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冉雲飛:大清為什麼不殺汪精衛

冉雲飛:大清為什麼不殺汪精衛



|冉雲飛

對於讀書,總體說來,我是個興趣驅動者,但這並不能涵蓋我全部的讀書生活。有時我又是個主題驅動的閱讀者,會對某一主題竭力找相關方面的文獻查證、研究閱讀,甚至追溯最先之出處,即便不能水落石出,也要有個具有解釋力的答案,才對某事善罷甘休。當然不少時候,不是研究的興趣,而是有八卦的驅動力,「大清為何不殺汪精衛」就是這樣於多年前進入我視野的。


八卦之所以是八卦,就是因為犯不著竭盡全力地弄清它,事實上道聽途說的故事型敘事,反而自長翅膀,不脛而走。若是不小心聽到一種說法,看到一種議論,了解一番,即可稍微滿足人求知探秘的癖好。但我這人有個毛病就是,八卦的哪種答案,更為切合人情物理、世態人心,且有能自圓其說的內在邏輯,是我所看重的。其實這就像人文社科研究,我認為很少有標準答案,更不用說唯一答案,更多的是看誰的答案在某論題上更具解釋力罷了。


清末汪精衛刺殺攝政王載灃,而又沒被殺害,幾乎是稍有近代史常識者即知的事。但他為何未被大清殺害,並於辛亥革命後放了出來,卻至今沒有一個比較合乎情理的說法。幾乎眾口一詞的答案是,審判者肅親王善耆與汪精衛交談,佩服他的文采與思想,加上彼時民心思變的「民意」(龍應台持此說),促使汪沒有被殺。更有論者說善耆是促進立憲的開明人士,看清了時勢格局,於是放了革命黨人一馬(雪珥持此說)。亦有因日本人施壓大清而促使汪精衛能保命之說(見溥儀《我的前半生》),至於有人說大清王朝及滿人高官為自己留條後路之類,恐怕多屬不經,泰半為想像之辭。

冉雲飛:大清為什麼不殺汪精衛


朋友譚伯牛兄最近出了兩冊史學隨筆《畢竟戰功誰第一》和《近代史的明媚與深沉》(二書均為山西人民出版社2016年7月版),後一種的書名,即取自文集中的一篇《汪兆銘的明媚與深沉》。《汪兆銘的明媚與深沉》就是專門談善耆審汪精衛的,但對汪為何沒被清朝所殺,並無新看法,其側重在於汪精衛為何由反對暗殺到自己主動操刀的時也、勢也諸方面的分析,算得上曲盡人情物理。


但伯牛也似乎與不少人一樣,比較相信善耆欣賞汪精衛文采思想及對世界趨勢的觀察,而對汪有曲宥之處的說法。不過伯牛不愧是埋雷高手,汪兆銘在回應善耆的問話時說「不能作答」,「他以『不能作答』為答,殆即今日俗語所謂溫和而堅定也」。


雖然伯牛這文章沒能提供新的思考汪精衛為何未被大清朝殺的角度,但回憶起了此前讀傅國涌兄一篇文章《青年汪精衛為什麼被處死?》,文章中說,在清朝任職法部(原刑部),到民國出任過法部總長以及總理的許世英,晚年在台灣回憶說自己親自審過汪精衛,對他系獄頗為照顧,且未對其上鐐銬,並促使其早日獲釋,等等。回憶錄一經發表,引起廣泛質疑。


起初汪由民政部警察署城內警廳羈押,並未在法部——後汪送法部,「廷傑即命加桎梏,且欲置盜犯一室,賴許世英言乃免」(《大清肅忠親王墓志銘有序》,見朱德裳著《三十年前聞見錄》p.223,嶽麓書社1985年2月版),這說明許世英的確幫助過汪清衛,雖然黃復生否認此點——且彼時許世英不在國內,這證明其說站不住腳。除了老年記憶有問題外,汪精衛一案之得體處理,對任何參與的人來說都是加分之舉,恐怕許世英難免在潛意識裡有那麼幾分掠美的心理。

像許世英一樣往自己身上攬功的人,恐怕還不是個別現象,只要你讀書對此稍微留心即可印證。比來讀楊逢彬《楊樹達先生之後的楊家》(浙江大學出版社2016年6月版)一書里,即有兩文《葉德輝與清末民初的湖湘》、《我的四位家庭教師》提到汪精衛未被殺之因由。因敘述內容大同小異,茲引前文以利說明。


易祖洛系楊樹達的學生,教過作者楊逢彬,當過國民黨第九戰區司令官薛岳的秘書,以擅寫駢文著稱。四九鼎革後,易被捕遭判處死刑,易讓探監的夫人找毛澤東表兄王季范,以至於從刑場救下一命。大約這樣的場景,讓楊逢彬想起易祖洛曾說其夫人的祖父、清末民初著名的新派人物朱德裳救汪精衛的事迹來。


