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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元經營西南邊疆的統治思想及治策

元明清一個共有的特點是重視對邊疆地區的統治與經營。明清兩朝積極經營西南邊疆,固然有時代進步的原因,但與蒙元在西南邊疆進行過著力開拓也有密切關係。研究蒙元統治者經營西南邊疆的統治思想,及其採取的治策和統治的成效,具有重要的意義。前賢對蒙元經營西南邊疆的研究多注重土官制度、設治、發展交通、蒙元與土官的關係等方面,對蒙元經營西南邊疆的統治思想及其治策注意還不多,因撮文試作探討。

早在成吉思汗時期,蒙古統治者即注意到可利用雲南夾擊南宋。太祖問謀士郭寶玉攻取中原之策,郭寶玉答:「中原勢大,不可忽也。西南諸蕃勇悍可用,宜先取之,藉以圖金,必得志焉。」[1]1235年,窩闊台汗遣兵進攻荊襄與四川地區,揭開大舉攻宋戰爭的序幕。蒙古軍隊的進攻遭到南宋軍民的頑強抵抗。蒙古統治者曾派人偵察大理國的情況,為長途奔襲做準備。宋淳祐四年(1244),蒙古軍達雲南以北過靈關至九禾(今麗江九河),大理國遣將高禾迎擊,高禾戰死蒙古軍亦退去。蒙哥汗決定先攻大理國,汲其兵力物力對南宋進行「斡腹」夾擊。憲宗二年(1252),蒙哥汗命弟忽必烈與大將兀良合台率十萬騎兵遠征大理。在平定大理國後,忽必烈留兀良合台「攻諸夷之末附者」,自己率一部分軍隊北歸。據拉施特《史集》說,因雲南氣候潮濕軍中疫病流行,同時遭到當地諸族的抵抗,10萬蒙古軍得以生還者不過二萬人。

憲宗九年,兀良合台應憲宗之約,率四王騎兵3000人與雲南土軍1萬人攻破廣西橫山寨,連下貴州、象州、靜江府、辰州與沅州,直抵潭州(今湖南長沙)城下。聞忽必烈率軍至鄂州(今湖北武昌),兀良合台又率兵與忽必烈軍會合,此次出兵大體上實現了「斡腹之舉」的戰略設想。[2]

雲南戰略位置之重要與民風之淳樸,給忽必烈留下深刻印象。至元四年雲南王忽哥赤出鎮時,忽必烈面諭之:「大理朕手定,深愛其土風,向非曆數在躬,將於彼分器焉。汝往,其善撫吏民。」至元十八年,雲南土民發動大規模起事且揚言將攻成都,大臣疑其不然,世祖云:「雲南朕所經理,未可忽也。」乃對大臣立智理威面授處理機宜。[3]雲南為忽必烈親手平定,他對雲南之看重在當時已為世人所知。元人虞集說:「世祖皇帝之集大統也,實先自遠外始,故親服雲南而郡縣之,鎮之以親王,使重臣治其事,自人民、軍旅、賦役、獄訟、繕修、政令之屬,莫不總焉,獨不得承製署置屬吏耳。」[4]

忽必烈重視雲南還表現在親自挑選將吏,必遣親王或重臣往鎮雲南。忽必烈登汗位後,感到雲南諸蠻「變亂不常」,自己「撫恤之心雖切,而下民之志未安」,「非重臣鎮服不可」,於是封五子忽哥赤為雲南王。赴滇後四年,發生了雲南都元帥寶合丁與行六部尚書闊闊帶合謀毒死忽哥赤的嚴重事件。忽必烈思慮再三,決定在雲南建立行省,並於至元十年把重任交給深受寵信的重臣賽典赤。[5]據近人統計,鎮守雲南的將官在《元史》有傳者共有100人,其中蒙古31人,色目32人,漢人及其他民族37人。仕宦雲南的官吏在《元史》中共有79傳、100人之多,占《元史》列傳的七分之一,「當日元人重視西南,力征經營,可想見矣。」[6]

蒙元重視雲南及西南邊疆的其他地區,還有深層次方面的原因。

自統一蒙古草原向外擴展,蒙元統治者的政治思想大致經歷了三個發展階段。[7]大蒙古國時期基本上是沿用原有統治經驗,對所征服地區進行軍事統治;自入主漢地到元朝建立,忽必烈接受儒士郝經提出「用夏變夷」的建議,在政治制度與政策方面進行了相應調整;仁宗時期元統治者力主以儒術治國,理學實現了官學化。在以上三個階段中,以第二個階段政治思想的意義及影響最大。後世對忽必烈亦作如是評價:「世祖度量弘廣,知人善任使,信用儒術,用能以夏變夷,立經陳紀,所以為一代之制者,規模宏遠矣。」[8]郝經提出的「用夏變夷」理論,大致是認為若實現「用夏變夷」,即使用傳統的封建治國方法進行統治,雖「夷狄之君」也會得到上天的認可及民眾的擁戴,實質是為蒙古貴族指出一條推行漢法以鞏固統治的道路。但也應看到,忽必烈推行漢法並不徹底,漢蒙傳統文化的衝突貫穿整個元代。由於以忽必烈為首的蒙古貴族吸收傳統封建思想及其治術有一定限度,因此前代統治者中多見的「華夷有別」與「內華夏、外夷狄」等偏見,在元朝統治者的頭腦里十分淡漠,這也是元朝較少把西南看作邊疆,通常並不把西南少數民族視為「夷狄」的一個原因。

