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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小說怎麼賺錢 超級骷髏兵是如何做到吸引讀者的

能在台灣玄幻市場如此不景氣的情況下突破三千的銷量,這不得不說是一個奇蹟,加上作者用的是新筆名,這就更是奇蹟中的奇蹟了。

對台灣出版市場這一塊,我已經算很熟悉了,大部分書的銷量都還是很清楚的,昨天偶然聽到《超級骷髏兵》的銷量突破三千,當時驚訝滿面,於是決定今天把書找出來看看,看看究竟是什麼地方能夠有如此大的魅力,征服如此不景氣的市場。

楔子!這是一個很讓人頭疼的東西,很多作者都不願意去寫它,因為往往一個楔子,要麼就會把你故事後面的東西牽扯出來,要麼就會扯一些背景,這樣給人感覺總是顯得多餘。

骷髏兵同樣有楔子。

在沒看這書之前,就聽雪帝峰說過這本書的楔子,他的形容幾乎可以用過分這個詞:「它能在三千字……不!是兩千字!不,不,是一千字!一千字里,它就能帶出一個小高潮,這樣的開頭,幾乎是從來沒有見過的。」

等我自己去看了之後,就不覺得他的形容過分,應該換成恰當一詞了。

骷髏兵的開頭很簡單,楔子也很簡單,好就好在,他暗合台灣讀者的一個口味,那就是主角的升級。

在骷髏兵里,那段描敘是這樣的:

「我是一具骷髏,一具不知道存活了多少年的骷髏,從第一次聖戰被裡維同盟的死靈召喚師喚醒以後,至今已經第七次了。

里維同盟是一個神權至上的聯盟制國家,全國有三十六個公國,信奉自然之神里維里斯特,同盟的名字便是以自然之神的名字命名的。對於不信奉自然之神的人,里維同盟稱之為異教徒,而聖戰便是為了討伐異教徒而展開的戰爭。而不巧的是,里維同盟的東面,橫斷山脈的另一面有一個名叫夏柏的帝國,他們便是不信奉自然之神的異教徒,第一次聖戰便是為了討伐夏柏帝國而展開的。

戰鬥在兩國唯一的陸上通道科羅拉多大峽谷展開,在里維同盟的死亡召喚師召喚下,我醒了過來。

作為前鋒部隊,我和我的同類在死亡召喚師的指揮下沖向夏柏帝國的步兵方陣,我們不會死不會痛,所以沒有恐懼不會退縮,但是當我們衝到對方步兵方陣的時候卻發現,樹立在我們面前的是一片鋼鐵的叢林,無數長槍斜對著我們,組成一道堅不可摧的屏障,揮舞的長槍把我和我的同類們攪成粉碎,這讓我發現,我們骷髏的身體竟然是如此的脆弱。

我的第一次聖戰就這樣結束了。

沉睡是感覺不到時間的流逝的,不知道過了多久,我再一次被喚醒,我的敵人依舊是夏柏帝國的軍隊,在死亡召喚師的指揮下,我們再一次悍不畏死地衝鋒,然後再次粉碎在揮舞的長槍之下,有了上次的經驗,我知道正面是無法戰勝對方的鋼鐵叢林,所以接觸的時候,我往地上滾了兩圈,然後把手上破爛的骨刀刺入眼前一個士兵的大腿上。這一刻,我清楚地看見那位士兵面上現出無比驚駭的神情望著我。我不知道這種表情代表著什麼意思,下一刻便被斜刺過來的另一把長槍敲碎了。

第三次,對方還是夏柏帝國,按照上兩次的程序,我們開始沖峰,然後我甩出手上的骨刀,把一名士兵刺個透心涼,接著被攪碎。

第四次,我學精了,慢吞吞地跟在隊伍後面,等前面的同伴把方陣差不多淹沒後,我再踩著同伴的骸骨躍進方陣之中,揮舞著骨刀肆意收割周圍的生命,這個方法比較有效,我連續砍掉四名士兵的腦袋後才被四面八方刺來的長槍敲散。

