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八宋朝高富帥:辛棄疾的薪水有多豐厚
宋朝高富帥辛棄疾
陸遊寫過這麼一首詩:
幸有湖邊舊草堂,敢煩地主築林塘。
漉殘醅瓮葛巾濕,插遍野梅紗帽香。
風緊春寒哪可敵,身閑書漏不勝長。
浩歌陌上君無怪,世譜推原自楚狂。
詩後還有一句小註:「辛幼安每欲為予築舍,予辭之,乃止。」
什麼意思呢?就是說辛棄疾跟陸遊是好朋友,他見陸遊住的房子太簡陋,於是想資助一筆錢,幫老朋友蓋一所新房子,陸遊謝絕了他的好意。
寫這首詩的時候,陸遊已經八十多歲,辛棄疾已經六十多歲,倆人都已經退休,閑著無事,經常在一塊兒喝酒聊天。
通過閑聊,陸遊得知辛棄疾幫朋友辦了不少事,花了不少錢。比如說大哲學家朱熹有一學生,得了很嚴重的眼病,沒錢醫治,辛棄疾聽說後,自告奮勇請來名醫給他看病。再比如說一位名叫杜旃的朋友想在山中買地隱居,錢不夠,請辛棄疾幫忙,辛棄疾為他買了地皮。還有一位讀書人名叫劉宰,跟陸遊的第七個兒子陸子遹是忘年交,缺錢了,通過陸子遹求辛棄疾幫忙,辛棄疾慷慨解囊,一次性送他50兩黃金!
由此可見,辛棄疾非常熱心,非常豪爽,急朋友之所急,想朋友之所想,即便說不上為朋友兩肋插刀,也能說得上為朋友掏空錢包,就像水泊梁山坐第一把金交椅的那個「及時雨」宋江一樣。
辛棄疾為何不差錢:在任時每月48萬元,退休後每月2.5萬元
要想為朋友掏空錢包,首先錢包里得有錢,宋江身為刀筆小吏,其錢財主要靠貪污得來,辛棄疾的錢則主要來自合法收入。
辛棄疾退休之前屢任高官,既做過高級法院院長兼公安廳廳長(提刑),也做過省長兼軍區司令(安撫使)。由於宋朝實行高薪養廉,高級幹部可以拿到非常豐厚的工資、補貼、職田、獎金以及朝廷的巨額賞賜。以他任浙東安撫使時為例,每月基本工資6萬文,職位補貼5萬文,公務接待費(時稱「公使錢」,這筆錢可以由地方長官自由支配)13萬文,糧食補貼50石,職田200畝,另外每年冬夏兩季又有固定發放的布匹和絲綢,每逢冬至、寒食和春節還有定期賞賜。將以上所有進項加一塊兒,平均每月至少有600萬文的合法收入。當時一文錢的購買力大約相當於現在八分錢(參見王仲犖《金泥玉屑叢考》,中華書局1998年8月版),故此辛棄疾在浙東安撫使任上每月收入摺合人民幣48萬元!
事實上,就算在退休以後,辛棄疾仍然享受著優厚的待遇和豐厚的薪水。
據《宋史·辛棄疾傳》,辛棄疾在宋寧宗慶元年間「守龍圖閣待制致仕」。致仕就是退休,雖然說退休了,朝廷還為他保留了一個「龍圖閣待制」的職位。為什麼要保留這個職位呢?一是對他在任時的工作成績進行肯定,再就是為了按照這個職位的工資標準給他發放退休金。
按照宋寧宗在位時的規定,龍圖閣待制每月基本工資12萬文,職務工資15萬文,餐補3萬文,另外每年還能領到25匹絲綢和25石大米。當時一匹絲綢價值6000文,一石大米價值1700文(參見《宋會要輯稿·食貨志》),25匹絲綢摺合15萬文,25石大米摺合4萬文,兩者相加共19萬文。將這19萬文分攤到一年12個月當中,每月平均1.6萬文。再加上12萬文的基本工資、15萬文的職務工資、3萬文的餐補,則辛棄疾退休之後每月仍有31.6萬文的收入,如果仍然按照一文錢相當於八分錢計算,共摺合人民幣2.5萬元。
在任時每月48萬元,退休後每月2.5萬元,辛棄疾的收入似乎下降得厲害。實則不然,由於連年戰爭,南宋朝廷為激勵士氣,對立過軍功的退休幹部予以特別優待,在任時發放的職田並不收回,同時除公使錢之外的所有俸祿一律按照在職時的標準發放(宋寧宗詔令:「致仕官有戰功者,例給全俸。」),而辛棄疾早年在鎮江打退過金兵,在江西平定過叛亂,戰功赫赫,理應享受在職時的待遇。由此推斷,他退休後的收入可能仍在每月幾十萬元左右。
退一步講,即便朝廷並不兌現承諾,不按在職時的標準給辛棄疾發退休金,他至少也能享受到「龍圖閣待制」這一「致仕職位」所帶來的好處。換句話說,他退休後的月收入無論如何不會低於2.5萬元。每月2.5萬當然不是巨款,可是養家糊口足夠了吧?況且他在職時收入那麼高,稍微留下點兒積蓄,就足以用來幫助朋友、扶危濟困,成就他的「及時雨」稱號。
宋朝退休金如何從無到有:為精簡機構,誘導官員儘快退休,退休金制度得以普及
辛棄疾應該感到慶幸,慶幸自己生在了退休金豐厚的時代,假如他生在宋朝初年,其晚年生活決不會如此寬裕。
