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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瓣日記:黃金右臉

本文作者「少女哪啥」,歡迎去豆瓣App關注Ta。

你年少時喜歡過一個人很久很久,久到你以為那就是一生,可是後來你們長大了,長大後的他變成了什麼樣子?是變成了你喜歡的那種溫和儒雅的大叔還是變成了叼著煙頭用筷子剔牙的無賴?

他是否曾經影響了你後來的所有決定?人類是那麼容易被左右而改變決定的動物。

他是否已經忘了你或者被你遺忘?人類是那麼擅長忘記的動物。

進入梅雨季,延綿嘈雜的雨聲惹人心煩,所以她又一次想起了他。

(1)

他是她第一次喜歡上的人,那是很多年很多年以前的事了,這些年所有人都是直呼他的姓名,那是兩個組合在一起很好聽的字,是一種顏色的名字,兩個陽平聲調的字放在一起,一張口就是揚起頭充滿陽光的樣子,而她默默地在心裡稱他為:黃金右臉。

因為他的緣故,她也曾經歷過若干難堪的時刻,至今已過去許久了,久到她有些分辨不清是真實發生過的還是她自己幻想的。也許,再過一些年,她就要完全忘記那些或真實或虛構的時間片段了。

他不是那種長相驚為天人的帥哥,只能算是五官端正,眉清目秀,笑的時候有淺淺的酒窩,不笑的時候目光炯炯而帶著少年特有的不安。髮型么,跟《櫻桃小丸子》里的大野健一髮型差不多。雖然傳說交過為數不少的女朋友,但並沒有給人花花公子的感覺。相反,他看上去很單純,少言寡語,甚至有點木訥。

他是在一個下著雨的清晨走進她的視野的。窗外是淅淅瀝瀝的小雨,翠翠的灰綠色的樹葉垂下來拂過窗棱。蟬還在胡亂鳴唱著夏天最後的歌,時而短促,時而悠長,在高高低低的節奏中唱著自己的歡快。

他指著她左手邊的空位置彬彬有禮地輕聲詢問:「同學,請問我可以坐這裡么?」當時,她正在英文課本的掩護下全神貫注地翻一本小說。他的突然出現讓她有點慌神,有點窘迫,英文課本翻倒在課桌上,露出小說淺綠色的封面。她不太樂意地點點頭。他的臉上似乎寫著一絲吃驚。

他坐定,從書包里掏出了同一本書。

她們面對著彼此以及彼此手中的書,不由自主地微笑了,有一種終於找到組織了的感覺,原來是同道中人。以後上課偷看小說有人作伴了。

而她似乎並不是從那一刻就開始喜歡他的,那一刻至多算是有那麼一星半點兒的好感罷了。

她從來不是相信什麼一見鍾情的人,一見傾心的故事也從來沒有發生在她身上過。

(2)

他坐在她左手邊的位置上,她每一次望向窗外發獃的時候,都不得不越過他的右臉。溫柔的陽光為他的臉頰染上金黃的底色,明亮的線條勾勒著他的輪廓,她從那時起暗暗地稱他:黃金右臉。

他來了,那個位置就不再空了。她的心裡似乎也一點一點堆積起什麼,變得滿滿登登的,有如空蕩蕩的天空被雨水填滿。

他是那種活在自己的小世界裡的人,我行我素,獨自看著書,看到有趣的段落會安靜地笑,嘴角揚起好看的弧線。

被他發現她的目光時,她會若無其事地看向更遠的方向,看著天邊的雲朵,或是看著窗前的綠樹,自言自語。

他看上去總是很乾凈的樣子。乾淨的白球鞋。白襪子。深色的長褲。白色的T恤。灰綠色的長袖外套。

他總是騎著一輛老式的黑色自行車,背著黑色的書包,騎車騎得飛快,在微風朗朗的午後去城外的湖邊釣魚,或者採集植物標本。或者坐在公園邊的長椅上讀書,讀累了就索性蜷縮在長椅上睡覺,任憑陽光均勻地灑在臉上,再一點點移動腳步,從天空的正中央走向西邊的藍色山脈。

