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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讀易經(第四卦)——蒙卦

解讀易經(第四卦)——蒙卦


本文源自:李守力解讀易經



蒙卦


4.1


蒙:亨。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初筮告,再三瀆,瀆則不告。利珍。



白話:蒙:亨通。不是我求童蒙,而是童蒙求我。初次占筮則告訴結果,再三占筮是褻瀆神明,褻瀆就不告訴他。宜於守正而占。



解讀

  1. 蒙卦是下坎上艮,即「山水蒙」,《序卦》說:「物生必蒙,故受之以蒙。蒙者,蒙也,物之稚也。」蒙代表幼稚階段,蒙昧,在人為童蒙。
  2. 蒙卦與上一卦屯卦是覆卦。易經64卦取「非覆即變」之偶為順序,易經一共有32對卦,由於「萬物負陰而抱陽」,就像一個家庭的最基本單元是夫妻二人,《易經》一共有32個家庭。
  3. 《易經》乾坤為首家,屯蒙為第二家。屯卦和蒙卦是反覆的關係(綜卦),屯卦反過來就是蒙卦:


  1. 在64卦排列中,每兩卦為一組,其後卦基本都是前卦的綜卦(如屯蒙、需訟、師比等),碰到其綜卦與本卦一樣時,即變為錯卦(乾坤、頤大過、坎離、中孚小過)。綜卦又叫覆卦,錯綜複雜這個成語即來源於此。
  2. 以後讀者學易,都要把前後覆卦或變卦放在一起互參。屯卦「元亨利珍」四德全備,而蒙卦只有「亨利珍」沒有「元」。由於屯卦為雲雷屯,陰雲密布電掣雷鳴,為天候,為開始;而蒙卦為山水蒙,山下出水,為地質,已經進入後天發展階段,所以沒有「元」只有「亨利珍」。
  3. 「童蒙」原指兒童心智處於蒙昧狀態,泛指所有尚未覺悟宇宙人生真相的人。由於《易經》即「東方聖經」,也即是先知書,易經是先知先覺,眾生是未知未覺。自從公元前24世紀的大洪水(分水嶺)以後,人類的右腦開始衰退,絕地天通,左腦覺醒,理性日益發達,到了殷商晚期,文王囚於羑里七年在《連山》《歸藏》基礎上重新演繹64卦,代表了人類文化史上直覺思維與邏輯思維的大融合,為以後500年以老子、孔子為代表「百家爭鳴,百花齊放」軸心時代打下了堅實的文化基礎。
  4. 卜筮,是人類從蒙昧進入文明的橋樑,是人類從無知到有知,從感性到理性的必經階段。 為保證溝通高級信息(天),屏蔽低級信息(鬼神),占卜必須具備四個條件:無事不佔,無疑不佔,不正不佔,不誠不佔。只有正心誠心才會溝通高級的能量信息。對同一件事,第一次誠心占卜時是太極狀態,信息溝通量是一(100%),所以能得出正確的預測。假如再一次占卜,則是兩儀狀態,信息溝通量是二分之一,正確率只有50%。第三次占卜是四象狀態,溝通量是四分之一,正確率只有25%了。這就是能息跌落的原理。能息跌落原理雖是我的總結,其最早的理論源頭就在《周易》蒙卦:「亨。初筮告,再三瀆,瀆則不告。利珍。」


《中庸》曰:「至誠之道,可以前知」。「珍」者守正義,至誠不二之心謂之「珍」;「珍」者占卜義,珍人就是先知。守正為體,占卜為用。 假如心邪不端,即使是第一次占卜,也沒有正確率可言,所說:「易為君子謀,不為小人謀」。這就是「利珍」。





4.2


《彖》曰:蒙,山下有險,險而止,蒙。蒙,亨,以亨行,時中也。「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志應也。「初筮告」,以剛中也。「再三瀆,瀆則不告」,瀆蒙也。蒙以養正, 聖功也。



白話:《彖傳》說:蒙,山下有危險,碰到危險就停下來,這就是蒙。蒙卦通達,是由於以通達的德行做到合時與中道。「不是我求童蒙,而是童蒙求我」,志向同而相應。「初次占筮則告訴結果」,是因得剛中之道。「再三占筮(是對占筮的)褻瀆則不告(其吉凶)」。這種褻瀆怠慢,是蒙昧(的表現)。將蒙昧培養入正道,這恰是聖人的功績。


