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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特海論科學與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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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學與宗教

懷特海

選自《科學與近代世界》

宗教與科學要探討宗教與科學之間的關係,有一個困難是:要闡明這個問題,首先在我們的腦子裡必須對宗教與科學這兩個名詞具有極明確的概念。我將撇開一切科學或宗教上特殊信條的比較,盡量採取一般的方式來解釋這個問題。我們所要理解的是這兩個領域中間存在著哪一類的關係,並對目前世界所面臨的形勢作出一些肯定的結論。

當我們一考慮這一問題時,宗教與科學之間的衝突很自然就會浮現到我們的眼前。就好像近5O年來科學的成果與宗教信仰已經到了公開決裂的地步,要就放棄明確的科學學說,要就拋棄明確的宗教信仰,此外就沒有別的道路可走。論戰的兩方面都得出了這一結論。當然並不是所有的論戰者都持這種見解。任何爭論都會引起一批激烈的知識分子公開地進行交鋒,唯有這批人才持這種見解。

敏感的人對這問題所感到的憂慮,他們對真理的熱忱以及對這問題的重要性的認識,都引起我們最親切的同情。如果考慮到宗教對人類有什麼意義,科學的實質是什麼,我們就可以毫不誇大地說,未來的歷史過程完全要由我們這一代對兩者之間關係的態度來決定。除各種感官的衝動以外,對人類具有影響的兩種最強大的普通力量,一種是宗教的直覺,另一種是精確觀察和邏輯的推理。而這兩種普遍力量彼此似乎是對立的。

某次有一位偉大的英國政治家曾勸告他的同胞使用大比例尺的地圓,以便防止驚恐和痛苦,或誤解國際之間的真正關係。同樣的道理,在討論人類本性中的永久因素的衝突時,我們最好也用一個較大的比例尺畫下它的歷史圖案,並使自己從面臨的衝突中解脫出來。做到這一點,我們立即就可以發現兩個顯著的事實。第一是科學與宗教之間經常存在著衝突;第二是宗教與科學兩者都在不斷地發展著。在早期基督教中,信徒們普遍都有一個信念,認為世男的末日將在當時的人還活著的時候來臨。至於這一信念權威方面到底承認了多少,我們只能作間接的推測。然而我們卻可以肯定地說,這一信念是廣泛流傅的,而且構成了群眾宗教信仰中最深入人心的一部分。後來這一信念被證明是錯了,於是基督教的教義又適應於這一變化。在早期教會中,個別的神學家信心百倍地根據聖經的觀點,推論了實際宇宙的性質。公元535年有一個名叫科斯馬斯的修士參看勒啟著:「歐洲理性主義的興起與影響」第3章——原注。寫了一本題名為「基督教的地形學」的書。他是一個遊覽極廣的人,曾經到過印度與衣索比亞。最後他在亞歷山大城一個隱修院中定居下來。當時亞歷山大城是一個巨大的文化中心。在這本書中,他根據自己從聖經中逐字逐句地直接推論出來的意義,否認地球有對蹠地存在。他認為地球形狀是一個平坦的平形四邊形,其長度是寬度的兩倍。17世紀時,地動說受到天主教的宗教法庭所指斥。距今一百年以前,地質科學所提出的時間廣延性使得新舊教的宗教人士都大為震驚;而今天進化論的理論也仍然是宗教的眼中釘。以上這些只不過是略舉幾個例子來說明一般情況而已。

如果我們認為這種一再發生的複雜情形僅限於宗教與科學之間的衝突,而且在這種爭論中宗教永遠是錯的,科學永遠是對的,那我們便把問題看錯了。實際情況比這要複雜多了,根本不可能用這樣簡單的幾句話概括出來。宗教本身由於內部固有的思想發生衝突,也具有同樣性質的發展趨向。