元朝統一全國,結束了500餘年的紛爭和血戰,使各族人民有可能在較安定的社會環境中生息。元代民族關係一個值得注意的現象,是統一後的中國從各民族傾軋廝殺的戰場變成了民族的大熔爐,唐代以來進入中國的沙陀、吐谷渾、党項、契丹、渤海和女真等族人,元代以後都與漢人融為一體;來自草原的蒙古族,在與漢族等農業民族的密切接觸中也提高了文明程度。生活在西南邊疆的各民族,包括白蠻、烏蠻、俚僚等世居民族,和蒙古、色目等外來民族相互的接觸與融合也是如此。之所以出現這樣的情形,首先基於元代實現了全國統一和各族人口相互雜居的有利條件,但與蒙古統治者的某些觀念不同於漢族也有關係。蒙古統治者進入漢地後,由於受落後的征服民族必然接受先進的被征服民族的較高文明這一法則的支配,因而逐漸順應歷史潮流,在統治制度方面大量採用漢地的統治方式,並與漢族地主階級逐漸結合,形成了蒙漢地主階級聯合統治的政權。

另一方面,為維護蒙古貴族的特權利益和因受蒙古落後勢力的抵制,忽必烈及其繼承者實行漢法又有其限度;元朝不僅實行「四等人制」,在諸多方面還保留了蒙古落後的舊俗。在制度及文化方面,元朝所具有的這種進步與落後的「二元性」,在處理民族關係時同樣鮮明地表現出來。一方面,元朝在全國實行「四等人制」推行民族壓迫政策,而另一方面,蒙元統治者屬於少數民族,較少「華夷有別」和「內華夏、外夷狄」的封建正統觀念,對邊疆少數民族較少歧視與偏見。邊疆少數民族倘若歸附,元朝通常授其首領以一定的官職,並納入國家官吏系統較為放手地使用,在此基礎上形成了有別於前代「羈縻」治策的土官制度。

蒙古貴族來自草原,最關心的大事莫過於征伐、狩獵與宴饗。成吉思汗曾與將領討論何為男子漢最大的快樂,他的看法是「鎮壓叛亂者,戰勝敵人,將他們連根剷除,奪取他們所有的一切」。[9]以成吉思汗為首的蒙古貴族,還自認為對外的擴展受到神的核准與保護,其邊界以外的國家被認為是正在形成蒙古帝國的組成部分。[10]這些觀念在蒙元歷代統治者中根深蒂固,即便是忽必烈亦未能免其俗。他們對進行征討戰爭、溝通與他國的聯繫,以及通過交換和貢納獲得遠方的食品及珍物深感興趣。可見元朝多次發動對外戰爭,重視發展國內和通達國外的交通,都有其思想上的根源。在西南邊徼及其以南地區,蒙元數次攻打安南、占城並出兵傾複蒲甘王朝,控制了沿伊洛瓦底江南下安達曼海的通道;至元二十九年又進攻爪哇,同時與印度、真臘和暹國等國也有頻繁往來。元朝在上述地區活動半徑之大與對外活動之積極,使前代王朝難望其項背。元朝與西南鄰國之間密切的交往,在客觀上加強了雙方的聯繫,有利於對外經濟和文化的交流;雲南行省與湖廣行省南部作為元朝對外的門戶,同時也得到加強並獲得進一步發展的機會。

還應指出,由於長期發展的結果,宋未時西南邊疆地區人口的數量已有很大增加,經濟發展與資源開發利用的程度亦明顯提高。據程文海撰《元世祖平雲南碑》:至元十一年雲南行省建立時有人口128萬餘戶,以每戶五人計算,雲南和今貴州東部等地共有640餘萬人口。據近人研究,[11]至元間雲南地區有人口三四百萬,元代後期今貴州地區有人口200萬以上,人口數量與《元世祖平雲南碑》的記載基本相符;至元間今廣西地區的人口也在350萬以上。唐宋時期雲南和廣西糧食生產的水平也有很大提高,鐵銅金銀等礦藏得到進一步開發。值得注意的是從元代開始,西南邊疆的木材也受到重視並得到一定規模的開採。元代以前西南邊疆經濟的發展與對資源的初步開發,為蒙元統治者在這一地區實施強化治理準備了必要條件;在西南邊疆地區發展社會經濟,對蒙元統治者來說也具有相當大的誘惑力。

緣由於此,雲南行省和湖廣行省南部所具有邊疆地區的色彩,因人為隱逸的原因而顯得淡薄,在蒙元統治者看來,西南邊疆與內地相比並無很大的區別;進一步來說,西南邊疆不僅是提供賦稅物資的來源,也是進攻鄰邦的基地和擴大對外交往的門戶,因此應該著力經營。在以上統治思想的支配下,蒙元統治者不但刻意經營雲南行省與湖廣行省南部,在不少方面還採取內地的方式進行施治,諸如在各地廣泛設治並深入統治,普遍徵收賦稅與礦課,積極發展交通和開辦學校,徵調土軍參加各類征伐戰爭等。正如《元史·地理一》所說:「蓋嶺北、遼陽與甘肅、四川、雲南、湖廣之邊,唐所謂羈縻之州,往往在是,今皆賦役之,比於內地。」在蒙元的積極經營下,元代成為西南邊疆發展最快的時期之一。

另一方面,由於蒙古統治者對各族人民進行嚴重的壓迫和剝削,又不善於調整階級關係與社會關係,元朝的統治由興盛很快走向衰敗,其繁榮主要是在世祖統治的30餘年和以後一段不長的時間,在西南邊疆也不例外。

