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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小瑜:中世紀歐洲大學與中國科舉制度

年少時候讀《儒林外史》,最讓我震驚的是范進中舉的故事,因為戲劇性太強烈了。范進因為長期未能入學中舉而鬱悶。這一困境首先影響了他的婚姻,娶了屠夫胡老爹的女兒,還被岳父斥罵為「現世寶窮鬼」。中舉之後,范進歡喜瘋了,胡屠夫卻戰戰兢兢,起初還不敢照人吩咐的將他一巴掌打醒。中舉前的范進貧窮潦倒,但是進取之心不死,所以算不上有顏回的風骨。孔子讚揚顏回:「一簞食,一瓢飲,在陋巷,人不堪其憂,回也不改其樂。」歐陽修在《富貴貧賤論》里就此闡釋說:「君子莫不安於貧賤,為小人者不閔則笑。」如果我們作一個略為引申的解讀,歐陽永叔這裡的主題,「貧賤常思富貴,富貴必履危機」,其實很好地概括了科舉制度下中國古代文人的處境。科舉的確是一個非常有效的向上社會流動的機制。但是這個機制的有效性在於它是一座獨木橋,邁不過去的話,范進這樣的文人就只配給胡老爹恥笑,而胡老爹的憐憫和恥笑會刺激范進去衝擊這座獨木橋,由貧賤而趨富貴。越過這座獨木橋之後,文人的出路還是單一的,只有為皇帝服務這一種選擇,其命運依然是危機四伏的。歐陽修議論說,侍奉皇帝不當,為原則過於剛直,就有「殺身成仁」的可能。我們對科舉制度近來正面評價比較多,強調官吏考試制度公平和改善平民地位這些積極的因素。


中國歷史的研究者有時候有一種下意識的、微妙的中西比較。鄧嗣禹先生對科舉制度的評價在很大程度上出自他對西方教育和考試制度偏低的估計。鄧先生1943年在《哈佛亞洲研究學報》發表《中國考試制度西傳考》,探討科舉對歐美文官考試制度的影響,為此提到西方文化人對科舉的讚揚和借鑒。最早觀察到這一現象的是法國學者,譬如布呂內蒂埃(即鄧先生提到的布倫退爾)在1906年就談到,在設計他們本國文官考試的時候,法國人曾經參考過他們自己當時對中國科舉制度的知識和理解。鄧先生的文章幫助大家注意到西方一些學者和政治家有一度是看好中國科舉制度的,尤其是伏爾泰等18世紀啟蒙運動的文化人。在國力貧弱的那個時代,相信鄧先生此文一定讓讀者心情振奮。鄧先生自己在盧溝橋事變之際經由東北和日本赴美,至國會圖書館編纂清代名人傳記,直至1946年夏歸國任教於北京大學歷史學系,1947年秋再度返回美國,直至1988年去世。他在1937年赴美途中飽受「日本軍閥暴虐」,有《去國記》一文記敘這段經歷。《西傳考》一文主旨並不涉及對西方教育和考試制度沿革的深入辨析,不過鄧先生的結論卻說西方原無筆試制度,也無銓選官員的考試,「中國文官考試制度傳入歐洲國家以後也使他們採行同樣的制度,這是毫不足疑的」。晚近的國內學者也循鄧先生的思路補充更多材料,認為科舉制公平競爭、平等擇優的原則為西方近代文官考試制度所採納。鄧先生的思路基本上是把中世紀歐洲的教育和官員選舉看成是落後不堪的。這不符合歷史的實際情況,需要糾正,不宜再繼續沿用下去。


馬克思曾經說過,中世紀的「天主教會不分出身,不分財產,在人民中挑選優秀人物來建立其教階制度」。他還就此評論說,「一個統治階級越能把被統治階級中的最傑出人物吸收進來,它的統治就越鞏固,越險惡」(《資本論》第3卷下冊,人民出版社1975年,第679頁)。由於教會同時也是國王官吏的主要提供者,所以馬克思所描寫的這一情形自然也延伸到世俗政府。鄧嗣禹先生援引的拉什德爾所著《中世紀歐洲大學》一書,出版於19世紀末,修訂本出版於1936年(Hastings Rashdall,The Universities of Europe in theMiddle Ages,3vols.),至今仍是歐洲教育史的經典之作。該書遵循傳統的西方大學史寫法,按照國別組織敘述,分別介紹各所大學的情況,重點在大學制度和法規,但是有專門的章節對大學起源和學生生活進行細緻描寫,最後一章談到大學的社會作用。上個世紀70年代以後,西方大學史的研究重點由制度史轉向社會史,其成果對我們了解大學在官員銓選和社會流動方面所扮演的角色有很大幫助。這方面的代表作有歐洲大學校長執行會議主持編輯和出版的4卷本《歐洲大學史》,其中第1卷和第2卷是里德-西莫昂(Hilde de Ridder-Symoens)主編的《中世紀大學》(1992)和《近代早期歐洲大學》(1996)。

