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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論文》第41期 張劼穎:我的垃圾研究

《博士論文》第41期 張劼穎:我的垃圾研究



【題外話】很多讀友在後台提問:《學術論文寫作指引》為何不繼續更新了?多謝大家惦念!事實上,《學術論文寫作指引》專欄更新到(好像是)第6篇的時候,石頭就已經和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達成了出版意向。此後,石頭一邊更新專欄,一邊構思書稿,直到今年春節,終於完成了初稿。目前,書稿還差點火候,且等石頭再熬一熬。

【石頭引】博士論文絕對是一場徹頭徹尾的修行,想起曾幾何時的自己,再看看身邊正在埋頭碼字的博友,絕對有一種不虛此行的感慨。據說,美國加州聖昆丁監獄正在循循善誘地敦促囚犯們學習論文寫作,典獄長告訴媒體朋友:以前,67%出獄者都會在三年內二進宮,但是Academic Writing項目出來的囚犯沒有再回監獄的例子。一位剛出獄的囚犯現身說法:「太可怕了,我寧願在外面餓死也不想再進去寫論文了」。


好了,段子看完了。讓我們聽聽今天這位香港中文大學的人類學博士到底是如何撥開雲霧見日月的?


【作者簡介】張劼穎,中國社會科學院社會學研究所助理研究員,2015年博士畢業於香港中文大學人類學系,發表作品《中國高速城市化背景下的垃圾治理困境》、《從「生物公民」到「環保公益」:一個基於案例的環保運動軌跡分析》、《廢品生活:垃圾場上的經濟、社群與空間》等,研究方向:環境人類學、STS、社會運動。聯繫方式:zhangjieying@cass.org.cn。


每當提及我的研究,常令對方眼前一亮:「垃圾?聽起來很有趣!」的確,我關注垃圾將近十年。這個日常生活中無處不在,又往往不為常人所注意之物令人著迷。垃圾的有趣之處不僅在於其文化意義,還在於其衍生的複雜的政治和經濟現象。不過,我的研究看似順理成章,實際上並不順利。甚至可以說,我的博士研究,是被恐懼驅動的。做論文的歷程,既是極大的享受,也是極大的折磨。五年半的博士生涯,痛苦求索,對於無法做出合格的論文、無法順利畢業進而順利生活的恐懼就一直如影隨形。而後兩者和前者又密切相關,說到底,還是論文。論文從選題開始就步履維艱,研究計劃經歷了難產。進入田野之後,開始柳暗花明,到了寫作,又是迷霧重重。不過,事後回顧,我發現,正是這些艱難困頓,構成了絕佳的訓練。

一、學術轉軌的衝擊


艱難困頓從博士生涯的最初就開始了。2010年我離開北京去香港中文大學人類學系。此時我已從北大社會學系畢業一年,這一年從事勞工方面的社會行動。在行動中,我感覺到還有太多的疑惑需要回答,有太多「認識世界」的努力尚未完成,又有太多的思考想要整理、系統地表達,於是,本打算以「改造世界」為志業的我,又回歸了學院。


我面臨的第一個問題,就是「轉軌」。首先,當時的我對於自己完成一個合格博士研究的能力,並沒有太多的信心。事實上,直至本科畢業,我都是一名理工科學生。雖然考研上了社會學碩士,但是對於我來說,知識儲備似乎至少及格,但還不懂「社會學研究該怎麼做」。換句話說,知道了豬肉的味道,乃至化學組分,但豬跑見得太少,自己跑就更不會了。雖上過方法課、論文寫作課,導師也傾注了心血指導,然而對於一個社會學研究究竟要做什麼、怎樣才算是做得好,我仍是似懂非懂(這些問題是我在做博士論文過程中才領悟的)。


在懵懂中度過了碩士階段,憑著自己野路子初生牛犢的勇氣和投入十二分力氣的田野工作,碩士對於北京拾荒者的論文,竟入選北大、清華、人大三校十佳優秀社會學碩士論文。提及這一點並非誇耀,相反,得到這一殊榮一方面固然增強了信心,另外一方面也絲毫沒能減少我的困惑。為什麼我的論文算好?部分理論框架,似乎不是從對事實的理解中來,而是直接採取導師的進路;還扯到了不少哲學理論,這算好嗎?我的方法,是邊做邊想邊改的;而解釋和結論的提出,似乎是靈光乍現的結果。讓我再做一個研究,可以複製嗎?這些沒有解決的問題就像幽靈一樣,從博士一開始,就又回來找我了。


第二點不適應是社會學到人類學的轉軌。在北大社會學系,我所受的訓練是社會學的。雖然碩士論文以質性的方法進行研究,論文是民族志式的,田野做了兩年,這一點非常「人類學」,可我仍然覺得和人類學存在巨大的鴻溝。事實上,到人類學系攻讀博士是我自己的主動選擇,我喜歡人類學的研究方法,理論讀起來也更有感覺。然而,自己開始做,張力就產生了。我與同學討論這種困惑,同學說,沒有那麼大的不同,你們讀塗爾干,讀福柯,我們也讀,不是嗎?

