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需要知道的一個心理秘密:凡一切痛苦——都是心理上的事件!
只有證悟了外在物理世界與內在精神即心理世界的關係,我們才能夠真正自如地、毫不費力的活在這個世界上。
外在物理世界的事件或挑戰、與內心精神世界的事件和挑戰,有著根本的不同,這決定了其應對策略和方式也截然不同;如果用應對外在世界挑戰的策略,來應對內心世界的挑戰,將會適得其反。反之,如果用應對內心世界挑戰的方式,來應對外在世界的挑戰,也必將是愚不可及的。
內心精神世界(譬如心理上的壓力、焦慮感、痛苦和恐懼)的應對方式,只有通過無為、才可得以化解——這幾乎是唯一的策略。
而應對外在物理世界的壓力和挑戰等,則常常是以「有為」為核心的——或對抗(贏得勝利)或逃避(避其鋒芒)。比如,你力量大、我要比你還要強大,否則,或寧為玉碎,或逃離以期待轉圜的時機。因此,在物理世界中,不管是逃離、避開危機,還是贏得對抗的勝利,現實眼下的壓力和挑戰就結束了。
但是,對待精神世界中的諸如糾結抑鬱、焦慮不安、恐懼和壓力等心理上的情緒和痛苦等等,就不能採取對待外在物理世界的應對方式了,否則,就會令其痛苦越來越深——越對抗,就會越焦慮和痛苦;越逃避,積鬱就會越沉重。
對抗或者逃避痛苦,等於是餵養了那個痛苦。痛苦,只有通過接納而消融——接納這個事實,成為這個事實本身(既成事實的就有它的必然性,當然就是一個不可否定的事件),這樣,「事實」在心理上的衝突就結束了——其實「事實」每一刻都在結束著。
知不可為而為之,是為不智。痛苦,都是心理上的事件,本質上由心理因素製造和引發的,它同外在世界無關,譬如地震而失去家園、失去親人等等,地球大地的理物理活動這個「事件」過去了就結束了;但是人們內心的痛苦,自此往往會伴隨很長、很長的時間(過不去)。
即使沒有失去家園或者親人,但每一刻的此家園或此親人,也非彼時之家園及彼時之親人。我們所執著的其實都是心理中的那個「念」和「相」而已,並且都是圍繞隱形的自我所展開的、即賦予外在事件於自我心理上的「意義」:
「失去了親人和家園,我可怎麼活啊、我可怎麼辦呢?」「我那麼多年經營所付出的心血,就這麼毀之一旦、付之東流了啊……」這就是痛、一個「定義」即心理事件的發生;痛的不是「家園和親人」,而是那個內在、隱形的「自我」。這個痛的延續,就是苦。
所以這是一個心理上的秘密:凡一切痛苦——都是心理上的事件,同外在事件無關,但表面上,千真萬確的就是由外在事件所決定的。所以我們就會以應對外在事件的習慣方式,來應對內心的痛苦,結果越想逃避或者對抗、刻意不去想這個事件,這件事就死死的越纏繞著你。
這確定是個非常有意思的心理秘密:在心理中越不想什麼發生,其實它就又發生了一次、並再一次的強化了它——隨著你的念頭一次次的出現,它就一次次的相應而發生;你一遍一遍的想到、念叨著它(那個事件和那個痛),就等於一遍遍地強化和餵養了它——每每想起一次,就會受傷一次。不接納這個事實(根本上其實是不接納你自己),那麼這個事實就一直會在心理上延續。
因此,對待精神世界中的問題,是不能夠試圖通過逃避或對抗來解決的,而是必須通過「無為」的方式來消除——面對和接納,融入那個事實、融入真實的自己。當你不再虛妄的定義它、賦予它「意義」的時候,那個「痛」和「苦」就消失了。就如同曾有位女大學生因遭遇了強暴而失去了「貞節」,無臉面對同學、家人和社會及未來,悲憤、痛苦而絕望的跳樓自殺了。
那麼,試問:究竟是誰殺了她?
活著的人,難道不需要深刻地反思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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