紅蓮香稻,細膾通印子魚。伊魴洛鯉,誠然貴似牛羊;龍眼荔枝,信是東南佳味。碾破鳳團,白玉甌中分白浪;斟來瓊液,紫金壺內噴清香。畢竟壓賽孟嘗君,只此敢欺石崇富。


錢對西門慶來說不是問題,但是西門慶並不是錢多得可以任意如雨亂撒(其實,西門慶如「梁山好漢」一樣,也是一位仗義疏財的「好漢」,此將是另一文的話題)。為什麼,會在此時大擺宴席。因為西門慶打聽到武二郎上路去了,於是「一塊石頭方落地,心中如去了痞一般,十分自在」;於是「收拾打掃後花園」、還叫來「一起樂人吹彈歌舞」,請了大娘子吳月娘、二娘李嬌兒、三娘孟玉樓、四娘孫雪娥和五娘潘金蓮(劉案,此時老六李瓶兒還沒有來到西門大官人家裡),「全家歡喜飲酒」。這當然得破費、這當然得擺餐標頂格的豪宴!重要的是,只有這樣的餐標才配得上西門大官人在陽谷縣的地位。


自然,豪宴並不是時常有的。作為一部市井市民的小說,作為一部真實反映大宋(或以著者生活的明代為範本)王朝繁華的小說,美食在民間,已經成為《金》重要的體驗、感悟和認知。於是,《金》里所敘述、所描寫、所演義、所讚美的美食,大都在家裡,大都是小吃,也大都在如《清明上河圖》般的街邊、瓦肆、勾欄里。中國道統,食物也許從它誕生起就具備了「禮」的意義和儀式。《禮記》(劉案,大約成書於公元前五世紀至公元前一世紀)不但詳盡的規定了「進食之禮」(《禮記·曲禮上》),而且開宗明義在「曲禮下」寫道:「天子以犧牛,諸侯以肥牛,大夫以索牛,士以羊豕。」像「肥牛」之「肥」,在「禮」的梯級層次上屬於二等。僅低於天子,高於大夫與士。可見「肥」以及由「肥」衍生的「豪宴」是「禮」的重要組成部分。它不僅具有裹腹的重要實用,另一面作為「禮」的重要構件進入到中國古人的日常生活和政治生活之間。在還沒有達到「錦衣玉食」的年代,能不能吃上肉本身,便可以決定其身份的。《春秋·左傳》「庄公十年」,左丘明左氏就有一段與此相關的敘述與對白:「十年春,齊師伐我,公將戰。曹劌請見。其鄉人曰:『肉食者謀之,又何間焉?』劌曰:『肉食者鄙,未能遠謀。』」這一傳頌千古的橋段被認定為「曹劌論戰」,但這橋段卻是以吃不吃得上肉作為論戰前提的。也就是說,吃肉與否具有當政者的資歷與資格與否的話題。可見《春秋·庄公十年》的時代(公元前六世紀),能否吃上肉,顯然是一件天大的事。一方面「肉食者謀之」即吃得上肉者的,當政或謀大事是其本職,一方面又有人則認為「肉食者鄙」即其實當政者是愚蠢的(不知後來的「高貴者最愚蠢卑賤者最聰明」一諺是否化於此)。錢鍾書的《管錐篇》「左傳正義」六十七則里有一則專門論及此事業。食的內容與餐標,決定了食者的等級與財富,從古至今,似乎變化不大。就「禮」的本質上講,禮即等級。不然,《禮記》不會如此莊重地申明並表示,《禮記》里那四類人食的內容與標準。唐人的《藝文類聚》有一節專門講飲食者的地位與屬性如何決定其食物內容與餐標。《藝文類聚》據前人典籍提供的資料,把食及美食做了如下劃分:王之食(又稱「玉食」,「玉食」與「錦衣」相匹配)為「六食六飲六膳百羞百醬八珍」;君子之食為「雁宜麥魚宜菰」;商賈小販之食為「餅」;仙之食為「百花珍葯之果」;隱者之食為「鹽菜」(且「不以酒肉為禮」)等。《藝文類聚》提供的這個譜系,我們看得清楚,首先餐標高低決定地位高低,同時不同的食物還構成了不同的食客類型(這是一件非常值得當下玩味的話題)。《金瓶梅》的作者是明人,寫的是宋事。很顯然,《金瓶梅》里的美食以及美食的其他衍生物,肯定受到了《東京夢華錄》的啟示。甚至可以說,《金瓶梅》里的美食與美食帶來的衍生品有些便直接源於《東京夢華錄》。