在以上統治思想的指導下,蒙元對雲南及其附近地區進行全面經營。

受命到雲南建立行省的賽典赤·贍思丁,在成吉思汗、窩闊台、貴由、蒙哥、忽必烈執政時期均見擢用。他赴任後注意調整階級關係和民族關係,克除弊端發展生產,並在至元十一年建立了雲南行省。於是結束南詔、大理政權統治500餘年的局面,雲南與內地建立了前所未有密切的政治聯繫,也標誌著以州縣取代了原設的萬戶府,統治方式從以軍事鎮壓為主向鎮撫兼用轉變。行省建立後的二三十年,是邊疆社會比較安定經濟較為繁榮的時期。至元十六年賽典赤卒於任上。賽典赤欲得長治久安所推行全面治理的措施,深得忽必烈的贊同,他詔雲南省臣盡守其成規「不得輒改」。因擔心後繼者改做法,元廷一度拘收雲南行省印唯存宣慰司都元帥府,次年方復立雲南行省,以賽典赤長子納速剌丁繼領行省平章政事,這些都反映了忽必烈徹底治理雲南地區的決心。

據記載,雲南行省下轄37路、2府、3屬府、54屬州及47屬縣,還置有以下宣慰司:曲靖宣慰司、烏撒烏蒙宣慰司、羅羅斯宣慰司、大理金齒宣慰司、臨安廣西元江宣慰司、八百宣慰司、銀沙羅甸宣慰司、蒙慶宣慰司、邦牙宣慰司、威楚開南宣慰司,所屬的宣撫司則有麗江路宣撫司與廣南西路宣撫司。至於行省所轄範圍,趙子元《賽平章德政碑》說:「東接宋境,西距蒲甘,北抵吐蕃,南屆交趾,地方千里者五,總隸-百餘州」。《元史·地理四》則言:「其地東至普安路之橫山,西至緬地之江頭城,凡三千九百里而遠;南至臨安路之鹿滄江,北至羅羅斯之大渡河,凡四千里而近。」可見雲南行省統治的範圍,包括了今雲南全省、貴州省的西部、四川省的西南部以及今緬甸的北部、越南的西南部、寮國和泰國的北部,其統治區域之大,超過了元以前歷代設置的政區。

雲南行省還設有一些直隸行省乃至中央的職能機構,見於記載者有:1.提刑按察司或肅政廉訪司。至元二十年元立雲南按察司,二十七年立雲南行御史台,大德二年罷雲南行御史台置肅政廉訪司,泰定四年又初置雲南行省檢校官。2.屯田管理機構。至元二十二年行省以專人主全省屯田;泰定四年,詔以馬思忽為雲南行省平章政事,「提調烏蒙屯田。」此外行省還設有烏蒙等處屯田總管府和建昌路屯田總管府。3.儒學提舉司和學校。《賽平章德政碑》說:至元十年賽典赤於中慶、大理兩地設儒學提舉。二十八年元在雲南諸路遍設學校,其教官從蜀士中選充;延祐元年又正式設立雲南行省儒學提舉司。4.規措所。至元十二年置雲南諸路規措所,「以贍思丁為使。」5.榷稅官。至治三年,元設大理路白鹽城榷稅官與中慶路榷稅官。6.廣教總管府。至順二年,元朝設立廣教總管府16所,「以掌僧尼之政」,其中有雲南諸路。7.國家養馬場。元朝在全國設14處大型養馬場,雲南、亦奚不薜都牧養了國馬。8.惠民藥局。據《元史·食貨四》:湖廣行省和雲南行省均設有惠民藥局。9.測景所。至元十六年,元在全國設27所測景所以觀測天文,置所之地「東至高麗,西極滇池,南逾朱崖,北盡鐵勒」。

據《經世大典敘錄·屯戍》:統一全國後,元朝「命宗王將兵鎮邊徼襟喉之地」。除設置行省外,元朝在雲南地區還派駐了一些受封為「雲南王」或「梁王」的蒙古宗王。見於記載的雲南王有:忽哥赤、也先帖木兒、老的、王禪、帖木兒不花、阿魯、孛羅。梁王的地位高於雲南王,後期行省事務實為梁王所控制。見於記載的梁王有:甘麻剌、松山、孛羅與把匝剌瓦爾密。

元對雲南行省地區的統治,無論其設治之廣泛與統治之深入都遠超前代,可將元代的情形與前代作一比較。前109年西漢置益州郡,益州郡的最西面到達怒江東岸,最南面達今越南萊州一帶。69年東漢設置永昌郡,永昌郡轄今雲南的臨滄、西雙版納和緬甸的東北部;但東漢對永昌郡的統治相當鬆弛,永昌郡下轄八縣,有七縣在郡治不韋縣(今雲南保山)以東,表明對不韋縣以西、以南的大部分區域仍難以控制。諸葛亮南征後,蜀漢在永昌郡南部增設永壽縣(治今雲南耿馬)和南涪縣(治雲南今景洪),表明蜀漢在這一地區的統治有所深入;但兩晉以及南朝時雲南的地方勢力爨氏僅能守蜀漢之舊,對邊疆地區的管理無所建樹。南詔曾幾次對怒江和瀾滄江中下游用兵,並在這一區域增設一些稱為「城鎮」的軍事據點。南詔對上述地區的統治主要是依靠派駐的官吏與鎮將,《蠻書·雲南城鎮》說諸城鎮官「懼瘴癘,或避在他處,不親視事」。另外,南詔以邊疆少數民族為部落奴隸,「攻戰即點之,」平時則較少管理。大理國前期繼承了南詔的疆域,但不久南部邊疆便為景龍金殿國所據。

據《元史·地理四》,雲南行省在西部、南部邊疆設立的官署有:中統二年於金齒、白夷地區立安撫司,至元十五年改為宣撫司,又立六路總管府;二十三年併入大理金齒等處宣慰司(治今保山)。十三年,立柔遠、茫施、鎮康、鎮西、平緬和麓川諸路,俱隸大理金齒等處宣慰司;大德中又置車裡總管府(治今景洪)。在今臨滄地區和緬甸東北部,元朝先後設立銀沙羅甸等處宣慰司(治今雲南瀾滄以北)、邦牙宣慰司(治今緬甸曼德勒西南)、八百等處宣慰司(治今泰國北部清邁)、蒙慶宣慰司(治今泰國北部昌盛)、老告總管府(治今寮國北部琅勃拉邦),以及雲遠、蒙憐、蒙萊、太公、木連、蒙光、木邦、孟定、謀粘、孟隆、木朵、蒙兀諸路和一些軍民府。

