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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學《論語》3.6 八佾篇——季氏旅於泰山

一起學《論語》3.6

八佾篇——季氏旅於泰山

【原文】

季氏旅於泰山。子謂冉有曰:「女弗能救與?」對曰:「不能。」子曰:「嗚呼!曾謂泰山不如林放乎?」

【白話】

季氏去祭祀泰山。孔子對冉有說:「你不能阻止嗎?」冉有回答說:「不能。」孔子說:「唉!難道說泰山神不像林放那樣懂得禮嗎?」

【釋詞】

旅於泰山:旅,祭祀之名。《說文》:岱,大山也。大山即泰山。「泰」者,大之極也。按禮:天子要以時祭天下名山大川,諸侯則祭山川之在其封境之內者。泰山位於魯國境內,天子以及魯君可以祭祀泰山。季氏僭於魯君乃至天子,違禮之甚。旅,與「鴻臚」之「臚」音近相通。

李炳南曰:旅為天子祭山之名,且非常祭,有大故,乃舉行,以璧陳列几上,祈而埋之。

冉有:名求,字子有,魯人。是孔子弟子,小孔子二十九歲。名列「孔門四科」之政事科。當時為季氏家臣。

女:同「汝」。

救:止。也可以看作「匡救、匡正」。

與:同「歟」。

曾:乃,難道、竟然。

【先賢精義】

《周禮·太宗伯職》曰:國有大故,則旅上帝及四望。

馬融曰:禮,諸侯祭山川在其封內者。今陪臣祭泰山,非禮也。(陪臣:諸侯既為天子之臣,故謂諸侯之臣為陪臣。)

《論語正義》曰:《禮》言大夫祭五祀,不及山川,故祭山為非禮。

包融曰:「神不享非禮」,林放尚知問禮,泰山之神反不如林放邪?欲誣而祭之。

《論語註疏》曰:此章譏季氏非禮祭泰山也。季氏僭濫,已不能諫止也。孔子嘆其失禮,故曰嗚呼。泰山之神必不享季氏之祭;若其享之,則是不如林放也。

朱子曰:言神不享非禮,欲季氏知其無益而自止,又進林放以厲冉有也。

陳祥道曰:節莫差於僭,僭莫大於祭,故父不祭於支庶之宅,君不祭於臣僕之家。泰山之神,可祭於季氏乎?此於明以瀆禮,於幽以瀆神,非冉有不能救,神豈能說耶?夫子故曰「曾謂泰山不如林放乎」。

范氏曰:冉有從季氏,夫子豈不知其不可告也,然而聖人不輕絕人。盡己之心,安知冉有之不能救、季氏之不可諫也?既不能正,則美林放以明泰山之不可誣,是亦教誨之道也。

李炳南曰:普通人如林放者,猶知問禮之本,泰山之神,豈不知禮?祭祀合乎禮,神始受之,否則不能受。季氏目無天子,目無國君,泰山肯接受嗎?孔子感嘆之後,不說季氏,而說泰山。聖人言語如此溫和。

附錄:

趙天麟曰:東嶽者,太平天子告成之地,東方藩侯當祀之山。

胡培翚曰:《爾雅》云:「祭地曰瘞埋,祭山曰庪縣。」瘞埋是以牲玉埋藏於地中,庪縣則有陳列之義。李巡云:「祭山以黃玉以璧,庪置几上。」邢疏云:「縣,謂縣牲幣于山林中。」其說良近。蓋古者祭山之法,先庪縣而後埋之,故祭山又名「旅」。旅,臚陳之也。《山海經》凡祠山多言肆瘞,郭注云:「肆,陳之也。」陳牲玉而後埋藏之。(縣,即「懸」。)

【本章參考書目】

《周禮》、《禮記》、《論語集解》、《論語註疏》、《論語集注》、《論語正義》、《論語新解》、《論語講要》、《論語集釋》、《論語全解》、《說文解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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