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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公殹」考略

「越公殹」考略



李學勤先生在《清華簡及有關古史問題》一文中指出《繋年》第21章見及「越公殹」。[1]按「越公殹」卽越國世系中的越王翳,他是越國由盛而衰的轉折點,其史跡卻鮮爲人知,關於其在金文中的對應問題亦存歧異,筆者不揣固陋,試就「越公殹」問題作一番考辨。


一、越王翳的爵位


越王翳在《繋年》中被稱作「越公」,係公爵。越國雖居東南一隅,似乎亦曾受周王室的冊封。《說苑·奉使》載越國使臣諸發語:「彼越亦天子之封也。」另據《韓詩外傳》卷八,越國使臣廉稽在楚王面前自稱越國是「周室之列封」。《國語·越語下》載範蠡語:「昔吾先君,固周室之不成子也。」韋注云:「子,爵也。言越本蠻夷小國,於周室爵列不能成子也。周禮,諸子之國,封疆方二百里。」韋昭是從畛域範圍的角度解釋「不成子」的,如果從爵位的角度看,「不成子」的言下之意或謂越王係男爵。《史記正義》引《輿地誌》云:「越侯傳國三十餘葉,歷殷至周敬王時,有越侯夫譚,子曰允常,拓土始大,稱王,春秋貶爲子,號爲於越。」准此,越王原是侯爵,在允常之時稱王,而在春秋時被貶爲子爵。然在越王夫譚時便爲侯爵,恐不可信。盡管如此,越國在有周一代作爲周朝的一個封國當可成立。

《逸周書·王會》載周成王大會諸侯及四夷於成周時,「於越納」。另《藝文類聚》卷七十一引《周書》云:「周成王時,於越獻舟。」而據《尚書·顧命》,周成王病逝之後,舉行喪禮時於宮室西序置「越玉五重」。《釋文》引馬融語:「越地所獻玉也。」古人多定其誤,劉起釪先生在《尚書校釋譯論》中辨明馬融的說法才是正確的。[2]另據今本《竹書紀年》,周成王二十四年,「於越來賓」。今本《竹書紀年》的可信度一直備受質疑,錄而存疑。[3]可見,越國與周王室的交流至遲追溯到成王時期。


迨至勾踐滅吳,越國在吳國霸業的基礎上成就了新的霸業,一躍成爲當時煊赫的大國。《史記·越王句踐世家》載:「句踐已平吳,乃以兵北渡淮,與齊、晉諸侯會於徐州,致貢於周。周元王使人賜句踐胙,命爲伯。句踐已去,渡淮南,以淮上地與楚,歸吳所侵宋地於宋,與魯泗東方百里。當是時,越兵橫行於江、淮東,諸侯畢賀,號稱霸王。」彼時越國盛極一時,爲當世霸主,周王命勾踐爲伯。然《史記索隱》所引古本《竹書紀年》稱越君作「於粵子」,則認爲越君係子爵。《史記索隱》就此問題解釋道:「越在蠻夷,少康之後,地遠國小,春秋之初未通上國,國史既微,略無世系,故《紀年》稱爲『於粵子』。據此文(筆者按:指上文所引《史記·越王句踐世家》文),句踐平吳之後,周元王始命爲伯,後遂僭而稱王也。」按越王勾踐既然被冊封爲伯,越王翳也理當承繼爵位,世襲爲伯爵(戰國時期國君多稱「王」,越國早在允常時便稱王,這一點需要與爵稱相區別)。然清華簡《繋年》稱作「越公」,恐不確。雖然越國後來持續擴張,但就政治認可度而言,勾踐應該是越國歷史上的頂峰。在《繋年》同一章中,「齊侯」卽齊康公貸,「魯侯侃」卽魯穆公顯,均存在差異。在先秦,「公」常常是尊稱,可能與爵位無關。至於越公殹(越王翳),事實上當爲伯爵。


