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文史 > 馮學榮:伊藤博文和李鴻章的馬關談話(九)

馮學榮:伊藤博文和李鴻章的馬關談話(九)

馮學榮:伊藤博文和李鴻章的馬關談話(九)

馮學榮:伊藤博文和李鴻章的馬關談話(九)


本系列系依據文言文信史資料《馬關議和中日談話錄》譯出


(續上篇:上回談到台灣的交接問題,李鴻章說台灣的交接問題不歸我管,伊藤博文聞之,感到十分不安,他希望李鴻章負責到底,於是他對李鴻章窮追猛打,兩人越談越不爽,差一點吵起來了)


伊藤博文:中堂大人您連改期都有權,這個交接細則與和平條約同樣重要,怎麼能說不歸您管呢?


(馮學榮評:聽李鴻章說他對台灣交接一事撒手不管,伊藤博文感到十分緊張,因為伊藤博文知道當時台灣巡撫唐景崧態度反日,而李鴻章無論怎麼說都屬於當時中國官員裡面相對好打交道的,所以伊藤博文希望李鴻章負責到底,不但割讓台灣,而且還要主持台灣的交接事宜)

李鴻章:這些都是換約之後才應該談的事情,與日後的中日兩國通商水陸章程等事情,可以一併商議。


伊藤博文:台灣交接,這是目前最要緊、最緊急的事情。


李鴻章:這個要等(馬關條約)換約以後,再進行商議,您要知道,台灣巡撫不歸我管,要總理各國事務衙門才有這個權力管他,台灣交接一事,應當在總理衙門商議,我現在和您談的,不過是將台灣割讓給你們日本而已,或許這樣也可以,等到換約的時候,可以另行訂立台灣交接簡明章程。


伊藤博文:這樣純粹是浪費時間。


李鴻章:在沒換約之前,還不能這麼說,台灣仍然屬於中國。

伊藤博文:這個你倒說的對。


李鴻章:要麼我們在條約里約定:台灣交接事宜,等本約互換批准之後,兩國再另行商議。


(馮學榮評:李鴻章這是在盡量為中國拖延台灣交接的時間)


伊藤博文:既然這樣,我馬上派兵前往台灣,幸虧台灣不在停戰聲明的地域範圍之內。


(馮學榮評:伊藤博文這句是賭氣的、恐嚇的話,意思是你故意拖延我,那麼我就派兵打,不跟你客氣)

李鴻章:既然你們出兵,那麼我們可以在(馬關)條約里刪除有關台灣的內容,就讓你們日本出兵自己去拿好了。


(馮學榮評:李鴻章這句也是賭氣話,意思是你要打,你去打好了)


伊藤博文:為什麼台灣交接的時間不能提前限定?


(馮學榮評:伊藤博文其實也不想談崩,他看自己沒嚇倒李鴻章,於是語氣立馬恢復正常,回歸商量的口吻)

李鴻章:這事真不歸我管。


伊藤博文:六個月交接台灣,時間太久了,和平條約換約之後,你們的總理衙門可不可以馬上訂立章程,說條約一經互換,台灣馬上交給日本?


李鴻章:給是給日本,但是在交接之前,還是需要另行訂立交接辦法。


伊藤博文:根本不需要什麼交接辦法,你們中國只需要將台灣島內的中國兵全部撤走即可。


(馮學榮評:伊藤博文很警覺,他知道割讓這麼大片領土是一件大事,宜迅速解決,不宜長拖,以免夜長夢多,以防各種變數)


李鴻章:如果說台灣交接不需要章程的話,那麼你剛才給我看的細則又是怎麼回事?


伊藤博文:我剛才給您看的細則,只有寥寥幾條,而且都是請你們撤兵的,你說台灣要拖延六個月之後才轉交給日本,這也太久了吧?


李鴻章:這樣吧好不好,我們換約之後,各自派出代表,議定交接章程。


伊藤博文:那樣的話,我們是不是也要約定一個期限呢?


李鴻章:不用。


伊藤博文:和平條約一經換約,台灣馬上交接。


李鴻章:難道就不用訂立交接章程嗎?


伊藤博文:限定一個月之內,夠了沒?


李鴻章:可以這樣定:條約批准互換之後一個月內,中日兩國派代表商議台灣交接章程。


伊藤博文:不行,不是「一個月內商議」,而是「一個月內交接完畢」。


李鴻章:你剛剛不是說了,貴國會指派文官去台灣,既然這樣,貴國為何不指派幾個文官,去找中國台灣的巡撫(唐景崧)另行協商交接事宜呢?


伊藤博文:我讓(助理)伊東用英文寫好:換約之後一個月內,中日兩國各派代表,辦理台灣交接事宜。


李鴻章:一個月的時間,太倉促了,總理衙門和我都離台灣很遠,不能詳細知道地方的情形,最好由中國的台灣巡撫和日本的代表在台灣商議交接辦法,(馬關)條約一經簽署,中日兩國就是友好國家,有什麼事情不能商量的呢?


伊藤博文:一個月內交接,完全足夠了。


李鴻章:台灣交接一事,其實很繁瑣的,至少要兩個月的時間才夠,這樣辦事才能穩妥,貴國何必這樣猴急呢?台灣已經是你們的口中之物。


伊藤博文:口中之物又怎麼樣?要咽下去才算,只要沒咽下去一天,我們都是餓得慌。


李鴻章:我們都賠你們兩億兩白銀了,足夠你們填飽肚子、撐一段時間了,換約之後,我們還需要請旨、指派官員交接,一個月的時間,確實是太過於倉促了。


伊藤博文:可以在條約里寫明:一個月之內,請旨派人辦理交接等等。


李鴻章:請旨這些敏感字,就不要寫進條約了。


伊藤博文:你們一個月派出官員辦理交接,能不能做到?