之前說過了,他是個不善言辭的人,所以他們之間的對白少得可憐。

他並不是什麼引入矚目的少年,但是一旦注目了,就再也挪不開視角。

「你,真的交過那麼多個女朋友么?」她那天不知怎的就那麼直接問出口了。問完,她就後悔了,因為他們只不過是同桌關係,他根本不需要向她解釋這些。

「是她們喜歡我的。我從來沒有喜歡過她們。 我從來沒有戀愛過,暫時還不想早戀。」一邊撓著頭一邊說這些話的時候,他的目光很閃亮,語調很真誠,有點信誓旦旦的意味,彷彿在向誰保證些什麼似的。

說完這些,他又轉過頭去安靜地看書了,他們在讀同一本小說。她望著他的右臉,不知道該說些什麼,後悔自己開啟了這樣一個尷尬的話題。

「我喜歡你這樣喜歡看書寫字的女生啊。」他目光炯炯,語氣誠懇而堅定地說,一小截拖長的尾音慢慢悠悠地抵達她的鼓膜。

不像玩笑話。

換她目光窘迫了。少女的那種窘迫,想要逃走。

但是,我喜歡你這樣的女生並不等於我喜歡你。我喜歡你這樣的女生和我喜歡你,完全是兩件不同的事。

她這樣告訴自己。可是,她一直很懷疑自己的判斷力。

(3)

她以他為原型虛構了一篇戀愛小說,拿給閨蜜看,結果小說手稿在同班女生手中傳閱,最後流傳到他手裡,儘管她曾百般提醒:絕對不能給別人看哦。

所有人看著她的時候都露出一種不懷好意的笑容,一副我們知道你的小秘密了的表情。

是的,她在那篇小說里虛構了一個和他的戀愛故事。

雖然那時的她根本沒有任何戀愛實戰經驗,所有的理論都是來自於小說和電視劇。正是因為理論太多,所以反而不清楚該師從何處了。

她寫的其實是她幻想的一些情節。純屬虛構,如有雷同,根本不可能的。

可是,幾乎所有讀過小說的人都以為那是紀實文學了。口耳相傳間把她的可憐的手稿傳遍全班。單薄的稿紙禁不住數十號少年的愛撫,皺著臉,捲起毛邊兒,就要破碎了,簡直如同她的心事。

「小說,我看過了,很精彩。」他很淡定地把捲起了毛邊甚至有點褶皺的手稿展平,端端正正地放到她的桌角,很珍惜的樣子。

「你會繼續寫下去么?」他用一種詢問的口吻輕聲說。但是語氣是那種不容人拒絕的。

她像很久以前同意他在她旁邊空位坐下時那樣不太樂意地點點頭。胡亂把手稿塞進綠色緞面筆記本里。

「我希望,你可以為我寫下去。我們一起寫下去。」他轉過頭來,聲音微小了一點,似乎帶著一點點不安,簡短的單句不帶任何修飾乾淨得彷彿一句告白。可是訊息抵達她耳畔的那一刻卻迸發出絕對巨大的能量,她彷彿觸了電一般,一種從未有過的麻痹感覺迅速蔓延到神經末梢的每一個節點,整顆心彷彿要跳出胸膛了。

空氣里托來毛茸茸的蒲公英種子,一朵一朵,如同微型的雲。

整個世界只剩下他的呼吸聲和她的心跳聲,隨著風裡的白色種子上下閃動。

「我這是虛構的,並不是,真的。」思來想去,她還是決定告知他真相。

「我知道的。」他轉過臉來,對著她,露出淺淺的酒窩。她第一次那麼認真地看他的眼睛,那雙明亮得如同湖水般清澈含水的眼睛,彷彿藏了一整個世界的浩瀚而溫柔的櫻花。她第一次領會到目光中的微笑這句話的含義。

那目光可以蕩滌世界一切的塵埃。

當所有人都誤解她的時候,只有那目光的主人理解她。

而她大概就是因為那一刻的目光或者那一句疑似性的告白確定了自己的心意。

所以,少年的情感就是這樣任性,從不喜歡到喜歡往往只有一步之遙,只是一瞬間的決定。

而她剛剛說出口的真話變成了謊話。她要如何推翻自己的理論呢?她要如何讓自己的情感打敗理智呢?