二、越王翳在金文中的稱名與越國世系


在《繋年》中,越王翳的名號寫作「殹」。按在《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第一冊中「殹」字凡兩見,其中《耆夜》簡5作,《金縢》簡11作。[4]《繋年》的書體也是帶有明顯楚文字色彩的,「越國殹」的「殹」寫法亦當與《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第一冊所見相類。「殹」與「翳」相通,並無問題。故《繋年》中的「越公殹」卽越王翳,殆無疑義。


不過越王翳在金文中的對應問題,卻是一個需要討論的問題。迄今爲止發現的越國青銅器,可基本與越國世系相對應。然越國世系本身是一個歧異叢生的懸案,在古本《竹書紀年》、《史記》、《越絕書》、《吳越春秋》等書中,記載著不同的世系。


據《竹書紀年》,越國的世系爲:


……勾踐(菼執)—鹿郢—不壽(盲姑)—朱句—翳—諸咎—錯枝—初無余(莽安)—無顓(菼蠋卯)—無彊


據《史記·越王句踐世家》,越國的世系爲:


無余……允常—勾踐—鼫與—不壽—翁—翳—之侯—無彊


據《越絕書》,越國的世系爲:

無余……夫鐔—允常—勾踐—與夷—翁—不揚—無彊—之侯—尊—親


據《吳越春秋》,越國的世系爲:


無余……無壬—無—夫鐔—元常—勾踐—興夷—翁—不揚—無彊—玉—尊—親


此外,陳夢家先生在《六國紀年》中將越國世系考訂爲:


句踐—鹿郢(與夷)—不壽—朱句—翳—諸咎粵滑—無余之—無顓—無彊[5]


以上諸說並非沒有一致性,只是年代湮遠,經過長時間的流轉周折,遂生舛訛。另一方面,以上諸說的可信度並不等同。筆者認爲,在運用文獻材料時需要注意以下三點:其一,時間越早的參考價值越大,尤其是地下材料,因其原始性與共時性而更彰顯價值;其二,原始材料優於綜合性材料,如《史記》是綜合性材料,史料價值相對較差;其三,史書的史料價值相對高於非史書,如《左傳》、《國語》之於《詩經》。在記錄越國世系的諸書中,古本《竹書紀年》的年代最早,也屬於原始材料。事實上,古本《竹書紀年》所載越國世系的確是最完整的。《史記》屬於綜合性的材料,文獻價值稍遜,但由於司馬遷參考了許多譜牒資料,他的記載是相對可信的。《越絕書》[6]與《吳越春秋》[7]主要是東漢的材料,尤其是《吳越春秋》,近乎小說,不過由於是越地的土著文獻,也具有一定的參考價值。


當然,我們還有金文的材料。王國維等先生運用甲骨卜辭的材料,驗證、完善了文獻所載殷商世系,無疑是很好的啟示。越國的青銅器銘文與我們所要討論的越國世系具有共時性,是不可多得的材料。同時,越國青銅器上的銘文係鳥篆書,緣飾繁複,爲釋讀工作帶來了許多困難。經過歷代學者的研究,基本可以論定金文中的「淺」卽越王勾踐,[8]「者旨於睗」卽越王鼫與,[9]「不壽」卽越王不壽,「州句」卽越王朱句,「不光」卽越王翳,「者」卽越王諸咎,「差徐」卽越王初無余。據《吳越文字匯編》的輯錄,越王旨不光劍共計6柄。[10]其中4柄均有「旨不光自作用」的字樣。另有臺灣高雄某氏所藏越王旨不光劍,言稱「旨不光」。[11]《鳥蟲書通考》著錄與「不光」有關的青銅劍共13柄。[12]此外,尚發現有越王不光矛。[13]關於越王旨不光劍,曹錦炎先生曾作過考釋,指出「」讀作「嗣」,「越王嗣」是身份,卽越王大子矛所見「於越嗣王」;「旨不光」是人名,疑爲「者旨不光」的簡省,「者旨」讀作「諸稽」,是越王的氏;「不光」卽朱句之子不揚(越王翳),「不光」與「翳」乃一字一名,符合古人名、字相應的原則。[14]曹先生的考釋精義連珠,尤其是將「不光」定作越王翳,可謂不刊之論。按越王翳在《越絕書》、《吳越春秋》這兩部越地著作中作「不揚」,「光」與「揚」同隸陽部,自可通轉。後曹先生於《新見越王兵器及其相關問題》一文揭示在新見越王者旨不光劍上見及「者旨不光」與「旨殹」並見的例子,[15]該發現一方面確認「不光」卽越王翳,越王翳的名號確如清華簡《繋年》所見寫作「殹」,另一方面確認了越王翳的另一個名號——「者旨不光」。此外,尚有現藏臺灣高雄某氏的越王旨醫劍,[16]銘文謂「戉王越王旨醫旨醫」,其中釋讀作「醫」的字書作。