元朝治理雲南地區,以交通業的成就最為突出。雲南行省的驛傳具有如下特點:一是驛傳發達遍布全省。雲南行省的驛道網路,以麗江、威楚、建昌、烏蒙、曲靖、普安、廣南、車裡、永昌、騰衝等路府所在地為樞紐,以中慶和大理為中心通向四面八方。建成的驛道不少是利用舊道,也有一些是辟創的新道,新道中最重要的是自中慶經普安達黃平的道路,此道開通後迅速成為通達內地的要衢,明清相沿一直影響到近代。還有一些驛道延伸至鄰邦,例如:由過麗江入吐蕃道達今拉薩,繼續向西可至今印度噶倫堡;沿大理或中慶至車裡道向南可至今泰國和寮國的北部;走中慶經通海至蒙自道可達今越南河內乃至越南中部;由中慶經大理至金齒道入今緬甸北部,往西可到印度阿薩姆邦,往南沿伊洛瓦底江可至今緬甸南部。

雲南驛傳的第二個特點是組織嚴密管理完善。據記載雲南行省有驛站78處,其中馬站74處、水站4處,有驛馬2345匹、牛30隻和船24艘;[12]實有驛站的數目尚不止此數。雲南行省還設有急遞鋪。在管理方面,行省專設負責驛傳事務的驛站台官,高級官吏和雲南王、梁王也經常過問驛傳事務;至於地方官府奉命修道置站及補充驛馬更屢見於記載。人員往來方便、傳遞信息迅速,是雲南驛傳的第三個特點。憲宗八年金齒蠻十人北上朝覲,路上走了約兩年半;置驛後交通不便的情況大為改觀。世居民族競相赴京進覲,甚至成為朝廷的負擔,至元二十九年世祖下詔:「雲南邊徼入朝,非初附者,不聽乘傳,所進馬不給芻豆。」[13]憑藉交通之便,元朝經常調動雲南的宗王和官吏,並派員前來稽查政務或考覆錢穀,元朝還多次調兵入滇,奉調軍隊動輒達數十萬人。

交通業的發達,為外地移民進入邊疆創造了便利條件。元代有大批漢人、蒙古人、色目人以軍人、官吏、商人等身份來到雲南,其中不少人落籍不歸。因此明初地方志稱:「雲南土著之民,不獨僰人而已,有曰白羅羅,曰達達,曰色目,及四方之為商賈軍旅移徙曰漢人者雜處焉。」[14]元代遷入西南邊疆的外來人口雖不少,但都是因駐守、仕宦或謀生而遷徙,尚無類似明清時期官府組織大規模移民的情形,這是應該指出的。

雲南行省還努力發展農業生產。如據《元史·地理四》:至元間滇池因年久失修,「夏潦必冒城郭,」賽典赤組織軍民鑿渠泄滇池水,得地一萬餘頃,「皆為良田雲。」元朝還在雲南大興屯田。據《元史·兵三》:南下之初,蒙古軍遇堅城大敵必屯田守之;全國統一後,元於各地遍立屯田「以資軍餉」。雲南、八番、海南、海北等地因為是「蠻夷腹心」,尤「設兵屯旅以控扼之」。雲南行省所轄軍民屯田有:[15]威楚提舉司屯田、大理金齒等處宣慰司軍民屯田、鶴慶路軍民屯田、武定路軍屯、威楚路軍民屯田、中慶路軍民屯田、曲靖等處宣慰司軍民屯田、烏撒宣慰司軍民屯田、臨安宣慰司軍民屯田、梁千戶翼軍屯、羅羅斯宣慰司軍民屯田、烏蒙等處屯田總管府軍屯。合計屯田總戶數有19149戶及6000人,墾田71667雙及1250頃(烏撒宣慰司、羅羅斯宣慰司的田數因闕載未統計在內)。以每雙合5畝計算,見於記載的屯田不少於483335畝,是一個頗為可觀的數字。

元朝在雲南屯田規模之大為前代所無,屯田對提高農業生產的水平與傳播封建文化,所產生的影響亦不可低估。但應指出,元朝的屯田主要仍是為了「以資軍餉」和加強屯田地區的鎮守,並非是出自全面發展農業生產方面的考慮;而且元朝的屯田僅限於在有農業基礎的地區,這些與明朝的屯田有所不同。

雲南行省的統治有別於前代的一個情況,是開始實質性地徵收賦稅。至治三年,元廷免八番、思、播、兩廣洞寨差稅一年,四川、雲南、甘肅秋糧三分。至元二十二年,雲南省臣脫帖木兒奏言十餘事,其中有「免逋賦、征侵隱、賦豪戶、除重稅」等事,世祖命擇其可行者行之。[16]均可證明雲南行省正式徵收賦稅。在金齒等邊遠地區,則是按人口或住房的數目徵收金銀;元朝收取租賦或稅賦的地域十分廣闊,遠至金齒、八番黨兀、普定府羅甸等邊遠地區。雲南行省在各地徵收租賦或稅賦可說是常年不懈,有連征30餘年者。在徵收的租賦或稅賦中金銀佔了很大的比例,亦有徵收「差發」的情況,有全省輸金每年「近二百萬」的記載,[17]但就全省而言仍是以收繳「田租」(稅糧)為主。據《元史·食貨一》所載全國歲納糧數,雲南行省為277719石,納糧數遠遠高於甘肅行省、遼陽行省和四川行省,亦多於陝西行省近五萬石。

