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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中筠:君王殺人知多少


資中筠:君王殺人知多少



我最近一次重讀漢史約在上個世紀90年代初,心情極度鬱悶之時,當時印象特別深的是兩漢大臣得善終的不多。現在《漢武大帝》電視劇「熱播」,此劇與也號稱是「正劇」的刻意美化暴君、掩蓋暴政的《雍正王朝》相比,符合史實的比例高一些。於是又勾起我十幾年前的想法,下決心梳理一遍漢史,拉一個清單,看看究竟有多少大臣死於君王一怒之下。當然誅殺大臣貫穿於整個中國王朝歷史,非獨漢朝為然,不然,何來「伴君如伴虎」之說!不過漢朝是中國統一以後第一個為後人稱道的「盛世」,各方面都帶有奠基作用。

本文講君王殺人基本上只限於有名有姓的大臣,即所謂朝廷命官。不見經傳的小官以及普通百姓不在其內。那個時代百姓真是命如螻蟻,每年死於天災、人禍、暴政、強梁,不知多少。更不用說內外爭戰,處於負方則遭敵人屠戮,處於勝方則「一將功成萬骨枯」。還有為實現某種戰略意圖的強迫移民,死於流離失所的又是成千上萬。更有甚者,皇帝為自己的陵墓保密,成批的活埋建築工程師和工人,又不知增添多少冤魂、白骨。這些在史書上往往一筆帶過。要分門別類審視研究,非我力所能及。另外,宗室爭權、後宮的誅殺也不在本文範圍。今人憤慨於法律面前不能人人平等的現實,往往用「刑不上大夫」來形容當官的受包庇。其實這既非《禮記》中這句話的原意,也不符合兩千年的史實。限於篇幅,本文只講西漢,基本上以《資治通鑒》為本,所以也還是不完全的統計。


(一)流水賬


漢高帝劉邦(公元前206-195年):開國之初,天下未定,需要用人,總要先忍一忍。即位第十一年開殺戒。(以下為方便計,以公元為序,省去年號。)


公元前196年:誘捕淮陰侯韓信,斬未央宮。同年,夷梁王彭越三族,「醢其肉以賜諸侯」。 前195年:英布謀反,高帝親征,殺之。(幸好劉邦在位只有12年,否則以此趨勢,殺人當更多,去世前不久差一點把相國蕭何也殺了。)

惠帝劉盈(前194-188年)是個傀儡,由呂后專政,他死後呂后立了一位少帝,不久又「幽殺之」。所以惠帝的七年與呂后(前187-180)的八年可以合起來算。在這期間主要是呂氏殺劉姓皇族以及呂后在後宮殘暴施虐。最後絳侯周勃掃滅諸呂,又代劉氏殺呂氏,「無少長皆斬之」。劉呂兩家爭權不知死了多少人。宗室內部之事不在本文範圍,不過大量株連被殺者並不限於這兩家,多數還是為依附於他們的各級官員及其家族。


文帝劉恆(前179-157年):是歷史有名的仁慈之君,除不得已迫令將軍薄昭(薄太后之弟)自殺外,沒有直接誅殺有名有姓的大臣。不過並不等於沒有殺人,或不想殺人。其事後面再說。


景帝劉啟(前156-141年)也是以寬仁簡政載諸史冊的。他在位十五年主要殺了三名大臣,都是赫赫有名的人物。前154年:晁錯「衣朝衣斬東市」,「父母、妻子、同產無少長皆棄市」。(這就是有名的「七國之亂」,「清君側」的故事。)前149年:殺中尉郅都。 前143年:名將周亞夫下廷尉,不食五日,嘔血死。