雖然故事是虛構的,可是情感是真實的,我現在喜歡你。她在心裡默默地念過一萬遍,可是一次也沒有說出口。

因為,這從頭到尾都是一個暗戀未遂的故事。

(4)

喜歡是一件溫暖而美好的事情。

但是,喜歡一個人只是一個人的事情。

心裡的想念。關於他。他的樣子。他的名字。和有關他的種種。她從沒有說出來。

而他到底在想什麼,沒有人知道。

她只是依著他的一切決定做他喜歡的事情,繼續寫那個幻想的戀愛故事,把所有的真實的情感細密地編織進小說虛構的情節里。

懷著無望的心情喜歡一個人。這種愛情,是年少的孤獨的她的幻想嗎?但是那幻想無比真切,那些真切得近乎完美的想像被她投射到他的身上,簡直不辨真偽。她一邊偷偷摸摸地傷心欲絕,一邊一絲不苟地享受著喜歡一個人時的甜蜜浪漫,簡直是流行歌曲里唱到的那種甜蜜的辛酸。

而她的失敗並不是因為外界因素的阻隔,而是因為她的膽怯無能。

她不敢去挑戰《中學生日常行為規範》里那條關於同學之間正常交往的規章。

他大概也一點一點覺察到什麼了,他是那麼敏感的一個傢伙。他大概對她也是有一點好感的,但是他也沒有勇氣去出什麼早戀的風頭。他已經覺察到她的異樣,想要與她保持距離,但又不忍心對她過於冷漠。他是個百分之百的好少年。

從那時起,她開始讀哲學的書籍,讀到叔本華那段:人,要麼庸俗,要麼孤獨。

她在孤獨那兩個字下面划上一道道橫線。孤獨。那時候才剛剛流行網名什麼的,他的網名就是這個兩個字的英文。

而張楚說過,孤獨的人是可恥的。

她不知道他有沒有聽過那首歌,不知道他有沒有聽說過那個關於孤獨與可恥的關係的說法。也不知道他的孤獨與她的是否一樣。

想了很久,她還是決定暫時先不要告白,先積攢勇氣吧。因為,只有不被告白的喜歡才不會被拒絕。只要她死不承認喜歡他這件事,他就沒辦法阻擋她繼續喜歡他這件事。她的邏輯分析能力從來沒有像那時那樣出眾過。

(5)

英文課聽寫單詞測驗。結束之後由同桌互相批改試卷。

她從來都是仔細認真的小孩,可是那天不知道怎麼了,也許是因為課間碰巧看到他跟別的女生很熱絡地聊天了的緣故,整個聽寫過程她都有點心不在焉,草草地批完他的試卷,坐在椅子上發獃,想著他們在說笑些什麼,就那麼被老師逮了個正著。

「東張西望!把你們的卷子交上來!她抽查!」剛剛到更年期的中年女教師明察秋毫目光如炬,彷彿能把卷子燒出洞洞來。

「Mistake怎麼拼寫?!」她站起來,拼給她。

「你看看,你們這卷子上寫的是什麼?!還互相打100分,糊弄誰呢?!」老師把卷子摔下來,叭的一聲砸在課桌上。

他的卷子上赫然寫著mitsake,而她的不知怎麼的竟寫成mistak。e呢?剛才寫的時候完全沒有注意到。這種低級錯誤她從來沒有犯過。

「你們放學不要走,留下每人把mistake寫五百遍!明早交給我!」這是當時老師慣用的懲罰手段,充滿了原始衝動的意味。

周圍幸災樂禍的同學樂不可支,紛紛憋著笑,憋紅了臉,而她大概是從來沒被老師這樣喝斥過,一委屈,眼淚就成了斷線的珠子,噼里啪啦地砸到卷子上,砸在那個小小的缺了尾巴的mistak上。

「我自己寫1000遍好了,你別哭了。」他一臉淡定地寫了一張紙條,悄悄塞給她。他的字微微地向左傾斜,一筆一划間保持著同樣的傾斜角度。下筆似乎很用力,筆跡很深的樣子。

他是出於怎樣的心情,才做出這樣的決定的呢?一時逞能的小小的英雄主義么?她的心裡充滿了不安,不知道該如何應對。

放學了,同學們陸陸續續三三兩兩地回家。偌大的教室就剩下她跟他兩個人,唯一的一次獨處。晚風呼嘯著吹動藍色的薄布窗帘,呼啦啦的響動,猶如她那一刻忐忑的心情。

慘白的如光燈被風吹動,燈影搖晃。在那搖晃的白光下,他握著三支筆並成一排寫著mistake mistake mistake。一筆下去可以寫出三遍來,極大地增加了效率。他筆下的英文字跟他寫的漢字一樣,都是左傾的,有點凌亂。

