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別人有說「不喜歡」的權利
▌不愛我就該去死
就在前幾天,北京一中院宣判一年前新東方教室姦殺案最終審判結果。
一審認定王哲犯故意殺人罪、強姦罪,公開宣判王哲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事情的經過想必大家都已經看到了,16歲的姚某被同班同學掐死在校園裡。
被殺的理由竟然是「我不喜歡你」。
然而這樣的案件並不止一起。
2015年8月,合肥一名18歲的高中男生,突然將一瓶液體酒精澆在一名女生頭上並點燃,導致女孩左耳到下巴被酒精嚴重燒傷。
原因是因為女生拒絕了他的追求。
同年12月,復旦大學一名女學生被男同學捅傷,原因也是因為女生拒絕了男生。
校園本該是一個承載美好青春記憶的地方,情竇初開的年紀,會對戀愛有憧憬是人之常情。
但是愛並不該成為挾迫別人回應的工具,也不該成為殺人的動機。
很多孩子從幼年起就被照顧得很好,想要什麼就能得到什麼。
於是,他們一旦「愛」上一個人,就一定要得到回應,並且認定了自己對對方有所付出,就設定
了「ta這輩子都欠我」的思維定式。
萬一這個人不愛他,那麼就該承受怒火,就該去死。
到時是因為什麼造成了這樣的現象?
因為他們從小沒有被人拒絕過,不知道原來別人還要說不的權利。
▌缺乏被拒絕的機會
我朋友跟我講她之前遇到的事情。
周五上午她請了半天假去辦事情,那個時段的公交車很空,她就坐在了最後一排靠窗的位置。
後來,來了一個老太太領著一個5歲左右的孩子。
車裡明明有位置,他卻非指著她的位置喊:「奶奶,我要坐那裡。」
老太太哄他:「我們去前面靠窗的位置坐吧。」
「不,我就要坐這裡。」
她不知道小孩為什麼非要坐到我的位置,然後但就跟老太太犟上了,怎麼哄都不聽。
就站在那裡,不肯跟老太太去別的位置上坐,他不去坐,老太太也不去。
兩個人站在狹窄的過道里,引來車上人異樣的目光打量。
最後我朋友實在受不了,主動起身讓座。
我不大讚同朋友的做法,這樣的做法其實是在害孩子。
因為這世上有太多不屬於他的東西,並非撒嬌,或者威脅可以對他沒有立場和底線的家長就可以得到的。
小男孩想要其實並非是一個座位,而是一種滿足。
習慣性的滿足,有理或者無理要求的滿足。
大部分成年人都知道這世上,有些東西並不屬於我們,也能應對被拒絕的痛苦。
所以家長習慣性過度的呵護孩子,造成孩子既缺乏承受挫折的機會,也沒有直面被拒絕的勇氣。
遇到生活的不如意,不是束手無策就是脾氣暴躁,甚至出現各種過激舉動。
這種悲哀的造成,很大程度上是家長阻礙了孩子的成長。
▌讓別人有「不喜歡」的權利
台灣主持人陳文茜與作家白先勇是好朋友。
白先勇的青春版《牡丹亭》轟動兩岸三地,但是好友陳文茜卻不感興趣。
白先勇發現以後,很少在陳文茜面前講青春版《牡丹亭》的演出情況,更不會請她發表意見,但兩人依舊是好朋友。
陳文茜說:「對此,我非常感謝!他可以創新,我可以頑固,誰也不去說服誰。」
一個有教養的人懂得,接受別人的拒絕,寬容別人的不喜歡,尊重別人與你不一樣。
小時候曾經跟父母哭訴,誰誰誰不喜歡我。
我媽的回答簡單粗暴:不喜歡你你就別跟他玩。
可是我實在太喜歡那個小夥伴了,於是就去問我爸。
我爸說:要別喜歡你,首先你要有值得人家喜歡的地方,你扯人家辮子,抓毛毛蟲嚇人別人憑什麼喜歡你。
後來慢慢長大了我才明白,獲得別人喜歡方法不應該是去駁倒誰、戰勝誰,而是用尊重換取尊重,用喜歡換喜歡。
我們誇孩子有教養,是因為他會幫你開門,嘴巴甜。
但是,這些有教養的孩子等長大了,一旦遇到意見不同的時候,就會變得急躁、有攻擊性。
而真正的教養,應該是讓別人有說不喜歡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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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好這8個時間點教育孩子,一分鐘勝過一小時!
※我都已經說對不起了,你還想要怎麼樣?
※有一個世紀難題等你來回答
※道理你都懂,可惜做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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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級的修養:讓別人有權利「不喜歡」
※只有不幸的人才有憐憫別人的權利
※沒有錢,你連說「不」的權利都沒有
※別忘了,你也有去愛的權利
※給孩子說「不」的權利,不懂拒絕的人活得最辛苦
※相比那些找到愛情的人,你有更多選擇愛誰的權利
※真婚也有假愛,很多人已經失去了愛情的權利,不能怪別人!
※女人用好這些權利,才能擁有更多話語權,讓男人更懂得怎麼愛你
※你擁有不美麗的權利
※強迫的分享不叫分享,尊重孩子有說「不」的權利
※愛對方的同時,別忘了你也有選擇的權利
※我們都有平等去愛的權利
※「你沒有權利做一個窮人」
※喜劇大師卓別林:貧窮的人沒有悲傷的權利
※貧賤的戀人也有幸福的權利
※我們快沒有權利做一個窮人了
※誰都有追求愛的權利,何潔這一舉動讓人又愛又恨
※先走的人,沒有權利說後悔
※「每個人都有做夢的權利,你怎麼可以叫我別做夢?」
※「上將軍銜」的權利有多大?說出來你可能不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