這一事實對於一個神學家說來是很平凡的,但在爭論的氣氛中卻往往是模糊不清的。這一點我不想過分強調,只打算談一談天主教作家的情形。17世紀時有一個名叫彼特維阿斯的淵博的耶穌會教士曾輕證明,公元一、二、三世紀的神學家所用的話在五世紀以後就會被指斥為異端。紅衣主教牛曼也曾寫出一篇論文探討教義的發展問題。他寫成這書時還沒有任天主教的高級神職人員,但事後他終生都沒有收回這書,而且還繼續發行新版。

科學比宗教更容易發生變化。任何科學界人士在現代都無法不加修正地採用伽利略或牛頓的信念,甚至建自己在10年以前的全部科學信念也不能不加以修正。

這兩種思想領域中都有增補、分歧和修正。因此,甚至當我們把一千年或一千五百年以前的話在今天重新講出來,其意義也會受到一定的限制,或者必須加以擴充;這些都是古代所想像不到的。邏輯學家告訴我們:一個命題要就是真的,要就是假的,不可能有中間狀態。實際上,我們也看到一個闡明重要真理的命題,必然受著一些條件的限制,也必須加以修正,而這些條件不是當時所能發現的。我們的知識有一個特點,就是我們始終知道有重要的真理存在;然而我們對這些真理所能作出的表達方式,只是假定著一些概念的一個一般觀點,而這個觀點將隨時受到修改。我可以從科學中舉兩個例子來說明這一問題。伽利略說地球是動的,太陽是固定的;宗教法庭則說地球是固定的,太陽是動的;而牛頓派的天文學家則採取了一種絕對空間的理論,認為地球與太陽都是動的。今天我們卻說這三種說法都對,只要你所確定的「靜止」和「運動」兩種概念的意義符合於你所特的見解就行。當伽利略和宗教法庭辯論的時候,伽利略描述事實的方式對科學研究無疑是極有利的。但就其學說本身來講,並不比宗教法庭的說法更正確。在那個時候,根本沒有人想到相對運動的概念。因之,這一說法便是在不知道更加完整的真理要求的條件下說出的。但太陽和地球運動的問題卻表現了宇宙中一個真確的事實,上述三方面都對這一問題掌握了重要的真理。只是在當時的知識水平下,這些真理顯得彼此不調和而已。

此外,我還要從現代物理科學中舉出一個例子來。自從17世紀牛頓和惠根斯的時代以來,關於光的物理性質的問題一直存在著兩種說法。牛頓的理論認為:光是由微粒流組成的。當微粒撞擊到我們的綱膜時,我們就會產生光的感覺。惠根斯則認為:光是由一種無所不在的以太所產生的極細微的振動波構成的,這些波隨同光線一道傳播。這兩個說法是互相矛盾的。在18世紀時,人們都相信牛頓的說法,而19世紀時人們卻相信惠根斯的說法。今天我則發現一大羣現象只能用波動說解釋,而另一個現象則只能用微粒說解釋。科學家們目前只得暫時保持現狀,等待將來眼界打開時,再把這兩種說法調和起來。

關於宗教與科學之間發生爭執的問題,我們也應採取同樣的看法。在這兩個領域中的任何事情,如果不是由我們自己或博學的權威者經過批判的研究,提出了確鑿的理由作根據,就不能使我們相信。這一點要是事先確實做到了,那麼當兩者在互相交錯的細節上發生爭執時,我們就不會輕易被引導著放棄已有確實證據的理論了。我們也可能對其中某一套理論更感興趣。但只要我們具有細往開來的精神,我們就會等待而不會參與互相攻訐。我們應當等待,但卻不應當被動地或失望地等待。衝突僅是一種朕兆,它說明了還有更寬廣的真理和更美好的前景,在那裡更深刻的宗教和更精微的科學將互相調和起來。

