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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鉤:宋太祖趙匡胤心裡苦——規章制度大過天

吳鉤:宋太祖趙匡胤心裡苦——規章制度大過天



文 | 吳鉤

今天是宋太祖趙匡胤誕辰紀念日,1090年前的今日,即後唐天成二年二月十六日(公元927年3月21日),趙匡胤出生於洛陽夾馬營。當時誰也想不到這個孩兒後來會成為一代王朝的開創者。親愛的女兒,我們講宋朝故事,當然也應該從他說起。


今人講述宋太祖的事迹,幾乎必講他的「陳橋兵變」、「黃袍加身」,以顯示其政治野心與手腕;也必講他平定西川、荊湖、江南、嶺南,消滅軍閥割據之舉,以展示其雄才大略;更是必講他「杯酒釋兵權」的傳聞軼事,以說明宋王朝強化中央集權與皇權專制的趨勢。


不過,我們不打算講這些眾所周知的故事,只來說說太祖得國之初的三件容易為史家忽略的小事,從中,我們可以看到趙匡胤從一名軍閥到一國之君的角色意識轉換,也可以看到宋初制度構建過程的一些投影。


▍第一個故事:拜相

我們要講的第一個故事,跟宋朝的基本政治制度有關。


趙宋立國,制度構架仍沿襲唐舊,執政團隊也沿用後周舊人。後周顯德七年,大宋建隆元年(960)正月,邊關報告契丹入侵,周帝命殿前都點檢趙匡胤「領宿衛諸將御之」,不想趙匡胤行軍至陳橋驛,卻被眾將擁立為帝,黃袍加身。消息傳入汴京,宰相「范質下殿執王溥手曰:『倉卒遣將,吾輩之罪也。』爪入溥手,幾齣血。溥噤不能對」。


很快趙匡胤率兵回京,王溥「降階先拜」,范質「不得已從之,遂稱萬歲」。一次驚心動魄的改朝換代,遂以兵不血刃的方式完成。


宋太祖受禪之後,仍拜范質、王溥、魏仁浦為相,禮待有加。留用後周舊臣執政,有利於將政變產生的政治動蕩降到最低限度:「太祖既受位,使告諸道,東諸侯坐使者而問:『故宰相其誰乎?樞密使副其誰乎?軍職其誰乎?從宮其誰乎?』皆不改舊,乃下拜。」諸藩鎮得悉一切沿用舊人,才接受宋太祖受禪的事實。

吳鉤:宋太祖趙匡胤心裡苦——規章制度大過天


但對於范質等人來說,作為後周舊臣,繼續當大宋的宰相,於心不安,所以一再上表請辭。話說乾德二年(964),范質、王溥、魏仁浦等「再表求退」,太祖批准了辭呈。此後數日,大宋的行政中樞出現形式上的「權力真空」,「內殿起居無宰相」。三日之後,宋太祖才拜趙普為相。


這時候,趙匡胤才發現,他對宰相趙普的任命,面臨一個程序上的大問題。原來,按照從唐代傳下來的慣例,皇帝發布的任命正式詔令,包括任命宰相的制書,都需要宰相副署,方得生效。


對於宰相副署制度的理解,我們不妨來溫習一遍錢穆先生的解釋:「凡屬皇帝命令,在敕字之下,須加蓋『中書門下之印』,即須政事堂會議正式通過,然後再送尚書省執行。若未加蓋『中書門下之印』,而由皇帝直接發出的命令,在當時是認為違法的,不能為下面各級機關所承認。故說『不經鳳閣鸞台,何得為敕』(中書省武則天改稱鳳閣,門下省武則天改稱鸞台),這仍是說一切皇帝詔命,必經中書門下兩省」。


唐中宗時,發生過「不經兩省而徑自封拜官職」的事情,「但中宗究竟心怯,自己覺得難為情,故他裝置詔敕的封袋,不敢照常式封發,而改用斜封。所書『敕』字,也不敢用硃筆,而改用墨筆。當時稱為『斜封墨敕』。此即表示此項命令未經中書門下兩省,而要請下行機關馬虎承認之意。在當時便認為這是一件值得大書特書之事,因此在歷史上傳下。當時唐中宗私下所封之官,時人稱之為『斜封官』,因其未經正式敕封手續而為一般人所看不起。據此一例,便知中國傳統政治,本不全由皇帝專制,也不能說中國人絕無法制觀念」。

宋太祖先批准了范質等三位宰相辭職,三日後才拜趙普為相,那麼誰來副署趙普的拜相制書呢?找不到人了。沒有宰相副署,制書便無法生效。怎麼辦?