武帝劉徹(前140-87年)。前139年:御史大夫趙綰、郎中令王臧,下獄自殺。 前133年:將屯將軍王恢下廷尉,自殺。 前132年:族灌夫,魏其侯竇嬰棄市。前127年:族主父偃。 前122年:侍中庄助棄市。淮南、衡山二王謀反事件牽連列侯、二千石以上官員以及豪傑等,死者數萬人。前119年:名將李廣獲罪,不願受與「吏」對簿之辱,自殺。 前118年:丞相李蔡獲罪當下吏,自殺。右內史南陽太守義縱棄市。前117年:誅大農令顏異、御史中丞李文。同年十一月,張湯有罪自殺(誣告李文案發,皇帝追究)。丞相庄青翟下獄自殺(去年剛任命)。三長史朱買臣、王朝、邊通誅。這一年殺了七位大臣。前113-112年:武帝到處「巡幸」,一年中死了三位太守:河東守、隴西守都因大隊人馬來得突然,準備不及,自殺。北地太守則因皇帝來打獵,亭徼(歇腳的地方)沒有修好,自他以下官員都被誅。同年,丞相趙周下獄自殺(在位不到三年)。五利將軍欒大(方士)、樂成侯丁義棄市。前111年:誅殺屯邊漢使大農張成和故山州侯劉齒(畏懦罪)。前108年:出兵朝鮮之役殺了三名大臣:將軍衛山、濟南太守公孫遂、左將軍荀彘。前104年:中尉王溫舒以「奸利」罪當族,自殺;兩弟及兩婚家亦各自坐他罪而族。過去「族」是指三族,這次開五族的先例。前99年:司馬遷為李陵說情當誅,寬減一等為腐刑。 前98年:御史大夫王卿有罪自殺。雁門太守棄市(畏懦罪)。 前97年:族滅李陵全家。前96年:因將軍公孫敖腰斬。 前91年:丞相公孫賀父子死獄中,族滅全家。前91-90年:太子劉據被逼起兵討江充,凡太子賓客都被誅,隨太子發兵者滅族。太守任安、田仁腰斬。御史大夫暴勝之自殺,衛皇后自殺。丞相劉屈氂腰斬,妻子梟首,大將軍李廣利族滅,本人降匈奴。前88年:族滅已經被腰斬的任安。御史大夫商丘成獲罪自殺。侍中僕射馬何羅謀反被誅。族滅江充,焚宦官蘇文。


昭帝劉弗陵(前86-74年):即位時八歲,霍光受武帝之託輔政。弗陵二十歲去世,在位12年,實際是霍光專政,生殺之令多出自霍光。前83年:廷尉李種棄市。前80年:太僕上官傑、上官安父子、桑弘羊、丁外人滅族,燕王劉旦及長公主蓋主自殺。桑弘羊的兒子桑弘遷逃亡兩年後被捕,伏誅。少府徐仁自殺,廷尉王平與左馮翊賈勝胡腰斬。前78年:符節令眭弘伏誅。前74年:昭帝崩,霍光等先立昌邑王劉賀,見他不成器,不久廢之,找到流落民間的武帝曾孫劉詢立為皇帝。在這一過程中誅殺昌邑王手下群臣二百餘人。

宣帝劉詢(前73-49年):前期霍光專權,霍光死後劉詢親政。 前73年:大司農田延年有罪自殺(主要是在議立劉詢時表現猶豫)。前66年(霍光死後2年):霍光之妻及三子、女婿等謀反,或自殺,或腰斬、株連十數家都族滅。 前65年:京兆尹趙廣漢腰斬。前60年:中郎將下吏自殺。司隸校尉蓋寬饒獲罪下吏,當廷自殺。 前58年:河南太守嚴延年棄市。 前57年:左馮翊韓延壽棄市。前54年:原光錄勛平通侯楊惲腰斬。


元帝劉(前48-33年):中書令石顯專權。 前47年:前將軍、太傅蕭望之飲鴆自殺。前43年:賈捐之(賈誼曾孫)棄市。 前41年:太中大夫、給事中張猛奉命自殺於公車。 前37年:魏郡太守京房下獄,棄市。


成帝劉驁(前32-7年):外戚大將軍王鳳專權。 前29年:御史大夫尹忠自殺。前24年:京兆尹王章下獄,死獄中。妻子徙合浦(發配到南方邊境)。 前8年:侍中淳于長下獄,罪至大逆,死獄中,妻子徙合浦。


哀帝劉欣(前6-1年):董賢以美色得寵。作為好男色的委婉語「斷袖之癖」典出於此。 前6年:馮太后自殺,相坐者死十七人,或自殺,或伏法。前5年:黃門待詔夏賀良下獄,伏誅。丞相朱博自殺。王嘉為丞相。 前3年:尚書僕射鄭崇死獄中。前2年:丞相王嘉下獄,二十餘日,不食,嘔血而死。前1年:帝崩。王莽應太后詔入宮,收董賢大司馬印綬,董賢與妻皆自殺。王莽專權,罪殺一批官員。


