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路三分鐘|共享單車還沒死 但共享經濟已經藥丸
湊齊了彩虹七色的共享單車,已經將中國的城市道路徹底變成戰場, 不滿足於在自家土地上被超越與被超越的單車們,也開始了自己的新一輪征程,攻佔海外市場。佔領中國97%市場的ofo與摩拜,成為這項以燒錢為代價的海外單車競賽的主力軍。
三月,摩拜和ofo都進入新加坡;六月底摩拜在英國曼徹斯特投放1000輛共享單車;8月初,在義大利的佛羅倫薩與米蘭各投放4000輛;同時間,ofo也宣布在8月1日正式進軍泰國,在泰國各個大學校園投放6000輛;9月,摩拜將在倫敦逐步投放,首批750輛單車會在倫敦西部亮相。
不論是摩拜還是ofo,他們的宣傳詞中提到的,都是上百座城市,投放六百多萬輛單車,但是只要稍微看一下數據,我們就不難發現,剛剛達到4位數的海外城市投放量,在國內動輒幾十、幾百萬輛車前,不過是杯水車薪。
想要在海外打造出中國城市的共享單車盛況,並不只是有錢就可以的。
29日,德國的一家媒體為摩拜算了筆賬:250歐成本,每個用戶4天才使用一次車的平均值,每小時12歐分的價格,想要靠用戶的租金收回成本,實在遙遙無期,共享單車簡直就是「白痴經濟」。
針對德國媒體的批評,我們的網友當然已經就共享單車的成本、虧損、數據價值、普及後的不可替代性等等,都做了詳細的討論,總之,絕大多數的用戶、受益者,都認同共享單車的價值。不過,共享單車給社會帶來的問題,同樣也不可忽視,佔道、惡意損害、浪費公共資源、超負荷的城市配套建設,都是共享單車目前遇到的巨大問題。
即使是在中國,如果共享單車無法與城市的管理者合作或進行妥協,那麼,如今處於灰色地帶的共享單車,被框定在強硬的新規定之下,比如,固定的停車樁、更加嚴格的行車路線、GPS定位等巨大的成本和不便利性,可能極大地削弱它現在的核心價值。
想要進軍歐美的共享單車,必須取得當地政府的諒解,無限制地利用他們的公共資源,絕不會被允許。
ofo曾經在去年就宣布進軍美國,我們在各個科技節上,看到過小黃車的宣傳照,不過,至今ofo都沒有在美國的城市中,獲得我們以為的那種成長。其中,最大的問題,就是共享單車與美國各地政府的協商與合作問題。
在各地政府高度自治權的美國,每一個城市,幾乎都對道路做出了明確的規範,像中國的共享單車那樣,一聲不吭地在某地投入成千上萬輛自行車,然後在各種自媒體上一通宣傳,是絕對行不通的。
有時候想想,會覺得很奇怪,那些外國人好像是故意為難我們一樣。共享經濟,這個投資界時髦的名詞,本來就來自於歐美,這個概念最早的成功商業模式,大概都可以追溯到被滴滴趕出中國的Uber,和在國內外都有效仿者無數的Airbnb。然而,這個進口的概念,被中國的共享單車一用,再要回到他們的地界,卻如此艱難。
其實,換一個角度,如果我們重新審視「共享」這兩個字,也許就能發祥,中國的共享單車,根本就不是他們定義之下的共享。
被一再定義的「共享經濟」所謂的共享經濟,有一個非常經典的例子,俗稱「電鑽原理」。
在我們現在看到的各種「共享XX」實體之前,共享這個概念早就已經存在,而這個概念最形象的一個例子,大概就是瑞奇·柏慈曼在演講中提到的一個問題「你家有電鑽嗎?」在人工昂貴的美國,電鑽幾乎是每個家庭必備的東西,然而,數據卻告訴你,每一個電鑽從被買回家開始,使用的總時長只有12-15分鐘。為什麼還要買電鑽呢?
