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遙:杭州縱火案慘劇,物業到底該承擔多少責任
文 |姚遙
▍杭州縱火案慘劇的核心癥結
杭州上城區鯤鵬路藍色錢江小區的火災里,一位母親和三個孩子不幸遇難。
事故發生後,業主們自發開始檢查消防設備,發現了更多的疑問。
與其他小區不同,這裡的消防栓被精美的封在牆面內,物業需要用吸盤等工具打開,其中一扇門花了三分鐘都沒有撬開。相比來說,常規的消防栓敲碎玻璃即可以使用。
有業主拍下消火栓里取下的消防器材檢查記錄卡,卡上的檢查時間分別是「17年1月15、2月15、3月15、4月15、5月15、6月15」,檢查結果填寫的都是「正常」。視頻中業主用手指塗抹,發現字跡都沒幹。
還有業主打開了消火栓的門,發現水帶根本接不上消火栓的卡口,水帶的卡口在那個位置裝不進去。
如果不是這起悲劇,業主不會自發的檢查消防設施。而這個過程中發現的諸多問題,剛好印證了火災發生後家屬的疑問,起火樓層的消防栓為何沒水,警鈴為何沒有響,物業為何沒有及時提供準確的戶型圖導致消防隊不能及時準確救援。種種疑問,都指向物業究竟有沒有認真履行消防義務,這是造成這次慘劇升級的核心癥結。
如今,物業公司做出了回應。物業公司確認有保安塗改過消防器材檢查記錄卡,但是消防栓能夠正常供水滅火,也盡到配合消防部門工作的義務。
綠城物業承認有消火栓巡檢遺漏、塗改檢查記錄
不過,物業公司的回應還是存在疑問。如果18樓的消防栓能夠正常供水,過火面積50多平米的普通家庭火災,為何消防部門用了近半個小時才控制,一個多小時完全撲滅。
另外一方面,破門的主要工具是消防斧,這一工具屬於消防標配。保安當時未能破門是因為缺乏專用工具的說法,並不能完全打消疑慮。
至於消防廣播正常啟動、但是房屋隔音效果太好不能聽見的說法,也不合道理。消防廣播的目的就是緊急情況下能讓業主聽到,聲音沒有大到讓業主聽到,居然不如保安敲門的聲音更大,這和消防廣播沒有啟動毫無區別。
▍物業應當承擔什麼責任?
如今,物業和業主雙方就火災發生時的情形各執一詞,真實情況究竟如何,需要等待公安部門針對火災事故的調查結束,出具火災事故認定書。這份認定書將是法院最終判決火災責任分配的重要參考。
根據新《消防法》第18條第二款規定,「住宅區的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對管理區域內的共用消防設施進行維護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範服務。」
從過往的訴訟來看,如果是業主家中自發或不明火源引發火災,或者是有其他人無意或者故意縱火引發火災,那麼,業主或縱火者通常是承擔火災事故責任的主要責任主體。物業公司沒有積極地履行消防義務的情況下,成為火災事故責任的次要責任主體。
有的物業公司能夠提供完善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培訓記錄、消防安全記錄表、滅火疏散預案、培訓證書等證據,充分證明完全履行了消防管理義務。這樣的物業公司,法院認可他們無需承擔賠償責任。
火災來臨,物業公司管理下的消防設施不能發揮作用,耽誤及時撲滅火災,是火災損失擴大的主要因素。從過往業主和物業公司的消防責任訴訟來看,物業承擔賠償責任的因素,包括消防管道無法供水、消防通道堵塞、預警燈故障、消防栓出水慢、消防栓有水但無卡扣等。諸多因素之中,消防栓不出水是頻率最高的責任,也直接影響消防的效率。
事後談論火災的責任與賠償,終究還是過於輕巧。這起火災之中,損失的不止是財物。錢財終究是身外之物,失去了總有方法得回來。還有四條被火災帶走的生命,永遠也無法被挽回。
江蘇省無錫市發生過類似案件,一起小區火災,造成一住戶兩人死亡。最終,法院認定物業公司管理有瑕疵,一是消防管道內未保持供水,二是消防通道被佔用,三是煙感警報器未及時發生作用。法院借鑒了我國最新頒布的《侵權責任法》有關懲罰性賠償的規定,終審判決在一審的基礎上增加了物業公司賠償比例。2010年3月,無錫市中級法院作出終審判決,維持一審物業公司賠償兩死者親屬各39124.7元判決;改判物業公司增加賠償兩死者親屬各117374.1元。
杭州火災的遇難者家屬起訴到法院,結局可以預見到會大同小異,保姆被公安繩之於法,物業公司根據責任確定賠償,網路輿論討伐無良保姆和居民自發檢查消防設施。不久以後,煙消雲散,再深的痛無法留下半點發生過痕迹,直到下一次悲劇的發生。
▍沒有責任人,住宅消防安全淪為公地悲劇
查找物業賠償火災的歷史,物業公司承擔賠償責任的案例比比皆是,只要證據到位,法院支持得乾脆,物業賠得爽快,事後類似的事情依然屢見不鮮。
我國現在對於工廠和公共空間的消防要求遠遠嚴於對住宅的要求,從最終的結果來看,住宅火災的死亡人數佔到全部死亡人數的八成以上。兩相對比,最大的不同,就是工廠和公共空間的消防工作都有切實的責任人,包括了公司企業的法定代表人,也有政府的主要負責人。無論火源來自哪裡,責任人對後果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有了責任人,消防設施管理、火災隱患整改、巡查都落在了實處。如果消極怠工,輕則賠償或者行政處分,最嚴重可以被判處消防責任事故罪。
2013年10月11日凌晨2時許,北京市石景山區麥當勞楊庄餐廳發生火災,原因是甜品操作間內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在充電過程中發生電氣故障,最後引起喜隆多購物中心發生火災,滅火過程中兩名消防員犧牲。事後,喜隆多購物中心辦公室主任、消防控制室值班員、值班經理3人,以及麥當勞總經理、值班經理2人,因為沒有組織員工消防演練、未能排除隱患、現場工作失誤等不同原因,被判處有期徒刑,最高刑期達3年6個月。