話雖如此,仍然無法削減我在人類學系的異類感,我自愧知識的欠缺,又覺得那些族群/民族研究,宗教研究,物質/非物質文化研究非常陌生和遙遠。我研究的就是現代的、我所處其中的社會和文化。當然,到今天,我可以理解,那些看似「異域」的研究的內核、關懷是什麼,和我的研究有何相通之處,各種不同的研究在學術史譜系中各處於什麼位置,為什麼我不需要擔心這種轉軌。今天我可以回答,對現代的、當下的,甚至是自身所處的社會的人類學研究不僅是合法的,而且自有其重要意義。然而,在當時這些陌生感,卻足以構成持久的困惑。


最後,轉軌來自從行動者到研究者身份的轉變。當行動者的時候,我發覺自己不能滿足於停止思考。但是到了學院,我又顯得太於強烈地關懷現實,以至於常常免不了懷疑一些看起來很「輕」的研究。而身邊有很多這樣的研究,在那個評價體系里似乎不但具有正當性,還很受好評,於是,懷疑又轉向了自己。同時,不適還來自香港中大的制度以及訓練方式。關於制度的問題紛繁複雜,不一而足,簡言之,就是如何闖過大大小小的關卡,一步步走向順利畢業。對我而言,每一步都走得驚險,伴隨著不能順利畢業的擔心。


二、研究計劃的難產


所有不適,在第一年都轉化為一個具體的問題,那就是,我提不出一個合適的研究課題來。在本系,你研究什麼,幾乎就是你的一張名片。本系師生初次見面,微笑、握手後,「你叫什麼」、「從哪裡來」之外的第三個問題就是,「你(打算)研究什麼」?因為提不出一個合適的研究課題,我甚至覺得基本的社交都受挫了。每被問及,只有語塞、心虛、想逃跑。當然,社交雖然影響心情,還只是末節。麻煩在於,要儘快選擇導師。而選擇哪位導師,當然取決於你要研究什麼。


當然,在隨後漫長的過程中,研究課題是可以改換的。不過,作為起點,總需要先提出一個來。好的研究課題首先需要是在所處的學科/學系語境中是合法的、可做的。其次聽起來有意思才好。有學術意趣之外,又有社會價值、足夠重要,就更好不過。如果是自己真心感興趣的、熱愛的、有激情的,那就完美了。對我而言,由於前述幾種「不適」,做到第一點,即提出一個在這個場域中(香港中大人類學系、人類學)合法的研究問題都成問題。參考身邊的同學、老師,研究台灣一貫道(什麼東西?)、牛奶、沉香(這也可以?)、青島歷史建築與空間(怎麼研究?)、中韓跨國女工(只有這個我懂)、海外的中國食譜變遷(又不懂了)。有人提議我延續之前的積累,繼續研究拾荒者或中國農民工問題。然而,對我而言,博士是一生只有一次的機會,我太想做「新」的東西——不僅對我而言,是新鮮的,對於學科來說,也不是那種相對成熟、一再探討的命題(當然,此類命題是有價值,也是優秀成果倍出的)。

決定研究環保領域的公民行動和組織,是「趕鴨子上架」的結果。一方面,是出於現實的對於公民行動,及對「公益」、「道德」之類的概念的興趣。另一方面,出於現實考量,感覺本系在學術風格上和人格上都和自己都比較親和的Joseph Bosco教授,對政治人類學包括公民組織(宗教組織)有所建樹,也帶出過研究公民行動的學生。為什麼研究環保行動呢?我自己從事過勞工行動。把自己熱愛和熟悉的事物變成研究對象,進入容易、有豐富的信息儲備和關係網路,這些都是現實的益處,也不乏優秀的研究這樣產生。然而,我卻不太願意。一方面,我渴望借著博士研究的機會,了解自己並不熟悉的事物,這樣這個旅程才足夠有趣、刺激。此外,內心也不太願意把自己熱愛的事業變成解構的對象。另一方面,我對中國日益顯著的環境污染問題比較好奇和關心。因此,我打算研究環保行動,而不是勞工。