平帝劉(公元1-5年)。王莽開始專權。先把皇帝的母親衛氏及家族封於中山,不得至京師。 3年:王莽因自己的長子王宇與衛氏暗中聯絡,將其送獄,飲葯死,兒媳懷孕,讓她在獄中生產後殺掉,兒子的老師吳章腰斬,碎屍東門。盡滅衛氏支屬,唯留衛氏一人。 5年:琅邪太守公孫閎下獄,誅。王莽毒死元帝。 8年:王莽正式稱帝,國號「新」。為不使讀者疲勞,殺人流水賬暫到此為止。東漢的公卿大夫命運並不比這好。有興趣的查查《後漢書》、《資治通鑒》便可知其詳。

(二)事由


皇帝有強有弱。強的皇帝大權在握,直接下令誅殺的居多,最突出的當然是「雄才大略」的漢武帝。粗算起來,他在位54年中,見諸經傳的文臣武將幾乎平均每年殺一個(包括自殺),有一年殺了七名。弱的皇帝大權旁落到外戚、權臣乃至寵臣手中,間接殺人也不少。被殺的大臣有「忠良之士」(根據當時標準)因直言犯顏,也有佞臣、寵臣因故失寵。獲罪緣由難以盡述。下面是一些有代表性的緣由:


1)宗室爭權的犧牲品。


漢朝前期有一個特點是宗室藩王爭權,中央集權不穩固。諸王常有「謀反」事件,有的是真反,有的是被猜疑。不論何種原因,作為外姓的大臣就有「站隊」問題。但並不一定由自己選擇。在各藩王手下供職的,一旦有謀反事當然都被誅殺;但是維護中央集權而立大功的,下場也很慘。景帝時的晁錯、武帝時的主父偃是突出的例子。兩人都對削藩出謀劃策,而都遭滅族。這裡有親疏遠近問題。漢室是劉家天下,一旦皇帝地位穩固,需要安撫宗室,他們就是犧牲品。晁錯的父親見晁錯對削藩這樣積極,勸阻不聽,料到全家都會被禍,先行自殺了。後來證實了他的預言。主父偃以平民上書,令武帝「大喜」,破格提拔,一年之中連升四級,他的分國之策對消除藩王勢力對中央的威脅,帶有根本、長遠的意義。武帝用其計而殺其人,第二年就找個借口殺掉(公開理由是把他派去為齊王丞相,齊王「懼而自殺」,這完全是借口)。景帝時郅都之死也與此有關,緣由是臨江王劉榮獲罪,由郅都審訊,劉榮自殺,竇太后心疼劉榮,遷怒郅都,找個罪名就把他殺了。

太子劉據起兵伐江充事件,武帝更是濫殺到了極至。此事原是因他自己寵信方士江充擅權,大興巫蠱而引發的。當初他為培養劉據,特為他開一扇門,鼓勵他廣交名士。但是事發後,太子的賓客不論是否參與行動,一律牽連被誅。兩位被腰斬的太守,任安是因為閉城門拒絕追隨太子,田仁是因為開城門放走了太子;御史大夫暴勝之被逼自殺是因為丞相要殺放走太子的田仁,被他勸阻。待到武帝忽然明白太子是冤枉的,已經腰斬任安還不解氣,又族滅他的全家。丞相劉屈氂與將軍李廣利獲罪是由於建議立昌邑王(李廣利之妹李夫人之子)為太子。所以不論站隊站在哪一邊,都沒有好下場。


在宗室謀反中,有時劉姓首惡可以赦免,而隨從必殺。例如文帝時的淮南王劉長謀反,因兄弟之誼,免於一死,而隨從人員則誅殺無論。待到劉長在發送外地的路上絕食而死,文帝後悔自己的決定,卻把奉命傳送劉長的侍者都給殺了。


2)大臣謀反,或被懷疑謀反。


宗室以外的大臣真正因覬覦王位而謀反的不多,多數是被誣告,或是感到已經被皇帝猜疑,處境危險,被迫自衛。特別是擁兵在外的武將容易遭疑。例如韓信,即使有點不馴服,也還沒有決心反劉,否則就不會被騙入朝。英布之反也是互相猜疑的結果。及至皇帝年幼,大臣攝政,就誘發出野心。霍光權傾兩朝,他的親家、女婿上官傑、上官安父子夥同桑弘羊、丁外人勾結燕王劉旦及長公主蓋主謀反。霍光大義滅親,四人皆滅族,株連無數。但是後來他的妻子為要把女兒嫁給宣帝,買通女醫,毒死皇后,霍光事後知道卻加以包庇,並且把女兒嫁給了皇帝做皇后,種下以後禍根。待霍光死後,皇帝開始逐步削霍氏家族的權勢,霍氏謀反,族滅,還牽連十幾家。霍氏至此滅。王莽專權,篡位成功,就勝者為王了,而在實現自己野心的過程中又不知因「站隊」問題,誅殺多少。