宋太祖軍旅出身,絕不是拘泥於禮法之人,他對趙普說:「朕為卿署之,可乎?」不就是署名嗎?朕是皇帝,宰相是朕所任命,朕來署名,還不行嗎?


根據制度與慣例,這還真不行。假如宋太祖不經宰相副署而徑自署名任命趙普為相,往重里說,無異是對制度的破壞;往輕里說,則是對趙普的不尊重,堂堂宰相,難道也要成了受人鄙視的「斜封官」?


所以趙普拒絕了皇帝署字:「此有司職爾,非帝王事也。」申明副署乃是宰相之權,非帝王可以越俎代庖。

宋太祖只好「使問翰林學士講求故實」,讓翰林學士檢索典故、先例,看看能不能從先例中找到變通的辦法。


翰林學士承旨、禮部尚書陶谷通過檢索史書,提出一個建議:「自古輔相未嘗虛位,惟唐太和中,甘露事後數日無宰相,時左僕射令狐楚等奉行制書。今尚書亦南省長官,可以署敕。」


陶谷說的是唐朝太和九年(835)的舊例。當時宰相李訓謀劃誅殺掌權的宦官,不料事情敗露,反被宦官所殺,史稱「甘露之變」。事變之後唐朝數日無宰相,唐文宗以尚書左僕射令狐楚代行相權,副署制書。其實,說起來,尚書僕射在唐初也是宰相,與中書令、侍中同掌相權,但李治即位後確立了一個慣例:尚書僕射須兼領「同中書門下平章事」之銜,方得為宰相。唐玄宗以後,尚書僕射不再加領「同平章事」,自此被排除在宰相行列之外。現在陶谷提議,遵照唐朝太和年間舊例,由南省長官——尚書僕射來副署趙普的拜相制書。


但是,另一位翰林學士竇儀反對陶谷的意見:「(陶)谷所陳非承平令典,不足援據。」唐朝「甘露之變」是衰世徵兆,尚書僕射「奉行制書」只是亂時變通權宜之法,引此為據確實令人不舒服。但不讓尚書僕射副署制書,又該由誰署敕呢?


竇儀提了另一個建議:「今皇弟開封尹、同平章事,即宰相之任也。」按唐朝制度,同平章事就是宰相,不過自晚唐至宋初,不少親王、樞密使、留守、節度使也兼領同平章事之銜,稱為「使相」,是名義上的宰相,並不行使相權。但不管怎麼說,同平章事在名義上確實是宰相,親王、開封府尹趙匡義既然領有同平章事銜,就是名義上的宰相,由他來副署趙普的拜相制書,倒也符合名分。


宋太祖說:「儀言是也。」即命趙匡義以同平章事的名義副署制書,總算合乎程序地完成了對宰相趙普的任命。


宋太祖在任命趙普為相事情上頗費周折,顯示了趙匡胤初任皇帝的經驗不足,因為經驗足夠的君主不大可能先批准全部宰相的辭呈,然後再任命新宰相;但換一個角度來看,這件事也說明趙匡胤還是尊重宰相署敕的慣例與制度,尋求通過先例解決拜相的程序問題,而不是運用開國皇帝的權威挑戰慣例、破壞制度。