解讀

  1. 此釋《蒙》卦卦名與卦辭之義。「山下有險,險而止」:《蒙》卦下坎上艮。艮為山為止,坎為險。
  2. 九二為陽爻處於中位,又與六五相應為蒙卦主爻。程頤說:「時謂得君之應,中謂處得其中。」九二正好符合,所以說:「蒙,亨,以亨行,時中也。」
  3. 「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志應也:上卦艮為少男(兒童),六五爻柔爻居剛位,所以這是位蒙昧的兒童。九二主爻代表我,所以必然是六五童蒙求我,而不是我求童蒙。六五與九二相應,志應也。
  4. 「初筮告,以剛中也」:指內卦九二剛爻居中位。
  5. 「再三瀆,瀆則不告」:指外卦艮為止,阻止。

4.3


《象》曰:山下出泉,蒙。君子以果行育德。



白話:《象傳》說:山下流出泉水,是蒙卦的象。君子因此感悟,要以果決的行動培育道德。



解讀

  1. 蒙卦下坎上艮,山下出水,此水首先是泉水。泉水是由儲存在山體里的無數小水滴積累而成,這就象君子的高尚品德是由無數的小善累積而成。
  2. 果行育德:大家看蒙卦的互卦是地雷復卦,下卦震為果決為行動,上卦坤為厚德載物,互卦的意思恰是果行育德。





4.4


初六:發矇,利用刑人,用說桎梏,以往吝。



《象》曰:利用刑人,以正法也。


白話:初六——啟發矇昧,適宜用法律來規範人們,藉此讓他們擺脫蒙昧的桎梏,常此以往則會陷入困境。《象傳》說:適宜用法律來規範人們,是為了端正法紀。



解讀

  1. 發矇,利用刑人:初六是陰爻,又處於最下方的位置,是最幼稚蒙昧時期,必須啟發矇昧。下卦為坎,坎為險,所以「用刑人」。
  2. 用說桎梏:初六爻動,坎卦變化兌卦,兌為說,說為脫,坎為桎梏,所以「用說桎梏」。說,在此讀「脫」。古「說」、「脫」通用。「利用刑人,用說桎梏」,用白話講就是:有約束才有自由。
  3. 以往吝:初六與六四相敵,不相應,所以不宜前往。


蒙卦初六告訴大家:假如一味地使用刑法會有不良後果,所以孔子說:「道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道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以政令來教導,以刑罰來管束,庶民會因求免於刑罰而服從,但不知羞恥;以德行來教化,以禮制來約束,庶民會曉得羞恥並且可以走上正善之途。

4.5


九二:包蒙吉,納婦吉,子克家。



《象》曰:子克家,剛柔接也。



白話:九二——包容蒙昧,吉祥。容納婦人,吉祥。兒子能夠持家。《象傳》說:兒子能夠持家,由於剛爻與柔爻接應。



解讀

  1. 包蒙吉:九二剛爻居中,又與六五相應,為蒙卦之主爻,自然有包容蒙昧之德。
  2. 納婦吉:互卦坤震,九二以一陽統三陰,坤為婦,上下相應,所以說「納婦吉」。
  3. 子克家:在封建社會(秦朝以前夏商周都是封建軌制,從秦朝至今都是郡縣軌制),天子以下是諸侯,諸侯的封地稱為國,大夫的采邑稱為家,五爻是天子位,二爻是大夫位,所以九二提及「家」。九二本卦在坎為中男,互卦震為宗子,宗子為全卦之主,與六五天子位相接應,所以說「子克家」。


(註:上爻為宗廟,五爻為天子,四爻為諸侯,三爻為三公,二爻為大夫,初爻為元士。)


4.6


六三:勿用取女,見金夫,不有躬,無攸利。



《象》曰:勿用取女,行不順也。



白話:六三——不要取這個女子,她見到有錢的男子,就會失身。娶她沒有任何好處。《象傳》說:不要取這個女子,由於她行為邪僻不順。



解讀



六三與上九相應,但與上九隔了三個陰爻,上卦又是艮卦,路途多有阻礙。六三這個女子(陰爻為女,變卦為巽為長女)並沒有珍正之德,由於她乘在六二剛爻之上,陰乘剛是邪僻不順禮法。所以她見利忘義,想取悅九二,不再前行找自己的正夫,而是後退失身(前行是互卦坤卦,後退則離開了坤卦,坤為身,所以失身)。所說「金夫」者,六三爻變出一巽卦,巽為為進退、近利市三倍,六三爻選擇了後退,去獻媚她以為有錢的男子九二。