那麼,接下來的問題是,去哪裡做?一開始把田野選在了環保組織富集的雲南。這其實是缺乏深思、隨大流的選擇。事實上,田野不僅僅是研究所發生的環境、場景或者容器,還是構成研究對象意義的一部分,田野即研究本身。人類學以雲南的某地作為田野,這值得反思,應有這個自覺,理解為何這裡是熱點的同時,不斷自問為何自己要選擇這裡。如Hathaway在其著作Environmental Wind(2013)當中提到的,雲南成為環保組織的「橋頭堡」,這不應該是一個研究者一開始就接受的現實,相反,這應該是被解釋的問題。為什麼生態資源同樣豐富的貴州省,就沒能如雲南成為環保的中心?


後來,當我自問,為什麼一定是這個「地方」,此地如何影響我想看的東西?和我的研究問題的關係又是什麼?我放棄了雲南,選擇了大都會G市。原因有三:1,我更關心的是嵌入日常生活、和個人權利密切相關的那種本地的、(用景軍老師的話說)「為了人自己」的環保行動,而非「為了自然而保護自然」的行動。而「全球化視域下的國際組織、國際組織與地方、地方組織的關係」,此類問題也不是我的首要關心——回答這些問題,無疑雲南比G市合適。2,G市所在的省當時剛剛頒布新政,開放民間組織註冊,我了解到一些環保組織正在嘗試註冊,這正好可以回答我對於「國家與公民行動空間形成」的關心。3,由於前述自己和「遠方人類學」之間的張力,我不打算做一個遠方的、他鄉的、邊疆的人類學,而想要實踐一下在現代的大都市做田野,親自感受一下方法上的挑戰和潛力,做一個「study up」的人類學研究,而不是中心對邊陲的、(知識/權力上/政治經濟地位上)上對下的研究。


在田野之前,我們有一門方法課,其目標是,經過一個學期,逐步完成一份研究計劃,用於隨後的田野工作。這門課對我來說又是一個煎熬。由於對研究對象沒有太多了解,沒有激情,理論上也擦不出什麼火花,基本上全憑空想。而課程的要求和我的處境正好相反:研究計劃越具體、越詳盡清楚越好。不出意料,我每次都得全班最低分,自信心也隨之持續下跌。我告訴導師,這門課對我來說太勉為其難,我對未來的田野根本沒有感覺,這樣瞎編沒有任何意義!導師的回應是,寫計劃都一定程度地需要想像,這是個必不可少的訓練,不容商量;更重要的是,儘管研究做到最後一定會和最初的計劃不一樣,一開始有一個具體確定的計劃仍會對田野工作有幫助,哪怕你最後已經越走越遠,最初仍然需要有一條初始線路。

研究計劃需要亮出一個關鍵的東西,即你的研究問題。這也是你論文要去回答的問題。一個好的研究問題,應該是提出來令讀者眼前一亮,感覺有意思,繼而跟著一起疑惑,然後迫不及待想要從作者的研究當中找到回答。而這背後,應該是一種很強的結合理論和現實的能力:透過對現實的把握,提出有意趣的好問題,而對此問題的回答,又可以在學理上有所貢獻。當時的我,是提不出這樣的問題的。我的問題非常乏味,都是描述性的,例如,環保組織的行動是怎樣的,建構了怎樣的綠色場域,其行動空間是怎樣形成/消解的,再加上一些生硬的概念,如空間、行動、抗爭,國家與社會……雖然研究問題很是空洞,但畢竟指明了理論準備的大概方向。我列出了三份書目,人類學一般理論、有關中國的人類學研究、政治人類學。針對我的題目,在中國人類學當中,我特別加入了中國的環境問題、環境政治、公民社會相關文獻;在政治人類學當中,除一般政治人類學,特別選取了國家研究、社會運動研究、抗爭研究、權利研究與科學技術研究這幾個部分。有賴這大面積的閱讀,我在隨後的田野中能夠隨著觀察源源不斷地冒出有意義的問題來。當然最後論文寫作中,很多閱讀完全用不上,又有很多需要補讀的。