在前代的基礎上雲南行省擴大礦藏開採的規模。據記載,雲南設有行省管理的打金洞和銀場;一些路亦設有開採與加工金銀製品的手工業製造局,大理和中慶等路還生產食鹽。另據《馬可波羅行紀》,[18]建都、大理、金齒、羅羅斯、禿落蠻地區(在今雲南昭通、會澤一帶)盛產金,外省商人攜銀來雲南易金「而獲大利」;金齒地區亦產銀,當地少數民族因喜以銀片飾齒而被稱為「銀齒蠻」。據《元史·食貨二》:雲南行省有威楚、麗江、大理、金齒、臨安、曲靖、元江、羅羅、會川、建昌、徳昌、柏興、烏撒、東川、烏蒙等15處產金,在全國是產金地點最多的一個省;威楚、大理、金齒、臨安、元江諸處產銀;大理、澄江兩地產銅,至元二十二年,元朝撥漏籍戶于澄江薩矣山采煉銅礦,建礦場11所。還有中慶、大理、金齒、臨安、曲靖、澄江、羅羅、建昌等處產鐵。據記載天曆元年全國歲課之數,雲南行省納金課184錠有餘,納銀課735錠有餘,所納金課和銀課的數量均居全國之冠。銅課全國僅有雲南行省納2380斤,鐵課雲南行省納124701斤。

據研究,[19]元朝的金課是淘金戶向政府繳納的定額之課,銀課為政府簽撥入銀場從事冶煉生產的銀冶戶所納之課。雲南行省也是如此,如據《元史·世祖紀》:至元二十八年,雲南行省參政怯剌言:「建都地多產黃金,可設治並令近民煉之以輸官。」「從之。」從有關記載來看,雲南行省開採金銀,雖設有官營的機構,但仍是以各族百姓開採為主,官府收其稅;至於銅鐵礦的開採則僅限於官營。

元朝還在雲南各地開辦學校傳播封建文化。賽典赤赴雲南不久,就在大理和中慶設立儒學提舉;賽典赤死後,其子忽辛乃於諸郡邑「遍立廟學」,並擇飽學之士擔任教官,於是「文風大興」;[20]延祐元年元又設立雲南行省儒學提舉司。自兩漢以來,雲南地區與內地建立了經濟文化的聯繫,但元以前雲南的文化帶有明顯地方色彩;大理國知識分子尊崇王羲之,而「不知尊孔、孟」。元朝在雲南各地立文廟塑孔子像,當地少數民族頗感新奇,稱之為「漢佛」。在內地封建文化潛移默化的影響下,雲南等地的文化與之逐漸合流,時人形容說:「北人鱗集,爨僰循禮,漸有承平之風,是以達官君子紹述成軌,乘馹內地,請給經籍,雖窮邊蠻僚之鄉,咸建庠序矣。」[21]雲南諸族還參加科舉考試,並有一些人取得名次。據記載:全國選鄉試合格者300人赴會試,300人間蒙古人中有雲南一人;色目人中有雲南二人;漢人中有雲南二人。[22]

綜而言之,由於蒙元的高度重視與努力經營,雲南地區的諸多方面都取得長足進步,元朝的統治在當地也留下不可磨滅的影響。試舉一例:洪武十四年(1381),明將傅友德等率30萬軍隊自貴州攻入雲南並擊潰元軍主力。在明軍西進攻取滇中與大理時,滇東黔西的土官又聯合反叛;以後大理與今保山、德宏等地的元朝土官,以及今昆明等地本已附明的土官紛紛起事,並推舉被擊潰的元軍將領為首領。明軍用了十餘年的時間,花費很大氣力才最終平定雲南與貴州。如果不是元朝的統治在當地產生了深刻影響,各地土官對元朝如此忠誠是很難解釋的。

相比較而言,蒙元對今廣西重視的程度不如雲南,但由於蒙元著力經營邊疆的思想具有全局性,因此對經營廣西亦持積極態度;經過治理廣西取得的成效雖不如雲南,但在做法方面兩地可說是大同小異。

據《賽平章德政碑》:至元十一年(1274),賽典赤建雲南行省時招徠廣西諸族,「是歲廣中降者八十餘州,籍四十萬戶。」十三年阿里海牙出征廣西,大部分地區先後被平定;次年元朝於靜江置廣南西路宣撫司;十八年改荊湖行省為湖廣行省,廣西歸湖廣行省管轄;二十八年元立左右兩江宣慰司都元帥府,元貞元年,元並左右兩江宣慰司、宣撫司為廣西兩江道宣慰司都元帥府;至正二十三年元朝曾設立廣西行省,以廉訪使也兒吉尼為平章政事。據《元史·地理六》,元朝在廣西設置官署的情況如下:大德元年,並南丹州和慶遠路為慶遠南丹溪洞等處軍民安撫司,後並左右兩江宣慰司為廣西兩江道宣慰司,又設靜江、南寧、梧州、潯州、柳州、欽州、廉州、思明、太平、田州、來安、鎮安、容州、象州、賓州、橫州、融州、全州諸路和平樂府、鬱林州、藤州、賀州與貴州。另外,湖廣行省還設嶺南廣西道肅政廉訪司,至元三十年又設海北海南道肅政廉訪司;宣慰司則有廣西兩江道宣慰司與海北海南道宣慰司。

元朝亦遣軍鎮守廣西,有關記載如:至元十九年,潭州行省因臨川南接占城及未附黎洞,奏請設立總管府「一同鎮戍」,元廷「從之」。二十四年湖廣行省在呈文說:蒙古軍、漢軍及新附軍,「多有差撥占城、雲南、沿海、兩廣、福建諸處鎮守。」大德二年,元廷命廣海、左右江戍軍「依舊制以二年或三年更代」。[23]雲南與廣西不同之處,是駐守宗王的數目較多,還分為梁王、雲南王等不同級別,在廣西則未見類似記載。