大學學位在中世紀逐漸成為官員的准入資格。拉什德爾曾經說,中世紀大學「對人類的最大貢獻是把世間事務的管理,也就是世界的統治,放在受過教育的人們的手中」。國王或者大貴族使用的文官是中世紀最有教養的人群,而且越來越多是大學畢業生,尤其是法學院畢業生。我們可以把古代中國的社會結構簡約地描述為皇帝—官員—平民,中世紀歐洲的情況就很難這樣概括,因為國王、大貴族、城市、主教和教宗都是相對獨立的政治力量,對應的官員銓選也必定多元化。歐洲社會通過大學培養以及向宮廷和教會輸送官吏的制度很適合這樣的環境,畢業生的去向不是單一地為國王服務,而是有多樣選擇和可能性。中央政府權力的相對薄弱是中世紀歐洲沒有出現中國式科舉考試的主要原因之一,而這並不意味著西方沒有擇優錄用官員的傳統,其大學教育制度本身就承擔著與中國科舉類似的功能。


舉用平民通常被看作是中國古代科舉的突出優點。西方中世紀的大學和官吏銓選制度對社會中下層也是開放的。而且中世紀歐洲向上社會流動的特點是,做官並不是唯一的出路。與科舉制度不同,大學為人們開拓的出路是多元的,包括擔任主教、修院院長、法官、律師、醫生、大學教授等等。約翰?鮑德溫(John W.Baldwin)研究過1178到1215年間巴黎47位常任學校教師的從業情況(這個時期學生的資料過於稀缺),希望藉此探索教育對社會流動的影響。他注意到,在巴黎大學逐漸形成的這個時期,在16位有傳記資料的教師中,有4人是出身「低下」的,3人是神父的私生子,1人是城市市民,7人來自中小封建領主家庭,只有一人出自大封建貴族家庭。這47位教師中間有39位的後續職業生涯是可以追溯的,其中有將近一半擔任了樞機、大主教、主教和修院領袖。另有將近百分之四十的人獲得其他高級神職,其餘人也有教士的身份和收入。後面這兩部分中間有一些人可能終身擔任教師。鮑德溫特別談到,大學在其雛形階段就已經開始為國王政府提供官吏,譬如在法王菲利普二世(1180-1223年在位)的宮廷里至少有十幾位官員是擁有教師頭銜的(即後來的碩士和博士學位)。這一時期英國國王身邊的高級幕僚也是教師出身,國王財政帳目里提到的擔任官職的教師保持在十幾人以上。這些人當然同時也具備教士的身份。由這些殘缺的資料,我們可以看出,大學教育在當時已經成為中下階層向上社會流動的重要途徑。


與中國古代科舉制度一樣,歐洲中世紀和近代早期大學是平民重要的向上社會流動渠道。二者不同之處在於,大學教育所構成的社會地位改善途徑不是單一的、官本位的,而是多元的,具有專業人士培養的性質,教士、律師、文書、教授和醫生是畢業生在國王官吏之外的多種選擇,獲得尊貴地位並不是只有做官這一條道路。這是中西傳統社會的一大差別!彼得?莫拉夫(Peter Moraw)在《中世紀大學》里談到,教宗英諾森三世(1198-1216年在職)本人曾經在歐洲最早的法學院波倫尼亞大學就讀,他任命的樞機有六分之一是巴黎大學的學生或者教師,而教宗格列高利九世(1227-1241年在職)任命之樞機有一半是巴黎大學的師生。在法國國王直接控制的地區,從12世紀後半期到13世紀中葉,主教中間擁有教師資格的人(即擁有學位者)由3%左右上升到40%左右。14世紀教宗在駐紮阿維農期間(1309-1378年)任命的134位樞機中有66位接受過大學教育,其中70%左右擁有法學學位,30%左右擁有神學學位。13、14和15世紀的英國主教在牛津或者劍橋受過教育的比例分別為50%、70%和90%左右。在北歐、中歐和東歐,包括現在德國所在的地區,大學教育成為向上社會流動主要渠道的現象比西歐和南歐要出現得晚。