太祖之後,宋朝歷任君臣都曾多次申明宰相副署之權,如仁宗朝謝絳說,「凡詔令皆由中書、樞密院,然後施行。」神宗朝蔡承禧說,「非經二府者,不得施行。」南宋高宗說,「凡批降御筆處分,雖出朕意,必經由三省、密院。」高宗朝朱勝非說,「不由鳳閣、鸞台,蓋不謂之詔令。」度宗朝劉黻說,「命令,帝王之樞機,必經中書參試,門下封駁,然後付尚書省施行,凡不由三省施行者,名曰『斜封墨敕』,不足效也。……政事由中書則治,不由中書則亂,天下事當與天下共之,非人主所可得私也。」


為什麼要強調宰相的副署之權?從政治哲學的角度來說,宋朝士大夫認為,天下為公,君主雖為國家的主權代表,但天下卻非一家私有,「天下者,中國之天下,祖宗之天下,群臣、萬姓、三軍之天下,非陛下之天下」,因此,「天下事當與天下共之,非人主所可得私也」。


從政治學的角度來說,宋人認為,君主繞過宰相徑下手詔,是乾綱獨斷的表現,而君主即便天縱英明,也難保不會出差錯,一旦出錯,卻無法承擔政治責任,因而,不如由宰相副署詔敕,以明確責任,萬一施政有誤,「知其謬之出於某人,而人主不至獨任其責」。


有宋一代,君主繞過宰相,私自下發手詔、內降、御筆的情況,當然也時有發生,但在制度運轉正常的時期,比如說宋仁宗朝,這類「斜封墨敕」通常會被宰相駁回,如高若訥任樞密使時,「凡內降恩,若訥多覆奏不行」;杜衍為宰相時,「每內降恩,率寢格不行,積詔旨至十數,輒納帝前」。


宋神宗時,出現君主攬權獨裁的苗頭,內降也開始呈現泛濫之勢:「神宗作興,凡事多出聖裁,雖邊徼細故,亦煩親灑」。


至宋徽宗朝,御筆指揮最為盛行。「崇寧四年,中書奉行御筆。時蔡京欲行其私意,恐三省、台諫多有駁難,故請直以御筆付有司」;自此,「凡有中旨,皆降御筆施行,期限嚴促,稍有稽違,置以不恭之罪。三省有司奉行不暇,雖有違戾法憲、前後重複者,不敢執奏」。宋太祖確立的分權制衡之制遂受到嚴重破壞,宋人對此有深切反省:「於是,違紀綱為無罪,違御筆為有刑,台諫不得言,給捨不得繳,監司不得問,而紀綱壞矣。」


熱衷於御筆指揮、事事逞強的宋徽宗,最終招致亡國之禍,自己也被俘虜到金國。元人修《宋史》,評宋徽宗「諸事皆能,獨不能為君耳」,真是不刊之論。


▍第二個故事:熏籠


我們要說的第二個故事,跟宋朝的宮廷制度有關。故事發生在趙普任相之後,但具體時間未詳。


話說內廷需要一批熏籠(熏籠者,指放在炭盆之上的竹罩籠,可用於取暖或烘烤,亦可用來熏香、熏衣),宋太祖便吩咐後苑趕快去採購幾個。過了幾天,熏籠還未送來,太祖有些生氣,便將辦事之人叫來責問。


採辦熏籠的人回話:按照條貫,內廷採辦日用等物,需要先給尚書省打報告,尚書省將報告下發本部,本部下發本曹,本曹下放本局,本曹做好預算,再復奏,層層審批,最後經宰相批准,才可以撥款採購、進呈大內使用。因為報告要「經歷諸處,行遣至速須數日」,最快也得好幾天。


宋太祖一聽,大怒:「誰做這般條貫來約束我?」


左右說:「可問宰相。」宋太祖當即交待左右:「呼趙學究來。」趙學究即趙普。其實趙普可不是學究,並無什麼高深的學問,他「少習吏事,寡學術,及為相,太祖常勸以讀書。晚年手不釋卷,每歸私第,闔戶啟篋取書,讀之竟日」。趙匡胤故意稱他為「趙學究」,是不滿他設計了那一套複雜得令人生厭的條貫來約束內廷用度,因而語帶譏諷。