譬如對食物的管理和分配所呈現的等級,在《東京夢華錄》里就寫得清清楚楚。在宋的中央政府里就有專管食物的機構。主管大內(禁中)的「內諸司」有一機構叫「殿中省六尚局」,其中有一尚就是「尚食」,「尚食」一局,估計是專為皇室提供美食的機構(但《夢華錄》里卻沒有「貢品」一說)。另有「外諸司」,專管政府物資。在這一機構里,又分「法酒庫」「內酒坊」「牛羊司」「乳酪院」等。僅此一端,我們看到皇室及政府的「特供」以及由此產生的特供機關和渠道。又譬如,在《東京夢華錄》里,首都汴京即東京的街道布局,就有「御街」和百姓的「夜市」之分。在「御街」,有一稱「台上」的超五星酒店,《夢華錄》將其定義為「酒店上戶」。在這酒店上戶里,美食高檔且價格不菲,如「銀瓶酒七十二文一角」「羊羔酒八十一文一角」,這般的價錢,想來不是一般人吃得起的。而在夜市裡便是如「鳳棲梨」「河陽查子」「金桔」等平常乾果與如「煎魚」「炒野兔」「炸片醬」等大眾貨,每一份不過區區十五錢。可見,在宋一朝,美食已經花樣百出,但依然有等級。如果以食的餐標與食的內容來決定禮之高下和人群的貴賤,是整個封建王朝的慣例,那麼我們便反觀到了《金瓶梅》里的「平等」意識。農本商末,是兩千多年中國社會的主流意識形態,但卻在明後期被衝擊。其實這一態勢在宋就開始了的,在《東京夢華錄》里,整個開封「縱橫萬數」的院落形成的「酒肆瓦市」,早已經讓宋的京城變成了平民百姓的樂園。連皇家的寺廟「相國寺」內也竟允許「萬姓交易」,而花樣繁多的食材食物就是交易的重要內容之一。按華夷觀念(且元僅有97年歷史),明接宋而來,《金瓶梅》又正是狀寫的是大宋市井的場景。因此,《金瓶梅》於食與美食的觀念、狀寫,顯示出了作者的非皇室非貴族(據史家認為,晚唐之後,中國就與貴族告別了)身份與寫作態度。《金瓶梅》里的主要人物都不是皇家貴胄,僅此一點,它也許就比《紅樓夢》更具有平民意義。西門慶雖然腰纏萬貫(還是官府的下級官員即財稅員),但他並沒有進入主流社會,至少是一個連下級軍官的武松都瞧不起的人。於是,我們才能從《金瓶梅》里讀到那麼多在市井人生里關於美食的敘述與描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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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市井


由此,我們發現《金瓶梅》顛覆了原來食於禮的觀念,譬如,不再把「肥」作為重量等級(二等)的美食參數。也就是說,對於「肥」這一原來禮之於某一地位的對應物,在《金》里,已經不把它當成回事了。除了這可能與當時飲食美食的時尚有關,極有可能是通過對美食非肥的偏愛,表達了對禮教的厭惡與反動。從敘述與描寫的進程看,《金》極吝嗇「肥」字。「那婆子正打了一瓶酒,買了一籃魚、肉、雞、鵝、菜蔬、果品之類」(第六回);「西門慶上壽的酒肴,無非是燒雞、熟鵝、鮮魚、肉鮓果品之類」(第八回);「兩壇南酒,四隻鮮鵝,四隻鮮雞」(第三十九回)等等。以寫盡市井及市井「中產階級」和「有產階級」風貌世風的《金瓶梅》來看,可見「肥」在美食里地位的某種下滑。一個正餐(晚餐還是午餐不得而知),大概就是「幾碟子菜」與「一錫瓶酒」。這樣的餐標,在《金瓶梅》里比比皆是。三十一回「一盤子燒鵝肉,一碟玉米面」;六十七回,安兒用方盒拿了八碗下飯:一碗燒獵豬肉,一碗肚肺羹,一碗血臟湯,一碗牛肚兒,一碗炒豬腰子;六十八回「不一時湯飯上來,黃芽韭燒賣,八寶攢湯,姜醋碟兒」;甚至根本上不得檯面的「羊蹄黃芽、臊子韭、肚肺羹、血臟之類」的雜七雜八的內臟之類的腥貨(《東京夢華錄》里記載了諸如「血羹」「生炒肺」「灌肺」等),也正二八經地端上了餐桌。