實際上,研究計劃對我最大的折磨不是課堂上的最低分,而是無法順利畢業的恐懼。根據規定,博士第二年結束後,要提交研究計劃給論文答辯委員會,通過後,才會放行田野。了解前人的經歷,讓我吃驚地意識到一件事,還真有人沒通過的!這位同門由於研究計劃得不到我們導師的首肯,不得不延遲半年,專門修改計劃,這意外延誤的半年連住宿都成了問題,狼狽如喪家之犬。雖說人類學博士一定會延期,但是我還是希望把延期留到論文寫作階段,還沒下田野,為了一個破研究計劃就要延期,聽起來也太令人沮喪了!我的同學甚至給我出好了主意,萬一沒過,就睡辦公室地上,洗澡去游泳池!也許是去游泳池洗澡的恐懼,逼我到了極限,在驚恐中一年內將不斷重寫、改頭換面。最後的版本雖不出彩,但基本合乎規範,居然通過了。


曾與師友討論,就下田野前這一步,為什麼我如此艱難?身邊不乏順利的例子:一個朋友跟導師結合緊密,她的研究,順理成章地,就是導師宏大研究王國的一小塊版圖,從研究課題,到理論框架,甚至田野,似乎都是直接承接而來。另一個朋友則比較「任性」,毫不猶豫地選擇研究自己最喜歡的東西,採用最喜歡的進路,哪怕和導師格格不入,但自己做得高興。師友答,困難是必經之路,別人看似順遂,也一定會在不同的階段需要解決類似的問題。而我也意識到,這些艱難,部分源於自己的選擇。比如我喜歡獨立開疆擴土甚於加入導師的版圖;我不想圍著熟悉的東西打轉,也不想加入那些已經富載了太多研究的話題——我想要研究那些(越來越)重要的、但是還未充分進入學術視野的現象(隨後的垃圾研究,確實實現了這一願望);我希望對研究的東西有激情,又想要做一個規範的、具有普遍性的作品,而不是只像碩士那樣憑著靈感和勇氣另闢蹊徑。正因為這些野心,自討苦吃,下田野前每一步都走得窘迫。然而,回看,這些窘迫也都是絕佳的訓練。


三:田野工作的突破


由於我在博士生涯頭兩年的挫敗和委頓非常明顯,以至於同學懷疑我會退學,又以至於他們驚異地發現我在田野中的進步,覺得我「開掛」了。確實,從田野開始,我有了一種撥雲見日、突飛猛進的感覺。回看當時,我想這恰是因為頭兩年的折磨,這兩年看似在原地打轉、做無用功,實際上,正是通過那種痛苦的自我懷疑、反覆求索,在困頓中蓄足了力,好像被圍困在高處的山洪,一旦找到一個突破口,就一發不可收拾了。


1. 進入的挑戰


當然,這並不是說田野就是容易的。不過,像「進入」之類的困難,本來就是田野工作的一部分。進入之難本不足道。這裡值得一說是因為,作為研究的一部分,進入所遭遇的問題,會深刻地影響隨後的發現以及問題意識。我的進入,和往常「向下」研究的難處不同。我以往研究拾荒者、打工者、農村,難在進入一個相對封閉、邊緣的社區。對於拾荒者,我花了足有半年的時間取得信任。這段「進入」傳為一段佳話,我常告訴學弟妹,進入要像談戀愛追求姑娘一樣耐心、用心。然而,不可否認的是,與拾荒者互動的中,我具有社會地位以及某種知識/權力的「上位」。我來自北京、大學、北京大學、社會科學,只要敲開第一道門,多數人,哪怕是帶著遲疑的接受,最後都能夠和我順利建立「研究-被研究」關係。


這和G市的田野就非常不同。G市的難,是一種和「中產階級」打交道的難。G市的當地環保者,社會階層、受教育水平較高,和媒體、學界關係多、打交道經驗非常豐富,國際經驗比我還多。這絕對不是那種「現代」對「前現代」的觀看。說起來,他們是G市人,比我一個西北人,捲入現代化更早、程度更深呢。他們的語言,更是在我所在的香港的主流官方語言,這語言障礙,倒是構成了我在香港作為移民、少數族群的邊緣身份呢。我和他們接觸,微笑、握手、自我介紹、交換名片,一切都非常禮貌、友善、得體,他們會說「好啊,歡迎」,然後呢?這並不意味著接下來研究關係就建立了。從禮儀上的接受,到真正建立研究關係,更像是一次次微妙的互相試探、一場最後不一定會頒布成績的考試——不像我在村裡遊盪一下、蹲在小賣部門口,以老實學生的樣子搭個話,參與觀察就開始了!最初,我只有參加這些組織舉辦的公共活動,不斷出現在各種場合「混個臉熟」;此外,我作為一個外圍的志願者,盡量為這些組織幹活。在這樣的過程中,一步步接受「信任考驗」。