因此,從某種意義上講來,宗教與科學之間的衝突只是一種無傷大雅的事,可是人們把它強調得過分了。如果僅是邏輯上的衝突,便只要加以調和就夠了,可能雙方的變化都不會太大。我們必須記住,宗教和科學所處理的事情性質備不相同。科學所從事的是艱察某些控制物理現象的一般條件,而宗教則完全沉浸於道德與美學價值的玄思中。一方面擁有的是引力定律,另一方面擁有的別是神性的美的玄思。一方面看見的東西另一方面沒有看見,而另一方面看見的東西這一方面又沒有看見。

舉個例來說,我們不妨看一看約翰?韋斯利以及阿西西的聖?弗朗西斯兩人的生平。從自然科學方面說來,這兩人的生平只有生理化學原理和神經反應動力學發生作用的普通事例,而在宗教方面,則具有世界宗教史中意義最深刻的事蹟。如果宗教和科學的原理沒有完整的表達法可以應用到這些特殊事例上來,那麼從這兩種不同的觀點來說明這些人的生平,就會顯得格格不入,這難道是值得驚奇的事吧?沒有這種情形才真是奇怪哩。

但是,如果說我們可以不理會科學與宗教之間的衝突,那便是不切合實際的說法。在一個明智的時代中,決不會有一種積極的觀點拋棄調和真理的願望。安於分歧就是破壞公正精神和高尚的道德。具有自尊心的智者應當把思想上每一種矛盾都探索到徹底解決為止。如果壓制這種動力,就不能從被喚醒的謹慎思維中得到宗教或科學。要緊的是我們將以什麼態度來對待這個問題?在這一點上我們遇到決定性的關縫。

理論的衝突不是一種災難而是一種幸運。我將從科學方面舉幾個例子來說明其中的意義。氮的原子量是大家都知道的。同時科學上也有一條十分確定的原理說明一定質量中的原子的平均重量總是相等的。但已故的瑞利助爵和已故的冉賽爵士所作的兩個試驗發現,如果用兩種不同的辦法製取氮,結果雖然都能得到,但兩種氮的原子量,始終有一點微小的差別。請問這兩個人如果因為科學觀察與化學理論之間發生衝突而感到失望,那能不能說是理智的行為呢?假定某個國家由於某種緣故而對化學理論非常重視,以致把它當成社會秩序的基礎;那麼禁止發表試驗中所產生的與理論不符的事實難道能算是明智的、正直的和合乎道德的行為嗎?或者說,瑞利勛爵和冉賽爵士難道會宣稱化學理論已經是被拆穿的西洋鏡嗎?很顯然,用這兩種辦法對待問題都不正確。瑞利和冉賽的話是這樣說的,他們都認為自己找到某種艱察門徑,根據這條門徑可能發現某種以往沒有觀察出來的精微化學理論。事實與理論之間的這種出入並不是一種災難,反而是一種開拓化學知識領域的機會。大家都知道,這故事的結果是什麼:是後來氬被發現了,這種新的化學元素不知不覺地藏在裡面和氮混在一起。但這故事還有下文,正是我所要舉的第二個例子。這一發現,使人們注意觀察了用不同的方法製取的化學物質之間的細微差別。接著就有人用最精密的方法進行觀察。終於有另一個物理學家——弗?威?阿斯頓在英國劍橋的卡文迪什實驗室里發現,甚至同一原素也可能具有兩三種不同的形式,叫做同位素。平均原子量不變的法則在各組同位素中是適用的,但在各同位素之間則略有差異。這一研究使得化學理論的力量大大加強了。原先由氬的發現而引起的研究,卻獲得了青出於藍而遠勝於藍的意義。這一故事的教訓是一望可知的,各位不妨把它應用到宗教與科學的問題上去。