「我很快就會寫完的,你先回吧家!」

她固執地搖搖頭,覺得他被罰寫單詞她是有責任的,如果不是她東張西望被老師抓到,他就不用寫那麼多遍了。她想在他身邊陪著他,基於各種理由,可以說得出口的以及不想為人所知的。

寫累了,他抬起頭,甩甩手,她看見他瘦削的手指上被筆壓出了三個淺淺的坑。

「我這輩子也忘不了這個單詞了,也忘不了你了。」他笑著說。酒窩露出來,也是淺淺的。

「寫完這些,我換你的藍色筆寫,免得被老師發現。」他眨了一下眼,有點狡猾的小聰明。

果然如他所料,他很快寫完他的那五百遍。換她的筆繼續她的那五百遍。

「你知道么,我寫字有點習慣性向左邊傾斜,從小養成的壞習慣,所以寫下面這些的時候她得換一種筆體,往你這邊靠一點,爭取讓字向右傾斜,工整一點,這樣就不會被發現了。」他很認真地這樣介紹著。

他不知道他說的她都知道,她一直都在注意著他的一舉一動,她甚至偷偷收集過他丟棄在一旁的草稿紙。

最終,他寫完她的那五百遍的時候,手指上的坑已經很深很深了。看著他如釋重負的表情和手指上的那些深坑,她感到一陣心疼。

(6)

在那個虛構的故事裡,男女主角在共同經歷過一些事情後,就會彼此敞開心扉,決定在一起了。不這樣寫,讀者會抗議的。

可是,在她們的這個故事裡,並沒有發生過這樣的橋段。

日子依舊如水一樣平靜地過著,波瀾不驚。有蟬鳴的夏天很快就過去了,秋天也是一樣的平淡無奇。

她把那份喜歡偷偷地貯藏在心裡,裝載著所有跟他有關的小事,關於某種美好而恬淡的想法。比如,她是喜歡他的,她知道他在哪裡打籃球,就裝作不經意地經過那個球場。比如,她是喜歡他的,她曾在路邊拾到過他的校園卡,拾遺不報,把卡片藏在她的抽屜里。比如,她是喜歡他的,就去便利店買跟他一樣的早餐,雖然並不是她自己喜歡的口味。比如,她是喜歡他的,就把那本她們各自都有的書看了十幾遍,熟悉到書中每一個章節每一個橋段每一句對白。對那些零碎的往事產生莫名的感情,就是這樣,簡單而平靜地生活。

坐在距離他五十公分的位置,在他不知道的角落,偷偷望著他,靜靜地生活。

她以為,早晚有一天他會發現她,他會發現她那些故事裡虛構的情感都是真實的。

她甚至幻想了無數次當他發現的時候,他大概會微笑著向她求證,她該怎樣回答。

她大概會驕傲地揚揚頭,給他一個簡短的答案:是的,她就是喜歡你。就像你喜歡她那樣喜歡你。

不好不好,這樣似乎太過自以為是了,或者應該換一個他會比較喜歡的溫婉一點的方式——羞澀地點點頭:是,我喜歡你。

是的,我喜歡你。

(7)

「我好像戀愛了。」他在陽光明媚的下過雪的午後輕輕地跟她說。語氣裡帶著一點猶疑。

這是要告白的節奏么?這樣的一個雪後的場景似乎很浪漫呢。她抑制住內心深處因兩情相悅這個詞語這一天竟然有可能發生在他們身上而產生的歡呼雀躍,故作淡定地問:「是么?」

如果按照她當年生日時許下的心愿的劇情發展,他接下來就應該念出她的名字了。可是,她的生日心愿從來沒有實現過。

「是的,我發覺我越來越喜歡她了。」等一下,是她?而不是我?她穩定了一下情緒,根本沒有效果,世界忽然進入永夜了。她深深呼吸了一下。「誰呀?」

他是怕她聽不清楚么?特意把那人的名字寫在紙條上遞過來,白紙黑字。隔壁班最溫柔漂亮的姑娘,平時在走廊里遇見的她總是一副矜持有禮的模樣,總是深深地鞠著躬,烏黑的長頭髮垂過瘦削的肩頭,十分含蓄婉轉。據說她是有四分之一霓虹國血統的。

可是,她根本不是他說過的那種喜歡的她這樣喜歡看書寫字的女生啊。至少從來沒有聽誰提起她的時候用過喜歡看書寫字這樣的字眼。

所以,那次那樣說只是一個玩笑。

「你說,我要不要去告白?」他似已經忘了她是傳說中的喜歡他的人。忘了自己不想早戀的信誓旦旦的決定。大概也忘了他自己曾經覺察到她的異樣而與她保持過的距離。他竟然在徵求她的意見。

「想告就告唄。」她當時肯定沒好氣的樣子。

「我想,用你小說里寫的那種告白方式。」所以,他是出於這個原因才來徵求她的意見的?