有了明確的責任人,消防工作不力需要面對嚴厲的懲罰。類似杭州火災這樣的住宅消防,責任人究竟是誰,始終曖昧不清,最終造成住宅火災的公地悲劇,帶來無窮隱患。縱火的保姆固然罪無可恕,然而消防工作是否紮實到位,同樣需要被檢視。
根據物權法的規定,業主對住宅建築物的公用部分擁有權利,並且應當承擔管理的義務。
根據消防法的規定,物業公司需要承擔消防安全義務。
依據物權法和《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規定,消防設施設備屬於共有設施設備,其維修、更新和改造的資金來源於業主共同繳存、屬業主共有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該資金專戶儲蓄、專款專用,由所有權人決策,並接受政府監管。
究竟是業主成為消防責任人,還是物業成為消防責任人,迄今並沒有定論。
理論上來說,業主擁有產權,對自己的人身安全與財產負責。
實踐中,公共消防設施和消防安全的管理,是大家的事情。大家的事情等於無人管的事情,搭便車的行為最符合人性。不到極端情況,業主不會主動關注消防設施。
業主畢竟還要工作謀生,並非職業的消防員,沒有時間、精力和能力去親自打理消防設施,消防安全同時被法律強制委託給物業公司承擔。
對物業公司來說,它名義上服務業主,本質上是盈利性的企業。消防設施的維護保養,需要投入相關費用。節省下來的費用,最終變成利潤。
物業公司不可避免地考慮機會成本,與其老老實實的肩負起全部的消防責任,不如伺機偷懶,賭一把僥倖。
就這樣,小區里的消防安全現狀,成為無人負責的公地悲劇,法律規定流於紙面。業主交了錢,以為物業會對此負責。需要花錢支出維護的地方,物業缺乏動力和壓力好好管。不需要物業出錢的地方,物業不想管也管不動。
如此混亂的局面下,有幾個小區的消防安全能夠倖免?
消防栓不出水,不到火災的時候不知道。消防通道被當成小區停車場,反正火災太過於小概率,停車才是每天都要面對的問題。消防樓梯被堆滿雜物,大多數情況下需要被默許。
物業平日不做消防演練不檢查消防設施能奈我何,沒有在第一時間積極協助救援能奈我何,消防栓不出水能奈我何。就算出了人命,最終不過是物業賠償了事。何況,這個賠償即便加上了懲罰性的要素,金額也並不高。
法律約束很嚴格,然而並沒有具體責任人接受懲罰,消防責任只能淪為一紙空話。
2017年6月16日,杭州閘弄口街道舉行消防演練
▍改變,從物業公司開始
2016年10月,上海就住宅區域誰是消防安全責任人進行了一次聽證會,公地悲劇浮出水面。
物業管理行業協會代表潘國強認為,法律規定,消防設施設備的所有權歸全體業主,不屬於物業服務企業,物業管理是一種市場上的商業行為,不應該承擔公共區域消防安全責任。
上海市人大代表花茂飛認為,應將物業服務企業主要負責人作為住宅物業管理公共區域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因為物業本身對房屋和配套設施以及公共場所進行維護、養護,包括消防安全防範、老舊小區消防通道管理等,不可能進行分散管理。
雙方觀點截然相左。
從邏輯上看,業主是小區的主人,健康狀態下的物業公司是受業主委託管理小區範圍內公共事務的受託方。業主繳納物業費,換取相應的公共服務,在保潔、綠化、水電等等生活服務之外,也包括了服務合同中約定了的消防安全保障。從契約關係上來說,物業公司正是住宅小區內需要被考核消防責任的對象。公共服務並非必須指定給某一家,業主也可以將這一責任委託給另一家願意承接服務的公司,如同美國一些治安不太好的小區,會單獨購買民間安保公司的治安巡邏服務。
但從現有的社會結構而言,消防服務不算一項很高門檻的活動,僅僅保障消防栓供水正常,滅火器按期更替,警報器正常工作,組織工作人員和業主進行消防演練學習,等等。這些工作,不需要額外委託一家專門的公司進行,目前的社會上也不存在大眾化的消防服務公司,物業公司接受這項委託合情合理合法。
至於物業代表為何拒絕承擔這一責任,想必他們自身最為了解消防責任的重大。只要拒絕成為責任人,消防法加給物業公司的義務便可以忽略不計。
沒有責任的存在都是耍流氓,就算是有著良好口碑的大型物業公司為富豪服務,消防義務一樣可以拋在腦後,只是維持著那個高端大氣上檔次服務的表象。大火突如其來,焚去繁華,留下我們一地不堪。
悼念杭州4人因火災遇難的同時,更不能忘記,2016年里,住宅火災已經導致1269人死亡。迄今為止,沒有人為這些生命負責。這個現狀,必須改變。改變,從落定住宅小區的消防安全責任人開始。頭號選手,就是物業公司。
每一個來到世間的生命,都鮮活的來過,他們不是卑微的草芥,他們希望帶來改變。他們即便離開,仍然希望我們能活得更好。我們不斷地發現問題,解決問題,用美好的生活告慰在天之靈,讓那些離去的生命更有尊嚴。
無論如何,四條人命走了,縱火的保姆已經歸案,而消防的疑慮仍需責任到位。這一次,該給消防安全的公地悲劇,做個徹底的了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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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遙| 騰訊·大家專欄作者,法律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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