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級精神殘疾」是否應該強制收治?
第3810期
導語如何應對一言不合就發飆的「瘋子」?近期武漢的一起惡性治安事件引發人們的廣泛擔憂。據報道,這次治安事件的當事人曾被當地民政部門鑒定為「精神殘疾二級」。對此,有媒體人認為,為公眾安全計,這類精神病患者就該都被關起來強制治療。這樣的觀點對不對呢?從風險控制的角度講,這是完全錯誤的認識。另外,對於每個人來說,避免被「瘋子」攻擊,方法也有的是,從自身的角度來迴避風險,才是正道。
精神病患者不一定等於潛在的社會危害者
精神殘疾分一二三級,也稱輕度中度和重度。很多人會理所當然地認為,「輕度」就是說這個病人傷害我的可能性很小,重度就是說這個病人傷害我的可能性很大。實際上,這種看法是很不專業的。按心理學科普作家唐映紅的說法,「精神殘疾的級別並不是危險的等級」,許多按照評定等級為精神殘疾一級的患者,根本沒有任何危險性。而很多精神方面只是輕微有恙甚至完全健康的普通人,也可能會有攻擊型人格,會因為各種各樣的原因襲擊他人。比如2015年發生的「成都女司機被暴打」事件。
成都一女司機違章駕駛,隨後被開車逼停,慘遭毆打
英國慈善機構「思考和反思精神疾病」曾發表過一個統計數據:有超過三分之一的公眾相信,有心理健康問題的人更可能有暴力傾向。但暴力犯罪數據統計結果卻並非如此。一項調查表明,僅有1%的暴力犯罪受害人相信,暴力犯罪的發生是由於罪犯患有精神疾病。據BBC報道,英國每年有50-70例殺人案件發生,其中固然有人在犯罪時患有精神疾病,但在任何特定時間,英國人口中估計有700萬患有顯著的精神疾病(包含抑鬱症和焦慮症),而這些罪犯在其中所佔比例極小。
也許會有人說,這次惡性案件的當事人,按民政部門的鑒定是「精神殘疾二級」,不應該視作普通的精神病,就應該關起來。這實際上也是從事件的結果進行倒推。僅就「精神殘疾二級」本身而言,按照國家標準,其癥狀是:適應行為重度障礙;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基本不與人交往,只與照顧者簡單交往,能理解照顧者的簡單指令,有一定學習能力。監護下能從事簡單勞動。能表達自己的基本需求,偶爾被動參與社交活動;需要環境提供廣泛的支持,大部分生活仍需他人照料——換言之,國家認定的「精神殘疾二級」是不必被強制收治的。
事實上,就拿本案當事人胡某來說,其「發瘋」也是有前提的。有目擊者稱,死者和當事人發生了衝突。從精神疾病的角度來說,只能說是他的「二級精神殘疾」加大了他自製的難度,但這與人們害怕的「瘋子主動攻擊路人」有明確的區別。
鼓勵強行收治精神病患者不僅無益,而且有害
強行收治所有中重度精神病患者,首先是不現實,據官方數據,截至2014年底,全國登記在冊的嚴重精神障礙患者達430萬人,但精神科床位只有22.8萬張。精神科醫生也嚴重不足。這種情況下,怎麼進行強制收治?而且,我國的精神病強制治療比例已經很高了,據統計,我國精神病院60%以上的住院患者屬於強制收治。其中有一些還是廣被人詬病、因各種理由而出現的「被精神病」。
重要的是,很多精神殘疾者,「需要環境提供廣泛的支持」,也就是說,對有些病人來說,住院並不是最好選擇,他們需要融入到社會中去。事實上,部分精神病患者非住院化也是國際趨勢。早在1963年,美國通過《社區心理健康中心法案》,減少精神病院數量,讓有自主行為能力的精神病患離開醫院,以社區為單位進行護理,充分體現了「第一接觸」和長期性等優點,效果顯著。
「把精神病人都關起來」,這種想法雖然是應激性的不安全感造成的,但實際上也體現了人性的自私,對他人人身自由權利和健康權的漠視。關鍵在於,這種做法是沒有必要的,極度誇大了精神病人風險。台灣的一項研究指出,這種觀念其實頗為普遍,原因很大程度在於媒體對精神病人的報道使得人們對精神病人的看法「烙印化」了——研究發現,精神病人最常出現的版面是「地方新聞」(44.7%),並且報導性質上大都是以「純新聞」(83.4%)為主。而在報導主題上,則以「暴力犯罪」佔了大部分的比例(32.3%),並以「警方」為主要消息來源(37.1%)。報導語氣方面,以中性或混合的比例為最高(49.8%),負面居次(34.8%),正面為最少 (15.3%)。並發現超過一半以上的報導都只有描述精神病患的負面特質,共佔了 65.2%。而最常被強調的負面特質是「危險而具攻擊性的」(59.9%)。