不過曹先生認爲「不光」與「翳」是字與名的關係,筆者則心存疑問。由於文獻闕如,恐難論定,沒有充分的證據表明「不光」與「翳」是字與名的關係。在此筆者試提出一種假設,「翳」與「不光」或是一華夏語人名、一古越語人名的關係。一般認爲,古越語係膠著語,或稱複音語。董楚平先生指出,吳越的地名、人名基本上以魚韻字及其緊鄰的侯韻字「發聲」,[17]這是基於大量例證得出的結論。我們可以發現,文獻對越王名諱的記述,多有歧異,這主要是以華夏語記錄越王名諱的過程中所出現的差異。比如勾踐之子鹿郢,便出現了鼫與、適郢、與夷、興夷等數個譯名,[18]金文則作「者旨於睗」。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越王不壽在文獻中尚有「盲姑」之名,而金文既發現了「不壽」,[19]也發現了對應「盲姑」的「丌不古」。[20]與「不光」音近的「不揚」只出現於越地文獻《越絕書》與《吳越春秋》,恐怕並非偶然。愚意以爲「不光」或者「不揚」是古越語的發音,而「翳」疑爲華夏風格的名字。「不光」與「翳」,是同義相訓。此外,陳夢家先生認爲諸如「盲姑」之類的稱號係越王死稱,「不壽」之類係生稱。[21]以此類推,「不光」與「翳」可能也是生稱與死稱的關係。不過既然在越王者旨不光劍上同時見及「者旨不光」與「旨殹」,這種推測基本可以排除。


此外,曹先生以「諸稽」爲越王的氏,筆者同樣持懷疑態度。筆者以爲諸如「者旨於睗」,都是古越語的發音方式,緩讀所致。「者(諸)」是魚部字,諸如諸樊、諸暨、諸暨郢、諸枝、諸發、諸咎等以「諸」開頭的人名、地名,以及金文中許多以「者」開頭的人名,均是典型的古越語發音。但「者(諸)」與「句」、「姑」、「余」、「夫」、「無」等一樣,只是古越語人名、地名發音的標志,「者旨」很難說就是越王的氏,更不能說明所有的「者」都是「者旨」的省稱。尤其是吳王諸樊的名字首字也是「者(諸)」,很難說吳王也有同樣的氏——這只能是古越語構名方式的一種常見現象。曹先生在《鳥蟲書通考》中言及一件越王者旨矛,認爲只稱氏而省略了名,驗證了先生此前「者旨(諸稽)」是越王的氏的觀點。[22]筆者倒認爲,「者旨」恐怕是「者旨於睗」的省稱,而不是單列越王的氏。關於越王的姓、氏,曹錦炎先生認爲越王姓氏應屬彭姓諸稽氏,[23]而據董楚平先生考證,勾踐是姒姓邾氏。[24]由於文獻闕如,越王的姓、氏問題仍有待進一步的探討。


