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學鼻祖的縣官生涯
周敦頤既然已經進入了官場,朝廷總得給他做個重新安排,舅父過世以後,周敦頤被遠調到江西分寧縣去做主簿。
分寧是洪州也就是今天南昌市的屬縣,主簿的職能約略相當於今天的縣政府辦公室主任。宋時按照縣城的實際大小,配置處理政務的官員數量。大的縣城,住戶在1000戶以上的,設縣令(或者知縣)、主簿和縣尉三個職位;稍小一點,住戶在400到1000之間的,只設縣令和縣尉,主簿的工作,由縣令和縣尉共同承擔,縣尉主要負責除奸禁暴,訓練弓馬之類,約略相當於今天的公安局長和武裝部長的聯合功能;更小一點,住戶不滿400戶的,只設主簿和縣尉,縣令的職能由主簿承擔。總的說來,主簿排位在縣尉之上,縣令之下,約略相當於副縣長,負責主管出納官家物資並登記造冊,以及相關文書的記錄和註銷等事務。如果另外設有縣丞的,排位的順序就是縣令、縣丞、主簿、縣尉。但是縣丞只在10000戶以上的縣城,或者有林業、漁業和冶礦業的縣城才這樣設置,一般只有農業的萬戶以下縣城,不設縣丞。所以,宋時的一般縣城,就只設縣令或者知縣,還有主簿和縣尉三名官員,沒有各種名目的局長、科長之類,行政效率非常高,行政開支也非常少。
出任分寧主簿,是周敦頤步入州縣官生涯的真正開始。
周敦頤來到分寧以後不久,很快就出了大名,因為他解決了一樁拖延了好多年還沒有了結的案件。
「時分寧有獄,久不決,先生一訊立辨。」
縣裡的人們都驚詫的讚揚說:「老吏不如也。」說是經驗豐富、幹練老道的斷案高手都不如他。周敦頤因此得到了士大夫們的交口稱讚。
究竟是一樁什麼樣的案件,拖延這麼久,還偵破不了,被周敦頤一審,馬上就結案了?史書中沒有任何記載,我們也不能憑空隨意想像,不過這件事卻說明了周敦頤絕對是斷案高手,比福爾摩斯還厲害。根本沒有使用現代化的科學技術手段,也沒費多大心思去尋找必要的證據,更沒有費偵察、取證等周折,只是隨便審問了一次,就真相大白了。其實這只是周敦頤初試鋒芒,但是這一次的牛刀小試,確實為周敦頤帶來了不小的社會影響,也給自己向後的政治生涯奠定了良好的基礎。這是宋仁宗慶曆元年,也就是1041年的事情。
本文作者王立新教授在周敦頤故居前留影
2
為民請命周參軍
三年之後,通過吏部考察,周敦頤得了優等,周敦頤被調任南安軍司理參軍。南安軍在今天的江西大余縣附近。宋代設路,相當今天的省級。路以下是州和郡,州與郡同級,約略相當於今天的地市級。州郡以下是縣。在州郡與縣之間,還有一種特殊的建制,叫做「軍」。原本可能因駐軍而形成,後改為地方行政機構,也有因需要駐軍而把地方轄地分出一些所形成的。地位相當於下等州,超過上等縣。宋代有很多「軍』,諸如邵武軍(今福建紹武)、南康軍(今江西九江)、南安軍(今江西大余)、荊門軍(今湖北荊門)、茶陵軍(今湖南茶陵)、武岡軍(今湖南武岡)之類。周敦頤這次做的這個官,大約相當於這個下等州的州長助理,應該跟上等縣的副縣令差不多,屬於平級調動、重點使用。周敦頤在南安只呆了兩年,卻做了兩件令人震驚的事情。一件事情是違逆州長的意圖,救下了一條人命。另一件事,是作為老師收了兩名弟子。收弟子的事情,我們留待後面講周敦頤對於教育的用心處再詳細說明,這裡只說「救人一命」的事情。
這件事情是這樣的:當時南安獄中有一位囚犯,按律不當被叛死刑,但是性格暴戾刻薄的轉運使王逵非要治他的死罪。轉運使雖然是朝廷負責轉運錢糧的官員,但宋代的轉運使,有彈劾地方行政官員的權利,包括最高長官都不能例外。由於王逵的堅持,沒有人敢站出來,提出不同的意見。就在這條人命將被草菅,而所有官員因為害怕王逵鉗口不言之際,身微言輕的周敦頤挺身而出,據理力爭。王逵非常惱怒,堅持要求處死這個囚犯。周敦頤忍無可忍,也使出了霸蠻勁兒,把朝廷的委任狀摔在王逵的面前:「老子不幹了,官,你可以幫助朝廷收回去,用殺人來討好你這位上司,我做不到!」這下可把王逵鎮住了。王逵愣了很久,慢慢回過神來,覺得周敦頤講得有道理,而且敢於舍掉官位為民請命,深受感動。於是就改變了主意,周敦頤就這樣救下了一條人命。王逵這次確實受了很大的觸動,深感周敦頤這樣的官員實在難得,不僅沒有因為周敦頤以下犯上而懷恨在心,還為國家珍惜人才,把周敦頤推薦給了朝廷。不久朝廷下旨,改周敦頤為湖南郴州郴縣縣令,升為縣長了。