在這種情況下,精神病人在人們心中很自然就成了一種「危險而暴力」的形象。而這次的武漢惡性事件,無疑會加重這種印象。但實際上正如前面指出的,絕大部分精神病人並非如此。
精神病人「危險而暴力」是一種偏見
如何降低被性情極端者攻擊的風險
既然強行收治精神病患者無法讓我們完全免於被人襲擊的風險,那怎樣做能完全確保我們安全呢?沒有辦法100%確保任何人的安全。我們無法完全避免這個風險,但我們得正視它,評估它,它只是個極小概率的事件。專欄作家連岳在談論這次武昌砍頭事件時也表示:一定的風險意識是要有的,但是過度誇張誇大風險,對心理有害。若要絕對的安全感,就會想出一些愚蠢法子來,比如建議所有的二級精神殘疾者都該被強行收治。
但是,我們可以盡量降低風險。
首先是要提高精神病患者的家庭護理水平。據新聞報道,當事人胡某平日里總是與自己的父母吵架甚至打架。這說明胡某的家人沒有把他當成一個病人來護理,這使他總是保持著一個易怒的狀態,對病情恢復不利。這也是中國精神病患親屬的普遍狀態。四川內江市第一人民醫院曾進行調查,調查發現,在醫院內就診的207例病患家屬中,存在病恥感的高達107例。而家屬的恥辱感受又會反過來影響患者的病情康復。連自己的心態都調整不好,更別提幫助護理家裡的患者了。而且,我國目前也缺乏相關技術力量對病人家屬進行指導,精神疾病家庭護理多數以精神病院為主體展開,沒有專科護士,技術水平也不達標。
當然,大部分因精神病人而擔驚受怕的人,並沒有重症精神病家屬,也沒有辦法進行干涉。甚至都沒有辦法去識別哪些人是精神病患者,或者是有攻擊性人格的人。但是,人們完全可以調整自己面對任何一個陌生人的態度。
據報道,這次事件的死者老闆姚某是把店開在火車站附近的本地小老闆,而胡某是個外出務工人員。流傳較多的目擊者說法是,他們爭執的事情是一碗粉的價格——菜單上寫的是4塊,但吃完付賬時老闆說漲價了是5塊,還沒來得及該菜單。隨後,老闆對不願出這一塊的胡某進行了辱罵。事情到這裡,它基本上是一個火車站附近小老闆欺負外地農民工的故事。「欺負他人」這種事情,本來就是不好的,但大家對其習以為常。一般情況下,普通人碰到這種事情也就忍了,但性情極端的胡某沒有忍,於是才有了後面的毆打與砍人。
事實上,人群中具有一定比例的攻擊性人格者,這是避免不了的,「把所有精神病人都關起來」也避免不了。一些不合理的做法,一些粗暴的交流方式,可能在大多數情況下不會給我們帶來危險,但是當碰到那些少數的具有攻擊型人格的極端特例時,他們未必能忍受住那些敵意,他們可能會反擊。比如這次的砍人者,比如那個將開水澆向客人的服務員。
不要輕易主動向他人尤其是陌生人釋放戾氣
所以,對多數人都通用的辦法就是,不要輕易主動向他人尤其是陌生人釋放戾氣,很多時候這不僅僅是個修養問題,更是一個安全風險的問題。所謂存在風險,就是說不要以為你粗暴對待他人99次都沒有事,但偏偏第100次可能就會造成無法挽回的後果。何不把危險盡量降到最低呢?在這方面缺乏足夠的風險意識,是許多人共有的問題。
一個好社會,應該有辦法容納「風險」
值得注意的是,遭到最多粗暴對待的社會底層人員,恰恰是極端性格人士最多的群體。有研究團隊從杭州、廣州、重慶、太原隨機抽取了3760人進行調查,結果發現下崗失業者,經濟狀況較差者等弱勢群體的身心健康危險性壓力均高於其他群體。而根據學者孫建中等人的調查,流動農民工的心理健康問題尤為嚴重。最容易產生戾氣。
如果麵館老闆沒有和胡某發生衝突,這起惡性事件很有可能就不會發生。如果我們能在日常交流中,尤其是在對待社會底層人員時,善待他人,和氣一點,便可以避免一些不必要的糾紛。一個好社會,是容得下一定程度的「危險分子」的,也是有辦法避免讓「潛在危險」變成「不可挽回的事實」的。
流動農民工的心理健康問題尤為嚴重
結語
需要謹記,具有攻擊性的敏感人群因為感覺受到了傷害而奮起反擊,這不一定只在精神病人身上發生,何況人們也沒有辦法保證街上不出現精神病人。最好的辦法,就是不要主動向他人釋放戾氣,這不僅是個修養問題,也是風險意識的體現。
不要輕易向他人釋放戾氣。喜歡本文,歡迎轉發。
特約作者
王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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