這與《藝文類聚》里的那些「高雅」的食物,顯然是一種背叛或者一種挑戰。像內臟這種「下三爛」的食料,《金瓶梅》卻寫得津津有味。這種具有「平民」性質的美食,到了清末民初,即便在大上海,即便殖民的進入、租界的形成、西餐的時尚已經怪物般地出現,也就是說市井的食譜有了相當大的變化即多元,但是這類吃牲畜內臟已成為常態,譬如陸士諤(1878-1944)的《十尾龜》有關於吃內髒的橋段:「倪雨生便開了個菜殼子,阿根攔住道:『你我通只兩人,要這許多菜來做什麼。吃又吃不下,白糟蹋也可惜。我看還是少幾樣,只是可此是了。』雨生拗不過,只得遵命。於是要了紅燒大腸、油爆肚、炒肉片、炸八塊、醋青魚、炸嚇腰兒幾樣,又要了兩壺京庄酒。」從「肥」及「肥」衍生的豪宴,到吃家養牲畜的內臟再到小吃的風靡,這一市井市民世情的演化,不僅顯示出中國傳統社會結構的變化,同時也表明食譜的變化。重要的是,顯現出中國人於食物(包括它的食料、做法等)美學的變化,以及價值觀的變化。於陽谷縣,「鎦下一兩五錢來,教人買了一壇金華酒,兩隻燒鴨,兩隻雞,一錢銀子鮮魚,一肘蹄子,二錢頂皮酥果餡餅兒,一錢銀子的搽穰捲兒,送到來興兒屋裡,央及他媳婦惠秀替他整理」。如果這是一桌八人的餐標,那即便在當下也算得上是高檔餐標了。這與蘭陵笑笑生同時代的袁中郎的美食有異曲同工之妙。袁中郎在其《觴政》十四「飲儲」里,記載自家的食譜既簡單又不簡單:一清品如鮮蛤、糟蚶、酒蟹等;二異品如熊白、西施乳等;三膩品如羔羊、子鵝炙等;四果品如松子、杏仁等;五蔬品如鮮筍、早韭等。這份菜單,袁宏道還專門註明道「下邑貧士,安從辦此」。當然,廣大「下邑貧士」是沒有這份福氣的。不過,這確實不是達官貴人們的食譜與餐標。《金瓶梅》在食譜餐標上經常出現「無非」一詞,譬如「安排酒菜上來,桌上無非是些雞鴨魚肉嘎飯點心之類」。可見「無非」一詞,顯露出這群享受美食的「霸氣」,但同樣顯示這樣的餐標,在《金瓶梅》的時代,大約不算什麼豪餐的。是說有過前文所提到「煮猩唇」「燒豹胎」之類的山珍那般奢侈與浮華,畢竟那不是平常人家和平常日子吃得上的。連一次平常的送禮,禮品便是美食:「一壇金華酒,一隻水晶鵝,一副蹄子,四隻燒鴨,四尾鰣魚」(三十五回)。於此我們看到,古人的美食,在宋明兩朝,小吃與豪宴已經進入千家萬戶,而且對於美食的創新成為一種常態:美食里的葷/素、山珍/海味、平常/怪異、小吃/豪宴、酒樓/家居等餐桌上的美食,已經繁花似錦。

宋開啟了中國歷史近古時代文學藝術和商業文明輝煌的時期。《金瓶梅》產生的年代,是直接介面兩宋(按華夷觀念,即跳過異族統治的元代)的明代。明代的商業繁榮,特別是明中後期的商業繁榮,事實上並不比兩宋差(明末清初的《陶庵夢憶》所記的美食,便可以與《東京夢華錄》所記的美食媲美)。《金瓶梅》里的與市井市民世情直接相關的物質與精神「天人合一」的美食所達到的水平,幾乎「前無古人」;從活色生香的、豐富多樣的關於美食的敘述與描寫角度看,甚至可以說「後無來者」。在此之前,從來沒有過一部如此細緻的關於美食以及美食與人相關的書。可以毫不誇張地講,一部專寫「情色」的巨著,其實,還是一部美食的百科全書呢。而且是第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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