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文史 > 古代政府會怎麼判「殺辱母者」案

古代政府會怎麼判「殺辱母者」案


近日,一則「山東男子目睹母親因欠債遭11人凌辱,刺死一人被判無期」的新聞,使得「正當防衛」議題再次成為上周末國內輿論的焦點,網路上的相關議論文章可謂連篇累牘,蔚為壯觀。值此各路大能大顯神通之際,筆者這裡偏不說「正當防衛」,而是嘗試探討事件的另一面:有關血親復仇,以及其來自遙遠古代的「歷史意見」--「為母報仇」到底該不該寬免?


山東的這起案件之所以如此熱,除了我國司法實踐中對有關「正當防衛」認定的現實困境,顯然還涉及到中國人的另一種樸素情感:孝道。毋需諱言,雖然傳統儒家思想歷經幾千年的起落和近現代的式微,但無疑至今仍深刻影響著國人的道德認知,。「辱母之仇不共戴天」,「母親不救枉為人」,這些充斥中文網路的慷慨陳詞,東亞文化圈以外的人多半是說不出口的,而有關「孝道」與「律法」的激烈碰撞,遠非一時一日了。


兩漢泛濫,屈法伸情

因「血親復仇」問題而造成社會較大輿論震蕩,始於漢代。此前的先秦,國家制度發育尚未完備,包括「報仇」在內的私力救濟是一種普遍採用,並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官方認可的爭端處理方式。《周禮·地官》里甚至有為報仇專門設置的官員「調人」,其作用主要是對「民間復仇」加以規範,使這項民間事業得以健康有序的開展:讓有仇債者可以避居他鄉,審查報仇是否合乎於義,報仇不得超過必要的限度等。


到了大一統的秦代,由於統治者信奉法家學說,規定民眾必須「勇於公戰而怯於私鬥」,私人鬥毆自由被剝奪,違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先秦民間復仇之風因此大剎。至於儒家提倡的孝道思想,更是官方重點打擊對象,秦地父子反目、夫妻互相告密揭發的記載數不勝數,連血親復仇的社會基礎都幾近不復存在。不過,由於秦朝統治全國的時間只有短短十幾年,原東方六國地區民眾並未得到徹底的思想改造,給了其後接手政權的漢朝統治者很大的麻煩。


漢代以降,問題逐漸變得複雜起來。漢承秦制,繼承了一部分秦代的法治思想,但早期官方意識形態尊奉黃老之學,體現在制度層面,就是吸取秦代法律繁苛的教訓,制定比較簡省粗糙的律令體系,給民間按習俗解決糾紛留下了一定的空間。


武帝以後,朝廷獨尊儒學,東漢尤甚。從漢明帝開始,儒家思想開始深入人們社會活動和思想言行的方方面面,朝廷「以至孝理天下」。既然如此,那麼問題來了,《大戴禮記·曾子制言》有云:「父母之仇,不與同生」,如果報父母之仇天經地義,佔據了道德制高點,那國家律法將如何自處?


古代政府會怎麼判「殺辱母者」案



電視劇《漢武大帝》劇照,漢武帝後儒家思想開始深入社會


唯有調和。漢章帝建初五年,《輕侮法》炮製出台,根據此法,為遵從孝道而從事血親復仇活動,觸犯刑律者,降罪一等處理。如此一來,似乎法律與儒家道德規範達成了某種一致,既提倡了「孝道」,又體現了朝廷的「寬厚」,豈不妙哉?


可惜廣大刁民並不能體察皇帝一片良苦用心。法令頒行之後,血親復仇隨之猖獗,出現睚眥之怨必報的現象。很多情況下,父母只是受辱,並無性命之虞,兒孫輩們卻覺得尊嚴受到了天大的冒犯,動輒殺人以標榜孝道。由此造成的命案自然激增,兇悍刁民肆意妄為,甚至出現了為報仇在皇宮門口刺殺官員的事件,這就必須要管一管了。

唐宋謹嚴,憫情從法


兩漢「血親復仇」的紛亂教訓,給歷朝統治者以不小的困惑。只要繼續崇奉儒家思想,高舉「以孝義治天下」的大旗,民眾為孝復仇就具備了正當性,官府在處理「血親復仇」案件時就必然要損害法律的權威,「屈法而伸情。若頒布類似《輕侮法》這樣的法律,又有鼓勵暴力之嫌,民眾慣於睚眥必報,輕率訴諸私力救濟,也非治理之道,怎麼辦?朝廷自有耍滑頭的伎倆。


唐代武則天時期,發生了轟動一時的徐元慶案。徐的父親因為觸犯刑律,被下邽縣尉趙師韞處死。徐隱姓埋名,隱匿為驛站僕役,最終手刃仇人,並向官府自首。對於徐案如何處置,朝廷有過一番討論:殺人償命,況且殺的是朝廷官員,此人不誅,朝廷無威,國將不國;但徐為父報仇,屬於大孝,輕易動刀,孔夫子那邊不好交代。最後諫官陳子昂提出一個折衷意見:人還是要殺,以正國法,但不妨在此人墳墓前做出表彰,嘉獎他的孝義壯烈。此提案甚有創意,朝廷上下一致讚許,並成為」編之於令,永為國典「的經典判例。