「易的夫人朱運,其祖父為朱師晦(德裳)——一位打入清廷心臟的革命黨人,汪精衛刺殺攝政王面臨處決,時朱師晦任攝政王的秘書,乃勸攝政王采懷柔政策,汪才留得一條命。」倘朱師晦算是打入了敵人的心臟,哪王季范是打入了誰的心臟?其實二者大體都是在彼時的體制內有特殊身份與權力,能夠適度說項,才能在殺人如草不聞聲的國度偶有作為。


史載朱師晦彼時是汪精衛案主審者善耆的下屬,官職是民政部郎中,相當於今天的司局級幹部,有一定的實權。朱師晦雖系新派人物,且與革命黨走得很近,但對從日本輸入的警政卻很專業——這種專業程度,在四川我立馬就想起周善懷來——因此得近代中國警政的提倡者善耆的賞識,能夠從中救汪,亦不難讓人理解。但楊逢彬卻說朱師晦是攝政王的秘書,未知其據何來?攝政王的秘書,職權當然沒有善耆大,但其勢不可小看。朱德裳勸攝政王采懷柔政策,與載灃自撰年譜中所說「以安反側之心」是合拍的。


除前述之《大清肅忠親王墓志銘有序》一文里有「監國為人亦不勇於殺,而章宗祥、顧鰲、朱還倡為彌亂之策,日奔走公卿間,公言殺一汪兆銘無益,不如將來留為收服地」,「於是諸親貴大嘩,謂王通革命黨,其溝黃興由朱還也」(pp.222—223),可直接證明朱德裳有救汪之舉外,朱德裳《三十年見聞錄》校點者浩明、其孫女朱運在《先大父事略》、孫婿易祖洛在此書的跋文中,均言及朱德裳救汪之事迹。

朱運女史所編的《易祖洛文集》里《朱德裳先生傳》一文,也說其救汪——只言顧鰲與朱德裳參與救汪,不及章宗祥,大約因其後有漢奸賣國賊惡名,故隱而不提——且在其出獄後贈汪銀百元,勸其東渡,「蓋公陰為革命黨人內應也」(《易祖洛文集》p.626,海南出版社2001年12月版)。大約此為楊逢彬所謂朱德裳打入敵人心臟之所本,但伯牛的歷史隨筆集里有談汪精衛也有談朱德裳的文章,以他的博贍,均未及此點,不知何故。


從現存朱師晦兩個職位的描述——二者兼得的可能性應該不大,一邊任攝政王的秘書,一邊任民政部郎中,這工作跨界不小,且善耆會答應其領攝政王秘書之權而任屬下郎中的派職么,果如此,難不成沒有一點監軍之嫌?——也許是先後任這兩個職位,而這兩職位正好都可以「搭救」汪精衛,故朱師晦參與救汪之說,從情理與邏輯上有相當的可能性。

冉雲飛:大清為什麼不殺汪精衛


年輕時的汪精衛


眾所周知湖南新舊兩黨勢不兩立,義和團之亂後,新派朱師晦、易宗夔、曹典植等人主張剪髮、易服、放腳、新學等,遭舊派葉德輝、王先謙、蔡與循等阻擊,前者便撰《湘潭縣人士驅逐葉德輝檄》,於是民間便有「一(易)槽(曹)豬(朱)吃黃(王)菜(蔡)葉」的說法。


這說明易宗夔不僅是朱師晦的同邑人且是理念十分相同的人,辛亥革命後,在清廷下罪己詔,民國肇建的過程中,時任資政院議員易宗夔等上書請赦汪精衛、黃復生二人,於是在押獄一年半後獲釋。


這似乎又反過來證明,朱師晦及其朋友們一直在關注汪案,從旁佐證朱師晦或真有前說搭救汪案之事,亦未可知。但朱德裳救汪之源頭,系其為善耆所寫之墓志銘,多方旁證還太少,是否確系如此,或許還有待進一步查考。


龍應台說汪未被清朝所殺,在於民意。從大的方面來看,這當然沒有問題。但問題在於,民意有時候比較虛,因為民意也是可以製造的,就看誰擁有這種製造的能力。且不說言論不自由、信息不對稱的情形下,民意如何被感知,如何形成一種壓力共振。特別是在政府暴力之權力沒有制約的情形下,主政者對民意的感知與尊重,那是沒辦法期待的。各種對公共生活產生影響的權力中,只有話語權是知識人能夠部分擁有的一點權力,所以將民意看得重一點,來進行事後合理化反推,對知識人來說是可以理解的。


至於雪珥寫《汪精衛與曼德拉》——其實這方面論述得更專業的是孫燕京、周福振發表於2005年8月《清史研究》上的《善耆與革命黨》一文——將載灃、善耆等人看成是德克勒克,則有簡化彼時中國現實的嫌疑——別的且不說,單是德克勒克等人所受宗教文化的正面影響也是中國同類人所無法比擬的。偶有的對汪精衛一類人的善待,卻不足以形成像曼德拉似的善待的制度化。


對汪精衛未被大清所殺,我傾向於是多因素合力的結果,特別是能影響直接主政者做出判斷的人,其力最巨,這也是朱師晦救汪一說雖算不上是鐵證,或許還可聊備一說的因由。


(編註:本文發表時略有刪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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冉雲飛| 騰訊·大家專欄作者,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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