在形式邏輯中,矛盾是失敗的標誌。但在實際知識的發展中矛盾則是走向勝利的第一步。這是對不同意見必須作最大限度的容忍的充分理由。這種容忍的責任已經永世不易地總結在這樣一句話里:「容這兩樣一齊是,等著收割。」見聖經馬太福音,第十三章第三十節——譯註。基督徒不能遵循這一條具有無上權威的箴言,真是宗教史中的咄咄怪事。但從追求真理所需要的品質說來我們的討論還不徹底。有些捷徑只能導向表面的成功,只要你願意拋棄一半的證據,你便可以很容易找到在邏輯上是諧和的同時在事實的領域中也適用的理論。每一個時代都出現過邏輯清晰的智者,他們能理解人類某些經驗領域的意義,並形成或繼承了一種思想體系,剛好可以適合自已所關心的經驗。這種人常常堅決地把一切產生矛盾、因而使他們的思想體系發生混淆的證據完全擱置一旁,或設法自圓其說。凡屬不能配合到他們的體系中去的都被認為是胡說。但是唯有堅定不移地耐心考慮全部證據,才能避免像流行見解一樣,在兩極端之間搖擺。這種忠言雖極平常,但卻很難做到。

難於做到的理由之一是我們不能預先加以構思,然後再行動。我們從呱呱墜地時起,就投入在行動里,只能偶爾地運用思維來加以指導。因此我們便在許多不同的經驗領域中,採取適合於該領域的思想。我們雖然知道有些細微的區別是我們所看不到的,但還是完全要相信適用於一般情況的思想。同時,除開行動有必要以外,全部的證據除非是具有不完全諧和的理論的形式,否則就不能長期存在腦子裡。我們無法通過無限繁雜的細節來構思,我們的證據唯有在一般觀念的指導下才能具有一定的意義。我們從前人繼承了這種觀念,即所謂文化傳統。這種傳統的觀念是不可能靜止不變的。這種傳統觀念若不是退化成毫無意義的公式,便是由於更精微的理解獲得了新意義,因而增加了新的生命力。在批判的理性的推動下,在活生生的感性證據面前,在科學觀察的冷靜而確定的事實當中,它將發生變化。有一點是肯定的,你無法使它們靜止不變。任何時代都不可能死板地重複祖先的情況。你可以把生命保持在形式的流變中,或者在生命的低潮上保持形式,但卻不能永遠把同一個生命封閉在同一個模式之中。

歐洲各民族現在的宗教情況,證明了我所提出的說法。這裡的現象是相當混亂的。有些時候有宗教的反作用和復興。但許多世代的總趨勢是歐洲文化中的宗教勢力已經日見衰退了。每一次復興都只能達到比前人低一籌的高峰,而每一個鬆懈時期則陷入一個比前人更低的深淵。平均的曲線說明宗教的聲勢是日益消沉的。某些國家的宗教興趣比其他國家濃。但促使在這些國家裡,經過幾個世代以後,還是一樣往下降。它似乎要退化成一個下降的公式,其作用只能點綴一下奢華生活。這樣大的歷史運動是由於許多原因匯合在一起造成的。在本章的討論範圍內,我只打算談兩個因素。

首先,近兩世紀來,宗教一直處在防守地位,並且大有招架不迭之勢。這個時期是空前的知識進步的時期。在這種情形下,思想方面使產生了一系列的新情況。宗教界的思想家在任何形勢下都是被動的。有許多在宗教中被認為是極關重要的東西經過一陣掙扎、煩惱和咒罵之後,還是作了修改或另作解釋。於是第二代為宗教辯解的人便祝賀宗教界所獲得的更深的領悟。在許多世代中,像這樣的不光榮的撤退一再重複出現之後,宗教界思想家在知識界的威信便幾乎是一蹶不振了。我們不妨對照一下:達爾文或愛因斯坦所宣布的理論,修正了我們的思想,這便是科學的勝利。我們不會說由於舊的觀念被推翻了,便認為是科學的失敗。須知這是科學的領悟又進了一步。宗教除非能和科學一樣面對變化,否則就不能保持舊日權威了。宗教的原則可能是永恆的,但表達這些原則的方式則必須不斷發展。宗教的發展主要就是清除前一代人用幻想的世界圖景來解釋它的觀念時所產生的複雜成分而把自己的固有的艱念解放出來。像這樣把宗教從不完整的科學中解放出來是有好處的。它澄清了自身真正的使命。應當記住的重點是:一般說來,科學每前進一步,便證明各種宗教信念的表現方式需要作出某種修正。它們可能需要加以擴充、解釋,或完全用另一種方式加以敘述。假如宗教本是真理的一種完整敘述,這種修改就只是把重點更加精確地表達出來。這種過程是有益的。因此,任何宗教要是和自然界事物接觸,那麼隨著科學知識的不斷進步,有關這些事實的觀點就必須不斷地加以修正。在這種方式下,這些事實對宗教思想的正確意義就會不斷地明確起來。於是科學的進展就必然會不斷修正宗教思想,因而對於宗教有莫大好處。

