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最新 > 漢語淺論:「之」字的語法功能之十——「之」字各種用法之間的關係(上)

漢語淺論:「之」字的語法功能之十——「之」字各種用法之間的關係(上)

漢語淺論

(157)

「之」字的語法功能之十

「之」字各種用法之間的關係(上)

朱英貴

此前幾篇論及,「之」主要有動詞、代詞、助詞三種詞性:用作動詞的「之」與用作代詞的「之」都可以單獨充當句法成分,屬於成分詞;用作助詞的「之」,屬於關係詞,它不能單獨充當句法成分,多數情形經常用於某些相呼應的成分之間,幫助結成一定的關係或起一定的標誌作用;少數情形位於動詞、形容詞或某些表時間的副詞之後,起舒緩語言結構的作用,這就是漢語文言中「之」的主要語法功能。本篇與下一篇再將「之」字各種用法之間的關係略加梳理,以便統觀「之」字的發展脈絡。這種發展脈絡大致為:先從動詞「之」發展為指代詞「之」,再從指代詞「之」演變到稱代詞「之」和結構助詞「之」,下面分別闡述。

一、從動詞「之」到指代詞「之」

漢語語法學界關於動詞「之」與指代詞「之」之間的關係大體有三種意見:

其一,認為作為指代詞的「之」有一部分後來演變成了動詞。持這種觀點的依據在於:較早的甲骨文與金文記載中沒有發現「之」的動詞用例,而只有代詞用例,只是後來的先秦典籍中才出現了「之」的動詞用例,據此可以認為作為指代詞的「之」有一部分後來演變成了動詞「之」。

但是這種觀點有兩點不可取之處:一是「之」字的甲骨文構字理據證明它是為動詞「往」造的字,可見動詞義才是「之」的原始字義;二是先有代詞後引申為動詞的說法不符合漢語詞義演變的歷史規律,漢語的詞義總是由實到虛地演變,動詞義較實,代詞義較虛,演變的方向不應該是由代詞演化為動詞。

其二,認為動詞「之」與指代詞「之」之間並無意義聯繫。持這種觀點的依據在於:從造字原理來看,「之」的原始義為動詞「往」,後來被借用作指代詞了,二者之間並不存在詞義引申的關係,僅僅是由於同音的關係,指代詞「之」就借用動詞「之」的形體來書寫了。而這種由實體詞借用為代詞的情況,在漢語漢字的發展中又是十分正常和普遍的現象,例如「我」、「女」(汝)、「而」、「其」等代詞就都是由實體詞借用而來的。

但是這種觀點忽略了一個事實:「我」(兵器)、「女」(女人)、「而」(鬍鬚)、「其」(畚箕)等代詞的初始義都是名詞,跟「之」的動詞義不具有可比性。

其三,認為指代詞「之」是由動詞「之」演變來的。持這種觀點的依據在於:「之」的初始義是「往」的意思,「往那裡去」就必然指向「那裡」,於是動詞「之」便可以引申為「那」的指代義,因此先是引申出指代義,然後再由指代義引申出稱代義。

但是這種觀點缺少書證,人們還沒有找到由動詞「之」向代詞「之」過渡的中介語言現象,因此儘管這種可能性是存在的,但在找到相關的語言材料作為書證之前,也只能是一種猜想,還不能認為是科學的定論。

我傾向於第二種或者第三種認識,故本篇標題擬定為從動詞「之」到指代詞「之」,而不是從代詞「之」到動詞「之」,至於這從動詞「之」到指代詞「之」的演變過程,究竟是「字形假借」還是「詞義引申」,儘管本人傾向於是「詞義引申」,但由於證據不足,目前也還只能存疑待考。

二、從指代詞「之」到稱代詞「之」

可以說,作為稱代詞的「之」是由作為指代詞的「之」發展而來的,這一觀點基本能為多數學者所接受,故本小節標題擬定為從指代詞「之」到稱代詞「之」。

在閱讀先秦文獻的時候,我們會發現一個值得重視的問題,即上古漢語中沒有用作主語的第三人稱代詞,幾乎所有可以勉強被認定為是第三人稱的代詞,如「其」、「厥」、「之」等,都只能作賓語或定語。凡是現代漢語該用「他/她」或「他們/她們」的地方,在先秦文獻中往往都省略了主語。例如:

初,鄭武公娶於申,曰武姜,生庄公及共叔段。庄公寤生,驚姜氏,故名曰寤生,遂惡之。愛共叔段,欲立之。亟請於武公,公弗許。(《左傳·隱公元年》)

這段話的意思是:從前,鄭武公娶了申國國君的女兒為妻,(申國國君的女兒)名叫武姜,(她)生下了庄公和共叔段。庄公出生時難產,(因為「寤生」而先露出腳的庄公)使武姜受到驚嚇,因此給(他)取名叫「寤生」,(武姜)從此就厭惡他。(武姜)偏愛共叔段,(武姜)想立共叔段為世子,(武姜)多次向武公請求,武公都不答應。

從上面的翻譯來看,在這短短的一段文字記載中,多處主語被省略了,主語是什麼完全靠讀者自行體會,譯文中括弧內的文字就是被省略了的多處主語。由於這種不用第三人稱代詞作主語的表達習慣,導致了直到戰國末期都沒有標準的第三人稱代詞產生。

而當代詞「之」用作賓語或者定語的時候,有時甚至無法斷定其為指代詞或稱代詞,例如:

公曰:「多行不義必自斃,子姑待之。」(《左傳·隱公元年》)

這句話的意思是:庄公說:「多做不義的事情,必定會自趨滅亡,你姑且等待吧。」「等待」什麼?可能是等待「他」,也可能是等待「那個結果」。

這就導致了我們在閱讀古書的時候,既可以把有些「之」理解為表第三人稱的稱代詞,也可以理解為指代詞。作為指代詞的「之」與作為稱代詞的「之」互相通用不易分辨的現象,正好說明指代詞的「之」與稱代詞的「之」之間有詞義聯想引申的關係,由於「之」作為指代詞的用法比較普遍,而上古漢語又缺乏嚴格意義的第三人稱代詞,據此可以推測,具體的引申途徑應該是:作為稱代詞的「之」是由作為指代詞的「之」發展而來的。

(轉下文繼續)

喜歡這篇文章嗎?立刻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吧!

本站內容充實豐富,博大精深,小編精選每日熱門資訊,隨時更新,點擊「搶先收到最新資訊」瀏覽吧!


請您繼續閱讀更多來自 朱本末 的精彩文章:

詞語感悟(7):話說 「前」、「歬」、「剪」之間的錯綜關係
漢語淺論:「之」字的語法功能之三——用作指代詞的「之」
詞語感悟(5):談談「扶輦下除」與「出輿入輦」
漢語淺論:漢語形容詞的活用之一——形容詞用作一般動詞
細說漢字:三生有幸——說「幸」

TAG:朱本末 |

您可能感興趣

基礎語法知識之英語語法框架
漢語引起的三類常見英語語法錯誤
邊拍邊說——語法之單句的成分
道德經之曲則全篇的感悟,和一些語法順序的疑惑
9個差之毫厘謬之千里的語法總結
英語必修五重點短語、語法匯總
英語:重點語法
一部具有里程碑意義的漢語語法著作——《漢語句法學》
英語啟蒙:兒童是如何掌握語法的?
從成語中讀文言文詞語和語法,原來這麼有趣而簡單……
英語語法系列四:繼續繼續深挖「盲腸一樣」的冠詞
重要語法辨析「あげく」、「の末」、「結果」
日本人談外語:語法是捷徑語感是鑰匙
英語語法歌謠來了,專治各種記不住!
英語語法真的那麼難嗎?
英文和普通話為何語法最簡單?答案竟是:用的人多
一種語言的辭彙量越大,語法越簡單
語法解析:「よもや」的正確用法
獼猴可以掌握中心嵌套結構語法 挑戰人類「語法壁壘」
探尋周易奧秘:隱藏了三千年的「亨」字語法