元代廣西的交通也很發達。據《元史·兵四》:湖廣行省有驛站173處,其中有陸站100處,有馬2555匹、牛545隻;有水站73處、船580隻。在見於記載的九個行省中,湖廣行省擁有驛傳數名列第三。廣西最重要的交通線是由邕州北上經桂州、荊州抵內地的道路;自大羅城(在今越南河內)達邕州的驛道開通後,元朝與安南間往來主要是走經邕州北上桂州的道路。《安南志略·物產》也說:自元朝平宋,「驛桂始近,安南屢貢焉。」至元二十二年元沿大羅城達邕州的道路置驛,「每三十里立一寨,六十里置一驛,每一寨一驛屯軍三百鎮守巡邏;」沿途營站橋樑「往往相接」。

以自大羅城經邕州、桂州達荊州的道路為幹線,以靜江(治今廣西桂林)為中心,在廣西地區形成了縱橫交錯的驛道網路。重要的通道有如:通向岳州(治今湖南嶽陽)、湘潭(治今湖南湘潭)和新州(治今廣東新興)的驛路,經梧州(治今廣西梧州)通達北流(治今廣西北流),西南達邕州(治今廣西南寧),再西進或南下接抵雲南或安南的驛路;經賓州(治今廣西賓陽)渡海到達瓊州(治今海南島瓊山)的驛路。以上諸道中有陸路也有水路,還有水陸路銜接使用的情形;其中既有舊路也有拓建的新道。通過廣西元朝聯繫的區域,遠至中南半島南部的真臘(今柬埔寨)等地。

湖廣行省在廣西積極發展農業生產並進行屯田。至元年間,阿里海牙率軍民修復人工運河靈渠的36座斗門,「以通遞舟。」至正十五年,肅政廉訪副使也兒吉尼得知兩年前山洪爆發沖毀靈渠,遂組織當地軍民對靈渠進行修復。[24]據《元史·地理六》和《元史·兵三》,湖廣行省設立的屯田,除有湖南道宣慰司衡州一處外,在廣西及其附近地區還設有兩處,一處是海北海南道宣慰司民屯。至元三十年,元召募民戶並遣新附軍于海北、海南等處屯田,大德三年罷屯田萬戶府,屯軍悉令還役,令8428戶民戶繼續屯田;除位今廣東的高州、化州的屯田外,在瓊州路有屯戶5110戶,屯田292頃有餘;雷州路有屯戶1566戶,屯田165頃有餘;廉州路有66戶屯戶,屯田四頃有餘。其二是廣西兩江道宣慰司僮兵屯田,大德二年土官黃勝許叛逃交趾,遺棄水田545頃7畝,元朝遂招募溪洞瑤、僮族民丁在上浪、忠州等地開屯耕種;十年又置藤州屯田,開田208頃有餘。至元二十八年,廣西元帥府請求募南丹州民5000戶屯田,湖廣行省平章哈剌哈孫命擇地立為五屯並設屯長統之,並發給屯戶耕牛種子與農具。

如同雲南行省,元朝在廣西屯田也有藉此加強鎮戍的用意。例如:泰定三年廣西官府請增戍兵,並以土民屯田「備蠻」;元統元年元立湖廣黎兵屯田萬戶府,下統13個千戶所,每所轄兵1000人和500名屯丁,「皆土人為之。」烏古孫澤曾於接界安南的雷白等十餘寨開水田522頃,籍民4600餘戶耕種。[25]

關於收取賦稅。據《元史·食貨一》:元貞二年元始定江南夏稅之制,「獨湖廣異於是。」大德二年,宣慰使張國紀奏請改為夏稅,據說實行後「湖、湘重罹其害」,成宗詔罷之;次年元又在湖廣行省改戶稅為夏稅並征之。另據《元典章·聖政二·復租稅》:大德七年,「荊湖川蜀州郡拘該供給八番軍儲去處,夏稅秋糧,荊湖與免三分之二。」可見徵收夏稅秋糧的做法在湖廣行省最終還是得到實行。《元史·食貨一》記載全國歲納糧數,湖廣行省為843787石,在納糧的九個行省中名列第四;天曆元年江南諸省所納夏稅鈔數,湖廣行省為19378錠。另據《元史·食貨二》:湖廣行省歲納酒課58848錠有餘,在納酒課的九個行省中名列第三;歲納醋課1231錠有餘,在納醋課的七個行省中排名第四。從上述情況來看,湖廣行省生產的糧食和上繳糧食的數目,在諸省中居於中上水平。

湖廣行省對一些礦藏進行了開採。《元史·食貨二》稱今廣西全州產鐵;天曆元年統計諸省繳納歲課之數,湖廣行省繳納金課80錠有餘,納銀課236錠有餘,納鐵課282595斤,納鉛錫課鉛1798斤。在湖廣行省的諸種礦藏中,以鐵礦的開採量最大,《元史·食貨二》說產鐵者「獨江浙、江西、湖廣之課為最多」;天曆元年,湖廣行省繳納鐵課數達28萬餘斤,在諸省中位居第一。關於開採礦藏的途徑,據《元史·世祖紀》:至元十九年元廷罷湖廣行省金銀鐵冶提舉司,「以其事隸各路總管府;」另據《元史·烏古孫澤傳》:至元二十九年,廣西兩江道宣慰副使烏古孫澤查出海北元帥薜赤干在雷州掠奪男女數百人、牛數千頭及大量金銀器物,看來所查出的金銀器物為當地諸族製造。湖廣行省雖開辦了一些從事金銀礦藏開採與加工的手工業局院,但產量仍趕不上民間生產的數量。