趙普趕來見太祖。宋太祖質問他:「我在民間時,用數十錢可買一熏籠;今為天子,乃數日不得。何也?」趙皇帝有些想不通啊,為什麼他在民間時,用幾十文錢便可以馬上買到一個熏籠,當了皇帝後,採辦幾個熏籠卻要這麼麻煩。


趙普說:「沒辦法,條貫是這麼規定的。」


宋太祖說:「這是什麼狗屁條貫?」


趙普不緊不慢地說:「此條貫,蓋不為陛下設,乃為陛下子孫設,使後代子孫若非理製造奢侈之物、破壞錢物,以經諸處行遣,須有台諫理會。此條貫深意也。」


我們看趙普設計的皇室採辦熏籠程序:「事下尚書省,尚書省下本部,本部下本曹,本曹下本局,覆奏,又得旨,復依方下製造(或採購)」,說好聽點,是手續繁瑣;說不好聽點,就是典型的官僚作風嘛。所以也難怪趙匡胤受不了。


然而,經由趙普一解釋,我們馬上便發現,如此繁瑣的程序是非常必要的。畢竟,皇室不同於民間,皇帝更不是一般老百姓。平民百姓需要多少個熏籠,馬上就可掏錢買下來,想買多少個就多少,只要他有錢,就完全不存在問題。但皇帝不可以這麼做。因為人主無私財,皇帝的財產實際上都取自民間脂膏;同時人主又掌握著俗世間至高無上的權力,如果沒有一套繁複的程序與制度來約束其預算與花銷,又如何防止今後有敗家皇室子孫「非理製造奢侈之物、破壞錢物」?


趙匡胤顯然被趙普說服了,大喜說:「此條貫極妙!若無熏籠是甚小事也。」


在這裡,太祖與宰相共同確立了一項宮廷制度:內廷添置日用雜物、增加生活預算,須經外朝的政府與台諫審核、批准。這是對古時「惟王不會」傳統的修正。


「惟王不會」是《周禮·膳夫》記錄的一項宮廷財政制度,意思是說,天子的用度不必會計、審計。這也是古代成立天子私庫的法理基礎,即天子私庫有多少財富,都歸天子揮霍,花完拉倒。但宋人對「惟王不會」的古老原則提出了質疑,南宋士大夫韓元吉申明:「惟王后之服、王之裘、王后之酒、王后及世子之膳,則不會,其餘則太宰未嘗不受其會,而有均式。」另一位南宋士大夫汪應辰也稱:「王之用度,雖曰不會,要不出乎式也。」式,即制度。天子的用度,必須接受制度的約束。


從實踐方面看,宋朝內廷的用度確實是受到宰相與台諫節制的。我們來看三個小故事:宋仁宗時,有嬪妃「請降御筆進官者(類似於評職稱,進一級可增加月錢),上取彩箋書『某宮某氏特轉某官』,眾喜謝而退。至給俸日,各出御筆乞增祿,有司不敢遵用,悉退回。諸嬪群訴,且對上毀所得御筆,曰:『原來使不得!』上但笑而遣之」。可見內廷嬪妃要「加薪」,例由政府審批,不是皇帝一人可定。


還是仁宗朝,有一次宋仁宗用內廷物品賞賜做法事的僧人:「眾僧各賜紫羅一疋。」卻因為擔心被台諫抓住不放,只好交待獲賞的僧人,將紫羅藏在懷裡,悄悄地出去,不要被人撞見:「來日出東華門,以羅置懷內,勿令人見,恐台諫有文字論列。」弄得像做賊似的。可見皇帝用內廷物品賞賜他人,台諫也有權干預。


南宋初,宋徽宗死於金國,高宗在為父皇服喪期間,將御椅換成了尚未上漆的白木椅。有一回,錢塘江錢氏公主入覲,見到這張龍椅,好奇問道:「此檀香倚子耶?」一名姓張的妃子掩口笑道:「禁中用胭脂、皂莢多,相公已有語,更敢用檀香作倚子耶?」相公指當時的宰相趙鼎、張浚。內廷的胭脂、皂莢用得多了,宰相都會過問。