周敦頤雕像
3
縣令的俠義肝腸
慶曆六年冬天,周敦頤來到湖南郴州,做了郴縣的縣令。周敦頤一生,經常利用從政的機會,開展教育活動,雖然沒有專門從事書院教育或者直接擔任教育官員,但在育人方面確實用心不少,效果也非常顯著。比如從宋仁宗慶元六年(1046)冬天,到宋仁宗皇祐二年(1050),周敦頤在擔任荊湖南路郴州郴縣的縣令期間,與郴州守令李初平的交往關係,就足以說明這一點。當時周敦頤來到郴縣以後,利用舊有的縣學興教辦學。李初平雖然是周敦頤的上司,但是不以官高小視周敦頤,他看到周敦頤興教辦學,而自己又是武官出身,沒有多少文化,就提出向周敦頤學習,讓周敦頤當他的老師。
這件事情本身就令周敦頤感動不已。因為在官本位的中國社會生活中,很少有長官可以俯身屬下,虛心求教,好像官高,學問就大,思想就深刻,人品就好了一樣。李初平的做法,不僅是對周敦頤的尊重,也是對文化、思想的尊重。他的自知和謙恭,感動了周敦頤。周敦頤稱讚他發自內心的向學之心,但是感覺似乎稍晚了一些,因為李初平當時年紀已經很大了。周敦頤就邀請他到自己家裡去,和周敦頤住在一起,這樣既方便隨時隨地的發問和解答,同時也考慮了李初平不能像縣學的學生一樣,按時按點上課的實際。就這樣,李初平成了周敦頤的學生,經常到周敦頤家中向周敦頤請教問題,有時還常常住在他的家裡。慢慢的有了很大收穫。
二年以後,李初平就過世了,他雖然沒有學成,但是遇見周敦頤這樣一位好老師,給他在生命的最後時間裡以思想和學問的滋養,他知足了,他含笑而去,死得很安然。李初平州長是周敦頤的第一個入室弟子,雖然他沒有得到周敦頤的真傳,但確實是周敦頤的入室弟子,經常出沒周敦頤的家中。
如果拿今天的官場作對比,這件事真可以大書特書了。
因為憑我們的目之所見,耳之所聞,似乎沒有見到長官虛心向下屬求教的,而且經常是官大一點兒,找個秘書寫個報告,還說是自己的思想,然後就要求下屬們認真聽講,還要安排寫學習心得,貫徹落實報告精神,好像自己隨便講說的幾句風馬牛不相干的官話,都會成為歷史的經典一樣。在這樣的不良社會政治氛圍中,一旦有上司提出要向下屬請教,下屬首先考慮的不是是否教他,而是要謹防這是試探你對他的領導地位肯不肯認,或者你是否瞧得起他。你要謹防這是陷阱,因為一旦失口說出兩句領導不懂的話語,可能你的所謂的「政治前程」,也就就此被自己的輕率葬送了。上司們都是下屬的閻王,哪有向下屬請教、學習的道理?
李初平雖然是武人出身,卻是一位好學的誠實官員,同時也是一位循規蹈矩的清官,因為沒有貪贓枉法,所以也沒有積攢下什麼錢財。死的時候,身邊的兒子又很年幼,一時慌了手腳。周敦頤仗義的擔待起安葬李初平的事情,出資籌劃,花費了巨大的精力。這件事被當時傳為美談,但是周敦頤並沒有把自己當做「雷鋒」,只是覺得對朋友盡了一點義務,做了一件應該做的事情而已。
周敦頤報答李初平不以上司身份凌駕自己之上的這一做法,跟他舅父鄭向把恩蔭的機會讓給他,而沒有留給自己的兒子的做法很相似。因為鄭向當時看出周敦頤是一個有理想、有抱負的青年,將來也一定是個有出息的孩子,比自己的兒子強。他考慮問題的出發點是誰能勝任,誰有前途,誰會給這個社會增添更多的正義,給生民帶來更多的福祉,而不是誰跟我的血緣或者關係最親近。周敦頤也是一樣,他把自己僅有的一點工資儲備,都用在李初平這位好人、這位誠實好學、尊重知識分子的州長身上,連自己家用的緊張拮据都顧不上考慮了。
李初平不以官位壓人,老而好學的精神和對人生問題的執著、對歷史文化的虔誠態度,顯然對周圍的愚氓具有某種示範意義。周敦頤感激李初平的知遇,這種不顧自己家庭生活而急朋友之難的做法,頗有些墨俠的氣概。周敦頤做人的爽利和慷慨,僅從這件事里,就完全可以看出一斑半點。這種做法,讓我們有理由認定,周敦頤不僅受了道教和佛教的深重影響,而且也受到了來自墨家的很重的影響。在他身上還有俠肝義膽的一面,而這一面,不僅從來就沒有人給以足夠的重視,就連關注的人幾乎都沒有。
