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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學雜誌快死光了,網路文學卻為何能成上百億產業


文學雜誌快死光了,網路文學卻為何能成上百億產業



近幾年國內網路小說蓬勃發展吸引了很多注意。國外網文多是論壇里比較小眾的自娛自樂,均未能做成如中國大陸這種市場規模達百億元的「網文工業」。

網文業界龍頭閱文集團認為,國內的網文行業是「中國文化產業中極少數取得成功的中國模式」,中國的網文「就如同動漫之於日本,好萊塢之於美國」。


隨著網文IP(Intellectual Property,知識產權)被改編到互聯網以外的渠道,網文面臨的抄襲、盜版情況引起公眾關心。網文IP影視改編大獲成功的《甄嬛傳》和最近熱播的《錦繡未央》均被指存在較多抄襲,尤其是後者原著被指抄襲了200多部同類作品,可謂「閱覽群書、厚積薄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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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視劇《甄嬛傳》,改編自流瀲紫的同名小說


據艾瑞諮詢的調查,2014年,用戶看盜版網路小說的比例超過50%,看盜版的人數比看正版的還多,盜版導致版權方損失近百億元。


一面是作者抄襲、另一面是讀者看愛盜版,其實這兩面一體的狀況說明了網文的「低版權」處境。


抄襲、盜版固然違反法律,須予以抨擊,但客觀而言,沒有寬鬆的版權環境,可能網文也難發展壯大。秦暉先生提出過「低人權優勢」一詞,中國網文之所以取得巨大成功,離不開「低版權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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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文是娛樂的文學,娛樂價值決定著網文在作者、讀者、經營者中的地位。越是在版權寬鬆的地方,越容易產生最優的娛樂。


可能還沒人明言這個趨勢:在提倡文本開放、自由分享的網路環境中產生的段子,正在逼著傳統的相聲、小品走向窮途末路。近年來春晚相聲、小品都使用大量網路段子,說明了網路段子的巨大優勢。網路段子能挑戰相聲、小品的娛樂地位,是因為網路段子是「集體智慧」,會被網友不斷完善,而相聲小品則是編劇個人獨創。


在藝術上,可能集體智慧起不了多大作用,一萬個寫手集體創作未必敵得過曹雪芹的個人獨創。但是在娛樂方面,哪怕是一個非常有才的作者也敵不過靈感、創意源源不斷的「集體智慧」。


如今被文化產業界人士津津樂道的「超級大IP」《西遊記》,在娛樂性方面遠超《紅樓夢》。《西遊記》就是古代「低版權社會」的「集體智慧」。《西遊記》的故事經過至少四個王朝、多人之手、多種文本(文人筆記、元雜劇、地方戲等),才從雛形走向定型、成熟。《西遊記》的情節、人物、「包袱」都是逐漸累積出來,可以說是精中取精、優中選優的結果,所以它成為了一部娛樂聖典,連一些日本動漫都從中借鑒。


「低版權」的優勢是讓創作者輕易就站在「巨人肩膀上」。有時候,原創者寫的故事沒紅,抄襲者卻讓這個故事紅了,比如郭敬明和庄羽的糾紛。顯然,後來者應該會把故事打磨得更好。我國互聯網寬鬆的版權環境,讓網文聚集了更加龐大的集體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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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5月22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判決,認定郭敬明所著《夢裡花落知多少》對庄羽的《圈裡圈外》整體上構成抄襲


網文作者之間存在肆無忌憚地「借梗」(「梗」就是情節、故事梗概的俗稱),一旦有人想出新「類型」或「套路」,就會有很多寫手來「借梗」。這種「借鑒、參考」同行作品的機制導致網文中的優秀經驗、智慧,一經浮現就很可能被「借用」、被修改完善,最終彙集從而出現「大神級」的作品。

當然也有「大神級」作者本人就是某個梗和套路的發明者,但也會有「後來者」超越之,創作出更好的版本。往往是越往後,這個梗就越精彩。精品網文浮現出來也是經歷了「一將功成萬骨枯」的代價。