宰相過問內廷日用,只是宋代宮廷制度的一部分。宋朝整個宮廷制度的特點,如果用宋人的話來說,就是「以外統內」、「以內屬外」,內廷受外朝制約。宰相既是外朝領袖,也是內廷主管,「事無內外,無不當預」。


這樣一套「以外統內」的宮廷制度,其法理基礎乃是「天子無私事」的理念。宋朝士大夫反對「此陛下家事,非外人所預」之類的說辭,認為「自古誤人主者,多由此言」,因為,「天子以四海為家,中外之事,孰非陛下家事?無不可預之事,亦無不可預之人」。既然貴為天子,化家為國,那就應該放棄他的私人權利,家裡(內廷)的一切事務,都應該由政府統轄,「凡飲食、酒漿、衣服、次舍、器用、財賄,與夫宦官、宮妾之政,無一不領於冢宰。使其左右前後,一動一靜,無不制以有司之法,而無纖芥之隙、瞬息之頃,得以隱其毫髮之私」。


但宋徽宗朝時,祖制敗壞,「蔡京當國,專以『豐亨豫大』之說,蠱惑上心;動引周官『惟王不會』為詞,遂至取民無藝」。宋太祖與趙普擔心的敗家子孫「非理製造奢侈之物、破壞錢物」的情況出現了。有一個細節可以顯示宋徽宗私生活之奢靡無度:「宣(和)、政(和)盛時,宮中以河陽花蠟燭無香為恨,遂用龍涎、沈腦屑灌蠟燭,列兩行,數百枝,焰明而香郁,鈞天之所無也」。南渡之後,再無此盛況。


紹興年間,被虜的韋太后回到南宋杭州,宋高宗事母極孝,在韋太后壽辰之日,「用宣政故事,然僅列十數炬」。但韋太后視若無睹,高宗問母親:「燭頗愜聖意否?」韋太后說:「你爹爹每夜常設數百枝,諸人閣分亦然。」意思是,就這幾枝蠟燭,比你爹爹那時差遠了。宋高宗悄悄跟皇后說:「「如何比得爹爹富貴?」


▍第三個故事:祭禮


我們要講的第三個故事,跟宋朝的祭祀禮制有關。古人相信,「國之大事,在祀與戎」, 祭祀不但是祈求國家獲得天地、祖先庇祐的形式,更是政治合法性的禮制安排。因此,歷代形成了一整套莊嚴而周密的宗廟祭祀、南郊祭天之禮,馬虎不得。


宋太祖受禪得位之後,「杯酒釋兵權」,又先後發兵平定後蜀南唐諸國,這是「戎」方面的構建。與此同時,又「令禮官檢詳《開寶禮》、《郊祀錄》及諸禮例」,修訂祠祭祝文,先後議定太廟祭祀、郊祀之禮,這是「祀」方面的構建。


話說趙匡胤初入太廟祭祖之時,見到太廟內所陳列的「籩豆簠簋」,都是一些自己從未見過的傢伙,便問左右:「此何等物也?」左右回答說,這些都是古時傳下來的用於祭祀的禮器。


趙匡胤說:「吾祖宗寧識此?」命人將這些「籩豆簠簋」撤走,「進常膳如平生」,用尋常食物作祭品。宋太祖出身於草莽,對於傳統禮制那一套繁文縟節,打心底是不以為然的。


但很快趙匡胤又覺得自己的做法不妥,說道:「古禮亦不可廢也。」又命人復設「籩豆簠簋」,遵照古禮完成了宗廟之祭。祭畢交待左右:「卻設向來禮器,俾儒士行禮。」


此時,太常寺的禮官說:「案唐天寶中享太廟,禮料外,每室加常食一牙盤。五代以來,遂廢其禮。今請如唐故事。」宋太祖也同意了。


其實,在太廟祭案上加設一個「牙盤」究竟有什麼意義,趙匡胤自然不會曉得,但既然前代已經設了這麼一個禮器,現在禮官又提議復設,那就遵循先例吧。這並非刻意泥古,而是虛己從俗。