考驗例如,對方不會輕易被我詢喚進入「研究對象」的角色。有一個組織的負責人,年輕、聰明、有能力、領袖氣質,他慷慨接納我的同時,一直也在考察我、詰問我、要求我,有一次就直接給我拋出兩個問題:第一,你們人類學研究,對社會到底有什麼用呢?第二,來我們這做調研的人多了,很多學生,做完了,就走了,又給我們帶來了什麼呢?」而我當時並不知道自己的回答是不是令他滿意。另一個例子,田野後,我發表過一篇論文,被一個學術微信公共號發布,我自己還沒看到,就有報告人先發給我了,並且截屏我導師的一段評論給我看,說「你導師(對我們的)要求好高哦」。如果說,「研究-被研究」,「觀察-被觀察」是一種權力關係,那麼可以說,在關係建立的過程中,研究者和報告人一直玩一個「權力遊戲」。在此過程中,我不得不加倍地審慎,對所做的每一個詮釋和理解更加地慎重。我並不認為我的每一個詮釋都需要當事人的認同,但是,我必須考慮進來我們之間存在著的更高密度的互相審視、詮釋、解讀。可以說,這不再是一個「知識」對「常識」,「科學」對「文化」,「現代」對「前現代」,「主體」對「客體」對「他者」的研究,而是一個「主體間的」研究。當然,實際上任何研究都應該是「主體間的」。止不過,在我的田野中,這個問題經由一種緊張關係,被突顯出來了。而意識到這一點,又進一步刺激了我的一種自覺,在研究當中,我把環境科學知識和技術作為研究對象,也正是一種「真理系統」(福柯意義上)次序中的認識的倒置——「科學性不夠強」的人類學,以統攝、瀰漫在現代社會的真理即科學,為研究對象。作為人類學研究,我不再以巫術和儀式為對象,然而,本質上,和研究巫術、儀式又並無不同。


2. 在大都會發現「地方」


事實上,雖然我並沒有像一個經典的人類學一樣研究一個邊界相對封閉社區的「當地文化」,然而對「地方」(之形成)及其意義的理解,深度影響著我的研究。恰恰是最初的進入的經驗,提示了我這些意義。在獲取信任的過程中,我來自香港中文大學的身份意外地幫了忙。這與這些G市人對香港有著某種親和與好感有關——即便我不是貨真價實的香港人。在G市環保公益領域,香港所承載的進步的符號價值和範例作用又更被看重。報告人曾經告訴我,「我們從小都看香港電視長大,覺得裡面廣告都比較好看,和其它電視台不同,那時就看到港劇經常出現一句台詞,『我是一個納稅人』」,他認為這是自己權利意識的一個啟蒙。


另外,我的師兄朱建剛教授在G市公益環保領域頗有影響力。有了他,我的意圖也不再可疑,打著「朱建剛師妹」的名頭,省去解釋「為什麼人類學要來研究環保行動」的麻煩。更重要的是,朱師兄很大程度上推動「公民」、「公益」概念的火種在G市傳播,他們也在使用這些概念理解和定義自身的行動,這使得我們可以一開始就可以使用同一套語彙來對話(當然這些語彙對我們各自的意義可能是不同的)。


另一個至關重要的突破也與「地方」的意義密切相關。此時我已經在外圍盤旋了三個多月,確定了核心報告人,也收集到了一些概況性的資料。我和他們一起吃了許多頓飯、在辦公室磨了許多個小時,但是仍苦於無法真正深度理解他們的行動。當時元旦剛剛過去,偶然閑聊,一個核心報告人問我假期做了什麼。我回答說,去了黃花崗烈士陵園,我很喜歡那裡的歷史感。他突然眼睛發亮,心靈神會地看著我,大聲說「我也最喜歡那裡,那個地方氣場太不同了!」