其實,說起來那也不是什麼高明的告白方式,只不過是在女生面前用七階魔方的三個相鄰面扭出IU的字樣。因為那時候七階魔方還算是比較高端的玩具,而扭魔方似乎是他比較喜歡的遊戲。

「祝你成功。」她大口大口呼著氣,感覺心塞。

「謝謝你。你真是我的好朋友!」

他笑了,很開心的那種。靠近過來,近到她彷彿能夠聞見他身上的淡淡的洗衣粉的香氣和他的微弱的鼻息。那一刻,她不知道他是怎麼想的,他就那樣很突然地緊緊地握了握她的手。

那是他們之間唯一的一次肢體接觸,可是竟然出於這樣一種情形,這種難堪讓她不知道該如何反應,只能更加用力地握了握他的手。第一次,握他的手。也是最後一次,握他的手。

他的手那麼瘦,彷彿沒有肉一般。那麼溫暖,彷彿一個小小的暖爐。他手指上的或深或淺的坑早已平復了,那件事已經過去很久,久到沒有人記得了。

以前人們說什麼世界上最遙遠的距離不是生與死,而是她站在你面前,你卻不知道她愛你。其實,世界上最遙遠的距離不是生與死,而是她站在你面前,你不知道她愛你也就罷了,你竟然還要用她幻想的跟你告白的方式去跟別人告白,你竟然還要從她這裡獲得力量。

世界上最可笑的暗戀結局就是你從夢中情人的位置降級到好朋友。從女主角降級為圍觀群眾。

而她,無疑是那個可笑的跑龍套的配角。

雪下得那麼大,覆蓋了整個世界的模樣。陽光照射下來,一切都變成銀閃閃的光亮,刺得人眼睛發疼。

那天夜裡,他第一次走進她的夢。在夢裡他似乎說了很多甜言蜜語給她,全部給她。在夢裡,他久久地牽著她的手,一直到夢的結尾。

夢醒來,記憶變得支離破碎,她記不清他說了什麼,哪怕只是記得一個片段也好。只是一個貪婪的夢,在她的這個故事裡,連夢都是那樣的冷靜克制。

後來,她每年過生日依然會許願,只是不再許與他有關的願望。她每次生日許願都是希望宇宙和平,如果可以再貪心一點,希望能夠買彩票中五百萬,如果還可以再貪心一點,希望未來的意中人是個蓋世英雄,有一天他會踩著七彩祥雲來娶她。

(8)

所以後來,他成功地跟那個女生在一起了。

她不得不承認那是一個很好的姑娘,長相好,性格好,成績好,家境好,一年四季都穿著及膝的短裙,露出修長的大白腿,跟所有霓虹國美眉一樣,總之各方各面都是早戀的絕佳人選。

她簡直是她暗戀的他的最佳拍檔。他們在一起總是很甜蜜的樣子,甜蜜得讓人心生妒忌,郎才女貌天生一對那些成語簡直就是為他們發明的。

他還是坐在她左手邊的位置上,不時跟她分享一點他們之間的瑣碎的幸福。剛開始時,她還是能夠耐著性子聽下去的。因為,她想知道,她是不是真的可以令他幸福。但是時間久了,她終究還是個普通人,沒法承受過多的糖攝入。他幸福與否與她何干。

「你以後不要再跟我說你們之間的事了,我沒興趣聽,也沒興趣知道。」說完這些,她扭過頭去做圓與圓的對稱性同步練習。她不想再聽她曾經幻想虛構的那些故事發生在他們現實生活中時被他們篡改成了什麼樣子,也不想再關心她的那些小浪漫小心機是否符合他的女主角的口味,更不想知道她安排的約會方式是不是讓他們產生過想要永遠在一起的痴心妄想。

春季寒假,他家跟那個女生家一起去北海道旅行了。

而小說里都說,一起旅行,是共度一生的前兆。

可是,他們這樣兩大家子人一起旅行是怎麼個套路?人多報團折扣多麼?還是只不過是兩個初中生早戀,就決定要喜結連理永結同心了?