《商周青銅器銘文選》著錄了此前從未刊布的「越王大子矛」,該書將釋文定作:「於戉王弋之大子自乍元用矛。」將「王弋」定作越王翳,將「」讀作「諸咎」。[25]董楚平先則釋作:「於戉王旨之大子壽自乍元用矛。」以「壽」爲「不壽」。[26]曹錦炎先生則釋作:「於戉嗣王旨於之大子勹壽,自乍元用矛。」「勹(伏)壽」卽不壽。[27]施謝捷先生則釋作:「於戉嗣王旨醫之大子啚自乍元用矛。」以「旨醫」爲越王翳,以「啚」爲諸咎。[28]按:根據圖拓,該其銘文除兩個字存在疑問外,基本無疑義,錄之如下:

於戉王旨之大子壽自乍元用矛。


其中「」乃「壽」字初文,「王」若從曹錦炎先生說,則當破讀作「嗣王」。[29]銘文的第6字與第10字問題較大。第6字《商周青銅器銘文選》與施謝捷先生均認爲與「醫」有關,這種說法果若成立,將其定作越王翳理由是十分充分的。不過去掉鳥形緣飾,該字的左上部分很難說是「醫」,倒更接近「隹」;該字右上部分是鳥篆書常見的緣飾構件,亦不當視作字的組成。曹錦炎先生釋作「於」,從字形上看也是難以成立的,與鳥篆書所見「於」字不似。該字的具體隸定及釋讀姑付存疑。第10字疑竇亦多,《商周青銅器銘文選》將該字隸作「」,在字形上,頗近番匊生壺所見(匊)。該字以下一個字讀作「壽」是可以成立的,董楚平先生與曹錦炎先生讀作「不壽」,存在合理性。曹錦炎先生還提出一個假設,卽該字本身就是「不」字。[30]剔除鳥形飾筆後該字作,該字與越王旨不光劍中出現的存在一定相似度,不能遽定其非。越王不壽劍的「不」作,亦較接近。然直接判該字爲「不」,在字形上仍存在討論空間。該器與越王者旨於睗矛字體極其類似,當係同一匠師同一時期的作品,[31]將該器定作越王者旨於睗時期的器物,還是可信的。筆者贊同董楚平先生與曹錦炎先生的看法,該器銘文所見分別是者旨於睗與不壽。准此,則越王大子矛當與越王翳無涉。


綜上,在金文中,能確定係越王翳的,有者旨不光、旨不光、不光、旨殹、旨醫等名。


茲在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礎上,排定越國世系如下:


無余……[無壬—無]—夫鐔—允常(元常,[32]公元前?年~公元前497年)—勾踐(淺、句踐、菼執,公元前496年~公元前465年)—鼫與(者旨於睗、鹿郢、適郢、[33]與夷、興夷,公元前464年~公元前459年)—不壽(不壽、丌不古、盲姑,公元前458年~公元前449年)—朱句(州丩、州句、翁,公元前448年~公元前412年)—翳(者旨不光、旨不光、不光、旨殹、旨醫、不揚,公元前411年~公元前376年)—諸咎(者,公元前376年)—錯枝(公元前375年)—初無余(差徐、[34]者差其餘、[35]之侯、[36]莽安,公元前374年~公元前363年)—無顓(菼蠋卯,公元前362年~公元前355年)—無彊(公元前354年~公元前333年)—[玉—尊—親][37]


三、越王翳的史跡


過去越王翳的史跡一直不受世人重視,乃至湮滅不彰。以下試對越王翳的史跡作簡單的尋繹與梳理。


如果說越國自允常時開始強大,到勾踐時成就霸業,那麼越王翳的父親朱句時代,越國臻於鼎盛,越王翳則是越國由盛而衰的轉捩點。


在越王朱句時期,越國先後滅掉滕國與郯國。《史記索隱》引古本《竹書紀年》云:「於粵子朱句三十四年滅滕。」又云:「於粵子朱句……三十五年滅郯。」《水經·沂水注》則引作:「越子朱句滅郯,以郯子鴣歸。」此時越國的國力達到頂峰,在勾踐霸業的基礎上開拓疆埸,煊赫當世。《墨子·非攻下》云:「今天下好戰之國,齊、晉、楚、越。」《呂氏春秋·順民》云:「越,猛虎也。」越國的軍力令中原列國爲之震懾,越國也得以與齊國、楚國、晉國諸強國比肩。