3)「怨謗」罪,就是背後非議朝政,或有怨言。武帝時的顏異、宣帝時的楊惲、嚴延年,都是以這一罪名丟掉性命。顏異的罪名是「腹誹」,就是別人私下批評朝政,他沒有表態,等於在肚子里誹謗。「腹誹」之罪從此開始。不說話也是罪名。楊惲已經以「怨望」罪,廢為庶人。他回老家後治產業,「以財自娛」。友人和侄子規勸他振作起來,復出還有希望。他不以為然,發了幾句牢騷,大意是做官沒有好下場。剛好遇上日食,有人告發他驕奢不悔過,把日食的災異歸咎於他。皇帝一生氣,抓起來下廷尉,以「大逆無道」罪腰斬。妻子發配到酒泉。侄子廢為庶人。與楊惲關係好的都罷官。所以,即便罷官回家做老百姓,還是逃不掉。


應該指出,凡是「怨謗」罪,一定有人告發。告密者或挾私報復,或邀功求賞。在君主專制下,皇帝缺乏正當的信息來源,這種行為受到鼓勵是必然的。不過漢朝的告密比起後來武則天,乃至雍正時期嚴密的特務機構還是小巫見大巫。這種對官員進行特務偵察的制度如何發展、「完備」起來的,值得設專題研究。


4)酷吏與酷刑。


漢朝的「廷尉」十分厲害,其職務是逮捕和審訊獲罪的大臣。皇帝下令交廷尉審訊,理論上尚未定罪,但事實上凡下獄的,都免不了嚴刑拷打,不問成死罪也很少能生還。所以大臣為免受辱,自殺的很多。有兩人得倖免的,一是蕭何。他因建議把獵苑的空地改為田地讓老百姓耕種惹怒劉邦,被下廷尉,「械繫之」(戴枷)。幸虧有人為他說情,得赦免。另一位是周勃,儘管他助劉家除諸呂,但文帝劉詢剛一坐穩帝位就罷相,回封邑後有人告他謀反,交廷尉審訊。周勃以千金賄賂獄吏,才得以免遭酷刑,獄吏還暗示他可以通過公主疏通,公主就是周勃的兒媳,薄太后之女。最後薄太后親自說情,得免。周勃出獄後感慨說,我身經百戰,卻不知道「吏」的厲害!實際上主要還因為他是皇親國戚,沒有這層關係,「吏」也不會出這個主意,文帝也不會手下留情。後來「下廷尉」的就沒有那麼幸運了。


武帝專用酷吏,有時皇帝做「好人」,認為可以免死,廷尉卻堅持「按律當斬」,替皇帝做惡人。張湯就是有名的「酷吏」,而他自己也沒有好下場。在他以後,一個比一個更殘酷,以至於人們倒懷念起張湯來,認為他雖嚴酷,還有法度,越到後來,越發殘酷無邊。


也有不肯自殺的,如哀帝時的丞相王嘉,因為封還皇帝為寵臣董賢加封的詔書,「帝怒」,令廷尉捕他入獄。他的手下準備了毒藥,哭著求他自殺,連廷尉都勸他自殺,他偏不肯。自己去公堂對簿,認為可以自白,結果「帝大怒」。在這種情況下,廷尉即使明知他無罪,也不可能做出公正的判決。最後他還是自己找出罪名;「身為丞相,不能進賢、退不肖,罪當死」,絕食二十天,嘔血而死。


5)武將獲罪多因戰敗或殺敵不力,多在武帝時。如幾名守邊的太守或因匈奴入侵,或因南越王反,戰敗,以「畏懦罪」被誅。


名將李廣之死是最大的悲劇。他立功無數,卻不得封侯,最後因迷路失期,當「下吏」,他受不了這種屈辱,自殺了(這又是一個被審訊之前先自殺的例子)。關於李廣的悲劇,《史記》「李將軍列傳」寫得非常精彩,司馬遷對他寄予無限同情,以曲筆為其鳴不平。本人多年前曾有文章論及。不知為什麼電視劇要把他處理成戰死疆場,從本質上改變了整個事件的內涵。