16、17世紀的宗教爭論,使神學家形成一種很糟糕的思想狀態。他們在不斷地攻古和防衛。他們把自己描繪成被敵軍包圍的堡壘的衛士。所有這些說法都只是一種似是而非的真理。這便是它們這樣流行的原因。同時它們也是很危險的。把自己當成衛士的描述特別養成了一種好勇鬥狠的黨派性。最後,這種精神便表現了缺乏信仰。他們不敢加以修正,因為他們企圖逃避責任,不願把自己的性靈使命和某種個別的幻想斬斷連繫。

我們不妨舉個例說明一下。中世紀初期,人們認為天堂在天上而地獄則在地下,火山被認為是地獄的狹口。我不是說這種信念已經成為正式的學說。但它卻深入了一般人關於地獄與天堂的信念。大家都認為關於未來的教義就包含著這種艱念。它成為基督信仰最有勢力的解釋者的說法。比方說,教皇格黎哥里的「對話錄」參看格黎哥羅維阿斯:「中世紀羅馬史」,第三卷,第三章,英譯本第二本——原注。中就出現過這種觀念。這人的官職地位極高,世界上比這地位更高的唯有他自己對人類的服務。我要說明的不是我們對於未來的說法應當相信什麼。不能正確的教義應當是什麼,科學和宗教總是衝突的。科學把地球降為隸屬於不重要的太陽的一個次要的行星,因之就把中世紀那種幻想驅除了。這樣一來,這一衝突對宗教的性靈事務便有許多好處了。探討宗教思想發展的問題還有另一種方式,那就是要注意,任何口頭的敘述在人們面前考驗一個時期之後,就會暴露出含糊不清的地方。而這種含糊的地方又往往起重要作用。一個教義在過去的實際意義究竟怎樣,如果單從邏輯上去分析當初不了解邏輯的重要性時所作出的口頭敘述,是無法確定的。我們還必須看到人性對思想體系的全部反應。這種反應的性質是複雜的,其中包括著人性低處所發出的感情因素。科學和哲學的不帶感情的批判,在這一點上就可以幫助宗教的發展。這種推動力的事例簡直是舉不勝舉。比方說,利用宗教力量來清洗人性這種說法,在邏輯上的困難便在公元五世紀初帕勒吉烏斯著名神學家,出生在英國。主張亞當的原罪不致影響後人,個人有自由意志,可以辨別善惡。這一說法與當時流行的教義衝突,後另成一派——譯註。和奧古斯汀的時代引起了基督教的分裂。這種爭論的餘音在神學中一直是繚繞不絕的。

總之,我的看法是這樣:宗教是人類某種形式的基本經驗的表現。同時宗教思想這種表現法也不斷地在趨於精鈍,不斷地排除了燕雜的想像。宗教與科學的接觸是促進宗教發展的一大因素。