不過在輝煌的表現之下,越國卻潛隱著危機。越國其勃也忽焉,其亡也忽焉,其霸業最終迅速歸於寂滅。關於越國衰亡的直接原因,據《史記·越王句踐世家》所載,在越王無彊之時,越國興師伐齊,後又轉而伐楚,楚國大破越兵,越王無彊被殺。窮兵黷武固然是越國霸業崩潰的直接導因,然其內部機體的腐化則是更爲本質的因素。陳橋驛先生曾指出:「於越之所以衰落,從當時的外部形勢來說,當然是因爲有一些領土比它廣大、自然條件比它優越的國家,在力量上超過了它。但是主要的原因,還是因爲宮廷的內哄。」[38]這是極有見地的。在越國進入後期,這種危機愈加明顯。

《淮南子·原道訓》云:「越王翳逃山穴,越人熏而出之,遂不得已。」說的正是越王翳。但令人疑惑的是,他逃至山洞,被越人用火熏烤才被迫出洞,究竟所因何事?依據上下文,這件事當與王位爭奪有關。《淮南子·原道訓》注云:「翳,越太子也。賢,不欲爲王,逃於山穴之中,越人以火熏出而立之,故曰遂不得已。」《論衡·命祿》則有更詳細的記述:「越王翳逃山中,至誠不願。自冀得代。越人熏其穴,遂不得免,強立爲君。」《抱樸子·逸民》云:「越翳入穴以逃之。」《三國志·吳志·虞翻傳》注云:「昔越王翳讓位,逃於巫山之穴,越人薰而出之。」這裡頗讓人費解的是,越王翳並非受人追殺,而是不肯繼任王位。


《莊子·讓王》的一段記述或許可以使我們進一步窺及真相:


越人三世弒其君,王子搜患之,逃乎丹穴。而越國無君,求王子搜不得,從之丹穴。王子搜不肯出,越人薰之以艾。乘以王輿。王子搜援綏登車,仰天而呼曰:「君乎君乎!獨不可以舍我乎!」王子搜非惡爲君也,惡爲君之患也。若王子搜者,可謂不以國傷生矣,此固越人之所欲得爲君也。


《呂氏春秋·貴生》的記述基本相同,高注謂王子搜卽越王翳。視其情節,確與上述越王翳事相同。不過《史記索隱》引樂資語,謂王子搜「號曰無顓」,准此,則王子搜並非越王翳。陳夢家先生亦謂翳、諸咎、無余之三世相承見弒,子搜宜爲無顓。[39]《史記索隱》引古本《竹書紀年》云:「不壽立十年見殺。」則越王翳之前只有不壽是被弒的。王子搜與越王翳的關係姑付存疑,從以上記述中我們可以看出越國宮廷鬭爭的激烈。


《史記索隱》引古本《竹書紀年》又云:「(越王翳)三十六年七月,太子諸咎弒其君翳。十月,粵殺諸咎。粵滑,吳人立子錯枝爲君。明年,大夫寺區定粵亂,立[初][40]無余之。」越王翳本身便是死於宮廷政變,不壽、翳、諸咎等越王先後死於宮廷政變,越國王室一再上演弒父、弒君的悲劇。《呂氏春秋·審己》也記載了越國的一次宮廷政變:


越王授有子四人。越王之弟曰豫,欲盡殺之,而爲之後。惡其三人而殺之矣。國人不說,大非上。又惡其一人而欲殺之,越王未之聽。其子恐必死,因國人之欲逐豫,圍王宮。越王太息曰:「余不聽豫之言,以罹此難也。」