第五次,重複上一次的方法,再次收割了十二條生命。

第六次,再次重複,收割掉三十七條生命,但是我卻絕望的發現,四周還有無數的夏柏士兵,除非我有能力殺掉眼前所有的人,否則還是免不了再次沉睡的命運。

這一次已經是第七次了,每一次都是一窩蜂衝上去,然後被敲碎後再次沉睡,這樣不斷重複的日子實在太無聊了,我沒有能力殺掉數以萬計的士兵,即然如此何必太拚命呢。

這一次,我不再落到後面,而是混在大隊里,等衝到對方的方陣前時,我迅速伏倒在地。這是我七次聖戰中學到的技能——裝死。本來我就是沒有生命的骷髏,往地上一躺,不用裝就死得很透了。我的同類們沒有發現我的異常,依舊悍不畏死地沖向對方,然後被擊碎敲散,堆積在方陣之前。」

這個開頭看似平淡無奇,簡單無比,文筆也沒有什麼值得讚揚的地方,但是根據我對台灣市場的了解,這恰好迎合了台灣讀者的一個口味,一個升級似的主角口味,從第一次戰爭到第六次戰爭,主角從『被長槍攪得粉碎』到『裝死不戰』,這就是一個升級過程,一個智慧的升級。

台灣市場發展到今天,老套的情節依然能橫行,但是必須要在老套中體現新意,瞥開這一千來字不談,看後面的正文,文章的題材無非是魔法類的書,而且有征戰天下的嫌疑,這樣的題材,早已經被市場淘汰了,為什麼骷髏兵依然敢嘗試這樣的題材呢?

記得總有作者問「最近適合寫什麼題材的書?什麼題材能賣?什麼題材流行?」答案往往是一致的:「題材不限,好看就行!」

骷髏兵做到了這一點,老套的題材和情節,加入新的元素,成就了三千銷量的輝煌。

這個故事的大致框架是一個原本只是被死靈法師召喚的無意識的骷髏戰士,無意產生了意識,開始了轉化為人類,為自己的生存奮鬥的故事。

框架的吸引力就在於:一個曾經沒有意識的骷髏兵,如何在人類的生活圈子裡活下去呢?

在我看到一半的時候,會有很強的閱讀慾望,為什麼?因為被人類視為『最為邪惡的不死生物』,他會如何生存下去?他如何去提高自己的武技?如何讓一個骷髏在魔法橫行的時代里生存?如何在學會了肌肉生還的技術後偽裝成人類?用他那強悍的身軀,在人類世界裡橫行?

要知道如果他的身份暴露,面對的將是整個人類社會的攻擊!

黃易的大唐,就是此道中的好手,如果有記得寇、徐擊殺任少名那個情節的話,大家就明白我在說什麼了,所有人都知道,二人是一定會殺掉任少名的,而且絕對是有驚無險!但是每個讀者在知道了這個結局的情況下,都會去想,他們究竟如何殺掉任少名呢?

骷髏兵整個第一本,完全就是按照這樣的模式在走,用前面的情節做鋪墊,然後引出『任務』,完成『任務』,平淡中透漏著吸引力,明明大家都知道主角會完成這個任務的,但究竟如何去完成的?

除了整個情節的安排之外,第一本里還會吸引到人的地方,就是人物的刻畫上,瞥開這些配角不談,單單是主角的刻畫,就是極其成功到位的。

主角是一個骷髏,眾所周知,骷髏是沒有意識,沒有生命,沒有慾望的!

這時候肯定有人會想:一具沒有慾望,剛剛獲得意識的骷髏,將如何去面對花花世界呢?