4.7


六四:困蒙,吝。



象曰:困蒙之吝,獨遠實也。



白話:六四——困於蒙昧,十分懊惱。《象傳》說:困於蒙昧,由於自己闊別了剛爻。



(註:吉凶悔吝咎。繫辭曰:吉凶者,言乎其失得也。悔吝者,言乎其小疵也。無咎者,善補過也。)



解讀

  1. 困蒙:蒙卦中陽爻代表啟蒙者,陰爻代表蒙昧者,六四上下都是陰爻,所以說「困蒙」。
  2. 吝:六四與初六敵而不應,所以為吝。(註:吉凶悔吝咎為占卜判定詞。繫辭曰:吉凶者,言乎其失得也。悔吝者,言乎其小疵也。無咎者,善補過也。)
  3. 獨遠實也:實為陽,虛為陰,六四與陽爻隔離,所以說「獨遠實也」。

4.8


六五:童蒙,吉。



象曰:童蒙之吉,順以巽也。



白話:六五——蒙昧的兒童,吉祥。象傳說:蒙昧的兒童所以吉祥的,由於有順應民意的謙遜品德。



解讀

  1. 蒙卦卦辭所說的「童蒙」即指六五爻。六五為上卦艮卦之主,艮為少男,引申為兒童。所以說「童蒙」。六五與九二相應,所以吉祥。
  2. 順以巽也:六五雖居天子之位,把啟蒙大眾的任務放心地交與九二(子克家)。六三、六四、六五組成坤卦,坤為順。六五變卦為巽卦,巽即遜。所以說「順以巽也」。


4.9


上九:擊蒙。不利為寇,利禦寇。



象曰:利用禦寇,上下順也。



白話:上九——擊走蒙昧。不適宜採用盜寇的暴力方式,適宜採用防禦盜寇的方式。象傳說:(擊走蒙昧)適宜採用抵禦盜寇方式,由於上下相順。



解讀

  1. 上九是陽爻,也是啟蒙者。但由於居於最上爻,上卦為艮卦,艮為手,所以用武力打擊蒙昧。上九與九二兩剛爻皆是治蒙者,九二剛而得中,其於蒙能包,治之以寬。上九剛極不中,其於蒙乃擊之,治之以猛。
  2. 不利為寇:指上九處於最上位置,打擊蒙昧採取極端方式。艮為手,為狗,引申為武力打擊。下卦坎為險為盜,引申為寇。寇,《說文解字》:暴。
  3. 利禦寇:上九與六三相應,中間是坤卦,坤為順,「上下順也」,所以適宜抵禦盜寇。

故事——魏管輅為徐季龍筮本日獵得狸


清河令徐季使人行獵。令管輅筮其所得。輅曰。當獲小獸。非食獸。雖有爪牙。微而不強。雖有文章。蔚而不明。非虎非雉。其名曰狸。獵人暮歸。果如輅言。(《三國志·管輅傳》)



譯文



清河縣令徐季龍派人去打獵。讓管輅卜筮周易能獵得何物(此稱為射覆)。管輅說:「應當捕捉一隻小獸,但不可食用。固然有爪有牙,小而不銳利。固然有花紋,但華美而不明顯。不是老虎也不是山雞,它的名字是狸。」獵人在黃昏時歸來,獵物果然和管輅說的一樣。(《三國志·管輅傳》)



解讀



尚秉和按:其所得之卦當爲蒙。蒙上艮。艮爲黔喙之屬。故知其爲獸。而艮爲小。故知所獲爲小獸也。蒙下坎。坎上有半兌象。兌為口。今口不全。胡能食。故曰非食獸。兌爲爪牙。半兌。故曰微而不強。離爲文章。坎上下只有半離象。且二至四爻互震。震爲玄黃。三至五互坤。坤爲文爲黑。故曰蔚而不明。兌爲虎。離爲雉。半兌則非虎。半離則非雉。夫既爲小獸。其文采蔚而不明則非狐(狐則文采彰)。且爪牙又微。必爲狸也(又坎爲薄蹄。故曰爪牙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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