閨蜜把這些小道消息傳達給她的時候,她已經不跟他同桌了,他們已經很久沒有說過話了。

她輕輕地嘆息著,卻還是時常想起他的黃金右臉來,可是只是想想,並不產生過多其他的會被人誤以為是奧賽羅綜合症的想法。

不知道他會不會想起她,想起她的朝著他的左臉,只是想起,也不需要他有什麼別的想法。

(9)

臨近畢業前的班級聚會上大家都喝了很多酒,啤酒、白酒、紅酒摻雜著碳酸飲料,咕嘟咕嘟地冒著氣泡往上涌動酒氣,她也喝了不少。

她想喝醉一點,再醉一點,醉到足夠有理由借著酒勁說些清醒時不敢說出口的話,酒後吐吐真言。儘管,那時候她們已經不坐同桌很久很久了。

而他那時候剛剛和那個四分之一霓虹國血統的女生分手。

「喂!你知道嗎?我……哇哇哇……」所有綵排了無數遍的對白都還沒來得及說出來,就被她口腔深處噴射出的污穢物給擋住了。她喝多了,第一次喝那麼多,多到直接噴在了酒桌上,噴在他白色的T恤上面。

然後,她就暈厥過去了。

昏過去之前的最後一秒出現的畫面是他靠過來,並沒有氣惱,她似乎感覺到他瘦骨嶙峋的手掌撫摸著她的肩背,穿過她的黑髮。他輕輕地拍打,溫柔得如同一陣和煦的春風。

她暈了一會,就醒了。周圍的同學們還在繼續拼酒,只有他注視著她,彷彿生物課上觀察標本的孩童,一臉的嚴肅認真。

「我送你回家吧。」他的聲音很柔和很好聽,他已經很久沒有跟她說過話了,久到彷彿一個世紀一般。

她靠在他身邊,垂著頭,任憑他把她夾起來,拖著走。依稀間她似乎有不太樂意地點點頭,就像她們之間的很多事情,她雖不情願,但最終都是按照他的意願辦了。

回家的路上並不很長,經過一片不甚茂盛的松林,地上滾落著一枚枚小小的半張開的松球,松子大抵早已剝落,剩下一層壓著一層的堅硬的外殼,被腳踢到,就骨碌骨碌地滾向旁邊,發出清脆的響動。

「你剛剛似乎有什麼重要的話要跟我說,是什麼呢?」他小心翼翼地慢慢發音。

「呃,我,我忘了。」她最終還是沒有勇氣向他坦白。

「那下次再說吧!」他是那樣妥帖的一個人。

「嗯。」她定定地點點頭。

「那麼,再見!」

「再見。」

她那時候還不知道那就是她們之間這輩子最後的對白。那樣簡短,那樣倉促,那樣缺乏正式的禮儀。她還以為還會有下一次的見面。他大概也以為還有下次再說的機會。她們當時都是把希望寄託給未來的小小少年,以為未來還有無數種可能。

他轉身走向遠處,她站在原處,想著:也許再過一段時間,我就會有勇氣向你表明心跡了,所以麻煩你,請一定要等等我啊。

然後,她也轉身向前走了,走了不遠,忽然還想回過頭看看他的背影,於是她轉身,剛剛好那一瞬間他也轉過頭來,夕陽謝暉下,她恰好看見他的微笑著的黃金右臉。

而那竟是她們少年時代最後一次碰面。

(10)

後來,她終於戀愛了,男朋友是一個如他般安靜的男生。不太愛說話,總是一個人默默地讀書寫字看電影。湖北人,酷愛熱乾麵,只有在熱乾麵前面,才會表現出激烈的歡愉感,如同永遠長不大的孩童,而其他時候則是一張悄無聲息的撲克臉,沒有什麼明顯的喜怒哀樂。

某一年黃金右臉生日那天清晨她從同學那裡輾轉找到他的號碼,撥過去,他的聲音依舊柔和而妥帖,緩慢的節奏。「喂!」她聽著他的聲音從遙遠的地方傳來,有點改變,粗了,帶著一點煙嗓,旁邊夾著女孩子剛剛被電話吵醒時一臉嬌嗔的起床氣嘈雜的背景聲:「誰呀?誰這麼早打來啊?」女生的聲音小小的並不太清晰,大抵就是一些抱怨的話吧。

