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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說「我想單身」時,我在說什麼

「漂亮」這兩個字,


像是貼在商品上的標籤


「可是你長得並不難看啊。」當我說出「沒有脫單的計劃」並且表達想要保持單身的意願時,一位跟我很熟的學長脫口而出。

這是我聽到過的對於外貌的讚美里,最悲哀的一句。


小學的時候被人誇讚可愛,心裡還是很得瑟很開心的。可一上中學,「漂亮」兩個字就只出現在轉折句的前半段了。「你看她其實還挺好看,發育也好,但是怎麼就不會打扮呢?」那是十二三歲的年紀,已經有女生為了突出自己的胸部頂著零度的低溫穿一件單衣,而我還是因為圖舒服,常常穿運動衫,扎馬尾辮,冬天穿厚厚的棉衣像只北極熊。這些評語一直跟著我讀完了高中,但我從來沒試圖改變自己的衣著。在高中因為方便運動,不同款式的校服配運動鞋伴我早出晚歸。在我心裡,衣著打扮最重要的是讓自己舒服開心,只要不是邋遢或者不衛生,沒有什麼可挑剔的。而同學們中間已經有人想要用藥物消除腿部的肌肉了。


直到上大學時幾位好友告訴我,因為我冬天還穿得鼓鼓囊囊,幾乎從來不化妝或穿高跟鞋,她們一開始還以為我是一個邋遢且極其不認真的人,罪名是「不修邊幅」。我每天都洗澡換衣服,但就是因為寒潮來襲時沒有頂著感冒的風險穿緊身牛仔或者絲襪,為了腳部的健康很少穿高跟鞋,因為皮膚比較敏感很少化妝(正式場合還是都有做到),這些就成了我人際交往的障礙。


我在那一刻崩潰了。

我想像不出,我將來還會因為沒有穿成「社會需要的樣子」吃多少苦。


所以,即使心裡不舒服,我還是努力學習化妝(然後拚命護理皮膚),穿高跟鞋(雙腳傷痕纍纍),關注自己的身材,贏得一些「你真漂亮」的稱讚求一點心裡安慰。


然後出現了本段的第一句話。


我這才明白,作為一個女人,人生的道路看上去四通八達,但除了一條,都用玻璃板隔斷了。


哪怕一個「漂亮」的商品,也不過是一個高級商品,歸根結底還是要賣出去的。只有賣不出去,沒有「不想被賣」。

「孤獨終老」的謠言


我在大二去國外交換半年時,玩遍了英國的十個城市。這些旅行全是自己計劃的,大多也是一個人去的。

當我說「我想單身」時,我在說什麼



自己買機票/車票,自己訂酒店,自己列印所有的文件,收拾行李,自己按照安排玩遍全程。一個人旅行不方便還是有的,比如一些菜不能AA分擔價錢,沒有人看行李等等,但是都不難解決(不行就不吃或者破費一下,行李自己每次都累一點隨身攜帶)。但是我自主安排的旅行內容重點全部放在我感興趣的英語語言學以及中世紀藝術史上,整個旅途都是亢奮的。中世紀藝術史算是冷門,英語語言學更不必說,非文學專業的學生,大多不會感興趣而走馬觀花,而如果整個旅途變成跟男朋友(興趣不和的朋友)一起自拍買情侶衫,會大打折扣。就算在我的強烈要求下還是去看了我想看的東西,因為大多數時間需要肅靜觀展,我想他也會很悶的。

何必強求。


全部旅行結束後,我在倫敦還有三星期時間,我給自己選擇了一些感興趣的活動, 學會了鉤針和製作陶器,在舊書攤上淘了無數的書。


當然不用說,這次交換是我申的,自己辦了簽證,買了機票。


我很想問問一個十九歲的姑娘如果可以安排自己半年的異國生活,為什麼老了以後會無法在安適的家裡過完充實的人生。即使生病,也可以請專業的護理人員進行照顧,更何況各式各樣的安老項目只會越來越完善(至少在國外)。