黃花崗的心靈交會,讓我們成為了真的「自己人」。對我而言,收穫了友誼、田野做得更舒服,這當然是一個令人愉快的結果。更重要的是,就像拼圖一樣,我找到了表面看似無關、實際上至關重要的一塊:我們都愛黃花崗。我原以為我們共享的是一種革命情懷,然而,隨著其它拼圖的收穫,我意識到,他熱愛黃花崗,與其說像我一樣因為抽象的革命,還不如說是因為具體的地方歷史。他說起黃花崗,總有故事,這些故事講述著G市歷史的另類版本。像他一樣的當地環保人,對當地文化保育運動乃至地方歷史的採集,有著極其強烈關心和濃厚興趣。我最初的問題是他們的環保行動是怎樣的,這塊看似無關的拼圖意外地回答了我的研究問題:當地環保行動有著全球化和反全球化的雙重機制,而他們的地方認同與地方性知識在這個雙重過程中發揮著至關重要的作用。


一般來說,人類學研究「異文化」,藉助的正是一種「距離感」和「陌生感」,通過觀察他文化,反思自己所處之文化,乃至人類的文化。在我的田野中,我研究的是「自己的社會」,喪失了這種文化敏感嗎?是,也不是。我不認為我們都是中國、城市人、廣義上的中間階層,就共享著一種文化。我更願意用「多元相遇」來形容我和報告人在田野的互動。我帶著西北/香港/社會科學人/學生的多重身份來,和研究對象之間有疏離、有緊張,而正是這種張力、進入的困難和尷尬,使得我保有一種敏銳和警覺。對於田野中多元互動的反思,貢獻了我的理論思考。


3. 在田野重遇「垃圾」


「交心」後,調查日漸深入,田野柳暗花明。研究的一個重大的轉向也發生了。隨著我對一個垃圾治理干預組織E跟進的深入,我對垃圾的興趣再一次被熊熊燃起了。我碩士研究拾荒者,當時調查的是廢品回收的非正式經濟網路。之後雖然對垃圾感興趣,但是找不到新的切入點,又不願意再「炒冷飯」。由於跟E組織合作無間,我又一次被帶進了垃圾的世界。經由E組織,我又接觸到了負責垃圾治理的政府部門、研究廢棄物的科研機構。我為何不借著這個機會研究垃圾呢?這個轉向看起來水到渠成、又有點大膽,這意味著整個過程將會更加艱辛,很多資料白收集了,還有大量閱讀需要彌補,研究框架也要徹底調整。但是,似乎沒有什麼比找到了想做的、能做的、可做的東西更激勵人了!


當然,仍有現實需要考量。一方面,我前期的理論準備主要是環保主義、公民行動的,雖然我不介意重讀、多讀文獻。但是理論準備和田野密切相關,沒有好的理論準備,也很難在田野中迸發有意義的問題、產生有價值的發現,進而做出有深度的研究。另一方面,碩士階段我已經做過了拾荒者和廢品經濟,我也不想再重複了。因此,我的研究不會是一個經典意義上的、涵蓋此物社會文化方方面面的「物的研究」。


我從政治這個維度切入,一方面,看政府對垃圾的治理以及市民的反應(一個絕佳機會是,當時G市政府正如火如荼地展開垃圾分類運動,這構成了垃圾治理的重要內容),另一方面,看環保行動者如何介入和干預垃圾治理。而垃圾治理的一個核心的焦點是其處理技術,它既承載了垃圾處理的希望,也激起了爭議和抗議行動。


對於科學技術的研究,對於我而言,才是真的柳暗花明、水到渠成。一方面,科技的問題在我所研究的垃圾治理現象中是如此的重要、如此的顯著,研究它是現實本身的必要。另一方面,科技研究(STS)又是如此的「合我胃口」,恰恰是我當時最感興趣的、最想做的研究領域,契合了我一直以來打算研究現代的、日常的、(無論是空間上、還是真理上)中心的設想。這種研究進路挑戰了「科學」和「文化」的二元對立,而環境研究打破了「環境」和「社會」的二元對立,都非常深刻地幫助我理解了所處於其中的現實世界與文化。這樣,我在博士論文中關注廢棄物的政治與科技,結合碩士期間對經濟的探索,前後9年,算是對垃圾作為一種「社會之物」做了一個比較完整的認識。最後,前期收集的其它組織的資料並沒有浪費,都融入了我對於當地環保行動的理解當中。至此,論文的最終主題才算是確定了!