她忽然說不出話來,也想不出什麼合適的生日祝福,只是在那裡大口大口呼吸,像很久很久以前那樣。

他現在已經有同居女朋友了,就像她也已經找到男朋友了。如果再說什麼祝福的話,恐怕會引起不必要的爭端,難免令人誤解。有些沒有說出口的話就應該永遠埋在心底,最深的地方,永不見天日,將這個秘密終生守口如瓶。

最終,她還是什麼也沒有說,只是像一個普通的撥錯電話的人那樣禮貌地說:「對不起,打錯了。」

理想中的結尾應該是他順利地從她的聲音中猜出是她,然後像她當年在虛構的小說里那樣發展出一些美麗的情節,或者他禮貌地說:沒關係,再見!

可是,現實是殘酷的,現實與理想之間永遠隔著億萬光年。

他只是淡淡地乾淨利索地說:「哦。再見。」

然後,便掛斷了電話。

沒有禮貌的原諒,也沒有漂亮延綿的結尾音。他已經變了,變成不一樣的大人。

那是她最後一次聽見他的聲音。

在他看來,她終究只是變成了一個陌生的打錯電話的被遺忘的人。

在別人面前她是天不怕地不怕的女漢子,可是回到他面前她永遠是那個卑微怯懦的十五六歲的長不大的孩子,低到塵埃里開出花朵。

她的撲克臉男朋友走過來,看著她站在角落裡發獃有點不明所以。他輕輕牽起她的手,帶她去吃了一碗熱乾麵。湖北佬開的熙來人往的小店裡,桌面上蓋著一層厚厚的油污。在甘藍丁、蘿蔔丁、胡椒粒、酸豆角末、蔥花混和的金色芝麻醬里,她大勺大勺地填著辣椒油,嘬著她最不喜歡的辣味的面,嗆得自己流眼淚。

沒多久,她和撲克臉就分手了,她終究還是吃不慣熱乾麵的味道,吃不慣甘藍味,吃不慣酸豆角味。

儘管她有很多時候都是很喜歡他的,比如在他跟她不約而同地拿出同一本小說閱讀的時候,比如在他寫下筆記字跡不由自主地向左傾斜的時候,比如在他很自然地送她給他自己製作的高山羊齒蕨標本的時候,比如在他對她說我就是喜歡你這樣喜歡看書寫字的女生的時候,比如他的右臉恰好被正午金色的陽光填滿的時候。

她終於一點一點地意識到他只是有那麼一點點像他,他們只不過有點仿如同款,但他是替代不了他的,而他也終究不是她的黃金右臉。

(11)

大約過了八九年,她搬家。在床下發現一個陳舊的紙箱,裡面塞滿了破爛的稿紙。她的練習手稿,以及他的草稿紙。

她一直以為早就把那箱子丟掉了。就像她以為早就丟掉了那些回憶。

在紙箱中她意外地發現了那個有點破舊的綠色緞面筆記本,封面上的緞子布已被蠹蟲蛀出孔洞,本子里夾著那篇和她和他有關的被全班人傳閱的虛構的愛情小說。

一張一張的稿紙早被壓平,墨水字大概是洇過水,已經漶漫成一片片水樣的色塊了。

而在那個虛構的戀愛故事的背面,是他的字,她從未發現過的他的手跡。

她依然辨別得清,那些微微的向左傾斜的鉛筆小字,一筆一划間保持著同樣的傾斜角度,雖然模糊,但她確定。

在那些草稿紙當中,她讀到一小節陌生的詩,隱藏在時間的細縫當間:

「我喜歡你是寂靜的,好像你已遠去。

「你聽起來像在悲嘆,一隻如鴿悲鳴的蝴蝶。

「你從遠處聽見她,我的聲音無法企及你。

「讓我在你的沉默中安靜無聲。

「並且讓我借你的沉默與你說話,

「你的沉默明亮如燈,簡單如指環。

「你就像黑夜,擁有寂靜與群星。

「你的沉默就是星星的沉默,遙遠而明亮。」

在那優美華麗的字句底端,他寫著:木木,我喜歡你。

她驚呆在那兒,半晌說不出話來。彷彿偶然拾得了一封遺失多年的無效情信。那個少年的身影已經消失在時間的盡頭了,只剩下一丁點無處可去的多餘水分,殘留在她的睫毛短短的眼瞼上,帶著絲絲餘溫。