古代政府會怎麼判「殺辱母者」案


乾陵,唐高宗李治與武則天的合葬墓


不過,徐案的處理看似左右圓通,法禮兼顧,實有自相矛盾之處。此案發生之後一百年,柳宗元寫了一篇名為《駁復仇議》的奏議,一針見血得指出:如果當時徐元慶的父親屬於被無罪錯殺,冤屈不得伸張,那麼徐元慶根據孝道的報仇行為是值得肯定的,合乎公平正義,但既然如此,執法官吏就應該向他謝罪,為何要把他處死?倘若徐的父親確實是有罪被殺,那麼徐的報仇就不合乎於義,根據《周禮》,不合於義的報仇是不值得推崇的,為何又要表彰他呢?


柳宗元的追問,一直到宋代紹興年間,終於有了回應。


宋高宗紹興年間,紹興籍狀元王佐母親的墳墓被人盜掘,屍骸曝露在外,這在當時,是對先人的嚴重侮辱。案子遲遲得不到偵破,恰好王佐的弟弟王公袞具有刑偵天賦,在盡孝雪恥意念的催逼下,竟被他破案成功,協助官府抓獲了犯罪嫌疑人嵇泗德。按照《宋刑統》,侮辱屍體,罪當絞刑,但奇怪的是,紹興府法庭卻輕判了嵇某。王公袞得知後,「不勝悲憤」,又使出私家偵探般的技能,混入監獄,手刃了仇人。


古代政府會怎麼判「殺辱母者」案



電視劇《大宋提刑官》漫畫版劇照


此案使得宋代的司法官員們面臨唐代徐元慶案相似的困境,但最後的結局卻出奇得圓滿。在議法(討論疑難案件的裁決)時,中書舍人張孝祥認為:血親復仇是自然正義的表現,但既然國家立法控制私人暴力,即應由法律來統一實施正義;按照刑律,侮辱死者理當判處死刑,但紹興府卻予以輕判,法律沒有替王公袞的母親討回公道,王公袞藉助私力救濟殺盜墓者就具備合理性,合乎公平正義,王公袞無罪。張孝詳的意見,獲得了同僚的一致認同。


在當代法律視角下,王公袞的行為是否真得無罪,值得商榷,但宋代司法實踐者的可貴之處在於:始終堅持在法律框架內,去實踐儒家價值觀和公平正義,但又不失同情變通,正如《鹽鐵論·刑德》中所言:「法者,緣人情而制,非設罪以陷人也。」



古代政府會怎麼判「殺辱母者」案



孫傳芳像


發生在民國時期的施劍翹刺孫傳芳案及其判決,則可以看成南宋王公袞案的近現代翻版:施劍翹殺害孫傳芳屬於犯罪,應當受到懲處,但其父未經審判被孫非法殺害,缺乏程序正義,構成對施劍翹行為的同情條件。民國政府最終特赦了施。殺辱母者案放在過去,大概也會按照這一思路加以處理吧。

喜歡這篇文章嗎?立刻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吧!

本站內容充實豐富,博大精深,小編精選每日熱門資訊,隨時更新,點擊「搶先收到最新資訊」瀏覽吧!


請您繼續閱讀更多來自 談文讀史 的精彩文章:

1908年袁世凱為何下野:原因都在東北
鄧小平的長征為何從當挑夫挑擔子開始?
毛澤東集中批「四人幫」後為何談到三國時期的孫權
朝戰美軍為何認為最大威脅並非來自中朝士兵?
康生挖空心思耗時8年 耍盡陰謀詭計炮製了哪起冤案

TAG:談文讀史 |

您可能感興趣

《刺死辱母者》案在古代怎麼判?
「刺死辱母者」事件要是發生在古代會怎麼判?
古代如何處罰「刺死辱母者」?
如果發生在古代,「刺死辱母者」如何判刑?
我懇求判「刺死辱母者」無罪
由刺死辱母者案 看中國古代如何平衡情與法
若在古代,刺死「辱母者」該當何罪?古今法令有何不同!
若在古代,刺辱母者,該當何罪?
假如「刺死辱母者」事件發生在古代?
兒子刺辱母者被判無期?可我也會這樣做
從「非法抗日」到「處決辱母者」:民意即自然正義
關於「刺殺辱母者」——我們來談談借錢這件事
宋代的一起「刺死辱母者」事件
從「刺死辱母者案」看基層治理問題
刺死辱母者古代版!皇帝感其孝行,不但不追究,还赏赐他官做!
網民給「刺死辱母者」叫好!中外案例並不能說明問題
吳鉤:宋代一起「刺死辱母者」事件
刺死辱母者古代版!皇帝感其孝行,不但不追究,還賞賜他官做!
唐僧的「刺死」辱母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