四,民族志寫作的迷宮


隨後是兩年多的論文寫作。這兩年過得就像一天,總結起來非常簡單:每天寫作——中間參加過幾次學術會議報告已成章節——直至答辯後修改、提交終稿。


寫作階段剛開始的時候,我有了一個新的聯合執導老師,黃瑜教授,她專長環境研究和科學技術研究,我正好跟著她補讀這兩部分文獻,思想相投、如虎添翼。當然,伴隨著也刺激著寫作全程的,還是無法做出合格論文的擔憂。此時的擔心,不再是提出合法的研究課題,而是能否提供一個站得住腳的論文,論述沒有漏洞和矛盾,使用的理論與材料相恰適,材料又能夠堅實支撐理論。無數次驚醒的噩夢中,論文像精心搭建的龐大積木建築,而底座或樞紐上關鍵的一塊沒有放好,導致全盤坍塌、研究失敗。


1. 理清材料與發現


民族志寫作,就是要把田野里鮮活的經驗和紛呈的思緒變成學術文本。第一步就是理清紛繁如麻的材料。分析材料的時候,我沒有使用質性分析軟體。用「土辦法」,就是先通讀田野日誌的電子文檔,用不同顏色高亮標註重複出現的重要主題,用批註寫下分析和感想。然後列印全部日誌,用筆再做一遍。另外,在田野的時候,導師要求我每個月寫一份報告給他。此刻,這些報告有如一份航路圖,我把它們放在一起反覆重讀,田野的歷史就有了路標。


然而,做完這些分析,我感覺發現很多、線索很多、主題很多、想法實在太紛亂複雜,好像身處迷宮:論文主題到底是什麼,我到底想說什麼,如何整合那麼多發現?用哪些材料?和哪些理論對話?可以形成什麼論點?更不要說,這些論點之間是什麼關係?有沒有邏輯?結合起來能不能形成一個總體上站得住腳的東西?


為了把自己從海量的材料和思考中拯救出來,我採用了兩個辦法。第一個方法是,找大白紙畫圖,一張接著一張畫。這些圖的抽象層次逐漸提高。從事實層次開始,我畫出各種關鍵的事件、人物、信息,用一張網梳理他們的關係。接下來羅列所有的發現。有的我列出所有想寫的主題、關鍵詞、大致內容;有的圖我羅列關鍵論點和打算對話的理論,這就來到了理論層次。初步的圖畫好,再把它們相互嵌套,遞歸到更複雜的次級圖中。次級圖整合性更強,試著把材料、發現、論點、理論容納到一張圖中。從經驗層次到理論層次,用不同的形狀表示不同的元素,再用相互之間的位置和線條表示它們的關係。最複雜的圖出來後,最簡單的圖也產生了,即章節分布圖,決定初稿章節排布。每寫一段時間,我就會再畫這張圖,重新安排章節。關於分配章節,我做了兩個方案。一個是議題線的方案,即以主題凝結章節——這對我而言,更順;另一個是時間線,把民族志故事化,這對於讀者而言,更好接受。論文寫到最後,我選擇了時間線。


第二個辦法,是不斷和別人說。跟導師說的好處是,自己比較謹慎,往往需要思考成熟到一定程度,才敢彙報,這就逼得自己儘力整理清楚。跟朋友說的好處是,自己比較大膽,先暢快淋漓地放開說,再在問答中收緊。我還有個殺手鐧,是當程序員的男友,他對人類學一竅不通,專長計算機操作系統。由於對於內容聽不太懂,他可以自動屏蔽雜蕪的信息和意義,不會被我繞進去,聽到的就是框架、結構。從A走到B再走到C的邏輯是什麼,為什麼ABC合起來可以導出D,都經過了他的火眼金睛。


2. 編排敘事與理論


材料和思路理清,就像摸清了迷宮的大致方向、格局,故事的藍本出來了。那麼,接下來的問題是,怎樣安排敘事與理論討論?理論探討想要走到哪裡去?我認為,理論的使用,不應該僅僅是因為自己中意,或者突發靈感,應是堅實地從實證材料裡面生長出來。此外,合格的論文應該有兩條線索,故事線和理論線。兩條線索既水乳交融,又各自完整自洽。達到這兩點,才算是找到了迷宮的出口。如何做到這一點呢?對於這一點我和同學都覺得非常迷茫。只有看看一些成功的前人的範例。系裡有個博士畢業不久的老師研究宗教領袖,主要處理「克里斯瑪」這一概念,跟韋伯對話,做得精緻深刻。這似乎是一個選擇。一位老師推崇張驪的Strangers in the City,說這就是一個優雅的人類學博士論文範例。這個研究簡單、清楚、明了(表面上的簡單才是真功夫),把福柯的權力和Lefebvre的空間概念結合,分析浙江村的流動人口,好像很自洽,很完整,又舉重若輕。項飆的Global Bodyshop,分析印度IT 民工的勞務派遣制度,把全球化流動和勞工制度兩個主題結合起來,好像也很simple and clear。