葉夢得《石林燕語》云:「唐致仕官非有特敕,例不給俸,國初因循唐制,至真宗乃始詔致仕官特給一半料錢。」唐朝官員退休以後,工資一般都會停發,除非該官員在任時做出的貢獻特別突出,或者特別受皇帝寵幸,還有可能拿到一點點退休補貼,而絕大多數官員一退休就沒錢了,朝廷不會再為其支付一分錢俸祿。北宋初年繼承了唐朝慣例,也不給退休官員發工資,直到宋真宗即位,才定下一條發放退休金的制度,而且是按照在職時的工資標準減半發放。
曾敏行《獨醒雜誌》也有類似記載:「國朝自章聖,始命致仕者給半俸,然非得旨者不與,遵唐制也。」章聖指的是宋真宗的老婆章獻皇后,宋真宗晚年身體差,不能上朝,這位章獻皇后垂簾聽政,開始為退休官員發放退休金,但是發放對象僅限於一部分經朝廷特旨批准退休的高級官員,其他官員仍然享受不到退休金待遇。
以上兩條記載其實並不完全符合史實。早在宋太祖「杯酒釋兵權」之後,開國大將及卸任宰相只要年過七十,就已經可以拿到退休金了;後來宋太宗即位,將退休金髮放範圍擴大化,「文武職事官恩許致仕者,並給半俸」(《宋大詔令集》卷178)。凡是經過朝廷批准退休的官員,無論文武,無論品級,一律按在職時的標準減半發工資。只是這兩位皇帝在位時官員的數量還不算多,朝廷正缺人手,好不容易提拔一個高官,一定把他用到鞠躬盡瘁,死而後已,很少有人被「恩許致仕」,所以也很少有人能拿到退休金。
等到宋仁宗即位,冗官冗將呈井噴式增長,占著茅坑不拉屎的官員越來越多,朝廷為了精簡機構,從經濟上誘導在職官員儘快退休,於是退休金制度終於在官場上得到普及。
據《續資治通鑒長編》第118卷記載,宋仁宗景祐三年(1036年),司馬光的父親司馬池寫下這麼一道奏章:
文武官年及七十者,乞並令自陳致仕,依舊敕與一子官,如分司官給全俸。若不自陳,許御史台糾察以聞,特令致仕,更不與子官及全俸。其已曾自陳,有詔特留者,不在此限。所貴減冗員、礪曠職也。
文武官員年滿七十歲以後,一定要主動向朝廷申請退休,只要能做到這一點,朝廷就按其在職標準全額發放退休金,並允許他們的後代免試做官。如果到了退休年齡卻不申請退休,監察部門可以檢舉揭發,朝廷可以強迫其退休,並且不再全額發放退休金,也不允許其後代免試做官。
司馬池為什麼要建議這樣做呢?正是為了「減冗員、礪曠職」,讓在職官員能退休的趕快退休,讓位給年富力強的生力軍。
宋仁宗接到這一奏章,當即批准,從此宋朝官場才有了全面普及的退休制度和退休金髮放政策。
宋朝高薪養廉有利有弊:一言不合就敢撂挑子,其實辭官之後也有厚祿
跟其他朝代相比,宋朝官員的待遇非常豐厚,不但在職時的薪金遠遠超過此後的元明清三代,而且北宋中葉以後那種為退休官員發放全額工資的福利待遇在中國古代史上也屬空前絕後。宋朝政府如此厚待幹部,既有明顯的積極意義,也有深遠的消極影響。
先說積極意義:優厚待遇有助於籠絡士大夫,有助於增強向心力,在增強中央集權的同時,還在官場上培養出了一股凜然正氣。
整體來看,宋朝官員的氣節遠遠超過其他朝代,相當一部分幹部對陞官的慾望並不強烈,勇於求退,恥於求進,許多在職高官身上都自然而然地散發出隱士般的氣質。如王安石、司馬光、歐陽修、范仲淹、虞允文、湯思退等等大臣,都沒有戀權傾向,都能在皇帝跟前保持獨立人格,一言不合,即申請「引年」(提前退休)。他們為什麼會有這種風骨?正是因為辭官之後也有厚祿,退休之後仍有高薪,無論是否掌權,都不妨礙過上優裕生活。
宋朝當然也有貪官,可是貪官所佔的比例要比以低薪逼貪著稱的明清兩朝低得多了。宋朝的官場風氣相對良好,士大夫多有廉恥之心,例如陳季常(「河東獅吼」的男主角)的父親僅僅因為貪污了幾瓶酒被朝廷發現,就覺得沒臉見人,晚年躲在洛陽深居簡出,不敢跟昔日同僚相見,像這樣的風氣在明清官場是見不到的,因為明清時期絕大多數官員都不得不貪污。高薪未必養廉,但低薪卻必然促貪,這是一條顛撲不破的歷史規律。
再說消極影響:宋朝政府常年為大批在職官員和退休幹部支付高薪,勢必耗空國庫,增加人民負擔。據宋徽宗時淮南轉運使張根說,他掌管淮南20個州,每年上繳中央的財稅有3億文,這麼多稅收僅僅只夠養活在洛陽城中養老的一小撮致仕大臣而已。
在另一方面,朝廷施行滿額發放退休金的政策之後,一些官員及其家屬居然還在年齡上造假。
據南宋官員洪邁在《容齋隨筆》中記載,南宋時一位名叫章騆的市長(知州)剛滿六十八歲,為了提前退休,「而官年增其三」,把年齡虛報到了七十一歲。更有甚者,某些退休官員已經死了很多年,其家屬卻秘不報喪,假裝該官員仍然在世,以便多領幾年退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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