這裡的「越王授」,高注便認爲是越王翳。果若如此,這段記述實際上說明了諸咎弒越王翳的原因。


在此背景下,越國由盛轉衰便不難理解了。在越王翳八年,卽公元前404年,越王翳滅了繒國。[41]不過齊莊子卻認爲越國「雖猛虎也,而今已死矣」(《呂氏春秋·順民》)。《史記索隱》引古本《竹書紀年》云:「翳三十三年,遷於吳。」在越王翳之時,越國由於國力收縮,加之北方諸國的壯大,越王翳將都城由琅琊遷至蘇州。這是越國歷史上又一個轉折點。越王翳在位時間頗長,共計三十六年。在這三十六年中,史書只留下他遷都於吳的蒼白事跡,以及被兒子諸咎所殺的悲涼結局。


傳世的者鐘是著名的越國重器,共計十二枚。關於「者」的身份,學術界歷來聚訟紛紜。《商周青銅器銘文選》將其定作柘稽(諸稽郢),[42]不過目前一般認爲「者」是越王翳之子諸咎。[43]者鐘開篇云:「隹戉十有九年。」滿足在位十九年以上的越王,有勾踐、朱句、翳、無彊。以聲類求之,「者」是爲諸咎,大抵合乎事實。准此,此鐘銘文正是越王翳訓子諸咎之辭。在訓辭中,越王翳告誡太子諸咎「勿有不義」,但越王翳最終爲諸咎所弒。諸咎當年七月弒父自立,十月被殺。宮廷內耗造成了越國王室的惡性循環,越國也從此逐漸走向衰退之路。


[1]李學勤:《清華簡及有關古史問題》,《文物》2011年第3期。

[2]參見顧頡剛、劉起釪:《尚書校釋譯論》第四冊,中華書局2005年版,第1756頁。


[3]陳橋驛先生認爲此條記載是今本《竹書紀年》中不見他書的,具有極大的可信度,更得到了《論衡》的旁證。參見陳橋驛、顏越虎:《紹興簡史》,中華書局2004年版,第16頁。


[4]參見清華大學出土文獻研究與保護中心編,李學勤主編:《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壹),中西書局2010年版。


[5]參見陳夢家:《六國紀年》,《西周年代考·六國紀年》,中華書局2005年版,第156頁。


[6]《越絕書》的作者問題自古聚訟紛紜,或謂子貢所作,或謂伍子胥所著,楊慎等人尋繹該書隱語推論其係東漢初年袁康、吳平所著,《四庫全書總目提要》肯定該說。陳橋驛先生謂《越絕書》係東漢袁康、吳平輯錄增刪戰國著作的結果,參見陳橋驛:《點校本〈越絕書〉序》,《越絕書》,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版,第8頁。《越絕書》被視作是中國方誌之祖,其來源頗雜。


[7]《吳越春秋》記述了吳越時期的史事,然追求完備敘述的品格註定其史料價值薄弱。該書成書時代晚,採摭摻入不少軼聞傳說,又有不少作者臆想之辭,語言風格文學色彩濃郁,乃後世歷史演繹小說的鼻祖。《隋書·經籍志二》謂《吳越春秋》「蓋率爾而作,非史策而正也」。今傳《吳越春秋》係東漢趙曄所撰,又經過了楊方的刊削和皇甫遵的訂正,參見張覺校註:《吳越春秋校注》,嶽麓書社2006年版。


[8]關於越王「勾踐」或「句踐」的書寫歧異,董楚平先生在《淺談「勾踐」與「句踐」的糾紛問題》(見《中國語文》1999年第6期)一文中曾有過深入討論,認爲金甲文皆作「句」,目前從眾從俗則作「勾」。本文據董先生說。


[9]參見林沄:《越王者旨於賜考》,《考古》1963年第8期。


[10]施謝捷編著:《吳越文字匯編》,江蘇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第582-584頁。


