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體藍皮書顯示:網紅群體越來越職業化!而自媒體呢?
據了解,6月26日在北京發布的《新媒體藍皮書:中國新媒體發展報告(2017)》指出:
2016年,中國「網紅」群體越來越職業化、網紅類型越來越多元化,截至2016年5月,僅微博平台的「網紅」粉絲規模就已達到3.85億人,在微博平台粉絲中比重為28%,僅次於娛樂明星的43%。
這是已然形成的一種趨勢。
報告中提到的是「越來越職業化」,這說明網紅們還沒有職業化,她們只是在向職業化轉變。
另外,報告給出界定網紅的三個特徵:
首先,網紅必須來源於網路,具備網生性,而不能僅僅是線下名人的線上化;
其次,網紅要能夠憑藉優質的內容和個人魅力聚集粉絲,並能夠對粉絲的消費習慣、生活方式甚至價值觀產生影響;
最後,網紅必須是具備傳播渠道的獨立個體,可以是具體的人,也可以是象徵性的符號。
這三個特徵簡而言之,即你必須誕生於網路、你必須具備商業價值,還有你要能自帶流量。
也就是說,不具備商業價值的網路名人,他還不能算是網紅。這層意思,往俗里講:你Y的整天在網路瞎參合,卻沒見你賺錢,你算個屁網紅!
所以說,網紅是用來賺錢的工具,它必須創造應有的經濟價值。這跟自媒體就有所不同。
自媒體可以不賺錢,也可以業餘兼顧。雖然我們搞自媒體多數是為了賺錢,但它的本意折射出來的,不僅僅在於創造經濟,還在於體現個人的價值。
自媒體即自己的媒體!目前,很多自媒體人處於兼職狀態,只有少數人開始專職自媒體,而網紅則絕大多數處於全職狀態!
自媒體通過傳播自我表達的內容,影響並吸引到一群人的關注,從而才有可能在這群人里,產生經濟行為。
網紅呢?一開始就具備商業性質,它可以是一個人,也可以是一種象徵性的符號。比如,作者庄澤峰是一個人,自媒體BLogabs是一個符號。
但庄澤峰和BLogabs目前都達不到網紅的標準,因為它還只是處在網路瞎折騰的階段。一旦它達到某個零界點,庄澤峰是知識網紅(IP),BLogabs會成為網紅孵化的自媒體品牌(IP孵化器)。
這麼看,網紅和自媒體之間存在著一定的聯繫。
如果沒有自媒體這個入門的渠道,你靠什麼讓網友關注?如果沒有人關注,你憑什麼成為網紅?如果不成為網紅,你還能創造什麼有經濟價值的事業?
這個邏輯好像是對的,但好像又不太準確,大家可以自己琢磨!這件事情上,沒有人能幫助你思考,更沒有人代替你去完成,除了你自己。
文/庄澤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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