至於在戰爭中投降,留在後方的家族必遭族滅。李陵之降匈奴,連武帝自己也心裡明白是兵力眾寡太懸殊,並暗中有後悔自己調度不當之意,因此派公孫敖深入匈奴爭取李陵回來。公孫敖沒有完成任務,卻根據錯誤情報告李陵教匈奴為兵以備漢軍。武帝一怒而族滅其全家。後來才知道弄錯了人,那是另一名降將李續,並非李陵。但李陵從此斷了歸路,幾代名將世家從此敗落。


6)其他。


皇帝喜怒無常。今天被重用,明天獲罪是常有的事。例如武帝特別迷信方士。寵信一段時期,發現不靈驗,就殺掉,然後再找一個。在這過程中,反對方士者先被誅,逢迎、依附方士者後被殺。例如丁義因推薦方士欒大而封侯,不到一年,發現欒大所言不實,與欒大一起被腰斬。江充更是被寵信到釀成大禍,然後族滅之,與他勾結的宦官蘇文則當眾燒死。弱的皇帝受制於權臣,有時也想借不肯依附權臣的剛直之士改變處境,頂不住權臣的壓力,出爾反爾,反過來誅殺這些忠貞之士。元帝時的張猛、京房,宣帝時的王章都是這種命運。不過多數權臣、寵臣最後也沒有好下場。


有一個常見的詞:「上切責之」,即受到皇帝嚴厲批評,這一批評,就足以使人自殺。例如宣帝時的尹忠,因提出的方略「疏闊」,「上切責其不憂職」(即批評他不夠敬業),就這麼點事,自殺了。平帝末年,公孫閎被殺是因為王莽已決定篡位,逢迎者都獻祥瑞,唯獨他言災異。諸如此類,不一而足。在這種情況下,在朝為官要保全性命只有練就揣摩上意的高超本事,但這是十分困難的學問,因為「從來天意高難測」!


(三)帝王的「人才觀」


「武帝求賢詔」,一共不到一百字,是古文簡練的典範。「蓋有非常之功,必待非常之人」更是膾炙人口的名句。我少時讀時就留下漢武帝「求賢若渴」的印象,並且以為這是武帝剛即位時下的詔。後來才知道,那是在晚期,「以名臣文武欲盡」(差不多被他殺光了),才下此詔。而且還責成二千石以上的官員都要推薦人才,否則就是失職(說不定某個人才又要因沒有推薦人才而獲罪)。武帝後期誅殺日益頻繁,他巡遊無度,走到哪裡,哪裡的太守就遭殃。丞相一個接一個獲罪,有的任職不到一年。及至公孫賀被任命為相,嚇得不敢接受,「頓首涕泣不肯起」。最後被迫接受,出門說:「我從是殆矣!」他在位居然維持了十三年,結果還是因兒子犯事,父子同死於獄中,而且又是滅族。


在此之前,汲黯就曾勸過武帝,大意謂,你下很大功夫求賢,卻沒有盡其用就殺掉了,「以有限之士恣無已之誅」,還有誰與你共治天下?他言辭剴切,而且很激動。漢武帝付之一笑,說了一段絕妙之詞:「何世無才,患人不能識之耳。苟能識之,何患無才?夫所謂才者,猶有用之器也,有才而不肯盡用,與無才同,不殺何施!」他為自己的「慧眼」而得意:不怕沒有人才,就怕不識貨,既然不能盡為我用,就等於無才,不殺又怎地?殺了再去招就是了。一般人讀「求賢詔」不大注意其中一句話:「泛駕之馬,異之士,亦在御之而已!」與武帝回答汲黯的話聯繫起來看,再清楚不過:所謂人才不過是供驅使的馬而已,而英明偉大的帝王就是什麼馬都能駕馭的御者,一不順手,殺掉自不足惜。汲黯是唯一長期在皇帝左右的直言之士而竟然能全身善終的。連武帝自己都覺得難得。不過最後還是把他從身邊支走,派他到外地當官。汲黯還不情願走,說這樣皇帝身邊就只剩下阿諛逢迎之士了。殊不知,武帝對他的容忍大約已經達到極限,從身邊支走是出於對他的愛護,免於有朝一日撞到自己刀口上。漢武帝有充分自信,能把話說得如此透徹,他高度概括了歷代帝王的人才觀。而在「士」這邊,也就真的把自己當作馬,甘當馴服工具了。


