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廉租房的招租與出售,美國的租戶購買機會法撞臉宋朝的親鄰法
為規範民間私人房產交易,預防惡意炒賣,宋朝法律對出售房產有如此規定:賣房需問親鄰,即「親鄰法」。
北宋開寶初年,皇帝趙匡胤頒旨制定如下法律:想賣掉自家房產者,須先從自己的親屬(緦服之內)問起,若無買家,以次徵詢左鄰右舍,直到親屬四鄰均簽字畫押,表示沒有購買意向後,才能拿出來上市,按市價售房。
假如不遵循這條法則,不問親鄰,即便不是以獲取暴利為目的擅自將房產賣於他人,也是要吃官司的!
此外,宋朝的「親鄰法」對親屬四鄰串通一氣故意抬高或故意降低房屋價值的行為做了相應的處罰規定,對遭遇災年房產交易也有相應規定。
制定如此法規,意圖非常明顯,屬於自家的不動產——房屋,不是一般意義上的商品,不得隨意拿到市面上去買賣,如果房主因為合理原因不得不出售房產時,由「親鄰法」作為約束,避免了奸商拿房子當做普通商品炒賣從中謀取暴利的可能,在保證房主出售房產時利益不受重大損失的情形下,「親鄰法」更多的是照顧到無房或經濟條件較差的弱勢群體。
在當今美國的一些地區,針對接受聯邦政府支持的「廉租房」的招租與出售,有一條名叫「租戶購買機會」法(簡稱TOPA)的法律,竟與1000年前的宋朝的房屋買賣「親鄰法」撞臉!
此法制定於上世紀80年代,其主旨是:所有廉租房,在招租時必須首先考慮窮弱者;而在出售時,也必須首先考慮他們!
它的具體內容是:一棟廉租樓,如果其業主(開發商)打算出售,則該業主必須書面通知每一位租住戶,租住戶們在收到通知後,可在45天內組成住戶協會,選出代表,商討並向業主反饋買與不買的信息;不參加的住戶,則視其自動放棄權利。
在住戶協會表示要買之後,即通過其代表和業主討價還價,在規定時間內雙方不能達成協議,則還可再延長;若達成協議,則進入具體解決貸款階段。若不買,則業主全權處理。
在住戶要買的前提下,對出售行為,租住戶具有第一否決權。也就是說:如果業主既和住戶代表談判,又和第三方買家洽談,如果後者出價較好業主欲賣的話,則住戶方具有第一決定權,一但否決,則業主還是只能回過頭來和住戶方好好協商,從而最終得出個有利於窮弱者的方案。
通過對比我們不難看出,上述當今美國的「租戶購買機會」法和宋朝的「親鄰法」十分相似,它們都把一處房產有價出讓的決定權,從房主身上剝離開來了,與「廉租房」本身一樣,起到了至少在某一個地區,抑制房產炒賣的作用,從而照顧了這一區域內在住房方面處於弱勢的群體。
(圖文無關)
但從1000年前宋朝的關於房屋買賣的「親鄰法」來看,大宋皇帝趙匡胤是美國「租戶購買機會」法制定者的鼻祖!
你認為呢?
本文為頭條號作者原創,未經授權,不得轉載。

※二哥張作孚陣亡後,張作霖盡心照料其妻兒,將手足情詮釋到極致
※《金瓶梅》中的潘金蓮嗑瓜子的同時,如何捎帶侍弄風情?
※在宋朝,要出售房產為何必須首先詢問親戚鄰居?
※毛主席詩詞欣賞系列之《四言詩.奮鬥》約1917年至1918年
TAG:張再坤 |
※房子買了還沒出租?——教你咋在美國當「包租婆」
※美國房東為何沒中國的牛:付不起房租也不能趕客!
※在美國買房或租房 哪兒最划算
※美國房貸怎麼才是正確的還法
※美國出行——如何選擇飛機和購買便宜機票
※在美國如何賣掉舊房換新房 還不用交稅?
※美國租房那麼貴,為啥美國人還是不願意買房?
※在美國租住車庫、後院工具小木屋屬非法
※為什麼美國人願意租房住 中國拚死也要買房?
※美國人為啥寧願租房也不願買房?
※美國一男子和自己的手機結婚
※在美國購買翻建屋——一定要擦亮眼睛啊!
※阿根廷買不起梟龍也沒買幼獅戰機 求購美國老舊軍機
※住不慣普通公寓,這位美國妞把租房改造成了高級酒店
※在美國留學,這些租房常識要牢記!
※買房秘籍——在美國買什麼房怎麼買房
※比《紙牌屋》還要精彩的美國大選,看政府如何喊公民出來投票?
※在美國沒錢也能租這麼好的房子? 只要你不介意住在商場里
※對美國租房不能一無所知,進來補個課唄
※美國殯儀館改住宅出租,男主人剛搬進去就被折磨而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