一個好的創意產生了,馬上會變成「你有我有全都有」,這樣不斷地迭代、超越、完善,精品自然會浮現。像「扮豬吃老虎」、「金手指」等網文常用、經典情節,幾乎被所有網文共享,那些大神級作者也是高度依賴這些套路。很多精品網文實際上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所以娛樂性非常強,能吸引很多讀者。


這種情況增強了網文的娛樂性,以至於網文單憑文字這種抽象媒介竟可以在視頻圖像主導娛樂的年代,「逆襲」為一項頗具中國特色的文化產業。這是網文的「低版權」優勢之一。這當然也是很多精品網文被指存在原創性低、抄襲等問題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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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版權」擴大了網文的取材範圍,增強了網文的多元化娛樂價值。說白了就是網文可以做到「什麼有趣,便用什麼」。


網文有個很有意思的特徵,它不是從現實社會直接取材,而是從其他文化文本中借用大量的素材。男性讀者為主的小說從網遊獲取的靈感最多,比如以「打怪、升級、換地圖」為主線的玄幻、仙俠類小說,在寫作中會參考當下熱門網遊的背景設定、等級體系、情節發展方面的內容。女性讀者為主的言情小說則會借鑒大量通俗電視劇、偶像劇的內容。


從民間神話傳說、影視、動漫、網遊、通俗小說到網路段子都被網文拿去「為我所用」。北京大學邵燕君女士認為,網路文學「得到了海外影視和ACG(動畫、漫畫、遊戲)文化的反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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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文對其他文化文本的借鑒,是很隨意的。凡是有利於增強娛樂效果的東西,幾乎會被網文作者「徵用」。這種「文本盜獵」行為在網文中很常見,但必須在「低版權」狀態下才能做到。「集思廣益」的借鑒讓網文實現了多元化的娛樂價值。


中國網文的神奇之處在於,無論以前是哪種娛樂文化的消費者,幾乎可以在網文中找到自己喜歡的類型。哪怕你喜歡看恐怖電影、科幻電影,都可以在網文中找到文字版的對應物。如果社會奉行嚴格的「版權」思維,那麼網文可能就無法「野蠻生長」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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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版權」狀態提升了網路文學的影響力和「獲客」能力。「版權」的初衷是保護知識創新,但它客觀上又阻礙了信息的自由傳播。網路文學的讀者多數是青少年、社會底層,如果沒有免費的盜版資源,他們接觸網路小說的幾率會大大下降。


青少年學生因為沒有收入來源,接觸網文一般是從看盜版開始。學生用戶的特點是容易產生「口碑」,同學之間會將網文當作談資,從而將網文變成青少年流行文化。未來他們工作以後,收入提高,則有可能給正版帶來收入。因此,盜版對網路小說的推廣實際上發揮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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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者十多年前上大學時,學校旁邊租書店的主營業務就已從原來的港台武俠、言情盜版書,轉向到新興的網文紙質書了。厚厚的大書,超大字體,粗糙的印刷給人留下深刻印象(這是租書店風格,地攤書市上的盜版網文則用超小超密的字體)。


筆者諮詢過幾位資深網文讀者發現,他們很多也是從租書店轉化來的,而不是通過互聯網渠道知道網路小說的。現在有了更便捷的移動閱讀設備,租書店也不行了,但是網文卻保持了人氣。網文應該算是中學邊上「盜版租書店」在網路時代的精神延續。


現在網文的IP價值被炒得很高,但是在「低版權」環境下催生的一些網文不具有完全的版權價值。目前具有最高版權價值的網文《盜墓筆記》,也不敢說自己不受益於「低版權」。它比《鬼吹燈》出現得晚,在故事情節、人物設定等方面顯然受了《鬼吹燈》的影響,不過《盜墓筆記》在流行程度上反而超越了《鬼吹燈》的勢頭。


分析網文「不光彩的歷史」,是讓大家能夠更準確地看待網文現象,對網文界的抄襲、盜版亂象保持理性的眼光。(文/孟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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