畢竟,那時候她們已經分別八九年後了。

如果,她早點發現,也許結局會是另一副模樣。可是那句話他終究還是沒有親自對她說出口,就像怯懦的她一樣。那終究只不過是一張草稿,而草稿是不作數的。

他們最終還是沒有為彼此挑戰過年少時那道難以逾越的禁令。

他們最終還是沒有勇氣說出的話,就讓它湮滅在時空的縫隙當中吧。

(12)

後來,她有一次走過那片小松林的時候跟他擦肩而過。凋落的松果被他們踢到,骨碌碌地滾向遠處,撞著青石板才停下,發出什麼東西碎裂的聲響。

他並沒有認出她來。就像他在電話里也曾忘記了她的聲音一樣。

可是她知道,那就是他,那一定是他。

儘管他已經長大,變了模樣,換了髮型,胖了,符合一臉橫肉的描述,中等身材頂著一個不大不小的肥肚腩,穿著品味極差的花襯衫,手指粗糙而且被香煙染成極其難看的暗黃色,跟所有在路上行色匆匆的二十幾歲大叔的表情一樣,嚴肅且不苟言笑。整個人看起來平庸無奇,完全不像當年的他了。

他們沒有互打招呼,更毋庸說什麼交談或對白,自然也不會有人提到那通打錯了的電話或是那封並不正規的情信。他們只是安靜地呼吸並走向各自的方向,走向松林深處的遠方。

松林似乎比以前蓊鬱了不少,植物是越成長越美好的東西,不像人類。松樹的香氣在風裡恣意飄蕩著,清新而靜謐,帶著一層又一層的深淺不一的綠意,把他送走了。

說到底,這並不是什麼美麗的邂逅。

他最終變成了一個普通的路人甲。擦肩時的驚鴻一瞥,並未給她留下什麼深刻的印象。

她苦笑了一下。並沒有後悔曾經那樣地喜歡過他那麼多年,也沒有因為他後來長大變成這副鬼樣子而難過。

因為在她的記憶深處,他永遠保持了十幾歲時的少年面孔,每一個細胞都閃閃發亮,猶如森林裡的小精靈。而且變成她後來決定喜歡上一個人時所要參考的標準答案。

那天夜裡,他最後一次來她的夢裡,還是年少時的模樣,但是頭髮卻花白了。

在夢裡,他們剛剛淋過一場大雨,脫光了衣服,並排躺在床上,皮膚上沾著雨水,他們安靜地默數著時間等著水分蒸發。兩具年輕的肉體就那麼陳列在那一般,身體終於幹了,蒸髮帶走熱量,皮膚變得光滑而冰涼起來。

她在夢裡強忍著睡意使勁瞪著眼,小心翼翼地把手搭在他的肚皮上,那是很平整得如同巧克力塊兒似的腹肌。他微微合著眼,睡著了一般。呼吸緩慢,胸膛那兒有著明顯的跳動,肚皮那兒則是有規律地一下一下地上下起伏。

俄頃,他倏地側過身體,宛如年輕的野獸突如其來地把幼小的她擁進懷裡。瘦而柔軟的年輕的身體疊合在一起,汗水混合在一起,衝破喉嚨深處發出沉悶的呻吟。肆意親吻彼此的身體發出輕微的顫抖,撕扯著漆黑的夜色。

他們在黑暗之中交換著彼此禁忌的羞恥,閃著明亮的光,不再有人去管這是不是一個mistake。也不再有什麼嚴厲的規章或者卑微的理智制約著這個夢的走向。

夜那樣久,那樣長,流瀉著悠長的寂寥的河流,彷彿永遠不會結束,但終究還是要落空的交錯。

很久很久以後偶然的一天,當她讀到那條關於share when you find the mitsake的笑話時,她忽然啞然失笑了。

她想起她的消失在很久很久以前的被她類似病態地迷戀了很久的他。

想起那一千遍分兩種字體的mistake.

想起他的黃金側臉。

想起他說過的,我這輩子也忘不了這個單詞了,也忘不了你了。

最終,他還是忘記了。

就像最終,她們也還是沒有在一起過。

而這,就是這個愛情故事的最後的結局。

再見了,標準答案。她這樣想著。

再見了,黃金右臉。她對著空氣輕輕地說。

(全文完)

本文作者「少女哪啥」,現居Christmas Islands,目前已發表了129篇原創文字,至今活躍在豆瓣社區。下載豆瓣App搜索用戶「少女哪啥」關注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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