宋太祖這種對於禮制雖然不求甚解、卻選擇遵從先例的態度,得到北宋著名理學家邵康節的高度評價:「太祖皇帝其於禮也,可謂達古今之宜矣。」邵康節是在拍趙家皇帝的馬屁嗎?不是。趙匡胤對待祭禮的心智確實體現了一種可貴的帝王品質:屈己從眾,舍己從俗。

吳鉤:宋太祖趙匡胤心裡苦——規章制度大過天



不妨再來跟宋徽宗的表現做個比較。北宋立國一百多年之後,禮制已非常完備,遠非開國之初可比。但徽宗不滿意,認為「自秦漢以來,禮壞不制,……時君世主,亦莫能興」,以致「今薦天地、饗宗廟之器」與三代禮器「無一有合,去古既遠,禮失其傳矣」。因此,徽宗詔令將「鼎彝、簠簋、盤匝、爵豆」等三代禮器「具畫來上,朕將親覽,參酌其宜,以革千古之陋,成一代之典,庶幾先王垂法後世」。又斥巨資、役萬夫建造傳說中的禮制建築——明堂;並且突破了宋仁宗朝已經形成的三年一親郊的祭天慣例,改為一年一親郊,勞眾而傷財。


從表面看,宋徽宗對於禮制顯然更為重視,對於祭祀更為虔誠,但實際上,這是權力者的狂妄、「理性自負」的膨脹,以為自己就是「議禮」、「考文」的哲人王,可以一舉而革千年禮制之陋。為此,不惜推翻成例,不恤人言,屈眾從己,任性而為,刻意泥古。


可以說,政治家最不應該有的品格,宋徽宗全都具有了。所以宋人對宋徽宗的復古制禮之舉評價極低:「人非復古之人,治非復古之治,徒以竊虛名、飾美觀耳。」


宋徽宗為人君的心智,跟宋太祖相比,可謂是一個在地下,一個在天上。太祖出身於行伍,本是亂世英雄,性情豪爽,即便陰差陽錯當上了皇帝,仍然是不拘小節,曾於大雨中與臣僚飲酒;曾於雪夜拜託趙普,以「嫂子」稱呼趙普夫人;又曾衣冠不整接見翰林學士竇儀,竇儀委婉地批評他:「陛下創業垂統,宜以禮示天下。」他才「斂容謝之,自是對近臣未嘗不冠帶」。


我相信,對於趙匡胤來說,不管是禮法上的繁文縟節,還是制度上的繁瑣程序,都是他前半生非常陌生的事物。但是,既然當上了開國之君,就必須要完成角色意識的轉換,不可再像早年在民間時那般率性,而應當習慣於接受繁文縟節、繁瑣制度的束縛。


趙匡胤稱帝最初幾年,一直處於角色意識轉換的過程中。當他任命趙普為宰相,遇到副署程序的麻煩時,直想「朕為卿署之」;當他發現宮廷採購幾個熏籠,居然需要層層審批時,怒罵「誰做這般條貫來約束我」;他入太廟祭祀,看到「籩豆簠簋」等禮器,說「吾祖宗寧識此」,可以說都是豪傑性情的自然流露。但最後,他都意識到自己的身份是一國之君,自覺收斂了不拘小節的性情,轉而接受制度、先例、禮法的安排。


當年,趙匡胤在陳橋「黃袍加身」,從周恭帝手裡接過政權之時,也許誰也想不到他建立的趙宋王朝能夠享國三百餘年,是漢朝之後國運最長的一個朝代。因為在陳橋兵變之前,已經有五個短命王朝(後梁、後唐、後晉、後漢、後周)以兵變登場,又被兵變推翻(嚴格來說,後晉為遼所滅),安知趙宋不會重蹈覆轍,成為五代之後的第六代?


但我們從前面講述三件小事,不難看出,趙匡胤這個人,還真的跟五代的其他軍閥不一樣。他能開創一個享國三百餘年的王朝,豈是無因?


本文原標題:《如何才算合格的開國之君?》


【作者簡介】


吳鉤 | 騰訊·大家專欄作者,歷史研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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