[11]參見曹錦炎:《鳥蟲書通考》,上海書畫出版社1999年版,第90頁。

[12]參見曹錦炎:《鳥蟲書通考》,上海書畫出版社1999年版,第88-97頁。


[13]參見曹錦炎:《越王不光矛跋》,《吳越歷史與考古論叢》,文物出版社2007年版,第76-81頁。原載《古文字研究》第二十四輯。


[14]曹錦炎:《越王嗣旨不光劍銘文考》,《文物》1995年第8期。


[15]曹錦炎:《新見越王兵器及其相關問題》,《文物》2000年第1期。


[16]參見施謝捷編著:《吳越文字匯編》,江蘇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第584頁。


[17]董楚平:《吳越文化新探》,浙江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13頁。


[18]這裡存在許多異名,有的純粹是字訛所致。


[19]參見曹錦炎:《記新發現的越王不壽劍》,《文物》2002年第2期。


[20]參見馬承源:《越王劍、永康元年群神禽獸鏡》,《文物》1962年第12期。不過曹錦炎先生懷疑此說,參見氏著《新見越王兵器及其相關問題》,《文物》2000年第1期。


[21]參見陳夢家:《六國紀年》,《西周年代考·六國紀年》,中華書局2005年版,第156頁。

[22]曹錦炎:《鳥蟲書通考》,上海書畫出版社1999年版,第70頁。


[23]曹錦炎:《越王姓氏新考》,《中華文史論叢》1983年第3輯(總第二十七輯),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版,第219-222頁;曹錦炎:《鳥蟲書通考》,上海書畫出版社1999年版,第58頁。


[24]董楚平:《勾踐姓、氏考》,《2002·紹興越文化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集》,浙江古籍出版社2006年版,第3-9頁。


[25]馬承源主編:《商周青銅器銘文選》(四),文物出版社1990年版,第379頁。


[26]董楚平:《吳越徐舒金文集釋》,浙江古籍出版社1992年版,第220頁。


[27]曹錦炎:《越王大子矛考釋》,《吳越歷史與考古論叢》,文物出版社2007年版,第65-70頁。又載《吳越地區青銅器研究論文集》,兩木出版社1997年版。


[28]施謝捷編著:《吳越文字匯編》,江蘇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第581-582頁。


[29]不過筆者對此有所保留。曹先生將越國青銅器中頻繁出現的「」多讀作「嗣」,二者相通律例兼備,自可成立。然「」在文獻中可相通字甚夥,筆者認爲不宜定論。一旦將「」讀作「嗣」,越王旨不光劍的年代便一律被限定在翳尚爲嗣王的時期,卽越王朱句時代——盡管這種可能性很大。


[30]參見曹錦炎:《記新發現的越王不壽劍》,《文物》2002年第2期。


[31]參見董楚平:《吳越徐舒金文集釋》,浙江古籍出版社1992年版,第219頁。

[32]曹錦炎先生曾指出金文所見「得居」卽越王允常。參見曹錦炎:《越王得居戈考釋》,《古文字研究》第二十五輯,中華書局2004年版,第208-212頁。


[33]「適郢」見《左傳》哀公二十四年。


[34]參見李學勤:《珍秦齋藏金——吳越三晉篇》之「前言」;董珊:《論珍秦齋藏越王差徐戈》,《珍秦齋藏金——吳越三晉篇》之「論述」部分,澳門基金會2008年版;董珊:《越王差徐戈考》,《故宮博物院院刊》2008年第4期。


[36]《史記索隱》云:「王之侯卽無余之也。」


[37]加[]的部分付諸存疑,年代起訖指在位年代。


[38]陳橋驛:《於越歷史概論》,《浙江學刊》1984年第2期。


[39]陳夢家:《六國紀年》,《西周年代考·六國紀年》,中華書局2005年版,第160頁。


[40]「初」據別本補。


[41]參見孟文鏞:《越國史稿》,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10年版,第292頁。《戰國策·魏策四》云:「齊和子之亂而越人亡繒。」


[42]馬承源主編:《商周青銅器銘文選》(四),文物出版社1990年版,第374頁。此爲饒宗頤先生說。

[43]參見郭沫若:《者鐘銘考釋》,《考古學報》1958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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