反觀自己的材料和設想,我意識到我的論文恐怕是無法如此嚴絲密合的優雅了。首先,看起來,我的論文不會是一個合一性即coherence很強的故事。這既是因為我的貪心,想處理的材料、對話的理論很多,也是因為研究的人和物很難被整合進一個故事。這還跟我的研究進路有關,我最後做的是一個「物的研究」,一切以「垃圾」為核心,這決定了不可能通過與某一個理論家、概念對話,來達到足夠充分的理論探討。最後,是個人風格也是能力問題,我屬於自我折磨的笨拙死磕派,好像還沒有辦法做到那種表面簡單明了其實功力深厚的優雅。


最終,我的論文敘事上以G市的垃圾治理統合起來、理論上以垃圾的「物質性」探討統合起來。分章節各有不同的問題意識、研究進路,涉及不同理論,每章都相對獨立。在導言的理論部分,我回顧三種文獻:1,社會運動、NGO研究、抗爭研究、中國的環境政治研究;2,STS、政治生態學;3,廢棄物研究。而在隨後的章節中,我分別跟不同的理論對話、處理不同的概念。缺點是,基本上沒有一個overarching的概念籠罩所有的東西,在後面的章節中,甚至不時會有新概念跑出來。好處是(對我個人而言),在全文的邏輯性和完整性沒有問題的前提下,每個章節離心力又比較強,都可以拆分、拓展,進一步探索,這樣,論文是「活」的。研究的迷宮以現實為入口,以理論為出口,在現實和理論之間,我有幸找到了一條通路。


3. 一點感悟


最後談談我所理解的論文寫作。首先,我認為民族志書寫就是在現實和理論之間往返的功夫。這個過程從研究計劃的準備就已經開始,彼時身處理論世界,尋求現實當中的可研究的事物,並且使用一套學科的語彙和概念將其言說並問題化,把現實轉譯進入學術世界。在田野中再帶著的學科的問題和眼光返回現實世界,在其引導下觀看、理解現實世界,收集實證材料。論文寫作階段,就是在現實和理論世界之間不斷往返、編織,從實證材料當中淬鍊出學科的知識來。我認為把自己的想法說清楚的過程,正是一個轉譯現實的過程:把你在田野當中遭遇的現實、把帶著學術訓練的你與現實互動之現實,再一次編排、熔煉、凝固在民族志中,形成學科內的言說。


此外,在長期的論文寫作的折磨當中,我和幾位摯友喜歡討論的一個話題是,好的研究是什麼樣的。彼此正好帶著不同國家、地區的學習經驗,非常喜歡去看在不同的評價體系里什麼樣的研究是被嘉賞的好研究。我們都覺得,做中國研究的話,如果僅僅是一個好的中國研究,告訴海外一個他們不知道的中國的現象,做一些距離現象層次很近的分類、命名。這些命名再好聽,也不夠。它還應該是一個「一般的」研究,對學科總體的普遍的知識做出貢獻。這樣可能出力不討巧,尤其是在海外的評價體系里更不容易成功,但是探索的旅程更加「給力」。


我們還都發現,作為質性研究,「說清楚」是至關重要的,比有趣、看上去有才、旁徵博引、妙筆生花更重要,其實已經非常難。附會概念、過度引用、過多比喻、模稜曖昧,有時候是故弄玄虛,更多的時候是沒有能力說清楚。確實有思想家在混沌的表述當中創製出深刻高明的理論。不過我們不能假設我們是這樣的高手。事實上,對我自己而言,做論文,正是一個「變笨」的過程。在以前,我有時會被說成是「聰明有才華、有靈氣、會講故事、善修辭」的那一類人。而我做博士研究的過程,恰恰是收斂、抑制自己這些所巧、所長的過程。接受博士訓練的我,就像個小學生一樣,對自己的要求就是合規範、合格、堅實。從研究一開始,就以最「拙」、最樸素的方式,一步一步死磕。這可能造成了一個遺憾,最後的成文中沒有什麼有趣的故事、生動的場景,也沒有什麼感性的痕迹。這種克制的狀態延續到了論文後記,文中只程式化地感謝了幾個人,完全沒有什麼感慨可以抒發。箇中滋味,萬千感慨,也許已經融化在了做論文的每一步中。不過,完美的論文不常有,對我來說,藉此一生一次的機會,用五年半的時間,做一個對自己而言絕佳的訓練,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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