「孤獨終老」在大多數情況下作為精神命題,完全不會落在一個有獨立人格女性頭上,我獨處的時間往往能集中精力干自己想乾的事情,大部分時間也很開心。而有些事情一定需要別人的陪伴,也並不是不結婚就沒有可以信賴的人。


「只有十年」並不是謊言


我在大概十五歲的時候就已經認識到,女人的「生命」大概只到26歲左右。因為26歲就要結婚,結婚後就要生子,而以後的生活,就全部是丈夫和孩子優先了。


我很傷心。我的「人生」,由我主宰的人生,就只剩下十年了。


當時還沒有想太多,只是覺得不會是真的吧。


但當我爸親口跟我說,「你畢業之後快點找個工作穩定下來,好嫁人,買房還月供也比較方便。」我才知道之前的擔心不是多餘的。


這跟我畢業後先去學習口譯,然後盡量多接不同的翻譯工作,以掌握多門語言、不在意甚至希望多換地方生活的目標發生了直接衝突。當我提出這樣很不利於我的職業發展(本人專業為翻譯,打算做口譯譯員),他很委婉地表達了「工作的重要性遠不如結婚」的意思。


我據理力爭,說可能有人跟我有同樣的夢想,如果他願意跟我一起周遊列國呢?活著他認可我的夢想,願意等我呢?


我爸說還是早點嫁了好,萬一時間一長他變卦了怎麼辦。


我一下子火了。


我甚至還沒有男朋友,我甚至還沒談過一次戀愛。


但是我已經要為這位未來的老公犧牲我除了生命之外最珍視的東西了。他會知道這份犧牲的重量嗎?


這時候我想起中學、大學時代女伴們的做法,她們未戀愛而已經成為女朋友,未穿婚紗而已經成為妻子,未生產而已經成為「母親」。她們未戀愛時已經要按男孩子喜歡的樣子打扮(化妝,高跟鞋等等),做男孩子喜歡她們做的事情(如去做頭髮,美容,減肥,逛街等等),用男孩子喜歡的方式與他們相處(小鳥依人,不堅持自己的看法),直至被求愛後繼續延續。她們未結婚時已經學做菜,打聽男朋友家裡人或哥們兒的喜好並改造自己,看婚紗,體貼男朋友,甚至在同居時履行妻子的義務。未生產已經計劃好生育時間,懷孕時已經讓孩子擺布自己的身體和大腦,為了懷孕計劃被辭職尚且要忍,事業發展早已擱置一邊。她們甚至明知道自己的人格不夠獨立健全也不去完善,因為男孩子不喜歡女孩子太獨立。這就是她們終其一生要扮演的角色,而上大學,找工作,不過是「提升商品價值」的行為。


然後呢?


不知道等她們望著自己女兒純潔無暇的臉龐,想到自己為眼前的這個她「犧牲了一切」,會不會流下一滴眼淚或者發出一聲嘆息。

當我說「我想單身」時,我在說什麼



「你太年輕。」


這是我聽到最多的話。我甚至不是堅決不婚,我不過說了「我不打算為結婚而改變自己,即使因此一輩子不結婚也不會在意」。


當我說「我想單身」的時候,我並不只是在說我不想把我用來背單詞、讀書和娛樂的時間「獻給」一位男性,我更不是在說我厭棄男性或者戀愛;我是在反抗社會強加給女性的種種刻板印象,從社會要求我走的路上走開。


我的一部分自主權已經因為男女不平等而不得不放棄,如必須付出幾倍的努力獲得職業認可、必須接受不舒適的服裝等等。但我不過想要人生剩餘的主宰權。


我相信當我遇到我深深愛著的人時,我仍然會記得我是一個「人」,即使要離開他,我也不會放棄作為「人」的權利。


我相信這個二十歲的我做出的決定,七十歲的我也會贊同。


作者惠寄女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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