瑞奇·柏慈曼
所以,將你閑置的東西租出去,或者在你需要使用某些東西的時候,向本來就擁有這件東西的人臨時租用一下,就是我們後來熟悉的共享經濟中的一個商業模型。因為,我們需要的從來不是電鑽,而是牆上的一個洞而已。
在社區概念非常強烈的美國,共享或者協作的概念,獲得了廣泛的認可。如果你有一把電鑽,為什麼不讓剛好要裝柜子的人用;如果你每天都要開車上下班,那麼為什麼不利用這段時間,同時載一個順路的人,分攤油費;如果你有一間空房,為什麼將它租給臨時來這裡出差兩周的上班族。
在互聯網和物流網路建立起來之前,問別人借或者租東西,都是一件很麻煩的事,我們都希望最好有個中間人,有確定的價格,有保險以防意外,而這些成本,在互聯網時代,則成為了後來共享經濟平台最重要的功能。
於是,我們看到了越來越多的共享經濟,Uber、Airbnb都運應而生。而誕生之初的他們與共享單車最大的不同點在於,電鑽、汽車、空屋子,都是本來就有,所謂共享經濟概念的出發點,就是提高這些私人物品的利用率,而不是某一家公司,重新從五金店買上一千把電鑽,出一個app,讓周圍的人租來用。
共享單車,與他們最大的不同,就是在於他們的平台,超越平台的功能,承擔了租借者、運營者的身份,不論是Uber還是Airbnb,他們本身都不是車主、司機或者房東,這些人,都是參與這場共享經濟運動的另一批用戶,從理論上來說,他們與App另一端的下單的人,是平等的。
而中國的共享經濟,往往就變成了另一種形式的租賃,不論你是叫共享單車、共享充電寶、共享雨傘、共享圖書,你依舊還是自行車、充電寶、雨傘租賃公司和私人圖書館。改變了共享經濟本義的中國式共享,當然,在回到它出生的社會之時,必要經歷另一種陣痛。畢竟,你用了人家的名字,卻改了人家的血統。
共享單車未亡,共享經濟已死共享單車,並不是傳統意義上的「共享經濟」,因為,真正的共享經濟,早就死了。什麼,剛剛不是還在說uber和Airbnb嗎?就算我們的不是,他們的那些成功模式,算上我們的滴滴,難道也不是共享經濟了嗎?
在你坐的滴滴或者Uber里,遇到過幾個專職司機,又遇到過幾個下班順路載個人的?
我們之前看到的那個爛大街的電鑽故事,當然沒有止步於故事,類似的分享平台,很快就出現在了市面上,2010年左右,SnapGoods、NeighborGoods這些共享網站,都出現在了市場上,並獲得了不少的關注度。在沒有宣傳的初期,他們曾達過美元3萬的訪客,10萬的註冊用戶,對於這些主要集中在美國沿海大都市的公司來說,這些流量數字,都已經非常不錯。
不過,很快,他們發現這種,從城東借東西到城西的模式,對於大多數的人來說,只是一個新鮮感,對於用戶來說,要恰巧在找到一個小時內能送到、長度正好、新舊合適的梯子,實在太需要運氣,對大多數的人來說,即使賣一把梯子要花幾十上百美金,也好過在網站上幾小時的搜索、確認、每小時十幾塊的租金和暫時不得贖回的幾十塊押金。
最終,這些共享物品的平台就面臨大幅度的流量下滑,停止服務。
讓我們在回到Uber的例子里,按照共享經濟的想法,我下班回家的一個小時路程里,順便載一英里外的你,回到相同的方向,分攤一下油費,是一件非常「不麻煩」的事情。我只需要在約定的時間接到你,不必因為等紅燈耽誤幾秒而受你的白眼或者斥責,不需要將自己的車子每晚送去清理,聊得來的多說幾句,聊不來的,也無所謂什麼賓至如歸。說到底,我們不過是租車的雙方,並不存在誰服務誰的商業倫理。
就連特拉維斯·卡蘭尼克,可能也是這樣想的。然而,這一切,卻隨著Uber的成長、擴張而變得越來越像一個童話。對於一家商業公司來說,不斷地增加新用戶,才是最重要的事情,而一旦某一家公司要為一大群人的商業行為負責任的時候,他們就會發現,規範的服務守則,是減少麻煩最好的辦法。
自由職業者與公司僱員最大的區別,並不是產出的產品或者服務,而是他們之間相差的自由度,所帶來的成本。想來就來,想走就走的態度,會嚇跑顧客,會招來投訴,會引出一系列的麻煩。
任何一個人在用Uber的app訂車的時候,是個人與Uber這個商業公司的互動行為,是Uber作為一個公司給予對方的信任感。所以,當Uber司機取消訂單、出車禍、強姦乘客等發生之後,不論是個人、媒體、政府,都會第一時間找到Uber。要保護好自己的信任感,要做好責任的風險控制,Uber就必須將旗下的司機當成僱傭者,而不是鬆散的合作夥伴關係。
理所當然的,他在成為一群以開車為職業的司機的代理人之後,要承擔計程車行業責問。除非Uber真的能用自動駕駛技術代替司機,否則在新的倫理問題出現之前,他們就必須像一個老闆那樣,拿出抵抗外界壓力的派頭。
電鑽的共享經濟,之所以難以實現,不只是因為買與租的成本問題,更重要的,是當一個平台要成長為一門生意的時候,在擴大規模的同時,必將面臨來自用戶、服務提供者、政府各方更大的責任壓力。類似於旁觀者的信息集合平台的角色是愚蠢的烏托邦夢想。
正如馬雲說,淘寶無需對假貨負責被媒體、品牌嘲笑一樣,即使你不擁有任何一家網店,作為場地的提供方,尤其是當你長到一定的規模之後,你就必然要承擔起預檢、防偽、提供安全的責任。當共享經濟成長為一個對社會生活造成影響生意,那些從商業實踐中提煉出來的公司運行規範、僱員守則,都是逃脫不了的責任。
當Uber開始給司機買職工保險的時候,共享經濟就已經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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