歐洲城市市民利用大學提高自身社會地位的動作要先於封建貴族,後者長期重視武備軍功。法國的拉昂主教堂與國王以及教廷關係密切,到14世紀後期,其中的教士有65%以上有學位,很多有博士或者碩士學位。這些教士中間只有不到15%的人有貴族家庭背景,其餘多出自市民家庭。在佛羅倫薩和其他義大利城市,法學學位和醫學學位是商人和其他中產階級提高和鞏固自身地位的一個手段,與此同時,外來的、沒有當地社會和家族背景的律師和醫生也因為他們的技藝被僱傭。1379年建立的牛津大學新學院有比較完整的學生註冊資料。從1380年到1500年,在937人中,63.2%的學生來自鄉村,其中大多數來自「小土地所有者」家庭;城市背景的學生佔21.8%,其中只有七分之一來自城市貴族家庭;騎士和貴族背景的學生佔總數的12.5%,其中只有8人來自大貴族家庭。中世紀和近代早期歐洲的總體情況是,大量司法和行政的重要職位逐漸由中等階層出身的大學畢業生擔任,儘管最高決策權還是掌握在國王、王室成員和世襲大貴族手裡。

在中國古代,文人沒有取得為皇帝做官的資格,譬如做私塾教師的秀才,通常是寒酸、悲哀和被人小看的。范進為鄉試的盤纏求助丈人胡老爹,被罵了一個狗血噴頭:「也該撒泡尿自己照照!不三不四,就想天鵝屁吃!趁早收了這心,明年在我們行市裡替你尋個館,每年尋幾兩銀子,養活你那老不死的爹娘和你老婆才是正經!」同一時期歐洲的律師、教師和醫生不僅可以獨立於官府,而且有尊貴的地位。法學院畢業生除了擔任國王的法官和幕僚,還有不少擔任法學教授,或者被聘為地方貴族和城市的律師,或者代表富有的商人,在法庭與國王的法官抗辯。法官的情形也十分複雜。巴黎高等法院是法國的最高司法機關,早在14世紀中葉就為法學畢業生所把持,是「舊制度」時期與專制王權抗衡的重要力量。擁有博士學位本身就意味著獲得一系列特權和很高的地位。神學博士可以在教會的大公會議上參與討論和表決。博士往往被看作與貴族地位相當。城市市民甚至鼓吹博士的地位應該高於作為武士的封建貴族。在有些地區,法學博士在擔任法官或者律師20年以後可以依法獲得貴族的身份和權利,譬如可以攜帶刀劍,免除市民的賦稅和服役義務,在法庭上不得對他刑訊逼供,他的妻子可以穿戴華麗昂貴的首飾和衣服。大學教授在很多地方被列入城市貴族的行列,享有相應的特權。


從唐宋到明清,參加科舉而沒有及第的人可以通過擔任幕僚而獲得一定的社會地位,但是其中也不乏對國家充滿怨恨者,譬如唐代的黃巢和清代的洪秀全。西方大學畢業生也有被邊緣化的情況。體制外中世紀和近代早期歐洲知識分子主要指是那些獲取學位而無法就業者,或者指那些無法獲取自己理想職業的畢業生。他們並不一定是非要做官,但是希望能夠有一份與自己專業和期望值對應的職業和收入。法國啟蒙運動和大革命時期的激進知識分子有一些就是這樣的情況,譬如著名的讓·保羅·馬拉。這位把無數人送上斷頭台的革命家就是一位沒有找到合適職位的醫生,同時也是一位沒有成功的作家。但是總的來說,晚近學者並不認為中世紀和近代早期大學畢業生有嚴重的就業不足問題。真正的問題是,中西傳統社會都不是現代意義上的平等社會。正如科舉是否及第背後有複雜的社會關係因素,西方大學生的就業和發展與他們的家庭出身和家庭影響也有著密切的聯繫。對貧窮的學生,期望值與實際的個人發展機會之間總是有著距離。歐陽修說「君子莫不安於貧賤」,可見中國古代一些知識分子在內心並不認為以科舉博取功名是一條讓人愉快的道路。不過在官本位的社會壓力下,對沒有功名者,「為小人者不閔則笑」,歐陽修自己以及眾多文人還是不得不走上科舉這座獨木橋。所以歐陽修也寫有為曾鞏落第惋惜的文章,即《曾鞏秀才序》,感慨人生際遇的偶然性,認為科舉考試並不一定反映真才實學。西方知識分子更早專業化,他們的出路也更加多元一點,他們的難題不限於能否做官,還可能是能否找到待遇豐厚的律師、醫生和教書的職位,做官和從事這些專業工作並無那麼明顯的貴賤之分。


歐洲中世紀大學制度比中國的科舉考試制度優越還是有更多缺憾?要回答這個問題,上面簡略地從社會流動角度做出的分析還是遠遠不夠的,我們還需要進一步思考教育內容、考試方法、就業模式對文化和社會發展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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