食鹽則是廣西官府專營的大宗產品。廣西瀕海地區的製鹽業原有較好基礎,元代又進一步發展。至元十三年,元朝恢復廣西的鹽務管理機構廣海鹽課提舉司;當年食鹽產量達到24000引,摺合960萬斤,接近南宋時產量1000萬斤上下的水平。[26]三十年元又設立廣西石康鹽課提舉司,大德十年鹽的產量增加11000引,至大元年又增鹽15000引。至世祖末年南方所產食鹽的總量已超過南宋時的產量,其中廣西增加的幅度相當大。至文宗天曆年間,全國的鹽產量到達最高點,延祐二年廣西產鹽達到50165引。以後隨元朝的衰敗食鹽生產也呈下降趨勢;後至元五年湖廣行省在呈文中說:廣海鹽課提舉司額鹽為35165引,余鹽為15000引;近年因戰火不斷,正額積虧40000餘引,因此請求減免;中書省乃准於15000引內減少5000引。[27]對廣西出產的木綿和茶,元朝成立專門機構收取賦稅;據《元史·世祖紀》:至元二十三年元復立靜江等榷茶提舉司;二十六年,元置湖廣等5處木綿提舉司,「責民歲輸木綿十萬匹,」以都提舉司總其事。

對在廣西建立學校傳播封建文化,元朝亦持積極態度。湖廣行省的士子不但參加科舉考試,而且取得較好成績。據記載,元朝命11處行省舉行鄉試,選鄉試合格者300人赴會試;在300人之蒙古人中有湖廣行省三人;在色目人中有湖廣行省七人;在南人中有湖廣行省18人。

從漢晉至唐宋,今貴州地區一直是封建統治比較薄弱的區域,元代情形始有改變。元朝重視今貴州地區有以下原因。

今貴州地區有多條重要交通線經過。至元十三年後,元朝開通自中慶(在今昆明市區)經烏蒙(今雲南昭通)達敘州(今四川宜賓)的水陸驛傳,二十八年又開通自中慶經貴州(今貴州貴陽)達鎮遠(今貴州鎮遠)的驛道,遂接通辰州(今湖南沅陵)以東的「常行站道」。以後元廷又於鎮遠至岳州(今湖南嶽陽)的沅江水道設24處水站,行旅至鎮遠可分流走水路或經陸道繼續北上,此道遂成為雲南、湖廣地區聯繫內地最重要的交通線。三十年元又開設從中慶經烏撒(今貴州威寧)達瀘州(今四川瀘州)的驛道,前行西北可至成都或轉東北達重慶。諸道開通後,今貴州地區成為聯繫今雲南、四川、廣西和湖南的交通紐帶,如《元史·地理六》所說:「貴州(治今貴陽)地接八番,與播州相去二百餘里,乃湖廣、四川、雲南喉衿之地。」以上道路既置驛傳,使臣和軍隊往來十分頻繁,《元史·兵四》有在以上地區多次增頒乘驛憑證的記載,例如:至元二十一年,元廷增給各處鋪馬聖旨,其中荊湖、占城等省十道,四川行省所轄順元路宣慰司三道,思州宣慰司和播州宣慰司各三道。

雲南、四川、湖廣諸省設立後,今貴州地區因戰略位置重要成為諸省爭奪之地,這是當地一些官署隸屬關係屢次變動的重要原因。例如:至元三十年,四川行省奏:「思、播州原隸四川,近改入湖廣,今土人仍願其舊。」元廷遣使問田氏、楊氏土官,其言:「昨赴闕廷,取道湖廣甚便,況百姓相鄰,驛傳已立,願隸平章答剌罕。」延祐五年,仁宗敕雲南、四川兩處行省「歸還所侵順元宣撫司民地」。[28]

因以上緣由,元朝十分重視經營今貴州地區,其決心之堅定與態度之積極,表現在統治者不厭其煩出兵平定其地,派遣宗王重兵鎮守並在上述地區廣置官署,《元史·本紀》對這方面的情形有詳細記載。據《元史·地理六》,位今貴州地區屬於雲南行省的官署有:烏撒烏蒙宣慰司、普安路、普定路、烏撒路和茫部路。屬於湖廣行省的官署則有:八番順元蠻夷官,僅在西南八番、羅氏鬼國地區即轄有1620處洞寨;管番民總管,轄小程番等53處蠻夷軍民長官;順元等路安撫司,轄九溪十八洞蠻夷以及雍真乖西葛蠻等處長官司等24處;思州宣撫司,轄鎮遠府等67處;沿邊溪洞宣慰司;播州宣撫司,轄黃平府等33處土府州;新添葛蠻安撫司,轄南渭州等131處土州和洞寨;定遠府,轄桑州等五處土州。

元朝在西南邊疆普遍推行以土長為官吏的土官制度,但在今貴州地區還任命一些蒙古人和色目人擔任地方官吏,甚至因任職年久許可世襲,由此可見統治者對上述地區的重視。如蒙古人別兒怯不花,屬燕只吉歹觫氏,「世為八番宣撫司長官,」英宗授以八番宣撫司達魯花赤之職,別兒怯不花赴任後「洞民感悅」,有累歲不服者亦喜曰:「吾故賢帥子孫也,其敢違命。」[29]

為加強對今貴州地區的統治,元朝又於其地置立屯田。元在今貴州和與之毗連地區屯田的情況如下:至元二十七年立烏撒路軍屯,以土軍114戶屯田,田數闕載;延祐七年又開普定路屯田,分烏撒、烏蒙屯田卒2000人赴之。八番、順元等處亦設有軍屯,《元史·成宗二》說:大德元年八番、順元等處初隸湖廣行省,後改隸雲南行省,「雲南戍兵不至,其屯駐舊軍逃亡者眾,仍命湖廣行省遣軍代之。」另據《元史·劉國傑傳》:大德五年,順元土官宋隆濟、蛇節率眾反,湖廣行省平章劉國傑在行省西部南北3000里的地域設置38處屯戍,又遣將士守之,「由是東盡交廣,西亘黔中,地周湖廣,四境皆有屯戍,制度周密,諸蠻不能復寇。」劉國傑在湖廣行省西部設置屯田的範圍甚廣,西面已進入今貴州地區。