王立新教授尋訪周敦頤故居
4
昏死才知知縣好
周敦頤在郴縣幹了四年,皇祐四年,就是1050年,周敦頤被改任為郴州桂陽令,繼續興教辦學。四年之後再被改派,這次是出任洪州南昌縣的知縣,這次他不再是縣令,而是知縣了。其實知縣和縣令一樣大,只是知縣是由帶京官頭銜的人擔任的,因為就在此前一年,周敦頤獲得了一個大理寺丞的京官頭銜。此時已是1054年,周敦頤38歲。
南昌縣是南昌市(當時叫洪州)的屬縣,就像長沙縣是長沙市的屬縣,湘潭縣是湘潭市的屬縣,郴州縣是郴州市的屬縣,台北縣是台北市的屬縣一樣。
南昌縣和分寧縣兩縣相鄰,早在14年前,周敦頤擔任分寧縣主簿的時候,一到任就了結了一樁長期懸而未決的案件。14年之後,周敦頤來到南昌當知縣,父老聞訊,奔走相告。有冤屈的人們高興地說:這個人當初那麼年輕,一到分寧,就把一樁歷史懸案解決掉了,這回我們的冤屈有地方傾訴了,我們可有了依託和指望了。「吾屬得所訟矣。」而富家大戶則告誡子弟說:「從現在起,都規矩一點,不要懷著僥倖的心理。這老小子可厲害,千萬不要惹是生非,瞞不過他的。」人們又紛紛告誡自己的親族和朋友們說:人家是好官,不要違背人家的教令,不要再做那些偷雞摸狗之類的見不得人的事情了,不光自己受處罰,也給人家臉上抹黑呀!
作為一名清官和能吏,周敦頤幾乎成了改造風俗的催化劑。當時南昌附近社會風氣的全面好轉,與周敦頤作為地方主導官員的楷模和督導作用,是完全不能分開的。一時間,姦邪屏氣,純樸飛揚,南昌縣社會風氣大變,幾乎到了路不拾遺、夜不閉戶的程度。
周敦頤能幹;老百姓也真「給力」!
周敦頤在南昌期間,一次忽然得了一種奇怪的病症,昏死過去,一天一夜後才蘇醒過來。人們找來了中醫,發現他不再呼吸,脈動消失,心臟也已經停跳了。大家斷定他已經死掉了,都來幫助料理後事,發現他的家裡只有一隻破箱子,破箱子里只有幾件破衣服和幾本舊書,還有他的全部官俸之類的積蓄——大約只相當於今天的幾百塊錢。所有在場的人都被他的清廉所感動,有很多人留下了熱淚。
後來給周敦頤作墓志銘的潘興嗣,親眼目睹了這個過程,也了解他在用錢方面的仗義,所以才說他「奉養至廉,所得俸祿,分給宗族,其餘以待賓客,不知者以為好名,君處之裕如也。」就是說,他自己從來不亂花錢,不講排場,不擺闊氣,更不鋪張浪費,把僅有的一點工資,都分給了族中困難的人,剩下的一點,則用來招待往來的客人和朋友們了。不明真相的人以為他沽名釣譽,而他自己並不介意這種說法,還像從前一樣,一如既往,從不為了自己的衣食住行和老婆孩子胡亂花費。
現在的官員可能不太理解,以為當縣長還用自己花錢招待朋友嗎?政府每年不都有用不完的招待費用嗎?況且縣長的來錢路數多得不得了,安排個就業指標,批個什麼項目之類,改變一下耕地的租賃關係,把購買農具、農藥或者化肥、種子之類的權利,故意批給某人,然後吃回扣等,名目多得是。還有縣裡各個局長、科長慣例一樣的供奉等,每年意外收入個百、八十萬很正常,而且似乎已經很正當。怎麼會窮酸到這步田地?這個縣長不是白當了嗎?哎,這就是周敦頤的為人,你盡可以貪贓枉法,但是不能不允許人家清廉!
周敦頤是乾淨人,乾淨人走乾淨道!這是他的做人原則,也是他的人格尊嚴。況且宋朝沒有像現在這樣的超指標的行政運轉經費,沒有這項預算,也不會給這項內容追加財政撥款。更沒有到年終時突擊花錢的紛亂景象,因為今天的財政預算,當年不花完,馬上就會被收回去,而且因為今年沒花完,明年還會減少預算撥款。好像要從制度上肯定並保證胡亂花錢的合理性一樣,真是造孽!
潘興嗣上面的說法,絕對不是美化周敦頤,他真的就是這樣一位勤政愛民、廉潔奉公、急人之難、解民倒懸的好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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