(四)對人命麻木的歷史觀


中國歷史書上充滿了「血流成河」、「屍橫遍野」一類詞,已經不大引起注意。一個「族」字當動詞用,意味著至少幾百口人糊裡糊塗被奪去生命,連嬰兒都不能倖免。動不動就株連十幾家,那就是以千計了。腰斬、凌遲、杖斃……對於受之者是怎樣的慘痛,讀史者也很少停下來想像一下。大臣一旦獲罪大多是死罪,很少有期徒刑。最輕的是「廢為庶人」,或出錢「贖為庶人」。但是如前所述,回家當老百姓也往往不得始終,遇到有人告發,還不免一死。死刑以下有流放,或者肉刑,即砍掉肢體和器官:如黥、劓、髡、刖、笞等。文帝有一項「仁政」,就是部分地採納賈誼的建議,廢止肉刑。賈誼認為公卿大夫既然被任命管理百姓,就應該有尊嚴,即便獲罪,也要待之以禮,可以罷官、賜死、甚至滅族,但要存體面,不能動不動就割鼻子、砍腳,一個小吏也能對他進行人身侮辱,或「棄市」(在鬧市當眾砍頭),否則上下都不知廉恥,也不利於獲罪者以後改過。這其實就是「刑不上大夫」的原意。這「刑」是指侮辱人格的肉刑。文帝只是廢除了一部分肉刑,剃光頭、打板子與「棄市」還是保存下來。而打板子更變本加厲。例如該削鼻子的打三百,該削左腳的打五百等等。但是真的挨了這麼多鞭子的人很少能活下來,所以人稱文帝此舉「外有輕刑之名,內實殺人」。到景帝時再發一次慈悲,減笞五百為三百,笞三百為二百。這種刑罰不但肉體痛苦,而且侮辱人格。「士可殺,不可辱」,所以大臣自殺的多。也因此才有司馬遷報任少卿書,解釋自己何以受腐刑之大辱還沒有自殺。有諷刺意義的是,那任少卿(任安)自己還來不及自殺,就給腰斬了。


還有一項是吃人。撇開災年百姓「人相食」的慘狀不談,漢高祖劉邦的刑罰之一就是「烹」。彭越被煮熟後剁成肉醬,還分給諸大臣吃。蒯徹、欒布因各自與韓信和彭越有舊,也差點被「烹」,湯鍋都煮開了,幸虧兩人都善言辭,危急中憑三寸不爛之舌自辯,從沸湯鍋邊揀了一條命。項羽要「烹」劉邦的父親,劉邦耍無賴,表示可以吃他父親做的肉羹,更是盡人皆知。至於敵人,根本不必以「人」對待之,漢朝武將評功是以敵人頭顱數目計的,殺人不夠數目,不論戰功的意義多大,都不能封爵。對敵人「食肉、寢皮」從來都被認為正當的。「壯士飢餐胡虜肉,笑談渴飲匈奴血」傳唱至今。所以對魯迅《狂人日記》中的「吃人」,不僅作象徵意義上封建禮教殺人的理解,實實在在的吃人是堂而皇之載入史冊的。


對有些人說來,這些都是「支流」「末節」,並不妨礙「盛世」帝王的文治武功,漪歟修哉!誠然,歷史就是從野蠻一步一步發展到文明社會的。革命導師說過,奴隸社會無論怎樣殘酷,也比田園詩般的原始公社要進步。我們自不必苛責於古人。而且事實上君與臣,殺人和被殺與個人品質關係不大,「明君」與「昏君」都殺人;「忠臣」與「奸臣」都被殺。但是時至今日,我們該怎樣看待這一血腥的「支流」「末節」呢?是否能夠視而不見一味歌頌那「雄才大略」?或者仍然以「自古以來」就是「和為貴」自詡,並認為可以以此拯救未來的世界?歷史觀和現實世界觀是分不開的。我們需要繼承什麼樣的傳統?作為現代人,應以什麼標準衡量治國的成敗,歌頌什麼樣的「盛世」?


總之,轉到「以人為本」的歷史觀、世界觀,任重而道遠!


作者:資中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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