元朝積極開拓今貴州地區的種種做法,均為前代所未見。蒙元在今貴州地區的積極經營,對當地的發展產生了重要影響,明朝始把今貴州地區單獨設為一省,便是以元朝的統治為基礎。

綜而言之,由於蒙元統治者本身是來自邊疆的少數民族,推行漢法又有其限度,因此較少「華夷有別」與「內華夏、外夷狄」的偏見,對邊疆少數民族也較少歧視與防範。為了在邊疆地區獲取賦稅與礦產品,以及通過邊疆地區實現對外擴展的戰略目標,蒙元在西南邊疆實行積極開拓與系統經營的政策。雲南為忽必烈親手平定,因此他對治理雲南尤為重視。

在前代統治的基礎上,蒙元在西南邊疆地區的經營取得了明顯成效,對西南邊疆地區與統一多民族國家的發展作出了重要貢獻,成為西南邊疆發展史上一個重要的轉折點。蒙元的經營,也為明清兩代在西南邊疆施行全面的統治與開發奠定了堅實基礎。

亦應指出,蒙元經營西南邊疆,在統治思想上較之前代雖前進了一大步,但對以之作為經濟發展的重要資源,進行全面開發和充分利用還缺乏必要的認識,這一點把蒙元對西南邊疆地區的積極經營與明清王朝的全面開發區別開來。[30]另外,元朝享國日短,中期以後統治趨於腐敗,對其在西南邊疆的經營也產生了不利的影響,對元朝經營西南邊疆所取得的成就,估計過高同樣是不恰當的。

[1](明)宋濂等撰:《元史》一四九《郭寶玉傳》,中華書局1976年點校本。

[2]《元史》一二一《速不台傳》附《兀良合台傳》。

[3](民國)屠寄撰:《蒙兀兒史記》卷七六《雲南王忽哥赤傳》,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影印本。《元史》卷一二《察罕傳》附《立智理威傳》。

[4](元)虞集撰:《道園學古錄》卷五《送文子方之雲南序》,《四部叢刊》本。

[5](元)趙子元撰:《賽平章德政碑》,載(明)劉文征撰:(天啟)《滇志》卷二四《藝文志》,雲南教育出版社古永繼1991年點校本。《元史》卷一二五《賽典赤贍思丁傳》。

[6]參見夏光南著:《元代雲南史地叢考》,中華書局,1935年。

[7]參見劉澤華主編:《中國政治思想史》「隋唐宋元明」卷,第450頁,浙江人民出版社,1996年。

[8]《元史》卷一七《世祖十四》。

[9]參見韓儒林主編:《元朝史》,第12頁,人民出版社,1986年。(波斯)拉施特主編:《史集》,第一卷第二分冊,第362頁,商務印書館1983年余大鈞譯本。

[10]參見(德)傅海波等著:《劍橋中國遼西夏金元史》,第404頁,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8年。

[11]參見路遇等著:《中國人口通史》,第630頁,633頁,635頁,山東人民出版社,2000年。

[12](明)《永樂大典》卷一九四二三《二十二·勘·站·站赤八》,引《經世大典》,中華書局1959年影印本。

[13]《元史》卷一七《世祖十四》。

[14](明)陳文等撰:(景泰)《雲南圖經志書》卷一,雲南省圖書館藏本。

[15]《元史》卷一《兵三》,《元史》卷六一《地理四》。

[16]《元史》卷二九《泰定帝一》,《元史》卷一三《世祖十》。

[17]《愛魯神道碑》,(元)姚燧撰:《牧庵集》卷一九,《四部叢刊》本。

[18](元)《馬可波羅行紀》第121章、122章,馮承鈞譯本,河北人民出版社1999年黨寶海新注本。

[19]參見高森林著:《元代賦役制度研究》,第72頁,河北大學出版社,1997年。

[20]《元史》卷九一《百官七》,《元史》卷一二五《賽典赤贍思丁傳》附《忽辛傳》。

[21](元)李京撰:《雲南志略·諸夷風俗》,雲南民族出版社1986年王叔武輯校本。(元)王彥撰:《中慶路重修泮宮記》,(景泰)《雲南圖經志書》卷八。

[22](元)《通志條格》卷五《科舉》,北平圖書館影印本。

[23]《元史》卷一四《世祖紀》,《元史》卷一九《成宗二》。

[24]《丞相楚國公武定公傳》,(元)蘇天爵撰:《元朝名臣事略》卷二,中華書局1996年刊本。(明)黃裳撰:《靈濟廟記》,(嘉靖)《廣西通志》卷三三。

[25]《元史》卷三《泰定帝二》,《元史》卷三八《順帝一》。《烏古孫澤墓志銘》,(元)陸文圭撰:《牆東類稿》卷一二,《常州先哲遺書》本。

[26]參見郭正忠主編:《中國鹽業史》古代編,第431頁,人民出版社,1997年。

[27]《元史》卷九四《食貨二》,《元史》卷九七《食貨五》。

[28]《元史》卷六三《地理六》,《元史》卷二六《仁宗三》。

[29]《元史》卷一四《別兒怯不花傳》。

[30]對明朝和清朝開發西南邊疆的情況,參見方鐵:《明朝統治者眼中的西南邊疆》,載《史學論叢》第八輯,雲南大學出版社,2001年;《清朝治理雲南邊疆民族地區的思想及舉措》,載《思想戰線》2001年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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