李鴻章:我們一個月內派出官員沒有問題,但是具體的交接事宜,還是需要中國台灣的巡撫(唐景崧)來酌情裁定。


(馮學榮評:李鴻章多次將台灣交接事宜推給台灣巡撫,一是拖延時間,二是不想管交接事宜,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伊藤博文:那麼我們應當這樣寫:限兩個月之內,台灣交接完畢。


李鴻章:我們應該寫一個月內兩國派出代表協商交接,但不必約定多久之內必須要交接完畢。


伊藤博文:我覺得要寫明白,兩個月之內台灣必須交接完畢,否則會夜長夢多,我不想節外生枝。


李鴻章:只需要寫明:一個月內,兩國指派代表,辦理交接,就可以了。


伊藤博文:不行,要這樣寫:一個月內,兩國指派代表協商交接事宜,兩個月內,台灣必須交接完畢。


李鴻章:要麼這樣吧,兩個月內,兩國必須派員協商,並交接完畢。


伊藤博文:不如這樣,一個月派員協商,再過一個月,交接完畢。


李鴻章:兩個月內,中日兩國各派代表,將台灣交接完畢。


伊藤博文:為什麼「一個月內派員協商,再一個月內交接完畢」這樣不行呢?


李鴻章:因為我覺得你提的方案不如我提的好:限定兩個月以內,兩國派員協商、並交接完畢。


伊藤博文:可以改成這樣:條約換約之後,立即派員協商。


李鴻章:乾脆加一條,說關於台灣,本條約批准互換之後,兩國立即派人至台灣,並於本條約互換之後兩個月內,將台灣交接完畢。


伊藤博文:行。就按這個辦。


李鴻章:再說這個第六款第三條,說日本國臣民在中國租住客房,中國官員不得干涉,這條的本意是預防中國官員勒索日本商人,但是這樣寫太模糊了,你比如說日本人在我中國犯罪了,他躲到他住的客房,我們的官難道就不能去抓他了?我覺得這條應該刪掉。


伊藤博文:嗯。這個可以刪掉。


(未完待續,翻譯、整理、加註/馮學榮)

馮學榮:伊藤博文和李鴻章的馬關談話(九)



馮學榮簽名推薦版《抗戰與戰後中國》,楊天石著,盧溝橋事變爆發之後,胡適為何提議放棄東三省?抗戰期間日本民間代表和蔣介石談判的內幕是怎樣的?是誰毒死了蔣經國的情婦章亞若?溥儀為何要求加入蘇共?楊天石以紮實的史料,告訴你答案。請識別本文底部的二維碼,進入馮學榮的微店,購買本書的馮學榮簽名推薦版。

馮學榮:伊藤博文和李鴻章的馬關談話(九)



《日本為什麼侵華》系馮學榮的代表作,暢銷書,是歷年來中國讀者公認的關於中日戰爭敘事最客觀、最全面、最中立的書作之一,該書詳盡揭示了1930年代中日戰爭的來龍去脈,能改變您對歷史的認知,是近代史愛好者、尤其是中日關係史愛好者的必讀書,請識別以下二維碼、進入馮學榮的微店,購買本書的作者簽名珍藏版。


請您繼續閱讀更多來自 馮學榮讀史 的精彩文章:

馮學榮:我看張作霖這一生
馮學榮:林覺民的《與妻書》及其身後事
馮學榮:太平天國忠王李秀成供詞
馮學榮:我看胡志明這一生
馮學榮:寫作窮三代,出書毀一生

TAG:馮學榮讀史 |

您可能感興趣

馮學榮:伊藤博文和李鴻章的馬關談話
馬關條約簽訂時,伊藤博文和李鴻章談了什麼?讓李鴻章欲哭無淚
馬關條約簽訂時,伊藤博文將李鴻章比作諸葛亮,李鴻章回答讓人落淚
老梁解讀:李鴻章的馬關條約產生!
老梁故事匯:李鴻章的馬關和約是如何擬定的?
李鴻章赴日簽《馬關條約》遇刺 慈禧太后說了什麼?
李鴻章如何簽訂的《馬關條約》?
北京白馬關帝廟和白馬告狀的傳奇故事
張百熙:憂樂幾人在,戎馬關山愁(上)
晚節漸於詩律細,戎馬關山淚橫流:讀杜甫《登岳陽樓》
張百熙:憂樂幾人在,戎馬關山愁(下)
《馬關條約》談判時,伊藤對李鴻章說的這些話,字字寒入骨髓
《馬關條約》的簽訂,李鴻章是罪人?
春帆樓上的議和:李鴻章在日遇刺才促成《馬關條約》儘快簽訂
李鴻章簽《馬關條約》苦苦哀求伊藤博文:賠款能再少一點嗎?
李鴻章赴日本簽《馬關條約》,苦苦哀求伊藤博文降低賠款數額!
國內首個馬來西亞官方文物專題展《中馬關係:從古代到未來》在寧波博物館開幕
揭秘《馬關條約》簽署內幕:光緒急於求和,李鴻章拒簽恥辱條約
普京和奧巴馬關係親密?特朗普尷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