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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區將綠化區改建停車位 業委會發公告要求收費

我市北園新村車位改造後,所在小區業主委員會酌情提出收取停車位,然而,這一規定引發該小區一些居民的質疑,認為車位改造是政府為民辦實事項目,具有公益服務性質,業委會出面收費不妥。

那麼,北園新村車位改造後收停車費到底對不對?

綠化區域改建停車位 建成後方便了居民停車

我市崇川區濠東社區的北園新村,是個建成時間較長的老小區,分別銜接濠東路、濠北路、人民東路、工農路,小區分為北園、北園附3號和北園3號兩塊區域。其中,北園和北園3號為星宇開發公司1992年開發。北園新村附3號23幢由台聯三通於1999至2002年開發,系開放式和封閉相交錯的管理小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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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為滿足老小區居民的停車需求、緩解停車壓力,根據有關部門統一規劃,該小區進行了公共綠化區改建公共停車位的改造工程。

記者今天7月3日下午在北園新村內看到,原來的綠化區域內為改建公共停車位讓出了不少區域。建成後的停車位上停放著小區居民的私家車,井然有序。

「改建停車位後,停車確實比原來方便多了。這是政府為居民做的實事和好事。」見記者在現場拍照,一位居民主動介紹說。

業委會發公告要收費 居民認為這筆錢不該收

「前不久,小區業主委員會在新村內發布了公告,要向居民收取一定的停車費。雖說錢不是太多,但是,這一做法還是引起了大家的質疑和反彈,明明是政府為民辦實事工程,為什麼小區業委會卻拿公共停車位來收取費用呢?這一點,實在令人不解。「3日下午,北園新村一位居民指著區內公共停車位向記者介紹說。

記者在採訪中同時了解到,小區業主委員會發布的有關公告中,對收取停車費提出了如下標準:1.本小區業主第一輛車收取20元/月、第二輛車收取30元/月,第三輛車收取40元/月,以此類推。2.業主子女不住本小區的,但需經常往來的每月每輛車收取10元。

「我們認為這筆錢不應該收。並且,需要向業主說明的是,這筆錢收取的依據是什麼?收取後用於何處?這些問題,都要向業主說清楚。」當地居民反映說。

業委會期滿正在重建 政府稱應遵守自治規定

為了進一步了解此事,江海晚報記者隨後想向小區業委會進一步諮詢詳情。然而,在小區大門口,記者卻意外看到一份告示,上寫「北園11幢至18幢小區全體業主:本屆業委會已於今年6月17日期滿結束。為了業委會工作的延續,自即日起期盼有能力、有意願的業主通過推薦與自薦方式向居委會提議組成新一屆業委會,以便更好地服務於本小區全體業主。」落款時間為7月2日。

記者隨後從南通市公共服務中心「12345」政府熱線了解到,工作人員已接到市民相關情況反映,崇川區政府對此作出解釋:一、根據《江蘇省物業管理條例》第六十三、六十四條之規定,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大會授權的業主委員會可以決定小區內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用於停放汽車,業主需交納停放費。二、.政府對老舊小區進行改造,增設部分停車位也是為了緩解小區內機動車停放難的矛盾,但不改變小區原有的物業性質,小區居民仍舊遵守小區自治管理的各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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