這其中最為經典的一個片段是在一個小酒館裡,文章是這樣描敘的:

黑龍在傭兵公會裡接下自己傭兵生涯的第一個任務,因為只是初級傭兵團,所以這個任務很簡單,就是幫城市一商人給一百公里外的某親戚送一封信,星騎著不知疲倦的不死戰馬狂奔上百公里,八個小時後回來了,第一個任務完成,二十個銀幣的傭金到手。

傭兵公會旁邊一間小酒館裡,黑龍掂著第一個任務的酬金,不由說了句:「好少。」成立一個傭兵團就用了斯文哥爾兩個金幣。一個金幣等於一百個銀幣,也就是說必須再做九個同等級的任務才能把建立兵團的兩個金幣賺回來。

酒館裡不是很多人,黑龍和斯文哥爾一共十五人坐在一張桌子,旁邊兩張桌子也坐了二三十個強壯的傭兵,這個傭兵清一色是男人,身上的鎧甲和武器都十分精良,胸口上紋著一個類似閃電的標誌,顯然是同一個傭兵團的。

艾琳倫雅和月都是不可多得的大美女,艾琳的青春艷麗,月的英姿颯爽都很容易吸引別人的目光,那群傭兵從一進門便給兩人的美人吸引住了,有意無意地坐到了黑龍旁邊的桌子上,不時轉頭來打量艾琳和月。

黑龍的話顯然被這些聽到了,其中一個傭兵誇張地一聲失笑:「嫌少?那還不如去搶。」

聞言,那群傭兵一群鬨笑,打量著黑龍和黑大等人身上破爛的鎧甲,眼神不由帶上了不屑與渺視。

另一個傭兵也大聲說道:「兩位小姐,你的同伴們好像只是初級傭兵啊,這樣的傭兵團怎麼能容得下兩位尊貴的小姐呢?不如過來我們這邊吧,我們雷神可是南方有名的一級傭兵團,絕對能給兩位小姐最好的待遇的。」

「對啊對啊……」其他傭兵們聽到同伴的話,也七嘴八舌地起鬨起來。

艾琳和月俏臉一寒,狠狠地瞪了他們一眼,但美人發怒一樣還是美人,那些傭兵被她們的神態一驚,更是放肆地怪叫起來,口哨聲此起彼伏。

斯文哥爾心中一緊,不安地向黑龍望去。

黑龍根本不把這些傭兵的嘲笑放在心裡,他是一個不死生物,心裡暫時還沒有人類那些憤怒,忌妒等負面情緒。但是這些傭兵的那句『不如去搶』卻讓黑龍心中一動,轉身打量起他們身上的裝備。那些裝備款式各異,但都顯得十分精良,不是黑龍等人身上那些從戰場上撿回來的破爛制式鎧甲可以比的。

黑龍轉頭向斯文哥爾問道:「像他們身上這樣一套裝備要多少錢?」

斯文哥爾不知道他心裡打什麼主意,猶豫了一下才說道:「一套這樣的裝備市價是三十個金幣左右,武器也很精良,加起來差不多五十個金幣。」

以黑龍現在的等級,接一個任務才二十個銀幣:「真的不如去搶。」黑龍輕輕地說了一句。

聽到黑龍這句話,斯文哥爾心中一跳,暗叫壞了。

黑大等骷髏忽然跳了起來,飛快向那群傭兵撲去,黑龍也跳了起來,直接沖向離他最近的一個傭兵。一套裝備就值五十個金幣,要接多少個任務才賺得了這麼多啊,真不如去搶。搶誰的好呢?即然他們身上有,就搶他們的好了。黑龍心裡如是想到。

單看這一點,看不出什麼來,但是主角的性格頓時躍然紙上,聰明,但卻不諳人情事故,做事直來直往。

這樣的性格,往往是書里吸引人的亮點,一個主角不怕你極端,就怕你不極端:要麼是非常正義,要麼是非常邪惡,要麼是非常無賴,要麼是非常痴情,要麼是非常愚蠢,要麼是非常聰明……

沒有極端,就沒出采,想想金老的小說:虛竹的極端憨厚,喬峰、郭靖的極端正義,段譽的極端痴情,楊過的極端另類,韋小寶的極端無賴,往往會讓人記憶深刻,也會讓人喜歡不已!