現在,我要談談現代人們宗教興趣衰退的第二個理由。這裡面牽涉到我在開頭那一句話中所說的一個終極的問題。也就是說,我們必須知道宗教的意義是什麼。教會在答覆這一問題時,不是在宗教的各方面提出適合於過去時代的感情反應的說法,便是提出足以使近代非宗教人士感興趣的說法。我所說第一種情形是這樣:宗教所指靠的東西一部分是激起人們對暴君憤怒的本能恐懼(這是古代專制王國的苦難臣民心中最深刻的印象),特別是引起人們害怕激起不可知的自然力量後面的全能暴君發怒。像這樣指靠獸性恐懼的因有本能的方式已經逐漸地失勢了。因為現代科學和現代生活條件告訴我們,遇到恐懼的情況時便要用分析的方法來分析它的原因和條件,所以這一方法便得不到直接的反應。宗教是人性尋求上帝的反應。把上帝描述為一種強力,就會激起現代人產生各種各樣的帶批判性的本能反應。這是一個具有決定意義的問題。因為宗教的主要論點如果不能立即博得人們的擁護,它就要垮台。在這方面,舊的辭彙和現代文明中的心理學是不相容的。這種心理上的變化多半是由科學產生的。這可以就是科學的進步促使人們理解舊宗教表達方式的主要途徑之一。現代宗教思想中摻入了一種非宗教動機,這就是為現代社會謀求一個舒適的組織的願望。宗教被描述成對安排生活有價值的東西。宗教成立的理由是它有裁定正確行為的作用。正確行為的目的又很快地退化而成為光只為了使社會關係愉快。在這裡我們便看到宗教觀念發生了一種不知不覺的退化。這是由於它在較為明晰的倫理直覺的影響下逐漸澄清了的緣故。行為是宗教的附產物:這是一種不可避免的附產物,但卻不是主要方面。每一個偉大的宗教宗師都反對把宗教說成只是行為準則的裁定者。娶?保羅曾指斥法律,請教徒的神職人員則把正義說成一堆破銅爛鐵。堅持行為準則就說明宗教熱忱的減退。最要緊的是:宗教生活並不是追求舒適的生活。現在我要坦率地說說我個人所看到的宗教精神的基本性質是什麼。宗教是某種東西的異象。這種東西既處在常川不住的事物之流中,同時又處在事物的外面和後面。這種東西是真實的,但還有待於體現;它是一個渺茫的可能,但又是最偉大的當前事實;它使所有已發生的事情具有一定意義,同時又避開了人們的理解;它擁有的是終極的善,然而又可望而不可及;它是終極的理想,然而又是達不到願望探求。

人性對宗教異象的直接反應是崇拜。當宗教剛開始在人類經驗中產生時,和野蠻人想像中最原始的幻想是粉然雜陳的。這種異象在歷史過程中逐漸地、緩慢地和穩定地轉化為更高級的形式,並且有更清晰的表達方式。當它重整旗鼓的時候,它就以更豐富和更純潔的內容出現。宗教異像和它不斷擴大的歷史過程,是我們抱樂觀主義的理由。離開了宗教,人生便是在無窮痛苦和悲慘之中暈花一現的快樂,或者是瞬息那逝的經驗中一種微不足道的瑣事而已。

這一異象所要求的只是崇拜。而崇拜就是在互愛的力量的驅使下接受同化。這一異象從來不作否定。它經常存在,並充滿愛的力量。這種愛的力量代表著一種目的,完成這種目的就是永恆的和諧。我們在自然界中所看到的這種秩序決不是力,它表現為複雜細節之間諧和的適應。惡就是獸性的驅動力,它要求達到的是支離破碎的目的,而不管永恆的異象。惡才會否定、阻撓和傷害。上帝的力量在於他所灌輸給人們的崇拜。一種宗教的思想方式或儀式,如果促使人們領會到高於一切的異象,它便是強大的。對上帝的崇拜不是安全的法則,這是一種精神的進取,是追求不可達到的目標的行動。高尚的進取心被窒息就是宗教滅亡的來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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