相反,張無忌,胡斐,陳家洛……這些主角性格的柔軟,使得他們往往會被讀者不喜歡。

拋開金老的人物,網文里的人物,能在這一年紅起來的幾本書里,我所知道的師士傳說,主角的性格就很另類,這和骷髏兵又有異曲同工。

人物的性格,決定了他做事的風格,決定了文章的走向。

經常聽出版社的老闆說:文章不能悲,不能沉悶,不能壓抑,要以輕鬆,消遣為主,大方向不能出錯,主線要分明……

這原本與骷髏兵里某些地方有衝突,作者是如何處理這些衝突的呢?

首先:戰爭,戰爭這方面,作者的處理手段就很顯功力,一般描寫戰爭,無非是陰謀,戰略戰術,戰爭場面;但骷髏兵不一樣,除了加入了魔法背景下的各個種族外,骷髏兵里出現的傭兵團大規模作戰沒有,作者全部將主角和他身邊的十五人做主,在誇大敵人實力的同時,讓主角每次都以這十五人為攻擊團體,往往這十五人,能幹掉比自己人數多,能力強的對手。

而且單單依靠主角十五人,扭轉了整個大陸的傭兵界局勢;這原本在YY小說里,算不得什麼YY,有的書主角一個人就足夠翻雲覆雨了,但這本書每一次影響局勢的鋪墊,看起來都是那麼自然,並不會給人感覺突兀,不合理!

曾經有作者前輩跟我說過:現在的網文,大部分都不會YY,要麼就是YY不夠,要麼就是YY過頭……

而這本書在我看來,應該是適度的,合理的利用書中情節,完成原本看似艱難而且幾乎無法完成的任務,這就夠了!

魔法題材的書看得很少,因為一直不喜歡看這一類的書,這次去看這本書,是因為先有耳聞,然後再去找尋自己需要的東西,原本以為這樣去看一本書會喪失很多樂趣,因為這好象就是在完成任務一般。

但是等看完第一章之後,我整個人就被吸引住了,一口氣讀完作者現在寫出來的,長長的發出一聲嘆息,總算找出了為什麼這本書能飛過三千了。

雖然現在這本書鮮X只出了兩本,看不出什麼銷量情況,但是我敢肯定,這本書的銷量只會漲,不會掉,除非是情終流水開始胡亂對待。

不過書的第二本,顯然就落入俗套,而且很多地方也開始漸漸的恢復成一慣的情節中去,這樣究竟是好?是壞呢?

希望流水能多做一些YY適度的情節出來,減少一些非必要的情節,讓一本書真正做到三個小高潮,一個大高潮,這樣的話,想保持銷量,輕而易舉。

說實在話,拋開前幾年的書不談,近一年來,要找一本好看的書,很難很難,這算是一本不錯的書吧,至少市場證明了我沒有說謊。

還有一點,關於這本書的文筆,我覺得,文筆不是指文辭多麼多麼華麗,而是指對整個文章的駕馭力,你的文字再好,情節濫,人物性格弱,那也就不是文筆好了!

說了這麼多,也算是為流水做個廣告,有興趣的朋友可以去看看,如果願意認真去研究的寫手朋友,只要眼光不錯的話,應該能從這裡面受到一些啟發的。

雖然我自己寫書也不咋的,那是由於我的文字駕馭能力問題,但這並不影響我看書的能力,一本書是好是壞,能出不能出,大概我還是能看得出來,至少,走台灣市場的出版書,我還是能看得比較准。

所以建議有想去研究台灣市場的朋友,可以看看這本書,畢竟能飛過三千的銷量,絕對不是件容易的事!

寫這麼多,為流水做廣告是其一,真正的目的是想讓更多的寫手朋友去看看,看的時候大家可以自己問自己:為什麼這本書能賣過三千?他究竟哪裡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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